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指导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5点。
采用固定的工作时间,保证工作效率和服务的连续性。
2. 假期制度:指导中心按照国家法定假期安排公共假期,并且每年给予员工带薪年假。
员工需要提前向主管汇报请假,并在请假期间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绩效考核:指导中心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等因素进行评估。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加薪、奖励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4. 岗位职责:指导中心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员工按照规定的职责履行工作,做到明确分工、高效协作。
5. 培训机制:指导中心注重员工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
定期组织内部培训,也会邀请外部专家、学者进行培训讲座。
6. 工作纪律:指导中心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工作流程和规定进行工作。
不得私自泄露、篡改、删除工作资料和文件,不得私自调整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
7. 安全保障:指导中心要求员工关注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发生工作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8. 保密制度:指导中心对内部信息和个人隐私进行严格保密。
员工不得向外界披露或使用机构内部的机密信息。
9. 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心强调团队的交流与合作。
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10. 处罚与奖励:指导中心对工作不尽职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记过等;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以上是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并促进员工的发展和士气的提高。
残疾人康复职责和工作制度(3篇)

残疾人康复职责和工作制度一、在街道及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协助社区居委会对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底数,建立随报制度,做好转介服务。
三、协助康复指导站技术人员开展康复训练,康复护理工作,指导康复器材的使用。
四、定期____残疾人及亲属参加知识讲座。
五、结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
建立残疾儿童的随报制度做好早期干预工作。
六、积极宣传社区康复工作的意义,提高社区居民,特别是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参与意识。
七、建立残疾人基础档案,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八、以人为本,文明服务,热情接待康复训练的残疾人。
耐心回答和解释残疾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禁止一切岐视残疾人的言行。
九、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照康复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并做好训练记录。
十、遵章守纪,严谨认真,严格按训练要求指导残疾人康复训练。
规范训练程序,防止训练中心造成康复对象二次损伤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爱护设备,管好器材。
康复器材实行专人管理,做好设备使用,维修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职责和工作制度(2)残疾人康复的职责是帮助残疾人实现身体、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康复。
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1. 评估:对残疾人的身体功能、认知能力和日常生活技能进行评估,确定康复需求和目标。
2. 制定康复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
3. 康复训练:协助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如运动治疗、肌肉训练、平衡训练等,帮助恢复身体机能。
4. 心理支持: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残疾人应对身体残疾引发的情绪和心理问题。
5. 辅助器具和适应性环境:提供残疾人所需的辅助器具和适应性环境,如轮椅、助听器、无障碍设施等。
6. 康复咨询和教育:向残疾人及其家人提供康复咨询和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康复过程和技巧。
残疾人康复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资质要求:康复工作者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常需要取得相应的康复学士学位或专业认证。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4篇)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是依法设立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的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康复服务工作。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全部人员。
第四条本工作制度的内容包括工作岗位的职责、工作时间、工作纪律、奖惩制度等。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以残疾人康复为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指导。
第六条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够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和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工作人员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与其他部门和机构进行有效的配合和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九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保护残疾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章工作时间第十条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每天工作8小时。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每天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不得擅自私用公共设施和办公用品。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纪律,不得偷懒、逃避工作或违反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要以诚信为本,不得接受贿赂、索取礼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要保守机密和秘密,不得泄露涉及公司业务和客户隐私的信息。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督促,如有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于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表扬、奖金、晋升等。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参与社会生活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中心以“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为宗旨,以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
二、组织结构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下设康复部、培训部、综合部等职能部门。
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关系,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
三、工作职责1. 康复部:负责残疾人的康复训练和指导,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方案,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2. 培训部:负责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
3. 综合部: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等,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供保障。
四、服务流程1. 残疾人向中心提出康复服务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
2. 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服务条件。
3. 符合条件者,中心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并安排康复训练。
4. 康复训练过程中,中心工作人员对残疾人进行指导,定期评估康复效果,根据需要调整康复方案。
5. 残疾人完成康复训练后,中心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或转介服务,帮助其融入社会。
五、工作制度1.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残疾人,保护残疾人的隐私。
2.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康复服务经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4.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
5.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信息安全和共享。
六、监督与评估中心应定期对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范文(5篇)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范文一、机构岗位设置如下:主任中心机构社区培训用品用具专管员康复康复指导员配发残车指导员指导员专员二、岗位职责:主任参与本区(县)残疾人康复配套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对社区康复站(点)、街道(乡镇)残疾人服务社、居(村)委会残协的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本区(县)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的实施工作,参与各类指标任务的汇总和统计。
