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燃煤锅炉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燃煤锅炉的日常操作、检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原则燃煤锅炉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安全责任燃煤锅炉的安全责任由机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分工如下:1. 机组负责人负责燃煤锅炉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2. 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3. 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要做好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五条应急措施燃煤锅炉作业过程中,如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人员的安全,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第六条工作票制度1. 进行燃煤锅炉作业前,必须填写工作票,详细记录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情况;2. 工作票应由机组负责人审核,并指定专人进行操作;3. 燃煤锅炉作业结束后,工作票应及时归档。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施1. 操作人员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前,必须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2. 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3. 燃煤锅炉的职工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八条燃煤锅炉的清洁1. 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之前,必须对锅炉进行清洗,确保无杂物堵塞;2. 清洁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3. 清洁作业时,必须按照规范使用清洁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4. 清洁作业过程中,必须添加防腐剂,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第九条启动和停止燃煤锅炉1. 启动燃煤锅炉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私自操作;2. 停止燃煤锅炉前,必须关闭供电和燃料供应,并进行冷却处理,确保锅炉的安全;3. 停止燃煤锅炉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异常情况,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条燃烧调整1. 进行燃煤锅炉的燃烧调整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 调整锅炉燃烧时,必须根据锅炉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避免燃烧过程中产生安全隐患。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燃煤锅炉的正常运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我单位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操作规范。
第三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燃煤锅炉的结构、原理和运行规程,熟悉锅炉水处理的过程和要求,掌握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并具备一定的维修技能。
第四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严守操作纪律,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从事违章作业。
第五条职工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时必须认真研究相关技术文件,确保自己具备相关操作知识。
并且要参加相关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第二章燃煤锅炉的安全操作要求第六条燃煤锅炉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要求:1. 遵守操作规程,熟悉燃煤锅炉的启动、停炉、补充锅炉水以及燃煤锅炉故障处理等操作流程;2. 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确保锅炉能够按要求提供稳定的蒸汽或热水;3. 严格遵守燃煤锅炉的操作规范,不得随意篡改或调整锅炉的相关参数;4. 加强锅炉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5. 熟练掌握燃煤锅炉的检修、维护技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锅炉的定期检修和保养;6. 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与其他相关人员配合工作,确保燃煤锅炉运行的安全有序。
第七条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的时候,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并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2. 锅炉操作人员需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着拖鞋、裸露脚趾开动环节点;3. 驾驶锅炉设备时,必须稳扶驾驶台扶手,并严禁操作人员单脚悬空、站在手动操作机构上操作;4. 锅炉操作人员在启动锅炉之前,要仔细检查各管路阀门的开关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供水和排烟;5. 启动锅炉时,要确保给水泵的正常运行,排烟机的顺利开启,防止因水温高而引起的蒸汽反击伤人或烫伤;6. 当燃料堆积或堵塞时,要停止喂料设备,并经清理后才能重新喂料;7. 检修锅炉时必须关闭燃烧器和降低锅炉压力,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8. 当锅炉出现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9. 燃煤锅炉作业中不得随意改变锅炉水位、压力及燃烧的供油量,确保锅炉正常运行;10. 严禁在燃煤锅炉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锅炉周围的安全环境。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燃煤锅炉是一种常见的供热设备,使用燃煤作为燃料,通过燃烧产生高温热能,用于加热水或制造蒸汽。
