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
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疗(休)养工作管理,根据上级对员工疗(休)养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疗(休)养管理工作原则
(一)疗(休)养工作要贯彻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合理安排,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
(二)疗(休)养工作要贯彻为员工服务的原则,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三)疗(休)养工作要贯彻以业务及管理骨干、先进个人优先安排的原则。
第三条疗(休)养的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编制内员工,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业划转人员或本公司工龄满3年的社会招聘人员;
(二)加入工会时间满1年;
(三)上年度工作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四)上年度不在岗天数累计不超过30天(含事假、病假及旷工等)。
第四条疗(休)养的组织实施
(一)员工疗(休)养工作由公司工会统一组织与管理,主要负
责了解员工对疗(休)养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制订年度疗(休)养工
作计划,具体组织开展员工疗(休)养活动Q
(二)公司工会根据当年度经费预算,研究确定本年度是否组织员工疗(休)养活动,或明确活动的指标、活动形式、地点等有关事项。
(三)公司工会统一组织的疗(休)养活动须委托有正规资质的机构协办,并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员工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第五条疗(休)养的活动方式
符合疗(休)养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的疗休养活动计划,参加公司工会统一安排的疗(休)养活动或利用本人的年休假自行安排时间疗(休)养。
第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

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一、背景为了满足员工良好工作状态的需求,提高员工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
二、定义疗养假指员工因身体或心理原因需要暂时远离工作环境进行休养、康复或调整的假期。
三、申请条件1. 员工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疗养假的原因和预计离岗时间;2. 疗养假申请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提交。
四、疗养假期限1. 全职员工疗养假期限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2. 其他员工疗养假期限不得超过5个自然日。
五、福利待遇1. 全职员工在疗养假期间享受全薪待遇;2. 其他员工在疗养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80%。
六、申请审批流程1.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疗养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2. 人力资源部对疗养假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七、疗养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 员工在疗养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工作,也不得接受工作相关沟通;2. 雇主应安排相应人员替代员工的职责和任务。
八、疗养假期满后的返岗安排1. 员工疗养假期满后需提交医生出具的健康证明,说明能够恢复正常工作;2. 员工在返岗后需经过健康评估,确保能够胜任工作。
九、管理责任1.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员工疗养假的审批和假期期间的工作安排;2.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并对员工疗养假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
十、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视为旷工处理;2. 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病情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对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的内容,为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工作效率,敬请遵守。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工作的压力和竞争的增加,员工的身体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本公司特制定了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三、疗休养申请和批准1.员工在需要疗休养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
申请应包括病假事由、疗休养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相关信息。
2.部门经理在收到员工的申请后,应尽快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员工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疗休养。
3.如有需要,部门经理还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或证明材料,以便进行核实。
4.部门经理在审核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如员工的疾病严重程度、是否需要长期休息等因素。
四、疗休养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1.员工在疗休养期间,按照公司的规定享受带薪病假。
2.疗休养期间,员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具体的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五、员工健康管理1.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体检结果异常的员工进行进一步的跟踪和处理。
2.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的相关信息,帮助员工了解如何保持健康和预防常见疾病。
六、违规处理1.如果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虚假疗休养,视情节轻重,公司将视情况进行警告、罚款或解雇处理。
2.如发现员工故意拖延或虚报疾病信息以延长疗休养期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有需要,本公司保留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以上是本公司的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希望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并以健康的身体和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工会员工疗休养管理规定

公司工会员工疗休养管理规定做好员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保护劳动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员工身体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为保证员工疗休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实到实处,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共同协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疗休养类别和职责分工(一)xx移动员工疗休养分为荣誉型疗休养和普通型疗休养两类。
(二)xx移动员工疗休养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荣誉型疗休养由省公司统一管理,普通型疗休养由所在单位管理。
省移动工会负责组织全省荣誉型疗休养活动;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本团体员工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人员范围和条件(一)荣誉型:荣获省、部级(含集团)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企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