对中心成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负责向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拟制订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或解除本机构的成员。
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指导本区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综合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
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管理残疾人康复信息,掌握本区康复资源,制定康复工作管理制度等工作。
负责康复项目的业务经费和康复训练与服务补贴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工作。
承担本区(县)各类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参与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质量验收的____协调,承担对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评估的具体实施。
在本区县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对残疾人及其家属、志愿者的康复教育工作,____本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专家提供康复技术支持、开展康复咨询服务工作。
____与同行的交流。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残康办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专管员负责各种资料与文件的收发、整理及保管、存档。
申请、下拨各项康复专项经费。
____、筹备会议,并负责会议签到、考勤。
____中心内部联谊活动,增进内部团结。
对新成员进行培训。
与基层各残联____、各康复机构进行联系与交流。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康复指导员联系召开残康办、专家技术指导组会议。
下达本区年度机构康复任务指标数,下发、收集、整理康复训练档案,交中心专管员存档。
对机构康复训练的质量进行跟踪,及时反馈信息。
利用各专门节日,____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残疾预防、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模版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指导中心的全体员工以及与指导中心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指导中心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平等互助、专业务实、精细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指导中心的任务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和支持,促进他们的康复和融入社会。
第五条指导中心的管理权限包括:人员管理、经济管理、设备管理、工作流程管理等。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人员招聘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选聘的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岗前培训,以了解并适应指导中心的工作环境和业务要求。
第八条指导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档案进行登记、存档和定期更新。
第九条指导中心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指导中心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并给予相应的晋升机会。
第三章经济管理第十一条指导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指导中心的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按照预算执行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指导中心应建立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四条指导中心应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工作,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工作流程管理第十五条指导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方法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指导中心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残疾人的康复信息进行记录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七条指导中心应建立评估和辅助设备借用管理制度,确保残疾人在康复过程中的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八条指导中心应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和分析残疾人和家属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指导中心应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确保工作任务的有序进行。
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

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康复部在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康复部工作程序,明确康复部工作职责,提高康复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权益。
第三条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残联康复部。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残联康复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和政策建议;(二)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三)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制定残疾人康复服务标准和流程,组织康复技术培训和交流;(四)指导和监督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康复服务,评估康复服务质量和效果;(五)开展残疾人康复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康复的认识和关注;(六)参与国际残疾人康复事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工作程序第五条残联康复部工作程序分为计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四个阶段。
(一)计划阶段:根据国家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和地方残疾人康复需求,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实施阶段: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确保康复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三)监督阶段:对康复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康复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四)评估阶段:对康复服务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参考。
四、工作制度第六条残联康复部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残联康复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康复工作中的问题,协调各部门工作;(二)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康复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向下级残联康复部门传达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三)培训制度:组织康复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康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四)交流制度:开展国内国际残疾人康复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康复事业发展;(五)公示制度:对康复项目和服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时间:指导中心的工作时间一般是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的上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请假制度: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实行带薪年假、事假、病假等假期制度,员工在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请假,并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
3. 薪酬福利:指导中心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绩效表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薪资待遇,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4. 岗位职责:指导中心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康复辅助人员等,同时还要求员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岗位上不断学习和提升。
5. 绩效考核:指导中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6. 安全制度:指导中心要求员工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7. 保密制度:指导中心要求员工对工作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进行保密,禁止私自泄露或传播相关信息。