由于燃煤锅炉的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较为恶劣,因此在操作使用时,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制定了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以下是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共计约____字。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章的目的是规定燃煤锅炉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安全管理及人员责任1. 安全管理制度1.1 燃煤锅炉供热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
1.2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对燃煤锅炉的操作、维护、检修以及安全事故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2. 责任人员2.1 供热单位应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燃煤锅炉运行人员,并指定锅炉的专职责任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操作。
2.2 锅炉责任人员要熟悉燃煤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能熟练操作锅炉。
2.3 锅炉责任人员应了解锅炉的技术性能参数,掌握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和应急措施。
第二章锅炉的基本知识第一节锅炉的结构和工作原理1. 锅炉的结构1.1 锅炉主要包括炉膛、燃烧设备、炉排、过热器、省煤器等部件。
1.2 锅炉结构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 锅炉的工作原理2.1 燃煤锅炉的工作原理是燃烧煤炭产生高温热能,使锅炉内的水加热变为蒸汽或热水。
2.2 锅炉工作原理的掌握对于正确操作燃煤锅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锅炉的性能参数1. 锅炉的额定参数1.1 锅炉的额定蒸发量、额定压力、额定饱和温度等参数应在锅炉出厂规格中明确标示。
1.2 负荷调整时,应按照锅炉额定参数进行运行。
2. 锅炉的主要测量和控制参数2.1 锅炉的主要测量参数包括水位、蒸汽压力、炉膛压力、燃烧器出口温度等。
2.2 锅炉的主要控制参数包括给水量、燃料量、风量等。
第三章管理及操作第一节设备管理1. 设备台账和检查记录1.1 提供设备台账,记录燃煤锅炉的设备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燃煤锅炉是一种常见的热能设备,用于供暖和工业生产等领域。
由于其使用煤炭等燃料进行烧煤的特性,因此在操作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以下是燃煤锅炉的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前的准备1. 燃煤锅炉需要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没有相关资质的人员禁止擅自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穿着适合的劳动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鞋、手套等。
同时,操作人员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避免因污染物接触引起的健康问题。
3. 在操作前应检查燃煤锅炉的各项设备是否完好,包括燃料供给装置、通风装置、水位控制装置等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点火操作1. 在点火之前,必须检查燃煤锅炉的燃料是否无异物,燃烧设备是否干净。
同时,应检查燃料供给装置的密封性,避免煤粉泄漏。
2. 在点火之前,应先打开燃煤锅炉的通风装置,确保燃烧室内空气流通,避免积聚有害气体。
3. 点火时应远离燃煤锅炉,使用专门的点火设备进行点火,避免引起火源接触引起危险。
4. 点火成功后,应及时观察燃煤锅炉的燃烧情况,确保燃烧稳定,没有异常或者冒黑烟。
三、运行操作1. 在燃煤锅炉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随时关注燃烧状况,及时调整燃料供给量和风量,确保燃烧效果稳定。
2. 注意燃煤锅炉的水位控制,避免水位过高或者过低,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 定期检查燃煤锅炉的各项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停机操作1. 在停机前,应先将燃料供给停止,关闭通风装置,确保燃烧室内停止供氧,避免引燃危险。
2. 停机后,应及时清理燃烧室和烟道的积灰,避免积灰引发堵塞和设备故障。
3. 停机后,应关闭锅炉的各项设备和阀门,断开电源,并对锅炉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五、应急处理1. 在发生燃煤锅炉事故或者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燃料供给和通风装置,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撤离。
2. 在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协助灭火,并进行必要的紧急疏散。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规程旨在规范燃煤锅炉的安全操作,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保证燃煤锅炉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遵守本规程是每位燃煤锅炉操作人员的基本职责。
本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订,适用于燃煤锅炉的各个环节,包括启动、运行、停炉和事故处理等。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燃煤锅炉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生产和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位。
二、安全操作要求1. 燃煤锅炉启动与停炉1.1 启动前(1) 确保燃煤锅炉安装完备,设备齐全,无明显故障。
(2) 检查煤气管道、烟道、风机等设施是否畅通,清除积存的煤渣和灰渣。
(3) 检查锅炉水位,确保水位正常,水位计显示准确。
(4) 检查燃烧器、点火装置、温度传感器及其他控制装置的工作状态。
1.2 启动(1) 根据锅炉的启动流程,依次操作启动按钮,并观察锅炉的运行状态。
(2) 启动过程中,注意观察锅炉的各项参数,确保温度、压力、燃料供给等参数处于正常范围。
1.3 停炉(1) 停炉前,必须先关闭燃料供给,停止燃煤锅炉的燃烧。
(2) 在停炉后,及时排除锅炉内的压力和余热,防止压力过高和温度过高造成事故。
(3) 对于长时间停炉的锅炉,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确保设备的完好和运行安全。
2. 锅炉运行操作2.1 操作前(1) 初次操作或长时间停炉后,必须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2) 启动前应预先检查燃烧器、炉膛、风机、安全阀等相关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3) 检查煤气或煤渣的清理设施和操作机构是否正常运行。
