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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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年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根据文件规定,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次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身心健康。

3.以综合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首先按各专业实考人数划定分数资格线,再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综合考试成绩将在录取前公示7天,录取过程中,如果有排名在录取名额内的考生自愿放弃,在名额外的学生按顺序递补。

5.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

(二)报考事项:历年真题QQ在线咨询:363、916、816张老师。

各相关专业成立考试小组,确定工作中的相关原则政策和办法研究重大事项;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宣传事项和实施工作;完成报考成绩统计及综合排名汇总材料并上报填表。

1.各学院要先完成报考专业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名单确定考生的具体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综合考试,根据报考专业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审核。

3.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名单后,将公示7天,期满后不再提示。

4.各相关专业按照考试科目的顺序依次进行。

5.考试成绩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到学生本人。

(三)考试流程: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攻读大学阶段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对考生料进行审阅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填表。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安排加强进行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各种应用能力等。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安排。

(四)复习方略:1.注重课本很多考生会安排各种各样的资料,其实关键要能保证你进行的系统性。

因此整个阶段应该以真题为主,以精读的方式对教材重点章节相关要点,对课本有一个纲领性的认识。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05]第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经我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凭有关证明,书面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在第二年7月初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

申请入学时,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报研究生院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因病或者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注册,必须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学院审批时间不超过两周,两周以上必须经研究生院审批,否则不予注册。

不按《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合同书》及其他规定交纳培养费者,不予注册。

第三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八条研究生必须按西北工业大学博(硕)士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和各项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单,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课程视其成绩分别按补考或重修处理(具体内容详见西北工业大学博(硕)士学业管理工作细则)。

2014年西北工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西北工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3—5年。

三、招生规模与培养机制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左右,从2008年开始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实行以科研为牵引的导师负责制。

博士研究生将根据其综合测评获得相应的奖助金(第一年的奖助金等级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来确定,其他学年的奖助金等级根据前一年的综合成绩来确定)。

四、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的人员: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符合方可报考):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b.已修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c.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d.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e.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f.全年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只能招收一名同等学力的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者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须征得考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五、报名我校博士研究生一年分两次报名、两次入学考试。

第一次招生已完成招生规模的导师,将不再组织第二次报名。

◆报名手续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报名相关表格。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直博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直博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2014年7月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生培养制度,探索以较快速度培养高质量博士生的道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原国家教委下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博士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实行直博生培养模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制与学业要求(一)学制自开始攻读博士学位开始,学制为3~5年。

博士生在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年(含休学时间)。

奖助金发放办法见《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

(二)学业要求关于直博生的培养目标,仍按《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制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和《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制定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执行。

制定直博生的培养计划时,应注意拓宽知识面,将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应规定选学若干跨学科、交叉学科的课程和相关学科的课程。

直博生应完成的课程学分为33~38学分,具体要求如下:博士生政治理论课及学术素养专题课:3学分;博士生第一外国语:2学分;博士生基础理论课:2学分;硕士生基础理论课:5学分;博士生、硕士生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不少于16学分;硕士生实验专题1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学科前沿课程1学分。

要求公共课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专业课在一年半内完成并取得合格成绩。

第二条培养工作(一)直博生应按照直博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

其中课程计划应在20天内制定完毕,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执行;论文计划最迟应在入学后第五学期前制定完毕。

(二)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报告作为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列入培养计划,由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小组对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进行阶段考核。

(三)课程培养计划中所列的课程,要求公共课在入学后1年内完成,专业课在一年半内完成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按有关学籍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请参照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有关规定。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学生学籍和答辩的规定 _西北工大研究生院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学生学籍和答辩的规定 _西北工大研究生院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学生学籍和答辩的规定各学院、导师、学生:
根据国家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开始,我校对所有从硕士选拔并录取为硕博连读的学生,其学籍和答辩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所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于博士入学报到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后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硕士二年级学生需要进行提前答辩,须按照我校学位论文提前开题和提前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答辩时间最迟不晚于博士入学年份的8月31日;硕士三年级学生可按正常时间答辩,答辩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博士入学年份的3月15日。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若在第1条规定的时间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则博士入学后只能选择放弃硕士学籍,注册博士学籍。