(二)普通型:截止当年1月1日在xx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的合同制员工。
(三)参加疗休养的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应满足外出旅游的要求。
三、疗休养时间及费用标准(一)荣誉型和普通型疗休养时间每次均不超过7天。
(二)荣誉型员工疗休养不冲销当年的年休假。
普通型员工疗休养,均按实际疗休养时间相应冲销本人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结余部分时间员工可继续申请休假,具体规定按照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员工疗休养费用标准:荣誉型疗休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4000元;普通型疗休养标准为每人每次3000元。
(四)员工疗休养旅途往返均没有伙食、交通费补助,疗休养期间不影响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的发放。
(五)员工疗休养费用实行包干补贴,原则上超出部分自理。
四、疗休养员工名额比例(一)员工每人每3年安排普通型疗休养一次。
每年普通型疗休养名额按不超过符合条件员工三分之一的比例,由各基层工会掌握并在年初制定疗休养计划安排,以便员工做好年休假安排。
对当年退休人员原则上安排一次疗休养。
(二)同年获得多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荣誉称号的员工,按一次享受荣誉疗休养。
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为规范职工疗休养管理,合理安排职工的疗休养,根据国家有关疗休养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自本办法规定实施之日起,公司除对集团、集团工会和上级部门评选的先进模范人物,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特定对象(如尘肺病患者等)安排公费疗休养外,将不组织职工进行分期分批的集体组织疗休养,而对职工实行疗休养费用定额补助的办法。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1、凡本公司在册正式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休养费用补贴。
2、股东方外派人员,在公司连续工作未满一年的,如在原单位已经享受的,不再享受;未享受的列入补贴范围。
3、对符合享受补贴范围人员,补贴年疗休养费用规定如下:(1)五年工龄以下的职工(含五年),每年补贴IooO元;(2)工龄满五年以上、十年工龄以下的职工(含十年),每年补助1500元(3)十年工龄以上、二十年工龄以下的职工(含二十年),每年补助2000元;(4)二十年工龄以上的职工和公司中层干部,每年补助3000元;(5)公司班子成员疗休养补贴按浙能集团规定标准执行。
4、职工每年可利用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补休等各类假期自行安排疗休养。
5、职工外借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年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疗休养补贴按当年补贴额度的半数计算,超过半年的,全额计算。
6、职工上半年退休的,疗休养补贴按当年补贴额度的半数计算;下半年退休的按全额计算。
次年起不再享受疗休养费用补贴。
7、符合享受补贴范围人员,当年个人账户清零,不再累加。
三、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疗休养补贴费用:(1)受行政留用察看处分或党(团)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受到刑事拘留的人员。
四、工会是公司职工疗休养管理和归口部门,负责对职工疗休养个人帐户进行管理。
五、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从20**年1月1日起执行。
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

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文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江西省委员会赣移[2009]综字第86号签发:简勤关于印发《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各分公司、各基层移动通信工会:为进一步落实省公司员工关爱计划,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协商,并经省公司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现将《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核稿人:曾水生拟稿人:牟素勤主题词:打印:发送到打印抄送:简勤、万懿、胡中华、熊先逵、周光、省公司总部各部门、通信服务公司抄报:集团公司-集团工会、省总工会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做好员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保护劳动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员工身体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为保证员工疗休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实到实处,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共同协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疗休养类别和职责分工(一)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分为荣誉型疗休养和普通型疗休养两类。
(二)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荣誉型疗休养由省公司统一管理,普通型疗休养由所在单位管理。
省移动工会负责组织全省荣誉型疗休养活动;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本团体员工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人员范围和条件(一)荣誉型:荣获省、部级(含集团)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企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
(二)普通型:截止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的合同制员工。
(三)参加疗休养的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应满足外出旅游的要求。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幸福指数,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员工疗休养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需安排、注重实效;3. 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服务品质。
第二章疗休养对象及条件第四条疗休养对象:1. 连续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2. 在公司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公司表彰的员工;3. 因工作需要,长期处于高强度、高压力岗位的员工;4. 因工作原因,身体健康状况出现问题的员工;5. 公司认为需要给予疗休养的员工。
第五条疗休养条件:1. 员工在申请疗休养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员工疗休养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疗休养地相关规定;3. 员工疗休养期间,不得从事与疗休养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疗休养计划及实施第六条公司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员工疗休养计划,包括疗休养人数、时间、地点等。
第七条员工疗休养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员工疗休养期间,公司提供以下保障:1. 住宿: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住宿条件;2. 餐饮:提供营养均衡、卫生安全的餐饮服务;3. 交通: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4. 医疗: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员工疗休养期间,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疗休养地管理,遵守当地法律法规;2. 不得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3. 注意个人安全,遵守消防安全规定;4. 不得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疗休养费用及报销第十条员工疗休养费用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疗休养期间,产生的费用按照公司规定予以报销。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疗休养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疗休养条件第四条员工疗休养条件如下:1. 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2. 上一年度累计加班时间不超过规定上限;3. 身体状况符合疗休养要求;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五条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疗休养待遇。
