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最新)
202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202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一、背景介绍城乡困难群众是指生活困难、无法承担医疗费用的城乡居民,其医疗救助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建立全面、可持续的医疗救助体系,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水平,实现医疗费用全覆盖。
2. 建立健全的救助机制,加强医疗救助服务的实现和管理。
三、方案内容1. 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需求和资助情况,确保救助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
2. 提高救助标准,逐步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水平。
优先保障低收入、重病患者的救助需求。
3. 加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救助政策和方法,让困难群众充分了解救助政策和权益。
4. 加强医疗机构的承诺制管理,确保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救助服务。
对不按规定执行承诺的医疗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5. 建立医疗救助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救助服务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服务。
6. 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共同制定救助政策和措施,确保救助服务的顺利实施。
四、实施计划1. 第一年: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
2. 第二年:加强宣传工作,推广救助政策,提高困难群众的知晓率。
3. 第三年:建立医疗救助服务评估机制,对救助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4. 第四年:加强协作机制,在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五、预期成效1. 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水平,实现医疗费用全覆盖,减少因贫困而导致的医疗资源浪费。
2. 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服务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 加强政府部门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的顺利实施。
4. 不断完善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政策,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风险与挑战1. 医疗救助资源不足,导致部分困难群众无法得到及时救助。
武汉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

武汉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对于武汉医疗救助指南(条件+类型+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武汉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对象(1)城乡对象;(2)城市“三⽆”对象;(3)农村五保对象;(4)城乡孤⼉;(5)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员(包括区级以上⼈民政府批准的特殊困难对象、家庭⼈均收⼊在当地最低⽣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65周岁以上⽼年⼈等)。
⼆、医疗救助类型1、住院救助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经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险(以下称“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个⼈⾃付医疗费⽤,根据区民政部门审批的救助⾦额和⽐例,定点医院垫资进⾏医疗救助。
2、门诊救助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期间,经相关医疗保险重症报销后的个⼈⾃付费⽤,定点医院经核实对象相关信息后,按病种、⽐例给予门诊救助。
3、患者在⾮定点医院诊治时,应垫付因转诊发⽣的住院费⽤。
(1)携带申办资料及转诊证明、诊断书、出院⼩结和票据向社区提出书⾯申请。
经报街道、区民政部门审批后,按规定享受救助。
(2)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续的对象,除卫⽣部门规定的危、急、险等疾病外,不给予救助。
4、救助对象因下列情形发⽣的医疗费,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1)不按规定在本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诊发⽣的医疗费⽤;(2)因⾃杀、⾃残、打架⽃殴、酗酒以及涉及违法犯罪⾏为等所发⽣的医疗费⽤;(3)、医疗事故、⼯伤、职业病及其他赔付责任⽀付的医疗费⽤;(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救助病种及标准1、住院救助: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再⽣障碍性贫⾎、⽩⾎病、糖尿病、重症肺结核、重型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友病、急性⼼肌梗塞、脑梗塞、甲亢、唇腭裂、先天性⼼脏病年最⾼救助标准为5万元;其他疾病年救助标准为6000元(个⼈⾃付费⽤超过2万元的患者可申请⼤额医疗救助)。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范文【引言】农村困难居民是我国农村地区特殊的群体,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他们生活困难、医疗条件较差。
为了保障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医疗需要,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被提出。
本文将从方案的背景、目标、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背景】农村困难居民由于收入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以及医疗资源不足等因素,导致他们在医疗保障方面存在着巨大的难题。
与此同时,农村地区的医疗条件落后于城市,医疗服务水平相对较低。
为了改善农村困难居民的医疗状况,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制定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目标】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为农村困难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救助,使他们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
具体目标包括:1. 提高农村困难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使他们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救助。
2. 提供充足的医疗资源,改善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3. 提升农村困难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管理能力,预防疾病的发生。
4. 加强农村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的有效使用。
【具体措施】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如下:1.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健全的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确保救助范围明确、救助标准合理、救助资金来源可靠。
制定《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条例》,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流程等内容。
2. 提供医疗救助资金。
通过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方式,为农村困难居民提供医疗救助资金。
建立专项账户,确保救助资金的专款专用。
3. 建设医疗救助机构。
在农村地区建设一定数量的医疗救助机构,提供基本的医疗救助服务。
加强医疗救助机构的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 加强医疗资源配置。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投入。
鼓励医疗机构向农村地区转移,提升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5. 提供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
202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202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一、引言在我国城乡差异明显的背景下,城乡困难群众面临着较高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了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二、背景分析1.城乡差距:城市居民享有更多的医疗资源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面临困难。
2.医疗费用负担增加: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药品价格的上涨,医疗费用负担逐渐增加。
3.医疗资源不均衡: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医疗资源相对匮乏,服务不到位。
三、目标与原则1.目标: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
2.原则: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多方合作、分类施策。
四、措施与具体方案1.规范医疗救助制度①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修订,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②完善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保证救助对象的合理确定。
③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经费保障机制。
2.优化医疗救助服务①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
②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
③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监管,确保有效使用。
④加强对医疗救助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3.推进医疗资源配置优化①推动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增加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和升级。
