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称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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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人称代词PPT(含基本情况、“其”字、单复数、演变)

古代汉语人称代词PPT(含基本情况、“其”字、单复数、演变)
殷商:“我”、“余”、“朕”。 西周:“我”、“余(予)”、“朕”、“卬”、“吾”。
春秋:“我、余(予)、朕、卬、吾、台”。 两汉后:“朕、台、卬”消失,以“我、吾、余(予)”为主。 (现存明清小说中第一人称代词主要以“我、吾”为主,如清代著名的口语体长篇 小说《红楼梦》中使用的第一人称代词有“我、吾、俺、侬”。
古代汉语人称代词
第一人 称
第二人 称
上古汉语 人称代词
第三人 称
第一人称代词
【吾】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 【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 【予】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孟子•公孙
丑上》) 【余】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楚辞•离骚》) 【卬】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诗经》) 【朕、孤】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台】以台正于四方,唯恐德弗类,兹故弗言。(《书•说命》)
我为人肉,何辞为”
第二人称
现代:你,你们 古汉语:主要有“汝、尔、而、乃、若”
“汝”在上古时写作“女”,常做主语和宾语。如《诗经•魏风•硕鼠》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尔”常做定语,《诗经•卫风•氓》“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尔”后来 写作“你”。
“若”主要用作主语,宾语,有时用作定语。如《史记•项羽本纪》“吾 翁即若翁”。
臣”
吾侪,若属,尔等:我们这一班人,你们这一班人
《左传•宣公十一年》:“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 之也。”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公平生数言 魏其 、 武安 长短,今日廷论,局趣效辕下驹,吾并斩若属矣。”
古代汉语人称代词的演变 上古 中古 近古
第一人称代词
“我”、“余”、“朕”、“卬”、“吾”、“台”、“俺”、“侬”

中古汉语与现代汉语人称代词之比较

中古汉语与现代汉语人称代词之比较

中古汉语与现代汉语人称代词之比较11级1班2011020110柳亚萍中古汉语的人称代词体系和现代汉语的人称代词有很大的不同。

从中古汉语至现代汉语,人称代词的发展总体来说是一个由繁到简的过程。

本文主要比较的是中古汉语人称代词的使用情况和现代汉语人称代词的使用情况,从而加深对汉语人称代词的认识,以便于更全面地把握汉语的发展规律。

中古汉语的第一人称代词主要有“我”、“吾”、“余”、“予”、“身”、“朕”、“阿”等;第二人称代词主要有“汝”、“尔”、“若”、“乃”等;第三人称代词“之”、“其”、“彼”、“伊”、“己”、“厥”等。

中古汉语的人称代词数量多,往往单复数同形,辨别人称代词单复数的依据是语境。

而作为复数的人称代词第一人称主要为“吾”,第二人称主要为“汝”,第三人称代词主要为“其”、“彼”。

数量庞大的中古汉语人称代词系统,是文化繁荣的表现。

在同一部书甚至同一句话中,往往可以使用两个以上表示同一人称而形式不同的代词,如:“我有一女,乃不恶,但吾寒士,不宜与卿计,欲令阿智娶之。

”(《世说新语·假谲》)这是因为这些表示同一人称而形式不同的代词在使用时具有语法作用的区别。

而现代汉语的人称代词分为单数形式、复数形式、其他形式。

现代汉语人称代词的单数形式第一人称为我和咱,第二人称为你(敬称用您),第三人称为他、她、它;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第一人称为我们、咱们,第二人称为你们,第三人称他们、她们、它们;其他形式的人称代词有自己(反身代词)、人家、别人(他称代词)、大家(总称代词)。

现代汉语的人称代词数量虽不及中古汉语的庞大,但它在单数和复数在形式上有了明显的区别,现代汉语人称代词的形体和意义有了更紧密更细致的联系,这是汉语卓有成效地发展进步的体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现代汉语第三人称代词不同的代词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明显的区别。

