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规范性文件指国家权力部门、机构和组织制定、发布和实施的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的文件,是政府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的总称。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和层次不断增长,出现了大量过时、重复性和冲突的文件,给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活动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和风险。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旨在优化制度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加强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
本实施方案旨在制定清理的范围、方法、流程和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督导机制,推进规范性文件的整合和完善,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清理范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标准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职能的要求,以及社会反映的实际需求,对各级政府部门、行业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的梳理和评估。
(一)清理对象1、政府部门和机构发布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2、企事业单位制定的规章、规定、制度等;3、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发布的行政文件等。
(二)清理内容1、按照法定职责和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理,压减数量,减少重复性和冲突性文件;2、删除失效和废止文件,保留适用和必要的文件,及时更新和完善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标准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标准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一)合理性原则按照归口管理、条理清晰、内容完备、用语准确、简洁明了、可操作性 strong>等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证各级文件之间衔接协调。
(二)合法性原则清理的文件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
(三)时效性原则清理应当聚焦当前和未来需要,减少过时或者不适用的文件,强化政策和措施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及时更新和完善规范性文件。
四、清理方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一)主动清理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应当查找、认领本单位已发布、未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清理标准对其进行分类、归档、评估并报送清理报告。
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

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进行行政管理的具体组织,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推行性和约束力的文件,对于保障行政工作的规范、合法和有效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行政单位内部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等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数量庞大、冗杂复杂、重复颁布、效力低下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政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因此,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二、整治目标1.清理无效规范性文件,减少文件数量,精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合并重复规范性文件,消除重复劳动,优化工作流程;3.修订陈旧规范性文件,更新内容,与时俱进;4.优化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和语言,提高可读性和理解度;5.加强国家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和统一,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适用性;6.加强行政单位内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执行力和效果。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1.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底稿清单行政单位需全面梳理并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底稿清单,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发布单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摘要等信息。
2.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根据底稿清单,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的范围、目标和步骤,确定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3.逐一审查规范性文件对底稿清单中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审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检查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2)文件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文件是否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是否能够操作指导工作的开展。
(3)文件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检查文件是否与时俱进,是否符合当前环境和条件。
(4)文件的表达形式和语言规范:检查文件的语言是否简练明确,结构是否清晰,是否易于理解和执行。
4.分类处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审查结果,将规范性文件分为以下几类进行处理:(1)废止类:废止不合法、不适用或重复规范性文件。
(2)合并类:合并相同或类似内容的规范性文件,避免重复颁布。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一、背景规范性文件指的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划等,规范了公民、法人、组织或政府行为。
规范性文件数量庞大,内容繁杂,长期积累导致工作效率低、审批周期长、容易出现冲突和矛盾等问题。
在落实中央多次强调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的情况下,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该方案旨在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清理和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力,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任务1.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明确清理的对象、范围和时间节点。
2.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明确清理的步骤、程序、标准和要求。
3.实施规范性文件清理,将无效、失效、重复、矛盾和过时的规范性文件逐一筛选清除。
4.督促、检查、评估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清理质量和效果。
5.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要求和标准,促进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力提升。
四、措施1.归纳、整理、分析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科学制定准确的清理方案。
2.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具有明确的审批、发布、公布和监督管理流程。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评估,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清理工作。
4.制定可行且统一的标准,包括文件草拟、审批、公布、发布、归档等,并将其纳入文件制定程序中,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能。
5.加强宣传和倡导,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规范性文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
五、保障措施1. 要有充足的人员和物资保障,充分动员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人员参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 加大对清理工作的支持和投入,为清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硬件设施等保障。
3.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达到法律审慎起草,程序合法公开,保障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力。
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

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整治应坚持务 实有效的原则,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应 注重实际效果和实践价值,确保文件 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04
整治措施与步骤
制定整治计划
明确整治目标
确定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的目标,如提高文件质量、规范文 件制定程序、加强文件执行力度等。
制定整治计划
根据整治目标,制定具体的整治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分工、 任务分解等。
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相关 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意识和能力。
开展专题培训
组织员工参加专题培训,提高员工对 规范性文件整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 度。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制作宣传资料
制作宣传海报、手册等资料,向 员工和公众宣传规范性文件整治 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开展宣传活动
组织宣传活动,通过讲座、研讨 会等形式,向员工和公众宣传规 范性文件整治工作的相关知识和 政策。
建立文件执行监督机制
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确保文件的落实和执行。
加强文件宣传和解读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公众对文件的认知和理解。
建立文件执行反馈机制
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公众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意见 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改进文件的执行工作。
05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问题及时整改。
02
反馈意见收集
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公众对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
整和完善文件内容。
03
建立评估结果公开制度
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文件制定和实施的规范化
和科学化。
持续改进与优化
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024年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2篇)

2024年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一、背景概述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进步,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在行政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文件积累和管理不规范等原因,一些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庞大、内容繁杂,影响了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本方案旨在推动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理化、准确性和实施效果。