②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③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服务能力。
4.开展健康扶贫工作①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②推动医疗救助与扶贫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机制。
③加强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支持,改善基础设施和条件。
五、保障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医疗救助经费的落实。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加强宣传,提高困难群众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申请意识。
六、预期效果和评估方法1.预期效果:①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②医疗资源配置将更加合理,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将得到提升。
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方案

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方案随着国家对扶贫救困工作的不断加大力度,城乡特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在医疗救助方面,城乡特困群众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为此,我们应制定一项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方案,帮助他们解决医疗方面的困难。
1.特困群体及困难情况城乡特困群众是指生活无着落,家庭无人劳动,无法生计和未成年孤儿等无自救能力的人群。
他们的生活来源单一,经济收入微薄,医疗保险覆盖面狭窄,医疗费用负担重,长期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2.特困群体医疗保障政策分析在现行国家医疗保障政策下,城乡特困群众有一定的医疗保障政策可受,主要包括:(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地方政府主导,围绕城乡居民,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开展不同的保障机制。
(2)新农合医疗保险:针对中国农村的居民开展的一种医疗保障方式,覆盖范围较广,但是在某些地区,新农合的实施和管理存在缺陷。
(3)医疗救助:指的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保障贫困人口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保障,以财政补贴为主要方式,对全国特困人口实行医疗救助制度。
(4)慈善救助:慈善救助是指通过展开不同形式的慈善事业,帮助困难人群改善其生活条件、获得社会帮助的一种方式。
以上四种政策在帮助城乡特困群众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其覆盖面和保障程度还远未满足特困群众的需求。
3.特困群体医疗救助方案(1)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和实施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特困群众的医疗救助,对住院费用全额给予补助,对门急诊、常见病、慢性病等大众关心的医疗问题,实行差别化保障。
建立“医疗救助证”制度,授权相应管理部门核发医疗救助证。
持证者可随时享受救助。
在医院发布患者医疗救助政策、救助金额等内容,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
(2)医疗机构实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保障城乡特困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和保障,积极推行便捷服务,优先解决特困人员医疗需求。
对城乡特困群众及时给予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应建立快速绿色通道。
易于诊断、治疗的常见病常高病应建立常诊常治制度,优先安排医生、护士、药师,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增强医护人员自我防护能力。
(2024)年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医疗救助精准扶贫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02 03
救助需求
贫困人口中,很多人因为医疗费用过高而放弃治疗,导致病情恶化,甚 至危及生命。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能够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保 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社会意义
医疗救助精准扶贫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贫困人 口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方案概述
救助对象
明确医疗救助精准扶贫的对象范围,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 象、特困人员等。
救助内容
针对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具体的救助措施,包括资助参保、基 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
救助标准
根据救助对象的贫困程度和医疗需求,制定差异化的救助标准,确保 救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救助程序
扶贫路径选择与优化
1 2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加强人 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减 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3
实施健康促进与教育
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贫困群众健康素 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跨区域合作与资源共享
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
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确保医疗救助精准扶贫 资金的稳定来源。
医保基金结余
利用医保基金结余部分,为贫困人口提供医 疗救助。
社会捐赠与慈善资金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救助扶贫,拓宽资金 来源渠道。
其他筹措方式
如发行福利彩票、开展公益募捐等。
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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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精准识别贫困人口
。
建立问责机制
对在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工作中存 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严肃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第一章绪论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健问题逐渐成为农村居民关注的焦点。
然而,由于农村地区资源有限、基础设施薄弱等原因,农村居民的医疗救助需求仍然比较紧迫。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并实施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的设计旨在为农村困难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救助,并促进农村居民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现状分析2.1 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需求日益突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仍有不少困难群体无法享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
他们普遍存在医疗费用高昂、医疗资源不足、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状况。
2.2 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一定问题我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的医疗救助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保障范围不全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低,参保门槛较高等。
这些问题导致农村居民在医疗救助方面仍然存在困难。
第三章目标与原则3.1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完善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机制,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其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和质量,促进农村居民的健康发展。
3.2 原则本方案的实施将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在医疗救助中,实现资源的公平配置,确保每个农村困难居民都能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医疗救助。
(2)可扩展性原则:在方案设计中考虑到可扩展性,以适应未来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需求的增加。
(3)政府主导原则:政府在医疗救助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有力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促进医疗救助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措施与方法4.1 完善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1)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农村困难居民纳入医疗保险制度,并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2)降低医疗保险的门槛:降低农村居民参保的门槛,减少参保手续的复杂性,方便农村居民参与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逐步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
其中,医疗救助问题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
我国实
行的医保制度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虽然覆盖面
相对扩大,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个别地区困难群体无法获得及时
医疗救助,城乡差异较大等问题。
因此,为保障群众健康,需要进
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体系。
2、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3、提高医疗救助效率,加强监管。
