农业机械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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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农业机械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调查核实
组织专业人员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了解 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投诉受理的注意事项
保持热情耐心
保护农民隐私
在接待农民投诉时,要保持热情耐心的态 度,认真倾听农民的诉求和意见,给予积 极的回应和解答。
在处理投诉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农民的隐 私和个人信息,避免泄露给无关人员或机 构。
遵循法律法规
问题分析
针对投诉原因,需要进行深入的问题分析。例如,对于机械 设计缺陷,需要研究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材料选择的适用性 等方面;对于制造工艺问题,需要关注生产流程的控制、员 工技能的培训等环节。
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
调查方式
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应 包括处理时效、处理结果、服务态度等方面。
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减少恶意投诉和纠纷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监 管和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 竞争和不良行为。
推广农业机械保险制度,为用户提供 风险保障,减少因意外事故引发的投 诉和纠纷。
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 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进 行惩戒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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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档案记录
在处理农业机械投诉时,要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处理结果 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对每一起投诉都要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包 括投诉内容、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信息, 以便后续查阅和总结经验教训。
02 农业机械投诉现状分析
投诉数量和类型统计
投诉数量
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农业机械投诉数量呈上升趋势。具体数据表 明,投诉数量年均增长率约为10%。
处理结果
经过维修和更换发动机,拖拉机恢复正常使用,农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 意。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1.14•【文号】农机发〔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农机发〔20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的有关规定,在征求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办法》要求尽快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有效开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

附件: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附件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对农业机械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提高农业机械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诉监督,是指依据农业机械投诉者反映的质量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质量督导、质量调查、公布投诉结果等措施,从而达到解决纠纷,促进农业机械质量提高的活动。

第三条凡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第四条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和调解实行无偿服务。

鼓励就地就近进行投诉。

第二章投诉监督机构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发生农机产品质量时消费者如何投诉

发生农机产品质量时消费者如何投诉

此,农机消费者一定要选 择信誉 良好 的销 售单位,否
则会对 农机产 品的维修 、投诉 带来意 想不 到的麻 烦 。

2)认真学 习 。当买到农 机产 品后, 不要急于 上 机操作,必 须认真 阅读产品使用说 明书,这样才 可以 充分 了解 自己买 的 农机 产 品的基 本 结构 和原 理 ,熟 悉每 个部 位 的作 用 ,掌握 正 确操 作 机械 的方 法 以及 保 养 维护机 械 的要 求 。 3)加强 操作技 能培训 。如惠州市 某县 一位农 民
损 害和 与被 投诉 者 的交 涉情 况 。 5)投诉要求 。 3 投诉 受理原则 1 )依 法受理 、调 解 当事人 的争议 。 2)受理 投诉 、调 解 争议 ,要 以事 实 、证据 为依 据 ,依法 、合理 、公正为基础 ,以当事人 自愿和 解为
宗 旨。
题 时,应 如何 保 护 自己的合 法权 益 ?许 多 消费者 往
维普资讯
发 生 农 机 产 品质 量 时
● 邬千佑 ( 东省 蓰业 机 械 鉴定 站 ) 广
农 机 消费 者 购买 农机 产 品后 , 在使 用 过程 中发 现产 品质量 问题 或要求进行售后 “ 三包”服务 出现问
格 、购 买 日期 、购 买 地 点 、 发生 的 质 量 问题 ,受 到 的

3 )被投诉者名称 ( 生产 企业 或销售单位 ) 、通讯 地 址 、 邮政编 码 、电话 号 码等 。
4 )所购农机产 品的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价

现 代 农 业 装 备
t M o er r ut r l qip d r Ag i l a qu mens en c u E i
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 例》第十条规定 “ 生产 者 、销售 者对其生产 、销售的产 品质 量负责,在保证期 内按规

某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doc 3页)

某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doc 3页)

某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doc 3页)第一条为了维护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鉴定和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依法设置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站,配备专人(2—3人),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工作。

第三条各级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站的职责:(一)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产品用户有关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节、处理;(二)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有疑问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应提请省或市(地)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质量鉴定检测;对确实有质量问题的农业机械产品,应依法予以处理;(三)向农业机械产品用户提供质量咨询服务,设置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电话或投诉接待日;(四)对损害农业机械产品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者提起诉讼,通过大众媒体给予揭露、批评;(五)就有关农业机械产品用户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站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公示其服务范围、工作程序好工作内容,并配备专职岗位人员,制定岗位职责,依法受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工作。