他、她、它和他们、她们、它们分别指向具有不同特征的人和事物。

他(他们)为男性,她(她们)代女性,而它(它们)则代表除了人之外的其他事物。

上古代词发展情况

上古代词发展情况

上古汉语代词(人称)的发展1.人称代词:(1)第一人称代词:我、余、朕(甲骨卜辞)、吾、卬、台、予(周代产生)。

它们在语音上分为两个系:(一)[ŋ]系吾[ŋai] 我[ŋa] 卬[ŋaŋ](二)[d]系余予[djia ] 台[di∂] 朕[d‟i∂m ]我:甲骨卜辞常见,周秦两汉典籍中应用亦极为普遍,可以充当各种句子成分。

吾:不见于甲骨卜辞,《诗经》虽然有“吾”字,但是不作人称代词讲。

《诗经·商讼·长发》:“韦顾既伐。

昆吾夏桀。

”郑玄笺:“顾、昆吾,皆己姓也。

”“吾”和“我”不同,只用作主语和定语,只有在否定句里才用作宾语,出现在动词前面。

它们在上古并存,用法略有不同。

汉代以后,两者在口语中逐渐合一,书面语里“吾”用得少了。

余、予:这两个词的读音和用法都同。

“予”是后起的(周代)。

它们都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

朕:从商代卜辞到周秦两汉,呈现出逐渐衰落的趋势,多数作定语,少数作主语。

春秋以后,“朕”北方话渐渐不用,而在继承殷文化的楚方言里还保存着。

“朕”在先秦没有尊卑的分别,秦始皇26年制定“朕”为天子自称,臣子不能用。

(2)第二人称代词:女、乃、尔、而、戎、若上古汉语有6个第二人称代词,“女、乃”是商代流传下来的、“尔、而、戎”是周代产生的。

“汝、女”音义并同,是同词异字。

女、汝:主要作主语、宾语、定语,偶尔作谓语。

在先秦典籍里,金文、《诗经》、《论语》、《左传》用“女”,《尚书》用“汝”,《荀子》、《庄子》等两字并用。

汉以后一般用“汝”不用“女…。

大约因为妇女的“女”是常用词,为求区别,故借用汝水的“汝”来代替,一直沿用到中古以后。

尔:可用作主语、定语、宾语。

“尔”用作定语较多。

而:只用作主语和定语,不作宾语。

若:不见于《诗经》、《书》、《左传》、《论语》、《孟子》等书,但是《墨子》、《庄子》等书里较常见。

可作主语、宾语、定语。

“若”又可作第三人称。

乃:见于商代的卜辞,用作定语。

古汉语人称代词研究

古汉语人称代词研究

• (一)《左传》指称当面的对话者用“吾子”, 不说“我子”。例如:
• 张侯曰:“自始合,而矢贯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 轮朱殷,岂敢言病?吾子忍之!”(左传:成公二年)
• (二)“我”可以用于表达话题或焦点。例如:
•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 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 “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左传:宣 公十四年) • 尔为尔,我为我。(孟子:公孙丑上) • 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

1. 直指功能 。先介绍一个概念 “直指语” (deixis),直指语是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直指语是最能够反映语言结构与语境关系的成分。 直指语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空间直指语,如 “这、那”;一类是时间直指语,如“现在、昨 天”等等;一类是社会直指语。人称代词可以算 作社会直指语,它们与交谈双方有关。 • 2. 评价功能。所谓评价功能,就是人对物、 对所说的一段话的主观态度,(主观性)积极/消 极、正面/负面、喜爱/厌恶、讽刺等等。代词的使 用与人的主观态度有一些联系,所以考察代词的 主观性,具体地说就是要看一看代词出现的这段 话是什么场合、谈论什么内容。
• (三)说话者表述一段话的时候,“我”所在的 句子往往是说过去或将来的情况。例如: • 孟子曰:“吾固愿见,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 见,夷子不来!”(孟子:滕文公上) • 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 (论语:为政)
• 罗端(2009)认为说话者用“我”表示一种“身 份隔绝”,他把自己看成和当时、当地不同的对 立角色。这种看法是很深入的。有的学者说“我” 的作用是与“非我”对比,有强调的意味。这种 看法也是对的。例如《论语· 宪问》:“赐也贤乎 哉?夫我则不暇。”