二、整治目标1. 优化行政单位的规范性文件体系,确保文件数量合理、内容规范、形式统一。
2.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管理,提高文件的准确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
3. 推动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文件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4. 建立健全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评估和监督制度,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执行效果。
三、整治措施1. 清理梳理(1)行政单位应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工作,将目前有效、废止和冗余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清理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服务实际需要的文件。
(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台账,记录清理情况,做到清清楚楚。
将清理出的废止文件及时予以公示,并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清理工作的透明度。
2. 减量规范(1)行政单位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合理控制文件数量。
对可能导致文件过量的流程、环节进行优化,简化文件的审批流程和程序。
(2)建立规范性文件编制权限和审批程序,确保各类文件的规范化制定和合法性审批。
(3)推动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和模板化,减少文件的重复撰写和内容重复。
3. 提升质量(1)行政单位要建立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文件的准确性、专业性和实用性。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和校对,避免文件中的错误和模糊表达。
(2)加强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的专业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文书写作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水平。
(3)建立文件查新、更新和培训制度,及时修订和更新陈旧和过时的规范性文件。
4. 电子化管理(1)行政单位要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电子化管理,建立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数据库和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文件的统一存储、检索和共享。
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

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一、背景规范性文件是法定程序固化的行政规则,具有明确的适用对象和强制性质。
规范性文件不仅关系到政府的执法、决策、管理等方面,也影响社会各个方面的行为。
目前,我市存在一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力不高等问题,需要进行整治。
二、整治目标本次整治的重点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旨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力,并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内容1.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将会进行调整。
(1)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在相应的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审查,审查意见要即时被记录并结合意见进行修改。
修改后,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准,然后公开征询当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映社会各阶层的真实需求。
(2)公开征询意见期结束后,草案将进入审批环节。
(3)审批环节会涉及到行政首席机构进行审查,并查看其合法性,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需要修改。
(4)审查通过后,需再次公示,等待社会反馈和最终批准。
2.对已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核查、修改和废止。
(1)对所有已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进行具体分析,确认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及可适用的途径。
任何一份规范性文件需通过新的程序来进行确认。
(2)对已存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决定文件是否需要修改。
如果有修改的必要,草案必须通过新的程序进行审查。
(3)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处理。
废止的文件需将其具体执行时间告知社会,并与社会互动。
4.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力,促进依法行政。
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制建设和公共领域的和谐稳定。
为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遵循真实可行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社会需求充分考虑,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合理。
同时,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后期跟踪和执行,有效推进行政决策。
五、整治方案的实施1.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和配套措施。
(1)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明确整治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分工。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为了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X〕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X〕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X〕24号)和《X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X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清理范围(一)X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下列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属于清理范围1.市人民政府发布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市直各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下列文件不属于清理范围1.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工作规则以及人事、财务、外事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2.内部监督考评、责任追究制度;3.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4.公布办事时间、办事地点等事项的告示;5.党委与政府、党委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室联合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主体按照“谁发布谁组织清理,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的要求组织实施。
具体分工如下:(一)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负责组织清理;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起草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清理。
因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导致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与实施部门不一致的,由现实施该职能的部门负责组织清理。
(二)市直各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负责组织清理。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清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不断演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加,给政府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部门拟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以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二、工作目标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目标是:1.清理过期、无效、冗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减少文件数量;2.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增强政府行为透明度;3.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文件质量。
三、工作步骤1.文件梳理根据文件标签、文件库存等信息,对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类,明确每个文件的内容、用途和适用对象。
2.清理筛选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部门实际需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筛选。
首先,剔除过期、无效的文件,避免对工作造成干扰。
其次,对内容相似的文件进行比较,选择保留最新、最优质的文件,删除冗余的文件。
3.审查合规性对保留下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合规性和合法性。
首先,核对文件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是否符合政府工作要求。
其次,检查文件形式是否规范,包括文件标题、格式、页眉页脚等,确保各个方面都符合规定标准。
4.优化改进针对保留下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优化改进,以提高文件质量和可读性。
首先,对文件内容进行梳理和重写,确保表达准确、简明扼要。
其次,规范文件格式,使之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便于查找和理解。
四、工作计划1.设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制定清理时间表,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
3.拟定文件清理标准和评审流程,确保工作结果准确、公正。
4.落实责任,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五、工作成果评估1.由专项工作组对清理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包括清理文件数量、质量提升情况等。
2.针对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方案,以达到最佳效果。
六、工作宣传和培训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在工作开始前进行宣传和培训。
1.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目标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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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篇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附件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市质监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