第五条各级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站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工作,熟悉当地主要农业机械产品的性能状况;熟悉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主要农业机械产品适用的产品标准;(二)具有中专(高中)或相当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从事农业机械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好政治水平;(四)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能依法办事;(五)经专门培训,由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获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条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的受理范围凡个人、联户或集体组织购买的、用于农村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用灌溉及农村运输的动力机械、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的农业机械产品。

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

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

受理投诉方式包括 口头投诉 和书 能, 需要进行现场调查的, 农机投诉站 面投诉 .需要调解或 协助处理的案件, 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 调查 , 再次洞 须出具书面投诉材料 。 书面投诉材料要 解 现场调查的有关费用由投诉站与争 包括以下内容 : ①投诉者姓名 、 通讯地址 邮政编
码、 电话号码 等 。
④争议双方意见分歧较大, 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达
解。
③所啮农机产品的名称 、 型号 、 规 成和解方案,农机投诉站可以终止调 生的质量问题 、 受到的损害和与被投诉 者的交涉情况等。 明材料 ( 口 ) 复E件 。 ⑤投诉要求 。 第六条 式 (J 4 如被投诉者逾期不予答复 , 农
机投诉站刚发 “ 催办通知” 莲续三次催 , (} 5 对于一些典型案例, 或影响面 较大 . 问题严重的投诉案例 , 可以通过 须真实客观 , 证据确凿 , 法律适用准确 ,
@购机发票、 三包” “ 凭证等有关证 办不予处理的, 可公布有关投诉材料。
投诉处理程序及工作方 媒介单位公开批评。凡公开批评的, 必
( 农机投诉站接到书面投诉材料 并经过审批手续。 ¨ 公开批评前一般需反 后, 原月上在十个工作 日内做出受理或 馈给被批评者进行核实。 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七条 搞好年度统计 、 分析和档 (I农机投诉站将有关投诉材料 案管理工作 , 2 并将年度总结汇总到中国 ( 复印件) 转送被投诉者 , 要求其在十五 消 费者协 会 农机产 品质 量投 诉监 督
天内进 行调查 处理 , 并将 处理锚 果答 复 站 。
农机投诉站和投诉者本人=
和国消费 者权益 保护法 》 争议 的解 决” “

第八条
第九条
率规则由中国消费者 协

农机用户投诉应当把握的3个环节

农机用户投诉应当把握的3个环节
() 6 已经 人 民 法 院 、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协 会 、 裁 机 构 、 消 仲 有
我 国《 民法通则》(9 7年 1 1日起施行 ) 18 月 第一 百三 十
六 条规定 : 下列 的诉讼 时效 期 问为 1年 …… ( ) “ 二 出售质量
不合格 的商 品未声明 的” 。但 是我 国《 产品质 量法》(00年 20 9月 1日起施行 ) 四十五条规 定 : 因产 品存 在缺 陷造成损 第 “
除了要 采用 通行的格式 以外 , 书写投 诉状 还要求 语言 通 顺、 简明扼要 、 出重点 。 突 2 .掌握职能部 门的受理 范围
无论是 ? 肖费者权 益保 护协会 ( 其下属 的产 品质 量投诉 及
站 ) 还是各级技术质 量监 督部 门, 于用户 的产 品质 量投诉 , 对 都有特定 的受理 范围 , 过其受 理范 围恕不 受理 。比较 一致 超 的有 以下几点 :
21 0 0年 第 3期
农 机 使 用 与 维 修
13 2
农 机 用 户 投 诉 应 当把 握 的 3个 环 节
黑龙 江省 勃利 县农 业机械 化 学校
1 .书写简 明扼 要的投诉状
张 育红
内设立农 机质量投 诉监督机 构 , 不像过去那样 设立在农 机 而
鉴 定 站 或 者 设 立 在 技 术 推 广 站 内 ; 品 质 量 纠 纷 的 受 理 和 调 产
3 .抓住最有利的投诉时机 当农机用户受到劣质产 品损害 向消 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 诉, 或者 向人 民法 院提 起诉讼 时 , 一定要 注意案件 的时效性 。 如果超过了规定 的时效 , 即使法 理在握 , 用户 的请求也不予受 理, 所受到 的损害很难 得到应有 的赔偿。 往往有这样 的情况 : 用户买 回农 机后不一定 立 即投入使 用, 即使立 即投 入使 用 , 重 的故障 不一 定马 上就会 表 现 出 严 来 。这 里就存在一个诉讼 时效 问题。所谓诉 讼 时效 , 简单地 讲 就是提起 诉讼 的有效 期 间 , 这个期 限是从开具 购机发票之 3 1起开始计算的 。 为此 , 用户购买农 机产 品后 要尽 快投入使用 , 一旦发现质 量 问题 , 要及时与 厂商交涉 , 不可 拖延 。时间拖得 过长 , 不仅 容 易超过质 量保证期 , 而且 不利于判 断属于产 品质量损坏还 是正常的机械磨损 , 以至难 以划分质量责任。 除了大家熟悉的农机 “ 三包 ” 有效期外 , 有所 谓的“ 还 71 3 规 定” “ 5日规定 ” “ 0日和 3 、1 、9 0日规 定” “ 0日和 5年规 、3