汉语对称表达方式研究之表达对称的复数形式

汉语对称表达方式研究之表达对称的复数形式

汉语对称表达方式研究之表达对称的复数形式作者:周艳丽来源:《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13年第10期摘要:汉语发展的不同阶段表达对称的复数形式各具特色。

本文以古代汉语、近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三个时期的著作《世说新语》《水浒传》《茶馆》等为语言材料,对汉语表达对称的复数形式进行历时考察,可以看出汉语对称表达方式复数形式的发展主线:由单复数同形到在称谓词后加表示数量多的“等、曹、属、辈”等,最后形成固定的复数形尾“们”。

伴随着这一发展主线,同时还有其他辅助方式出现,如“数词+量词(位、群、伙、帮等)”。

关键词:汉语对称复数形式对称,指直面对话时对听话方的指称。

表达对称的复数形式,指直面对话时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听话人的指称。

古代汉语、近代汉语、现代汉语都有各自表达对称的复数形式,特点鲜明。

本文以古代汉语、近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三个时期的著作《世说新语》《水浒传》《茶馆》等为主要语言材料,对汉语表达对称的复数形式进行历时研究。

本文还在一定程度上选取古代、近代和现代的其他作品作为辅助语料,以期完备。

一、古代汉语中表达对称的复数形式(一)用单复数同形表达对称复数一般,研究者认为古代人称代词单复数采用同一形式来表达,没有明确的界限。

郭锡良先生(1996)认为:古代汉语人称代词没有单复数的区别,人称代词代表单数还是复数要根据上下文才能决定。

如“尔”“汝”都可以兼用于表示单数和复数。

如:(1)以吾一日长乎尔,无吾以也。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2)汝无侮老成人。

(《书·盘庚》)唐丽珍(2001)认为这种单复数同形的现象其实质是有区别的。

她设想:上古汉语人称代词单复数虽然在书面语中采用同一字形,但有可能在口语中存在语音的差别,通过内部屈折来表示。

唐丽珍的设想有一定合理性。

屈折语如英语、俄语、德语等常常利用语音的内部屈折来表示词义、词性、语法功能的不同。

虽然汉语是一种孤立语,但从理论上说,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孤立语,也没有纯粹的屈折语。

上古代词发展情况

上古代词发展情况

上古汉语代词(人称)的发展1.人称代词:(1)第一人称代词:我、余、朕(甲骨卜辞)、吾、卬、台、予(周代产生)。

它们在语音上分为两个系:(一)[ŋ]系吾[ŋai] 我[ŋa] 卬[ŋaŋ](二)[d]系余予[djia ] 台[di∂] 朕[d‟i∂m ]我:甲骨卜辞常见,周秦两汉典籍中应用亦极为普遍,可以充当各种句子成分。