博士学籍注册后可以按原硕士毕业时间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但不能获得硕士毕业证书,逾期不能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若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除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外,还可按照我校《关于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提前攻博生的学位管理规定》的程序申请硕士学位。

针对2013级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需在2015年1月完成硕士开题,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若在2015年8月31日前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可在2016年3月前完成了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20日
文章来源:西北工大考研网(),更多西北工大考研相关信息和资料请关注文彦考研论坛。

西北工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22

西北工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22

西北工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22西北工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一、本简章是西北工业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西北工业大学有关规定制定的博士招生简章。

二、本简章是西北工业大学的招生任务和实施办法,指导西北工业大学2020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

三、西北工业大学各学院及学科,学校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各招生细则及简章所制定的规定,并全面加强招生工作组织和管理,确保各项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招生工作跟随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可依据学校科研建设和人才培养需求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一章入学条件第一条申请者必须符合《高等学校招收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及其他研究生阶段入学条件规定》,保证申请人的个人、学习和职业背景具有足够的的资格进入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

第二条申请人必须具有毕业于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相应专业的学历,具有较好的学习成绩,同时要有较高的专业素养,通晓制定学习计划的能力,以及理解、检索和整理相关信息的能力;第三条申请者必须了解并熟悉学校学习规定,切实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有良好的思想言行和道德修养;第四条申请者必须具有很强的志向进取精神,坚持完成博士学位的学习和研究的要求;第五条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书面表达,撰写论文,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报名方式第一条申请者应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信息,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招生要求及有关规定,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注册。

第三章录取及入学第一条根据报名条件,学校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评审小组内部讨论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条件,依据《关于教育部统一规范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水平的规定》等规定,基于综合结果进行录取,发布录取名单,和相关办理入学手续的具体安排。

第二条申请者录取后,应按西北工业大学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包括报到、注册、体检等)。

第三条学校有权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者有虚假成绩、虚假证明、作假等行为,或有其他违反本简章规定情形,或在报到、注册、体检等录取中遇到不合法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不退还学费。

西北工业大学2017年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2017年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据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且颁发 相应的学位证书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西北工业大学考研网
1. 先进材料及其成型技术 2. 飞行器设计与制造 3. 数字化设计制造集成技术 4. 航宇动力设计与制造
1. 宽带无信息学院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学院
085271 电子与信息
4. 移动互联网 5. 移动智能终端软件 6. 卫星导航与卫星通信技术 7. 信息获取与智能处理
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二、学制与招生计划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四年。2017 年计划招收 16 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实质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提供参与重大专项的证明;(请登录国家科
技重大专项网站查询:/)
3.入学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具备 3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从事工程技术岗位工作;
4.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并具有以下条件:(具有一项或多项)
(1)担任产品、项目、工程技改总工程师、总设计师、总研发师等技术工程骨干,并在工作中成绩突
西北工业大学 2017 年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我校自 2012 年起开始招收攻读工程
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造就工程技术方面的领军人才,使其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
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

西北工业大学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北工业大学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05]第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经我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凭有关证明,书面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在第二年7月初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

申请入学时,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报研究生院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因病或者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注册,必须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学院审批时间不超过两周,两周以上必须经研究生院审批,否则不予注册。

不按《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合同书》及其他规定交纳培养费者,不予注册。

第三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八条研究生必须按西北工业大学博(硕)士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和各项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单,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课程视其成绩分别按补考或重修处理(具体内容详见西北工业大学博(硕)士学业管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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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办法2012-05-17 09:15为加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博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编制招生目录每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制定工作从五月底开始,六月中旬结束。

我校在编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下发有关通知到各个院系,各院系将汇总后的招生目录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再由招生办进行统一编制。

具体编制细则请参考每年由研招办下发的《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二.选拔方式我校的博士招生分以下四种类型:1.公开招考:是指我校面向社会招生,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的方式。

2.提前攻博:是指从我校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

单独命题考试入学的学生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3.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一年级的学生中选拔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

单独命题考试入学的学生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4.直接攻博:是指允许我校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目前,我校在力学、数学、物理学等基础学科及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特色学科招收直博生;每年招收人数为当年博士生招生规模的5%,名额分配视各学科具体情况酌定。