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2016年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该政策旨在促进农机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及缓解先进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业差距。

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实行购置补贴,以帮助该领域的经济和技术发展。

随着这项政策的实施,农业技术和现代化设备的使用率显著提高。

然而,随着农业机械市场的扩展,机械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问题也开始引起更多的关注。

有很多农民投诉购买的农业机械质量不佳,甚至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发展。

因此,需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下的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进行完善和标准化,以促进农业机械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基本原则1.以维护农民购买权益为核心,解决投诉问题无小事。

2.以公正、公平、透明和高效成为处理投诉的标准。

3.以合理分工与密切协作为投诉处理的前提条件。

4.以推动农机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为目标。

投诉处理组织架构投诉处理机构1.地方市场监管机构负责协调投诉解决机构的工作,认真处理农民对于农机市场的投诉。

2.农业机械销售企业负责接受对其销售的农业机械的投诉,并处理自身销售环节存在的合法问题,解决纠纷。

3.农机制造企业负责对其生产的农业机械存在的质量问题负责,提供保修服务。

4.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投诉处理流程以下是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投诉处理流程:1.农民对于农机购置或者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投诉。

可向该投诉地区市场监管机构或农业机械销售企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技术监督局启动投诉处理流程。

2.投诉处理机构对于农民投诉进行受理,对于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开具相关证据单据。

3.投诉处理机构进行初步的审核,包括处理机构是否具备受理该投诉处理的资格,有没有其他机构受理了相同的投诉问题等。

4.投诉处理机构担任舆情调查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以及信息披露并发布调查情况。

5.投诉处理机构将投诉与销售企业沟通并处理,确认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纠纷,若确定存在质量问题或纠纷,则会启动情况调查,对于情况的确认通过以上途径向农民提供:维修、更换、退还购车款等解决方案。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2008年1月14日发布)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2008年1月14日发布)