吾:不见于甲骨卜辞,《诗经》虽然有“吾”字,但是不作人称代词讲。

《诗经·商讼·长发》:“韦顾既伐。

昆吾夏桀。

”郑玄笺:“顾、昆吾,皆己姓也。

”“吾”和“我”不同,只用作主语和定语,只有在否定句里才用作宾语,出现在动词前面。

它们在上古并存,用法略有不同。

汉代以后,两者在口语中逐渐合一,书面语里“吾”用得少了。

余、予:这两个词的读音和用法都同。

“予”是后起的(周代)。

它们都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

朕:从商代卜辞到周秦两汉,呈现出逐渐衰落的趋势,多数作定语,少数作主语。

春秋以后,“朕”北方话渐渐不用,而在继承殷文化的楚方言里还保存着。

“朕”在先秦没有尊卑的分别,秦始皇26年制定“朕”为天子自称,臣子不能用。

(2)第二人称代词:女、乃、尔、而、戎、若上古汉语有6个第二人称代词,“女、乃”是商代流传下来的、“尔、而、戎”是周代产生的。

“汝、女”音义并同,是同词异字。

女、汝:主要作主语、宾语、定语,偶尔作谓语。

在先秦典籍里,金文、《诗经》、《论语》、《左传》用“女”,《尚书》用“汝”,《荀子》、《庄子》等两字并用。

汉以后一般用“汝”不用“女…。

大约因为妇女的“女”是常用词,为求区别,故借用汝水的“汝”来代替,一直沿用到中古以后。

尔:可用作主语、定语、宾语。

“尔”用作定语较多。

而:只用作主语和定语,不作宾语。

若:不见于《诗经》、《书》、《左传》、《论语》、《孟子》等书,但是《墨子》、《庄子》等书里较常见。

可作主语、宾语、定语。

“若”又可作第三人称。

乃:见于商代的卜辞,用作定语。

上古人称代词研究

上古人称代词研究

110上古人称代词研究■牛 晗/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摘 要:上古人称代词的发展问题一直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也有不少学者对此作出相关论述,但只是针对其中的第一人称代词或是第二人称代词作单个论述,至今没有对人称代词的系统、完整的论述。

本文在先贤研究论述的基础上,加以整理概括,对各人称代词之间的发展联系,句法成分、称数做总结性论述。

关键词:人称代词 第一人称 第二人称 第三人称一、第一人称第一人称代词有“吾、我、朕、台、余(予)”,在上古汉语的使用中频率有高有低,也呈现出不同的句法功能,这些词中的几个词之间用法有所不同,但从上古音的发音部位看,却有相同的归属。

本文根据上古音的联系,将第一人称代词进行分类,分别叙述如下:(一)我、吾“我”在上古属歌部疑母,“吾”属鱼部疑母,鱼歌通转。

可作主语、宾语、定语。

作定语时意义为“我的”。

例:(1)甲辰卜,争贞:我伐马方,帝授我祐。

(主语)(2)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论语·述而》(定语)“我”字在称数方面表示复数时,其意义为“我们的”,但从今天“我”的语法意义来看,我多用于单数意义,第一人称代词“我”在发展过程中复数含义逐渐减少,单数意义占据主要地位。

“吾”大约出现于西周,杨伯峻先生在《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中提到甲骨文中的第一人称代词“鱼”(鱼部疑母平声)假借为吾,“吾”属鱼部疑母平声字①由此看来,鱼、吾古音相通,按照上古表示第一人称的意义来看,我们可以确定鱼、吾属于古同源词。

“吾”可作主语、宾语,但吾字作宾语是有条件限制的,王力先生在《汉语语法史》中说:“在先秦时代,除了否定句在宾语提到动词前面的情况下,“吾”字不用作宾语,但是到了战国时代,已经出现了少数例法”②因此,否定句式对于吾字作宾语而言,是充分而不必要条件,我们在判断吾字语法成分时切忌以是否为否定句式判定吾的语法成分。

例:(1)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论语·子罕》(主语)(2)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

古汉语人称代词研究

古汉语人称代词研究

古汉语人称代词研究一、一人称代词:在古汉语中,一人称代词主要有“余”、“吾”、“吾辈”等。

1.“余”:在古代汉语中,一人称代词“余”用于表示说话人的自称,常用在古代文献和诗词中,表示一种自谦、谦虚的语气。

示例:余人也,无品财宠,特甘愿待我科。

王夫之《世德歌》2.“吾”:又称“卬吾”,也是一人称代词,用于表示说话人,比较常见于古代文献和历史书籍中,也常用于古代电视剧和影视作品的对白中。

示例:吾儿正好年纪,宜当正名。

《汉书·文帝纪》3.“吾辈”:古汉语中常用的复数一人称代词,表示说话人和他人的集体,用于表示自己和同伴、同辈的身份。

示例:吾辈学生,岂能曲从寡头乎?陈寅恪《建设和非建设问题·从实事求是看》二、二人称代词:在古汉语中,二人称代词主要有“尔”、“汝”、“卿”、“君”等。

1.“尔”:二人称代词,常用于歌颂、恭维、劝勉等语境中,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和礼貌。

