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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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三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三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三篇篇一: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单次购买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60元(最小包装单位的药品超额可适当放宽);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零售定点药店医保人员管理制度

零售定点药店医保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零售定点药店医保人员管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从事医保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医保服务质量,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药店负责人对本店医保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医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药店医保主管负责医保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1. 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2. 负责医保药品目录的维护与管理;3. 负责医保患者身份核验及医保费用结算;4. 负责医保违规行为的查处与上报。

第六条药店药师负责:1. 审核医保患者处方,确保处方合法、合理;2. 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供用药咨询服务;3. 负责药品的调配、销售及医保费用结算。

第七条药店收银员负责:1. 核对医保患者身份信息,确保证、卡、人一致;2. 负责医保费用结算,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3. 记录医保费用结算情况,及时上报医保主管。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八条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店应按照医保药品目录进行药品采购、销售,不得销售目录外药品。

第十条药店应确保药品价格与医保政策相一致,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第四章医保服务第十一条药店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第十二条药店应严格执行医保患者身份核验制度,确保证、卡、人一致。

第十三条药店应提供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购买服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四条药店应建立健全医保费用结算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六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药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药店负责人负责修订。

2024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

2024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 篇2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三、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四、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九、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
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十一、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正确理解、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
十二、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4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 篇1
一、药店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对所属各定点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二、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健全、清楚。专人搞好医保药品库的维护和管理。
二、使用医保计算机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收据和购药明细,并保存两年以上,严禁在联网接入设备安装与医咻结算无关的软件,严禁联网设备与国际互联网联通,严禁在联网篡改结算数据及ip地址等参数,严禁通过专网对信息及网络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通用篇)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通用篇)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通用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使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第三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药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医保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解释、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等,确保医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七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所售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购进,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九条药品销售应当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销售。

第十条药品价格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第四章处方管理第十一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药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处方药销售应当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处方格式和要求。

第十三条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处方药销售应当实行实名制,确保处方药的流向可追溯。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五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医保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医保费用结算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结算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擅自减免医保费用。

第十七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六章服务质量第十八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药品供应、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

第十九条药店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医药知识和技能,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的管理制度11、目的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 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3、职责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4.1硬件要求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

医保柜外服务区≥25平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人员的管理制度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要求1.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资格,并取得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

2.定点零售药店应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医疗保险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协议规定,履行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服务设施,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4.定点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保人员的管理,确保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医保人员的基本要求1.医保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药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医疗保险政策、药品知识和医保操作流程。

2.医保人员应遵守定点零售药店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医保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对待参保人员要热情、耐心、细致,确保服务质量。

三、医保人员管理制度1.定点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医保人员管理制度,对医保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管理,确保医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定点零售药店应定期组织医保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医保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定点零售药店应建立医保人员考核制度,对医保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进行定期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医保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4.定点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医保人员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医保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服务质量差的医保人员给予处罚。

四、医保工作流程1.参保人员购买药品时,医保人员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医保人员应严格按照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

3.医保人员应根据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和医保政策,提供合理的药品推荐和咨询服务。

4.医保人员应准确录入参保人员的购药信息,确保医保数据的准确性。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做好医保费用支付及报销工作,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保障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属的所有定点零售药店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程序如下:1.明确制定责任人;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对企业所属的所有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调研;4.由制定责任人拟订初稿;5.经公司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审核;6.报领导审批,正式印发。

内容:1.医保缴费(1)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2)若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涉及到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应取消其费用支付资格。

2.医保费用支付管理(1)必须优先使用医保基金支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2)药店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费用;(3)对于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应当及时报销,不得拖欠职工的报销;3.投诉处理(1)医药人员应当保密患者的隐私信息,禁止私自泄露;(2)对于职工的医保报销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相关处理结果。

4.责任追究药店及其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医保管理职责。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责任主体: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管理人员,企业相关部门及责任人。

执行程序: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及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医保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职工的医疗保险权益。

责任追究:对于药店及其管理人员存在的违规现象,将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企业应当对职工身份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职工的医保资金的合理性使用,对于违规使用医保资金的人员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的内容。

全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一)2024

全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一)2024

全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一)引言概述:本文旨在介绍全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在医疗保险制度日益完善的背景下,对于零售药店的医保管理也越发重要。

全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将帮助药店更好地开展医保业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一、医保定点药店的资格与要求1. 基本资格要求- 药店注册资质- 药师资质及人员配置- 药店设施和场所要求- 网上药店的特殊要求2. 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要求- 常规药品的销售管理- 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 药店的调剂药品管理- 人员培训与绩效管理3. 医保定点药店的服务要求- 医保凭证的验收与识别- 药品价格管理与结算规范-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 患者权益保障措施二、医保定点药店的进销存管理1. 药品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采购渠道与供应商选择- 药品采购流程与规范- 供应链管理与库存控制2. 药品库存管理- 药品入库与出库- 库存盘点与调整- 药品过期与报损处理3. 药品销售与报账- 销售流程与销售人员管理- 医保报销流程与要求- 报销结算与资金追回三、药店业务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1. 电子药店管理系统- 系统选择与应用- 数据录入与管理- 信息安全与备份2. 业务数据统计分析- 销售额与盈利分析- 药品销售品种分析- 用户消费习惯分析四、医保定点药店的风险管理1. 药品安全与溯源管理- 药品质量与安全监管- 药品溯源管理要求- 药店投诉与风险处理2. 医保欺诈预防与控制- 欺诈风险识别与监测- 问题定点药店的整改与处理- 医保欺诈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3. 信息安全与数据保护- 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数据备份与恢复- 防止数据泄露与丢失的措施五、医保定点药店的合规审计1. 审计范围与对象- 药店内部审计- 监管部门外部审计2. 审计程序与方法- 审计准备与计划- 数据采集与准备- 审计测试与分析3. 审计报告与改进措施- 审计报告的撰写与提交- 合规问题的整改与处理- 审计结果和建议的跟踪评估总结:全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规范零售药店的医保行为,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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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五一大药房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及时维护计算机系统。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设置药品拆零专柜、贵重药品专柜、精神与麻醉药品专人管理。

(2)专卡专用,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对有
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
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一次性购同类药种不超过3种。

9 药店内不摆放,销售日用生活品、食品、化妆品等按规定不得销售,摆放的货品。

10 不得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IC卡结算业务,不得以药易药,以药易物。

11 严格执行GSP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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