2.2 运行中(1) 不得随意调整锅炉的运行参数和操作设备,如需调整应有权责明确的人员进行操作。
(2) 运行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锅炉的各项参数变化,确保温度、压力、煤气和水位等参数在正常范围内。
(3) 定期巡视锅炉,检查炉膛、烟道、煤气管道等是否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2.3 运行异常处理(1) 发现锅炉运行异常,应立即停止燃烧并排除故障。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二篇)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一、安全准备工作1.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服等。
2. 充分了解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要求,经过相关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3. 在作业区域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工作区域明亮、干净、通风良好。
4. 确保有充足的灭火器和紧急疏散通道,并随时检查其可用性。
5. 定期检查和维护锅炉设备,确保其运行良好,消除隐藏的安全隐患。
二、操作规程1. 开机检查(1)仔细检查锅炉设备的各个部位是否完好,如烟道、炉膛、风道等,确保无漏风、漏气等情况。
(2)检查锅炉设备的电气线路是否良好,确保无短路、漏电等情况。
(3)检查给水和循环水管路是否密封,确保无漏水和渗水情况。
(4)检查燃烧设备、防爆阀等安全装置是否正常,确保无损坏和堵塞的情况。
2. 启动前准备(1)检查锅炉设备的水位显示器和压力表是否正常,确保读数准确无误。
(2)检查风机、引风机、给水泵等设备是否运行良好,确保启动前无异常情况。
(3)确认锅炉的给水装置和循环风机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对燃煤锅炉进行预热处理,确保锅炉内部温度逐渐升高。
3. 启动操作(1)按照启动操作程序依次打开风机、引风机、给水泵等设备。
(2)在点火前检查燃烧器、燃烧器点火装置是否正常,确保无堵塞和泄漏现象。
(3)点火并进行燃烧器调试,确保燃烧器燃烧稳定、无增烟、爆炸等现象。
(4)在燃烧器点火2分钟后,逐渐放开双电燃烧器调节器,调整至所需工作状态。
4. 停机操作(1)在停机前,先关闭循环风机,使燃烧器燃烧不完全,继续燃烧约5分钟。
(2)关闭燃烧器,等待锅炉内温度下降至规定值。
(3)依次关闭风机、引风机、给水泵等设备。
(4)关闭水位显示器和压力表,并观察其是否恢复正常。
5. 突发情况处理(1)在发生突发情况时,立即关闭燃烧炉门和给水进水阀门。
(2)尽快与负责人联系,并按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3)对于电力故障等导致的锅炉停机,需等待电力恢复后,重新启动锅炉。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维护生产安全,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严守本操作规程,按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操作,确保出力、效率、安全。
第三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具备熟悉锅炉原理、锅炉组成、锅炉的性能与用途、锅炉的日常维护等方面的知识。
第二章燃煤锅炉的开车与停机操作第四条燃煤锅炉的开车操作应按时刻表开车,确保水位及燃烧的稳定。
第五条开车前,应检查锅炉各部系统的运转情况,确保操作安全。
第六条开车操作时,要先检查设备与工艺管道的通风装置是否正常,然后才能进行燃烧操作。
第七条燃煤锅炉停机前,应先将炉水放干净,停炉前要先关闭给水和引风机,然后再停风机。
第八条锅炉停机后,应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
第三章燃煤锅炉的监控与调整第九条燃煤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应不时检查水位、压力、燃烧情况等指标,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当水位过低时,应及时加水,并注意检查给水泵的运转情况。
第十一条当压力过高时,应适当放压以降低锅炉的压力。
第十二条在燃烧调整时,要注意炉火是否充分,燃烧是否稳定,如有问题应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锅炉的燃烧器和配件的状况,进行必要的修理和更换。
第四章燃煤锅炉的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锅炉的各个部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定期清洗锅炉炉膛、水壁、烟管等部分的燃烧残渣及结垢。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锅炉的电气设备和配件有无松动、虚焊或漏电现象。
第十七条燃煤锅炉停机时,应对其进行保养,如加润滑油、检修电气设备等。
第五章燃煤锅炉的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发生突发情况时,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十九条当发生锅炉水位过高时,应立即关闭给水阀,并打开放水阀以减少水位。
第二十条当发生锅炉炉温过高时,应停火,打开减温器以降低炉温。
第二十一条发生其他突发情况时,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
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3篇
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3篇1【第1篇】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范措施一、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1、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⑴检查锅炉受压元件有无鼓包,变形,渗漏,腐蚀,磨损,过热,胀粗等缺陷,保证受压元件完整无损。
⑴检查受热面管子及锅炉范围内的管道,保证其通畅。
⑴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⑴确认锅筒和管道内无遗留的工具、螺栓、焊条及其他各类杂物时关闭所有人孔门和手孔门。
⑴检查定期排污管等是否齐全、牢固。
2、锅炉炉墙及烟风道的检查⑴检查烟道、风道及风室是否严密,有无积灰,其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准确。
⑴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⑴检查炉膛内有无积灰、结焦,检修用的脚手架等已经清除。
3、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⑴出水高低温、炉膛负压高低等自动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⑴安全阀、压力表及各种热工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4、供、回水管道及其他管道的检查⑴检查供、回水管道,排污管道是否通畅,管道上的金属堵板应已全部拆除。