第三章疗休养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员工疗休养申请流程: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疗休养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3. 员工根据批准的疗休养时间安排行程。
第七条疗休养审批权限: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疗休养申请的审核和审批;2. 单位领导对员工疗休养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第四章疗休养内容与形式第八条疗休养内容:1. 国内旅游:组织员工参观名胜古迹、自然风光等,丰富员工业余生活;2. 健康体检:为员工提供年度健康体检服务;3. 休闲娱乐:安排员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缓解工作压力;4. 亲情团聚:鼓励员工与家人共度美好时光。
第九条疗休养形式:1. 集体疗休养:组织员工统一参加疗休养活动;2. 自主疗休养:员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疗休养地点和时间;3. 轮休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分批次进行疗休养。
第五章疗休养经费第十条疗休养经费来源:1. 单位预算;2. 员工福利基金。
第十一条疗休养经费使用:1. 用于员工疗休养活动;2. 用于员工健康体检;3. 用于员工休闲娱乐活动。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疗休养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疗休养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三条定期对疗休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十四条对违反疗休养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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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文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江西省委员会赣移[2009]综字第86号签发:简勤关于印发《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各分公司、各基层移动通信工会:为进一步落实省公司员工关爱计划,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协商,并经省公司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现将《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核稿人:曾水生拟稿人:牟素勤主题词:打印:发送到打印抄送:简勤、万懿、胡中华、熊先逵、周光、省公司总部各部门、通信服务公司抄报:集团公司-集团工会、省总工会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做好员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保护劳动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员工身体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为保证员工疗休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实到实处,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共同协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疗休养类别和职责分工(一)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分为荣誉型疗休养和普通型疗休养两类。
(二)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荣誉型疗休养由省公司统一管理,普通型疗休养由所在单位管理。
省移动工会负责组织全省荣誉型疗休养活动;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本团体员工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人员范围和条件(一)荣誉型:荣获省、部级(含集团)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企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
(二)普通型:截止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的合同制员工。
(三)参加疗休养的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应满足外出旅游的要求。
三、疗休养时间及费用标准(一)荣誉型和普通型疗休养时间每次均不超过7天。
(二)荣誉型员工疗休养不冲销当年的年休假。
普通型员工疗休养,均按实际疗休养时间相应冲销本人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结余部分时间员工可继续申请休假,具体规定按照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员工疗休养费用标准:荣誉型疗休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4000元;普通型疗休养标准为每人每次3000元。
(四)员工疗休养旅途往返均没有伙食、交通费补助,疗休养期间不影响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的发放。
(五)员工疗休养费用实行包干补贴,原则上超出部分自理。
四、疗休养员工名额比例(一)员工每人每3年安排普通型疗休养一次。
每年普通型疗休养名额按不超过符合条件员工三分之一的比例,由各基层工会掌握并在年初制定疗休养计划安排,以便员工做好年休假安排。
对当年退休人员原则上安排一次疗休养。
(二)同年获得多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荣誉称号的员工,按一次享受荣誉疗休养。
五、疗休养组织实施(一)荣誉型的疗休养活动由省移动工会在员工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两年内组织安排一次,但不重复参加当年本单位组织的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每年2月,各基层工会向省移动工会选送当年参加荣誉型员工疗休养名单,省移动工会根据参加人数确定当年疗休养时间和线路。
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给予每人每次3000元补偿。
(三)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员工,自处分之日起三年内不安排疗休养。
(四)各单位按本规定,认真配合省移动工会做好荣誉型疗休养人员的选送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保证员工疗休养时间,按计划组织好本单位普通型员工的疗休养活动。
(五)各基层工会要分别建立荣誉型员工和普通型员工疗休养工作档案,认真总结疗休养工作情况,切实加强管理。
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时,员工疗休养情况一并办理转移。
(六)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员工疗休养期间的安全,在与相关旅游公司的协作合同中,清晰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集中组团疗休养的,各级工会要指定1名疗休养人员为团长、1—2名疗休养人员为安全员,主要负责外出疗休养期间的联系、服务和安全等事宜。
(七)根据本规定,各基层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与行政共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八)本规定由省移动工会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则一、劳务派遣制员工符合《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条件的,不论职级,比照合同制员工安排荣誉型疗休养。
二、截至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岗位3级以上(含3级)的劳务派遣制员工,比照合同制员工安排普通型疗休养。