同 、发 票 、 “ 包 ” 凭 证 、合 三 格证 等复 印件。 ( 明确 的投诉 要 求。 四) 农 忙季 节 或 情况 紧急 时 , 农 业 机 械 质 量 投 诉 监 督 机 构 可 以 详 细 记 录 投 诉 者 通 过 电话 或 其 他 方 式 反 映 的 情 况 并 与 被 投 诉 方联 系进 行 调 解 ,如 双 方 能
( 三) 有 关 证 据 。 包 括 合
第 四条 农 业机 械 质量 投诉
的 受理 和 调 解 实 行 无 偿 服 务 。 鼓励就地 就近进 行投 诉 。
第二章
投诉 监督机 构
( 一) 热爱 农 业机 械 投 诉 监 督 工 作 ,有 较 强 的 事 业 心 和 责
任感 ; ( 二) 熟 悉 相 关 法律 、法 规
应 当定 期分 析 、汇 总 所 辖 范 围
( 一) 没有 明确 的质 量诉 求 和被 投诉 方 的; ( 二) 在 国 家规 定和 生产企 业 承 诺 的 “ 包 ” 服 务 之 外发 三
术 鉴 定 的 , 由争 议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实施 检 验 或 鉴 定 的 农 业 机 械 试 验 鉴定 机 构 和 所 依 据 的 技 术 规 范 。检 验 或 鉴 定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由责任 方承 担。 第十 七条 调 查 、调 解过 程 中涉及 到 其 他 行 政 区域 时 ,其 他 行 政 区域 所 在 地 的 农 业 机 械 质 量投 诉监督 机构 应给 予配合 。 第十 八条 被 投诉 方 对投 诉 情 况 逾 期 不 予处 理 和 答 复 ,在 农 业机 械 质 量 投 诉 监督 机 构 催
得投 诉双 方 同意后进行 。 调 解 中需 要 进 行 检 验 或 技
主 管 部 门 , 同 时逐 级 上 报 上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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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流程
投诉方 农业机械质量 投诉监督机构 投诉案件登记 审查是否受理 通知被投诉方 被投诉方
案件调查 进行双方调解 结案
资料归档
三、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
1、投诉的基本条件
1)投诉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或者 其他合法的社会服务组织。 2)所拥有的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从事 非农业生产活动的不在此列。
四、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处理
2、投诉案件的调解
2)投诉案件的调解过程 调解的方式可以是三方电话调解、三方现场调解 等,为降低成本,尽量采用三方电话调解的方式。 确需三方现场调解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 构应向投诉双方发送《调解通知书》,要求投诉双方 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调解。 调解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亲属或与当事人有 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诉调解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调解过程应作笔录,调解双方及调解人员应在调 解笔录上签字或盖章。
四、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处理
3、可以终止处理投诉案件的情况
1)争议各方自行和解的; 2)投诉方撤回其投诉的; 3)经多次(3次以上)调解仍不能达成处理协议的; 4)在调查过程中争议双方对主要事实分歧较大,不能认同对方 观点的,双方无法达成对事实认定一致,调查人员无法准确认 定,且又无法进行检验或者鉴定的; 5)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认定被投诉方对投诉方提出的问 题无任何责任的; 6)争议一方已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 诉的; 7)投诉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8)被投诉方拒绝处理的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可直接进行结案;
投 诉 的 基 本 条 件
3)仅限于质量问题,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包括: 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其 他问题的投诉不予受理。
三、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
2、投诉方应提供的书面材料
1)投诉方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 话以及被投诉方名称或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 码、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 2)被投诉的农业机械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 购买日期、维修日期、销售商、维修商,质量问 题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故障状 况描述以及与被投诉方协商的情况、投诉要求等 信息。 3)有关证据包括:购机合同、购机发票、三包 凭证、合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投诉书。投诉书中将上述信息相关信息填写 清楚。
质量问题和损 害事实
投诉原因类别/ 投诉 产品质量问题 情况 分类 自行协商情况
(质量问题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 间、地点、过程、故障状况描述)
三、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
3、投诉案件的审查
对投诉案件是否受理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方是否具备资格要求;
2)投诉方提供的书面投诉材料是否符合相 关要求; 3)投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四、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处理
1、投诉案件的调查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对已受理的投诉, 要及时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充分听取当事各方陈 述,严格审查相关证据,对争议问题进行核实。对 于较复杂或重大的投诉案件,为准确掌握案件的真 相,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应对相关各方进行 调查。 因农业机械质量问题引发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安全事故的,应邀请当地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协助调 查;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邀请当地交通安 全管理部门协助调查。
一、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2、高效公益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高效公益性原则, 主要体现在要有高效的工作机制,务实的工作态度以 及为社会和谐稳定进行公益服务的精神。 高效的工作机制是指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 要有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工作人员要有积极 努力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能 力,高效及时地解决纠纷。 务实的工作态度是指在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处理过 程中,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务实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是指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是由农业 机械化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的公益性机构,农业机械质 量投诉的受理和调解实行无偿服务。
四、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处理
1、投诉案件的调查
3)调查注意事项 调查过程中要以客观地了解和核实有关情况的 态度,耐心听取各方的叙述和解释,切忌使用带有 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沟通,这样容易使对方心存疑虑, 甚至不配合我们的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注意收集有关的证据,可以要求 被调查对象提供有关证明其“主张”正确的证据。