示例:尔祖,惟德,孙后之君。

《孝经》2.“汝”:古代汉语中常用的二人称代词,表示对方,类似于现代汉语中的“你”。

示例:汝乃夫差之臣耶?,《楚辞·天问》3.“卿”:古代用于对朝廷官员的尊称代词,用于表示对方的尊贵地位。

示例:卿来何迟?《史记》4.“君”:常常用于注重礼仪和尊敬的场合,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和敬意。

示例:君君,何为者?《诗经·周南·关雎》三、三人称代词:在古汉语中,三人称代词主要有“彼”、“是”、“之”等。

1.“彼”:表示与说话人和对方都不相关的第三人称,用于表示离说话人和对方较远的人或事物。

示例:彼地,与此相去甚远。

庄子《逍遥游》2.“是”:古代汉语常用的三人称代词,用于表示离说话人和对方较近的人或事物。

示例:是何人也?《论语》3.“之”:古代汉语中常用的第三人称代词,表示与说话人和对方都不相关的事物。

示例:是二者者,之菑露也。

《庄子·列德》以上是古汉语人称代词的一些研究内容,古汉语人称代词的使用与现代汉语有一些差异,但在古代文献中仍然有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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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称数研究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称数研究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称数研究胡伟1,张玉金2(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广东广州510006)作者简介:1.胡伟,男,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2.张玉金,男,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数”是语法学上的一个重要范畴。

考察上古文献中第二人称代词的称数,比较它们的发展变化,我们就会发现:第二人称碟词在殷商时期的卜辞中极少出现,“汝”、“乃”表示单数,“尔”为复数。

西周时期,“女(汝)”、“乃”、“尔”、“若”可表示单数和复数,“而”、“戎”为单数。

春秋时期,“尔”、“女(汝)”可表示单数和复数,“乃”、“而”只表示单数。

战国时期,“女(汝)”、“尔”、“若”可表示单数和复数,“而”、“乃”基本为单数。

秦至汉初,“若”、“女(汝)”可表示单数和复数,“而”、“乃”、“尔”只指称单数。

西汉中晚期,“汝(女)”、“尔”、“若”、“而”可表示单数和复数,“乃”为单数。

关键词: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称数中图分类号:H1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0xx(20xx)04-0045-06人们对于汉语人称代词的研究比较多。

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的称数问题。

“数”是语法学上的一个重要范畴。

我们发现,由于上古时间跨度很大,第二人称代词的称数情况也不是静态的,它在不同时期展示出了不同的面貌。

一、殷商时期卜辞中第二人称代词有“汝”、“乃”、“尔”三个。

由于文献体裁的限制,第二人称代词在卜辞中出现的次数极少,“汝’仅出现4次,“乃”和“尔”各出现两次。

在这样的情况下,难以对殷代第二人称代词系统的面貌进行全面细致的描绘。

“汝”在单复数上有没有限制?周生亚、李曦认为没有;赵诚把卜辞中的“汝”都译为“你”或“你的”,可能他认为“汝”表示单数。

我们认为赵诚是对的。

“汝”既为代词,那么“汝一人”应该跟“余一人”相对。

“余”既然是单数第一人称代词,那么“汝”就该是单数第二人称代词,都可译为“你”或“你的”。

但“汝”在殷代的用法到底怎样,还有待于(.fwsir. 范文先生网 )有关材料的再发现。

“乃”在数上的情形怎样?周生亚、李曦认为,“乃”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但赵诚把“乃”都译为“你的”。

赵说似可从。

如“乃史”意为你的史;“乃邑”意为你的邑。

若果真如此,那么就可以说,“乃”是跟“朕”相对的一个代词。

甲骨文中有代词“尔”,以前的学者们并没有发现它,因而没有论及。

代词“尔”的用例如下:“戊戌卜,壳贞:王日‘侯豹往,余不尔其合,以乃史归”’(《合》3297正),“癸酉卜,壳贞:令多奠(甸):‘依尔郭’”(《合》6943)。

第二例中的“尔”作定语,且显然是表示复数的,指代“多奠”;第一例中的“尔”可能也是表示复数的,指代侯豹和他手下的人。

若真是这样,那“尔”就应是跟“我”相对应的一个代词。

二、西周时期(一)女(汝)从现有的西周语料来看,“女(汝)”可表示单数,也可表示复数。

表示单数的例子如:(1)王日:颂,令女官司成周贮廿家,监司新造贮,用官御。

(《颂鼎铭》,《集成》5·2829)表示复数的“女(汝)”的例子如:(2)王日:……兹予审训命汝。

(《尚书·顾命》)虽然“女(汝)”既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但这两种“女(汝)”出现的频率是不同的。