三、截止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岗位2级以下(含2级)的劳务派遣员工,每年由各单位按照该范围员工总数的10%以内推荐。
表现特别优秀的,比照合同制员工安排普通型疗休养。
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进一步规范职工疗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劳动保险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下简称为职工)。
二、根据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疗休养地点、时间、组织形式(单独或组团)可由职工自行选择。
三、职工参加疗休养按职工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三年一次(在第三年安排);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二年一次(在第二年安排);已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一年一次。
四、轮到疗休养的职工当年疗休养,不跨年度安排疗休养,如放弃疗休养的不得享受现金补贴。
五、职工疗休养假期原则上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休假时间(含往返途中),疗休养时间与当年度的年休假时间相抵。
六、局机关工会每年按符合疗休养条件确定具体疗休养人员名单,经办公室审核公布。
职工外出疗休养前须按本局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局机关工会登记。
疗休养结束后,职工凭旅游公司出具的发票按每人3000元疗休养费用到财务核销,不足部分自负,多余部分不返还个人。
七、工会要建立职工疗休养台帐,办公室要建立职工疗休养请销假台帐,财务部门要建立职工疗休养费核销台帐。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疗休养待遇(工伤、患有职业病除外):(一)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五)当年度内旷工时间累计3天以上的(含3天);(六)当年造成重大事故,使单位损失在3万元以上或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七)当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十、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局机关工会。
扩展阅读: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教职工疗休养是学校党委和行政关心广大职工群众,通过工会组织实施的一项集体福利事业,是贯彻落实《教师法》、保障教师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
组织教职工疗休养,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缓解工作压力,促进身心健康,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增强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满足广大教职工的需求,为教职工提供安全、优质、优惠的服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一、疗休养活动形式1.全额补助的疗休养活动:针对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职工(含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省级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校级青年教师讲课大赛获奖者等举办的疗养活动。
2.“自费公助”的疗休养活动:“自费公助”是指校工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余额由个人自理的疗休养活动。
3.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每四年为一轮。
四年内同一职工只能享受一次疗休养活动,不得互相顶替。
二、疗休养活动时间、经费及申请办理程序1.凡本校在编在岗且进校满一年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参加。
2.教职工的疗休养活动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
3.学校全额补助的疗休养活动,由校工会与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各二级党组织和分工会等部门协商确定人员名单,分期、分批统一组织。
4.“自费公助”的疗休养活动,每年由校工会按在职职工人数的6%确定名额,各分工会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当年享受疗休养人员名单(名额只限当年使用)。
校工会给予参加“自费公助”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每人补贴额度为80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校工会将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分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相应程序选择不同的旅游线路供广大教职工选择。
5.“自费公助”的疗休养申报程序:个人申请,各分工会根据分配名额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批准。
三、疗休养工作管理1.疗休养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身心健康为目的。
贯彻面向广大教职工,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的方针。
并优先安排工龄较长或临近退休的人员。
2.校工会坚持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做好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疗休养活动必须选择信誉好、资质好的旅行社。
校工会将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调研比较,确定旅游线路,组织招标,选择中标的旅行社签订相关的疗休养旅游合同。
4.凡工会组织的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必须为每位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和带队人员办理人身安全保险。
四、工会的工作人员(包括校工会、各分工会干部)在无特殊理由时,应接受校工会委派的带队任务。
带队人员代表校工会对外接洽时应全力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和校工会的声誉。
五、各位疗休养者(含领队人员)若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按旅游合同中的保险条例执行,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六、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自费公助”疗休养活动报名须知及有关责任细则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活动领队人员工作职责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自费公助”疗休养活动报名须知及有关责任细则一、报名须知:1、教职工参加校工会组织的“自费公助”疗休养活动,实行自愿报名,各分工会批准。
由本人根据报名通知中的旅游线路自行选择,并按规定时间到校工会报名交款。
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住宅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以便联系和办理保险。
3、报名时,有特殊病史的教职工要如实说明。
鉴于报名者的健康状况或其它原因,校工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让其参加。
若隐瞒不报,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4、工会组团每条线路一般需25人左右为一个团。
若报名人数不足,但教职工又要求组团,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适当增加相应的收费。
5、工会组团,原则上不带子女。
若个别教职工确需带子女随行,其子女的保险、旅游费用、安全等问题,均由该教职工自行负责。
随行子女不得小于12周岁。
预收费时按成人收费,旅游结束后,按实际支出费用多退少补。
二、“自费公助”疗休养费用包括: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间、景区间的交通费;2、行程表所列的住宿点的标准房住宿费;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费(不含酒水);4、行程表所列各游览项目第一门票(不含“园中园”门票);5、国内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费;6、景点地接社的导游及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