一、清理范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1979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为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县级质监局、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技术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标准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XX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XX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3.《**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107号令)对列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一)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要求的;(二)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依据的上位法已修改或者废止的;(三)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的;(四)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五)其他依法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
三、清理步骤1、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应于XX年8月底前完成。
各业务处室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于XX年3月底前向市局法规处报送初步清理意见,由市质监局审议公布、汇总上报省质监局后报省政府法制办。
(具体清理步骤详见附表一)2、县级质监局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技术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应于XX年8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将本单位初步清理意见于XX 年3月底前报送市局法规处,由市质监局审议公布、汇总上报省质监局后报省政府法制办。
(具体清理步骤详见附表二)附表:1. 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表2.县级质监局和相应技术机构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表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附表1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表规范性文件。
附表2县级质监局和相应技术机构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表机构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附表31979-XX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清理时间: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
附表4篇二:某某镇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共某某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某某镇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机关办公室:现将《某某镇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某某镇委员会XX年9月14日某某镇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党员干部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性和反复适用性,关系国家法制统一,事关政令畅通,体现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水平。
为切实保障我镇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实效性,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委厅?XX?34号)、《中共某某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广委办?XX?139号)、《中共某某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广委办?XX?144号)、《中共某某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旺委办?XX?21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某某镇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理工作范围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党委规范性文件(含党委规范性文件和党委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全镇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镇党委及各办公室。
(二)全县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1、是否符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2、是否包含不利于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3、是否包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垄断及超国民待遇的内容;4、是否违法创设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5、是否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6、是否包含对广大党员权利、义务的不合理规定;7、是否随着时间推移和国家政策调整已经过时;8、规范性文件之间是否相互矛盾或冲突、影响执行效力。
(三)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主要文种:决议、决定、意见、条例、规定、办法、细则及政策性的通知等文种,均为有编号的正式文件。
(四)不在清理范围内的党委系统文件:1、非政策性的事务性文件:请示、报告、通报、公报、批复、函、会议纪要,一般性工作安排,年度工作方案(计划)及干部任免通知、会议通知等事务性的通知。
2、内部管理文件:机关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党务工作等。
二、清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此次清理工作自XX年9月开始至XX年6月底结束。
分为三个阶段:(一)清理初查(XX年9月至XX年11月)XX年9月1日——XX年10月31日,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党委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筛选,并填写《党委规范性文件目录》。
11月1日——30日,按照“谁制定(起草)、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办公室将纳入《党委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交由相关部门初查,相关部门提出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建议意见及理由报党政办公室。
党委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制发部门或牵头制发部门负责初步筛选、初查,并提出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建议意见。
(二)集中审查(XX年12月至XX年3月)XX年12月1日——XX年2月28日,由党政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查意见,对党委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并研究提出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意见。
3月1日——3月31日,由党政办公室在经过集中审查结束后,牵头填写《党委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建议表》,并报镇党委审定。
党委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制发部门或牵头制发部门依照前述要求组织审查。
(三)审核发布(XX年4月至XX年6月)对符合要求、需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认定继续有效;对存在问题、但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应组织修订并按程序发布;对指导思想或主要政策、措施、规定等方面违反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党内法规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内容已明显过时和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或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失效。
党委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由党委审核决定并由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文件目录。
党委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由制发或牵头制发部门审核决定并公布文件目录。
目录未经公布的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自XX年9月1日起一律废止。
三、清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某某镇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宜。
由党委书记叶枝繁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柳玉强任副组长,各副职领导、各办公室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毛碧舒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清理日常业务工作。
四、其他事项篇三:关于印发龙岩市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龙岩市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XX〕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龙岩市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二月十七日龙岩市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XX〕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XX〕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闽政〔XX〕5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清理工作使政府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相一致,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使市县政府,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下同)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协调衔接的要求,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有效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二、清理范围、主体及分工(一)清理范围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范围是:XX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县政府,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名义发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XX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由发文机关宣布失效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可不再清理。
(二)清理主体清理主体是指有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市县政府、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规范性文件清理主体应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清理工作,即发文机关负责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多个机关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的机关(以发文文号所属机关为主办机关)负责清理。
(三)清理分工1、对市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组织清理,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以及政府所属相关工作部门应予以配合。
2、市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主管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清理工作的原则及标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和公开透明,确保合法、有效的原则。
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应予以修订、废止或宣布失效:(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越制定规范性文件权限的,应予以修订或者废止。
该项情形包括:1、规定了应由上位法规定的内容的;2、超出上位法授权范围的;3、对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民事权利进行限制的;4、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5、规定了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设定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