下表是我们对此做的统计:可见,在西周时代,“女(汝)”绝大多数都表示单数,这种用法占总次数(292)的93.8%;表示复数的次数仅占6. 2%。

表示复数的用法,往往可视为活用。

因此,可以说西周时代的“女(汝)”是一个表示单数的第二人称代词。

“女(汝)”跟第一人称代词“余(予)”在语音上有对应关系,“余(予)”的韵部是鱼[a],“女(汝)”的韵部也是鱼[a],两者为叠韵关系。

“余(予)”跟“女(汝)”常配合使用。

“余(予)”在西周汉语中百分之百是表示单数的,与它对应的“女(汝)”也基本上是表示单数的。

(二)乃(廼)西周时代的“乃”既可表示单数,也可表示复数。

表示单数的“乃”如:(3)咎廼(乃)城。

(西周甲骨H31:5)表示复数的“乃”如:(4)(王)乃令日:今我唯令女(汝)二人亢;罘矢,爽(尚)左右于乃僚,以乃友事。

(《矢令方尊铭》,《集成》11·6016;又见《矢令方彝铭》,《集成》16·9901)虽然“乃(廼)”单数、复数都可以表示,但两种“乃”出现的频率不同。

下表是我们依据西周语料所作的统计:可见西周时代的“乃(廼)”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表示单数,这种“乃”的出现占总次数(180)的82. 8%;表示复数的“乃”出现的次数仅为17.2%。

跟“女(汝)”一样,表示复数的“乃(廼)”往往可以视为活用。

因此从本用来说,在西周时代“乃”是表示单数的。

(三)尔在西周汉语的语料中,“尔”既可表示单数,也可表示复数。

表示单数的例子如:(5)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周易·中孚》)表示复数的例子如:(6)王诰宗小子于京室,日:昔在尔考公式克弼玟王,肆玟王受兹大命。

(《何尊铭》,《集成》11·6014)下面是两种“尔”的频率统计可见在西周语料中,“尔”的称数有三种情况:一是只表示复数,如在西周金文、《尚书》(14篇)、<逸周书》(9篇)中;二是既表示单数也表示复数,如在《诗经》(雅、周颂)中,三是只表示单数,如在《周易》(卦爻辞)中。