⑴管道的支架、吊架应完好,管道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膨胀。
⑴检查管道的保温是否完整,漆色符合规定,表示管道内介质流向的箭头符号是否正确、鲜明。
⑴管道和阀门连接应完好,不渗漏,阀门开关应灵活可靠,主要调节阀门的开度指示应明显。
5、燃烧设备、辅助设备的检查⑴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
老鹰铁整齐、完好,挡渣器完整,动作灵活,煤仓有储煤。
⑴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
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一、常规操作1. 开门检查:在锅炉开始运行前,必须仔细检查锅炉的各项设备是否正常。
首先要检查炉膛、燃烧器、进气口等是否有异物堵塞。
检查锅炉的水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如低于最低水位线则需及时添加水。
2. 点火操作:点火前必须确保燃煤供给系统正常运行,煤粉输送无异常。
点火时应先打开点火门和鼓风机,让燃烧器充满鼓风机送出的空气。
点火完成后,逐渐关闭点火门,减小鼓风机送风量,控制火势达到稳定状态。
3. 加煤操作:燃煤锅炉在运行期间需根据需要及时添加煤球。
加煤前必须关闭给料机,并确保炉膛内无火焰。
加煤时应避免过量投入煤球,以免引起火势失控。
4. 燃烧调节:锅炉运行过程中,需根据燃料耗尽情况以及热负荷的变化来调节燃烧状态。
一般来说,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应适当增加供气量,保持一定的氧气含量。
当锅炉负荷减小时,应相应减少供气量,以保持燃烧的稳定性。
二、异常情况处理1. 炉膛爆炸:一旦发生炉膛爆炸,立即切断燃煤供给,关闭鼓风机和给料机,切断电源。
同时应及时排除炉内积存的煤粉,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
爆炸后需仔细检查锅炉设备的损坏情况,必要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2. 水位异常:锅炉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水位过高或过低,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若水位过高,应调低给水阀或打开排污阀,排除多余水分。
若水位过低,则需及时添加水,同时检查给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3. 过热:在锅炉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燃煤供给,关闭鼓风机和给料机,切断电源。
同时应打开旁通阀,排除锅炉内积存的剩余热量,以降低温度。
4. 烟气排放异常:锅炉在正常运行时,烟气排放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如发现烟气排放异常(如黑烟、呛人),应及时调整燃烧状态。
可以适当增加鼓风机送风量,或调整燃烧器出口角度,以改善烟气排放。
三、日常维护1. 清洗炉膛:定期对炉膛进行清洗,防止灰渣积存、污物堵塞燃烧器和烟道,影响燃烧效果和热量输出。
2. 更换燃烧器:燃烧器是锅炉运行中关键的组件之一,如果发现燃烧器损坏、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以保证正常燃烧效果。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煤锅炉作业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燃烧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关资质证书,并熟悉燃煤锅炉的使用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在燃煤锅炉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在锅炉安全作业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章设备和设施第六条燃煤锅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不得超负荷操作。
第七条燃煤锅炉应设有可靠的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确保运行安全稳定。
第八条燃煤锅炉的燃烧设施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持清洁,确保燃烧效率和安全。
第九条锅炉房应保持通风良好,排除有害气体和烟尘,在房间内设有合理的照明设备。
第十条锅炉房应具备防火防爆设施,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十一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锅炉操作人员应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工作,定期清洗和更换燃烧设备。
第十三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操作参数。
第十四条锅炉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锅炉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锅炉运行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修,严禁在故障状态下强行操作。
第十六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七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八条锅炉房内应设有灭火器、安全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确保应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十九条锅炉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不得随意接近燃烧装置。
第二十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作业。
第二十一条锅炉房应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作者: ————————————————————————————————日期:ﻩ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司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及体检合格,持证方可独立操作。
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操作。
2.锅炉投入运行必须经过上级锅炉监察部门检查、登记或定期检验,凭证使用,否则,司炉人员可拒绝操作。
3.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汽水系统、给水系统、燃烧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自动保护装置)及通风除尘设备、防噪声设备、给水设备等,以及锅筒、水管有否明显变性、臌包、泄漏,并进行交接。