8. 培训机会:指导中心为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使员工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促进个人和组织的共同发展。
以上是一般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制度内容,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制度需要根据指导中心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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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一、机构岗位设置如下:
主任
中心机构社区培训用品用具
专管员康复康复指导员配发残车
指导员指导员专员
二、岗位职责:
主任
参与本区(县)残疾人康复配套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对社区康复站(点)、街道(乡镇)残疾人服务社、居(村)委会残协的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本区(县)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的实施工作,参与各类指标任务的汇总和统计。
对中心成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负责向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拟制订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或解除本机构的成员。
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指导本区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综合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
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管理残疾人康复信息,掌握本区康复资源,制定康复工作管理制度等工作。
负责康复项目的业务经费和康复训练与服务补贴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工作。
承担本区(县)各类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参与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质量验收的组织协调,承担对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评估的具体实施。
在本区县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对残疾人及其家属、志愿者的康复教育工作,组织本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专家提供康复技术支持、开展康复咨询服务工作。
组织与同行的交流。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残康办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专管员
负责各种资料与文件的收发、整理及保管、存档。
申请、下拨各项康复专项经费。
组织、筹备会议,并负责会议签到、考勤。
组织中心内部联谊活动,增进内部团结。
对新成员进行培训。
与基层各残联组织、各康复机构进行联系与交流。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康复指导员
联系召开残康办、专家技术指导组会议。
下达本区年度机构康复任务指标数,下发、收集、整理康复训练档案,交中心专管员存档。
对机构康复训练的质量进行跟踪,及时反馈信息。
利用各专门节日,组织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残疾预防、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向各康复机构征集课题,关注我区主要康复机构的课题研究动向。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康复专管员
下达本区社区康复任务指标数,收集、整理各种社区康复服务档案,交中心专管员存档。
组织召开社区康复员工作例会,布置各项康复任务。
负责进行相关的调研工作和各类社区康复主题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订阅相关期刊,整理各项社区康复服务资料,参与社区康复的科研课题。
兼任社区康复服务信息员,广泛收集各类社区康复服务动态信息,负责策划、编辑、印制社区康复服务导报。
参与对社区康复工作的考核。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人物。
培训指导员
承担中心的各项培训业务,收集、整理各项培训资料,交中心专管员存档。
指导各社区康复管理、技术培训工作,配合各社区进行必要的康复保健知识的宣传。
与区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组建立长期友好关系,为中心的基层康复培训工作争取外部支持。
维护、管理O-18岁残障儿童数据库,做好信息采集、输入、统计工作。
负责中心的宣传及对外联络工作,树立中心形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用品用具配发、残车专管员
下达残疾人用品用具、残车更新、年检任务指标。
组织做好残车更新、年检工作,按时完成市交办任务。
做好用品用具的配发、统计和汇总工作。
组织联系区用品用具个性化配发评估专家进行个性化评估,做好用品用具个性化配发工作。
负责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本中心会议分理事会议、全体会议、社区康复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
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由理事长负责召开。
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方向。
全体会议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中心主任及全体成员参加,每月定期召开,贯彻理事会议精神,汇报中心近期工作情况及自查各自工作。
社区康复联席会议由主任、中心社区康复专管员、中心培训指导员、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社区康复指导员和各街(镇)社区康复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总结近期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布置工作任务。
工作例会由中心主任主持召开,每周召开一次,安排近期工作。
各项会议必须贯彻严肃、认真、高效、有序的原则。
各项会议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事前请假。
四、日常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
工作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由中心专管员负责日常考勤工作。
工作时间内注意个人形象,不迟到,不早退。
事假:请假半天的,须征得中心主任同意,请假半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残联分管理事长同意;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须征得残联理事长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一年中累计事假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按矿工处理。
(二)接待
接待时间:每周二至周四上午9:00-11:00
对有事询问的残疾人、同行及其他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维护中心形象,营造良好声誉。
接待残疾人时,做好接待记录,对符合政策的要求,在规定办结时间内办理完毕,遇到重大事件不能解决时,应尽快与主任联系,将详细情况上报,不与残疾人发生争执、争吵。
接听电话要有礼貌,文明用语,电话不作私用,办公室不作私人会客场所。
对不在接待时间内来访的残疾人也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告知其接待时间。
(三)其他
各种证明、请示、报告、介绍信、经费申请及协议书的盖章必须经主任同意,并做好登记,做到有据可查。
工作人员应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五、财务管理制度
本中心经费来源为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区残疾人保障金及其它合法收入。
所有经费收支须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在理事会上公布,由主任监督、查阅。
使用经费时,都必须先作好经费预算,报主任审核,经上级主管单位——区残联理事长同意后才给予报帐,对犯有财务错误的成员应从严处理。
大型会议、活动的高额经费应由主任制定相应的收支细节,写出书面报告,交区残联理事长审批。
会议、活动结束后,对相关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由活动责任人收集整理本次活动的发票、收据,检查是否有效。
六、人事档案制度
(一)录用
本中心录用的成员,采用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办法,在编制限额内按照所需职位择优录用。
本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各成员须德才兼备,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策划能力和协调能力。
(二)考核
总体要求:工作热情高、工作能力强。
对每个干部、成员进行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任期考核,平时考核作为任期考核的基础,任期考核作为本中心决定奖惩、续聘以及辞退的依据。
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分四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核周期为每一年一次,考核结果经理事会讨论通过,若中心成员两次被评为较差,将予以辞退。
奖励:本中心对忠于职守,积极工作,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奖励。
(三)档案
档案分为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工作计划类、工作总结类、策划书类、个人档案类、特色工作类等。
本中心专管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各种文件、会议记录报告及其它形式的材料进行管理分类、归档,由中心专管员负责管理中心业务档案。
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
个人档案建立中心成员档案,由上级主管单位区残联办公室负责管理个人档案,做到每个中心成员都有个人档案。
工作档案中心各成员每年初须向中心专管员递交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后应递交工作总结,作为工作档案。
七、附则
中心各项工作都必须按照此工作制度执行。
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在理事会。
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