四、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处理
1、投诉案件的调查
1)调查的方式 调查可以采用电话调查、信函调查、当面谈话、 现场勘验等方式。 2)调查的内容 核实投诉情况、对争议焦点进行调查、对可能 引发故障的情况进行调查;可根据新情况对有关各 方进行多次调查,多次调查后仍不能使投诉双方认 可的,可建议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通过审查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诉案件,农业机 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应当受理。
三、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方不具备投诉资格的; 2)投诉方提供的关键性证据材料不齐全或者不 一致的; 3)没有明确质量诉求和被投诉方的; 4)在国家规定和生产企业承诺的三包服务之外 发生质量纠纷的(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缺陷造成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除外); 5)投诉方主动撤回投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 由再次提出投诉的;
四、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处理
2、投诉案件的调解
2)投诉案件的调解过程 经多次(3次以上)调解后投诉双方主张仍有一定 的差异,但差异不大,并有达成协议的希望,在这种 情况下调解工作人员可在公平公正和法律法规允许的 前提下,提出一个解决方案,供双方协商,如仍不能 达成协议,可终止调解。
争议双方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形成书面协 议,由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负责督促双方执行。
质量问题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故障状况描述
□投诉者身份证件;□合同;□发票;□“三包”凭证;□合格证;□使 用说明书;□广告和宣传材料;□实物及照片;□其他
投诉要求
三、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
3、投诉案件的登记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接到投诉后,应首先 进行投诉案件的台帐记录和投诉案件登记表,并建 立档案。
一、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只有坚持了公正性原 则,才能够赢得争议各方的信任,才能树立起良好的 社会形象和威信,才能使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顺利开展。 客观公正性的保障是依法办事和尊重客观事实。 客观公正性的核心就是平等、公正、没有偏见地处 理投诉,对投诉中的投诉方、被投诉方和其他相关方 的任何一方以及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不持偏见,不存在 个人的主观倾向。 客观公正的要求主要包括主体公正、制度公正、 行为公正等三个方面要求。
一、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主体公正、制度公正、行为公正
各级投诉监督机构作为处理投诉的主体从最高管 理者到处理投诉的相关人员都应树立公正的观念。主 体公正是确保处理投诉程序每一个环节公正性的前提, 没有主体的公正就没有真正的公正。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处理投诉的相关制度 和措施要公正,将公正落实到制度层面上,制定严格 规范的处理投诉程序保证公正得以有效实施,工作人 员严格按照制度履行投诉处理职能。 行为公正是主体公正、制度公正的最终体现,也 是有关各方感知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公正性的 最直接途径。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受理、处理 及信息报送
2012年7月
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投诉受理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二、投诉受理和处理的流程 三、投诉受理过程 四、投诉处理过程 五、信息报送内
农业机械受理和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客观公正、高 效公益。 客观公正是做好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前 提和基础,各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以客观 公正的原则开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高效公益性原则主要体现在高效的工作机制,务 实的工作态度以及为社会和谐稳定进行公益服务的精 神。
三、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
3、投诉案件的登记
投诉 姓名: 方 邮编: 性别: 地址: 电话: 销售商(名称地址):(第一被投诉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 邮编: 诉方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第二被投诉方) 邮编: 被投 产品名称: 诉产 是否享受补贴: 品信 维修商: 息 联系人: 品牌: 购买日期: 联系电话: 型号: 购买价格: 维修日期:
四、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处理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在处理投诉案件过 程中,要全面贯彻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的 基本原则,通过行之有效的处理投诉流程,达到高 效处理投诉案件,解决争议各方矛盾纠纷的目的。
如被投诉方对投诉情况不存在争议,其应在接 到通知后3日内进行处理,农忙季节应在2日内进行 处理。被投诉方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农业 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 投诉双方发生争议时,案件处理进入下一程序 调查。
三、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
4、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接到投诉后, 应建立档案并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 答复,通知投诉方,如果没有受理,应当告知 投诉方没有受理的原因。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受理投诉后, 应向被投诉方发送《投诉情况通知书》告知其 投诉详情。被投诉方对投诉情况逾期不予处理 和答复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应每隔 2个工作日催办一次,连续催办3次后仍然不予 处理和答复的,视为拒绝处理。
三、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受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6)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地方消费 者协会或其他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已经受 理或已经处理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 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8)投诉的问题超出农业机械质量范围的; 9)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的处理
1、投诉案件的调查
4)调查结果的认定 调查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根据调查情况 (选取被调查各方一致认可的事实)和检验或鉴定 的结论,做出整个投诉事件的调查结论,以便进行 下一步的调解工作。 如果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各方对一些主要事实 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投诉监督人员难 以认定,而又无法进行检验或鉴定;或在调查后认 定被投诉方对投诉方提出的问题无任何责任;农业 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可终止调查处理,向投诉方 出具《终止处理通知书》,并注明终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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