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4.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
作业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5.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当日用的燃料也不得堆放过多。
6.运煤与加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
清炉渣应在用汽量少时进行。
7.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斗捅煤;或冬季在室外煤堆取煤时,掏洞挖煤,以防煤层突然陷落伤人。
8.锅炉房门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关住。
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
9.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
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
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作业人员在锅炉运行时,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11.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
也不准擦拭正在转动中的机器设备。
12.严禁在有压力或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被击伤。
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警示牌。
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13.若在汽、水管的法兰及其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在正面,而应侧视。
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14.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配有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伤人。
15.进入锅炉内之前,炉膛和烟道、人手孔须先打开,进行通风不少于半小时。
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括给水管道,蒸气管道、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
当压力降到大气压力,温度降到40℃以下时,方可打开人孔或手孔。
对蒸发量大于10吨/小时的锅炉,还应按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先检测氧气浓度,确认其保持在18%以上时,然后才能进入锅炉内。
16.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人监护。
并能看见被监护者。
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17.在锅筒或水箱内工作时,要轮换工作,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
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照明电压。
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8.在锅炉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
例如:锅炉水位,压力波动情况,是否在许可范围,排污管是否关闭严密,受辐射热部位的锅炉壳体、水管或水冷壁管是否臌包,变形,胀接部位或对流管束部分有否泄漏,炉墙部分有否冒烟,水循环是否通杨。
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出,若解决不了应及时向领导反映解决。
19.在锅炉房操作需要上、下时应走梯台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0.冰冻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应放尽冷凝水、残留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
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保温层,发现管道冻结,严禁用蒸气解冻,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
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21.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22.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
接班人若迟到或缺勤,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接班人到后方可离去。
[二]升火前的准备1.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1)在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之前,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2)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气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3)检查各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活好用,水位是否已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炉门,炉条及其它工具是否完好。
备用给水装置是否完好。
2.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闸板是否全开,烟囱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3.升火前,各阀门的位置应符合规定,水处理应符合规定指标。
未经水质处理,不得投入运行与操作。
[三]升火和投入运行1.升火时,必须关闭汽门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时间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是缓慢进行的,其中几种炉型所需、时间规定如下:(1)压力小于、等于1.3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6小时;(2)压力大于1.3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8小时;(3)立式炉不得少于3小时;(4)卧式快装炉不得少于4小时;(5)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30℃。