三、实施措施
1、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困难群体救助制度,加强对个别困难群体的关怀。
完善医
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
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方便群众出行。
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和分配,确保医疗救助覆盖全面。
2、加强对救助对象的管理
对救助对象进行认真核实、评估,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条件。
建
立细致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对救助对象的跟踪和监管,切实防止
救助对象重复享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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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为缓解我区城乡贫困家庭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困难问题,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根据《X省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X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及各级对民生工程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以下五类对象,均可申请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持有区民政局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二)重点优抚对象;
(三)持有区民政局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
(四)城乡低收入居民。
城市低收入居民是指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现行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的居民;农村低收入居民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现行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居民;
(五)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人员。
二、救助病种
(一)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急性脑中风;
(三)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四)严重心脏病;
(五)重症肝炎及并发症;
(六)艾滋病;
(七)晚期血吸虫病;
(八)重症精神病;
(九)系统性红斑狼疮;
(十)风湿病并致关节畸形、功能障碍,或合并其他脏器损害,影响正常生活;
(十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十二)肝豆状核变性。
三、救助标准及定点医疗机构
救助对象在扣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商业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部分后,个人负担的年医疗费用将给予定额救助,当年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
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指定医院参照区医保中心和区合管局指定的当年医疗定点机构。
四、救助办法
(一)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
(二)资助“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参保资金;其他城市低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按50%比例给予补助。
(三)对城乡特困居民实施门诊补助。
凡城市低保对象中的A 类人员(“三无”人员除外),每人每年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医疗门诊补助。
(四)取消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三无”人员救助病种和救助起付线。
此三类对象患病进行住院治疗,可申请医后救助(见附件)。
(五)实施重特大病医前救助。
凡所患疾病为本《意见》规定的前八种重特大病范围内的困难居民,凭年度近期的病情诊断书,可申请医前救助元,以后年度不再予以申报;本《意见》规定的后四种重症慢性病不享受医前救助,可享受医后救助。
(六)实施重特大病跨年度治疗医中救助。
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三无”人员,凡所患疾病为本《意见》规定的前八种重特大病,跨年度治疗,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达5000元以上的,凭相关费用单据,可申请医中救助1000元。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居民所患疾病为本《意见》规定病种,患病自付住院费用达5000元以上,即可享受相应的医后救助(见附件)。
(八)对所患疾病不在救助病种范围内的“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可申请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1000元。
(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大病患者,在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再次给予一次性定额医疗救助。
五、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救助对象在申请医疗救助时,要如实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度病情诊断书,并需附有主治医生亲笔签字;
2.民政部门出具的《伤残证》、《五保证》、《抚恤金领取证》等优抚对象证件、《城乡低保证》及患者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医疗费用收据;
4.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补偿凭证;
5.相关单位或部门及社会扶贫帮困资助情况的证明材料;
6.城市低保居民、“三无”人员、城市低收入居民由区民政局认定并出具低收入统一证件;农村低收入居民由户口所在镇政府认定并出具证明。
(二)医前救助:申请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区政府委托,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凡具备上述(一)款1、2条规定证明的,由本人填写《X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医前救助表)》一式三份,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报区民政局审批。
(三)医中救助:申请救助对象持上述(一)款3、4、5、6条规定证明,向户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委会(居委会)公开栏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本人填写《X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医中救助表)》一式三份,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报区民政局审批。
(四)医后救助:申请救助对象平时累计的医疗费用应于当年5月或11月份,另外持上述(一)款3、4、5、6条规定证明,向户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委会(居委会)公开栏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本人填写《X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医后救助表)》一式三份,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报区民政局审批。
(五)区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签署审批意见。
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应当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六、救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一)区财政局要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区、镇两级财政要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其中,区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量的10%,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用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小额临时救助的资金,由区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区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拨付至区民
政局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帐,区民政局分批将医前救助资金与医后救助资金及小额临时救助资金下拨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发放给救助群众。
七、组织与实施
(一)区政府成立“X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区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档案管理和指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会同区民政局研究制定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按时编制年度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组织实施医疗救助资金的核拨发放。
为保障医疗救助工作正常开展,区财政应按当年救助资金总额的3%左右安排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3.区卫生局负责做好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上的衔接,配合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5.区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八、救助监督
(一)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坚持公示制度。
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如实提供所需情况,配合医疗救助工作的调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救助对象以隐瞒、造假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金的,一经发现,审批机关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追回其冒领的救助金。
(三)从事医疗救助管理工作的人员若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挪用、扣压医疗救助资金的,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