那么,该如何概括“尔”在称数方面的规律呢?“尔”的称数问题具有地域性、时代性、语体性。

在殷方言中,“尔”表示复数,而在宗周方言中既可表示复数,也可表示单数。

在西周早中期的散文文献中,“尔”都表示复数,这是以殷方言为基础的共同语的反映。

这时“尔”与“女”、“乃”在称数上有分工,“尔”表示复数,“女”、“乃”表示单数。

“尔”与“我”有对立关系,“我”的韵部为歌部[ai],“尔”的韵部为脂部[ei],歌脂两部为旁转关系。

“我”在殷商时代、西周早中期的散文文献中基本上都是表示复数的,相应的“尔”也表示复数。

在西周早期的韵文文献中,“尔”开始表示单数,这可能是宗周方言口语的反映。

到了西周晚期,无论在韵文中还是在散文中,“尔”都可以表示单数了(同时也还可以表示复数)。

由于“尔”可以表示单数,导致了“乃”的消亡,也导致“女”使用频率的减少。

(四)而在西周时代的语料中,第二人称代词“而”只出现5次,例如:(7)嗟尔朋友,予岂不知而作。

(《诗经·大雅·桑柔》)“而”是表示单数的。

“而”也与“朕”在语音上有对应关系,“而”为之部,“朕”为侵部,之部、侵部为通转关系。

西周时代的“朕”都是表示单数的,与之对应的“而”也应如此。

(五)戎这个第二人称代词,只出现在《诗经·大雅》中,共有5次,例如:(8)戎虽小子,而式弘大。

(《诗经·大雅·生民》)这些例子中的“戎”都是表示单数的。

“戎”跟“朕”在语音上也有对应关系,“戎”为侵部,“朕”也是侵部,两者为叠韵关系。

“朕”在西周汉语中是表示单数的,“戎”也是这样。

(六)若代词“若”既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

例如:(9)王日:盂,若敬乃政,勿法朕命。

(《大盂鼎铭》,《集成》5·2837)(10)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

(《尚书·召诰》)三、春秋时期依据实际情况,可以把春秋语料中的第二人称代词分成两类:一类是既可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的,如“尔”、“女(汝)”;另一类是只表示单数的,如“乃”、“而”。

(一)既可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的代词a.尔这个代词可以表示复数,也可以表示单数。

表示复数的例子如:(11)大夫君子,无我有尤,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诗经·鄘风·载驰》)表示单数的例子如:(12)齐侯命大子乘遽来句宗伯,听命于天子,日:其则尔期。

(《洹子孟姜壶铭》,《集成》15·9730)这些例子中的“尔”都是表示单数的。

“尔”称数情况统计表如下:b.女(汝)这个代词也是既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

表示单数的例子如:(13)公日:尸,女(汝)敬恭台命,女(汝)应历公家。

(《叔夷钟铭》,《集成》1·278)表示复数的例子如:(14)予誓告汝群言之首。

(《尚书·秦誓》)“女(汝)”表示称数情况统计表(二)只表示单数的代词a.乃春秋语料中的“乃”,都是表示单数的。

例如:(15)往己叔姬,虔敬乃后。

(《吴王光鉴铭》,《集成》16·10299)b.而春秋语料中的“而”极为少见,都是表示单数的,例如:(16)不显皇祖,其乍福元孙,其万福纯鲁,协而又(有)事。

(《叔夷钟铭》,《集成》1·278)四、战国时期战国时期的情况是这样的:“女(汝)、乃、尔、而、若”都既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

没有哪一个代词是百分之百表示单数的。

所不同的'是,有些代词如“女(汝)、尔、若”以表单数为主,表复数也常见;而有些代词如“乃、而”基本表示单数,表示复数的情况极少。

至于这种极少的复数情况,是活用所致,还是其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有待于进一步分析。

(一)女(汝)、尔、若在战国语料中,这三个代词没有数的区别,不过,表示单数的概率远远大于表示复数的概率,这应该与它们出现的场合有关:一般是应用单数的场合多,应用复数的场合少(这与第一人称代词的情况相同);而且,对话的场合经常是一对一的情况,所以很少用到复数。

用作单数的例子,如:(17)来,吾语女。

(《墨子·非儒下》)用作复数的例子,如:(18)是非汝所知也。

(《孟子·离娄下》)从西周到春秋战国,“女(汝)”表示复数的功能在慢慢类化,活用逐渐转化为本用了。

战国时期,“女(汝)”是一个既可以表示单数,又可以表示复数的第二人称代词。

“尔”、“若”也如此。

(二)乃、而“乃”自西周晚期以后就成了一个古语词。

战国时期“乃”仅出现11次。

在称数方面,基本延续了西周时期的特点,表示单数,复数的使用也可理解为活用。

因此可以说,“乃”在战国时期基本上是表示单数的。

“而”在战国典籍中共见81例,《左传》29例,《论语》1例,《庄子》32例,《韩非子》10例,《吕氏春秋》4例,《战国策》4例。

其中《庄子》、《韩非子》、《战国策》、《论语》中都表示单数。

《吕氏春秋》和《左传》中各有1例表示复数:(19)清丘之盟,晋以卫之救陈也,讨焉。

使人弗去,日:“罪无所归,将加而师。

”(左传·宣公十三年》)。

(20)静郭君大怒日:“划而类,揆吾家,苟可以慊剂貌辨者,吾无辞为也!”(《吕氏春秋·季秋纪》)。

“而”都是作定语,“而”和后面的中心语“师”、“类”组合,共同表示复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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