2.当排空阀开始冒气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注意压力表指针和水位表内的水位,最后再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3.锅炉水位表应在炉内压力为49~98千帕(0.05~0.1兆帕)表压力时,以及在锅炉与总管连通之前冲洗。
工作人员应戴好防护手套侧对水位计进行冲洗工作,动作不要过猛。
4.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前,必须把蒸气管道烘暖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气阀门慢慢打开。
当锅炉与总气管连通时,炉内压力应与总气管压力相等。
如蒸气管道发生撞击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气管隔断,减弱炉内火力,排出蒸气管道凝结水。
蒸气管道汽门从关闭状态至全部开启暖管时间规定如下:(1)φ6英寸阀门不得小于10分钟;(2)φ5英寸阀门不得小于8分钟;(3)φ4英寸阀门不得小于6分钟;(4)φ3英寸阀门不得小于5分钟;(5)φ2英寸阀门不得小于4分钟。
5.在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位是否正常。
[四]运行1.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左右),不准在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时运行。
每天应试用备用给水系统一次(要确定责任人)。
2.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若锅炉可以“叫水”,通过叫水法,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仍不见水位恢复,应紧急停炉检查。
对于卧式快装锅炉(内燃、外燃),不应采取叫水法,当水位表看不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并应紧急停炉,及时报告领导。
缺水时常见现象如下:(1)看不见水位且玻璃板(管)呈白色;(2)水位无波动,有假水位;(3)水位警报器发生低水位警报信号;(4) 蒸气流量大于给水流量;(5) 有时可嗅到焦味,外表见到漆变色。
3.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少于两次。
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
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在加大锅炉连续排污后,现象还没消除,也应停炉检修。
装有水位警报器或连锁装置的锅炉,每班在冲洗水位表时,应作校验一次,并做记录,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修理。
4.水位表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如装有阀门,在正常运行时必须将阀门完全打开。
5.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每3个月1次)及手动排汽(至少每周1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检查安全阀时要防止烫伤和坠落,头部应偏离。
如果安全阀动作不灵,可做手提试验,但严禁用手锤、扳手敲打。
调整起跳压力时,应缓升火势,不可太猛,水位应正常,压力表应标准,并有人监护。
安全阀排汽必须做好记录。
自动排汽应准确记录起座压力、回座压力、责任人、鉴证人。
6.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
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按最高压力表值作参数,当卸掉负荷后,立即通过存水弯管的三通旋塞回零的办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同时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立即更换,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2)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3)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4)表内漏汽或指针跳动。
7.排污阀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戴手套进行排污。
不准用锤或其它任何物件敲开排污旋塞或排污阀,也不准加用杠杆力开启排污阀。
排污时应严格监视水位。
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并作好记录。
8.排污时必须有两人协同作业,并禁止一台的炉两个排污管同时进行排污或两台炉用同一排污总管,同时进行排污。
9.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和进行补焊、松紧人孔和手孔等事项。
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有漏水或漏汽,要停炉检修。
10.司炉人员不准正视看火孔观察火焰,以防喷火伤人。
11.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金属刻度盘面上所刻划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减弱通风并打开安全阀。
12.如锅炉须进行并炉时,应在该炉汽压低于总气管内气压0.05兆帕以下进行。
工作参数不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省煤器在运行中,应有不间断的给水流通,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一般低于锅炉饱和蒸气温度40℃),若过高时,应开启旁通管回水,或启用旁通烟道。
14.锅炉除垢后酸洗,应经主管技术人员批准,实施时要穿防护用品,并防止酸液喷溅伤人。
[五]压火1.压火后,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转1小时左右后再停。
2.到压火时,逐渐减少加煤次数和数量。
3.锅炉上水至高水位。
4.适当关闭风挡,关闭灰门,关闭总汽阀,然后打开炉门。
5.清除炉篦上的灰渣,并将剩余火炭扒在炉门附近,同时以湿煤拌炉渣压在上面,最后将炉灰全部运出,—并将锅炉房清扫整洁。
[六]停炉1.停炉之前必须进行下列工作;(1)保持炉内水位在高水位,且检查排污阀,保证严密不漏;(2)停止添煤并逐渐放出蒸气;(3)关小烟道挡板,减弱通风;(4)扒出炉膛内余煤(压火不在此限);(5)停止机械通风,关小烟道闸板,关闭炉门。
2.严禁用水浇入炉膛内未熄灭的、灼烫的煤。
[七]紧急停炉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紧急停炉,并将事故情况报告主管领导:(1)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3)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时;(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5)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门全部失效,或排污阀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6)锅炉元件损坏,如在锅筒、火管、火室、管板等处发现裂缝、变形,焊缝漏水,水管及烟管破裂等危及运行人员安全;(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