三.报名工作我校博士生公开招考方式的报考条件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历的人员: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春季入学至少应拿到硕士论文答辩决议);③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a.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b.已修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c.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d.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e.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f.全年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只能招收一名同等学力的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者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须征得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二)报名手续我校博士研究生一年分两次报名、两次入学。

第一次招生已完成招生规模的导师,将不再组织第二次报名。

1).报名时间: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九月初(在此期间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注册信息,函报考生网报后须将报名材料寄到我办);现场确认时间为九月中旬(所有考生(函报者除外)在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此期间来我办进行现场确认)。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三月初左右(在此期间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注册信息,函报考生网报后须将报名材料寄到我办);现场确认时间为三月中旬(所有考生(函报者除外)在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此期间来我办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地点: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报名材料:①报名时须持(寄)本人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函报者)、身份证和复印件(函报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呈交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军人必须持有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函报的考生还须注明网报号码、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导师及考试科目。

②两份专家推荐信。

四.考试公开招考方式的考试工作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我校博士生招生初试全部为笔试,科目有: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业务课(两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实行百分制。

初试时间:第一次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十月下旬;第二次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下旬。

详细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我校博士生招生业务复试的内容为:口试和专业复试。

口试和专业复试在笔试结束后即可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个院系自行确定。

复试由各个学院组织有导师参加的三人以上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

复试主要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实验性学科、专业还应考察考生的实验能力。

此外,为了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完成后,要认真填写复试记录表,写明复试内容、成绩(百分制,60分为及格)、评语和初步拟录取意见。

复试结束后,所有复试小组的人员均应在复试记录表上签字,对复试结果负责。

五.录取录取方法: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根据平时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及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初试成绩一般在博士生入学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

初试成绩确定后,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在网上公布,考生上网查询或直接到研招办进行查询。

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由管理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若有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予以纠正,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逾期不再受理。

1.申请材料评价。

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为考生写推荐书的教师,应对推荐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科研能力有深入的了解,为考生所写推荐书要严肃认真、具体写实。

对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成绩公布后研招办须向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对于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研招办须与考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3.我校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含提前攻博或硕博连读的在学硕士生考核结果),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我校规定时间考试和未参加本年度考试的考生。

被录取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在录取单位保存三年,未被录取的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一年,不能与其他院校进行调剂。

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告知新生报到时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调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不能与报考其他院校的博士研究生互相调剂。

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以申请更改录取类别、更换导师、报考第一次博士入学考试的考生更改入学时间。

(一)更改录取类别:1.录取类别由非定向转成定向或委托的考生需要个人提交申请,然后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或签字),最后,将申请提交研招办。

由非定向转成定向或委托的考生,根据当年的录取分数线划定其为定向类别或委托类别。

2.录取类别由定向或委托转成非定向的考生需要个人提交申请,然后由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或签字),最后,将申请提交研招办。

由定向或委托转成非定向的考生,只能划定为非定向的三等奖学金类别。

(二)调换导师调换导师只能在同一一级学科内更换,一般不能跨院系更换导师,并且考试科目要求外国语与业务课一相同。

考生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且由调换的两位导师签字,并且由学院盖章,最后,将申请提交研招办。

(三)更改入学时间参加第一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可以更改入学时间,选择春季入学或秋季入学。

参加第二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不得更改入学时间。

入学时间以考生现场确认时确认的入学时间为准,公布成绩后,如果需要更改入学时间,需要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导师签字,最后将申请交至研招办。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流程: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3—5年。

三、招生规模与培养机制我校2013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左右,并从2008年开始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实行以科研为牵引的导师负责制。

所有博士研究生将根据其综合测评获得相应的奖助金(第1年的奖助金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来确定,第2、3年的奖助金根据前一年的综合成绩来确定)。

四、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历的人员: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春季入学至少应拿到硕士论文答辩决议);③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符合方可报考):a.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b.已修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c.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d.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e.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f.全年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只能招收一名同等学力的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者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须征得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五、报名我校博士研究生一年分两次报名、两次入学。

第一次招生已完成招生规模的导师,将不再组织第二次报名。

◆报名手续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1.网上报名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报名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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