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新)
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

附表一:湖南电大分校“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注:表格电子版请在电大在线学习平台()公告栏下载。
1附表二: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三: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为全省做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电大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组织机构第一条省校成立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中央电大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生处主任、学生处副主任、计划财务处处长、纪监审部(处)长及试点分校校长为成员。
评审工作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校学生处办公室。
评审办主任由学生处副主任担任。
第二条各分校应当相应成立“中央电大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三条“中央电大奖学金”奖励对象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在籍学生。
第四条 2010年度“中央电大奖学金”奖励学生范围是截止到2011年3月1日,已进入待毕业状态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严谨踏实,勇于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并且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获得学分。
已经获得过中央电大、省电大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须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课程获得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在所在教学点名列前茅。
最低要求为本年度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满足前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奖学金评选: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并获得学校及所在实践单位的相应奖励。
长春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长电大发[2011] 2号关于参加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直属学院、各分校:2010年我校继续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现请各教学单位按我校制定的《2010年度长春广播电视大学参加中央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学生申报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
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奖学金管理办法,我校制订了“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以奖励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学习目的明确、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在校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建设,树立良好学风。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奖学金工作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完成每项工作,将奖学金制度积极宣传到每一位学生,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审核,做到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中央电大和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与回访。
建立并逐步在实践中完善具有广播电视大学特色的,适应开放教育形式和特点的奖学金制度。
附件:2010年度长春广播电视大学参加中央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长春广播电视大学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保证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1号)和《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奖励对象为长春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
名额根据中央电大通知确定。
截止到2011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待毕业状态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由中央电大专项拨款。
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推荐、评审程序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工作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0-2011学年度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杜绝评审把关不严格、材料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根据此项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的规定,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规定,国家奖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应“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010年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和评选的通知

2010年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和评选的通知关于2010年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和评选的通知(该通知为预通知,仅供各位老师查看。
请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明天将会公布正式通知。
)各院系、全体同学:一年一度的奖学金、助学金集中申请时间已至,为确保本学年度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顺利、公开、公正的进行;同时使奖学金、助学金能真正发挥激励先进,表扬优秀,调动同学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现将此次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院系及全体同学把握好截止时间及时申请。
第一部分:奖学金、助学金种类和统一规定一、奖助项目(一)奖学金种类第一部分是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国家华侨、华人学生奖学金;第二部分是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三部分是社会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炬力奖学金、住友商事奖学金、黄乾亨基金奖学金、DR医学奖学金、三井住友银行奖学金、78中文校友奖学金;合景优才计划奖学金(二)助学金种类第一部分是国家及政府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华人、华侨学生资助金;第二部分是社会助学金,包括黄乾亨助学金、曾宪梓助学金、合景优才计划助学金,二、统一规定和说明1、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学分绩点、社会实践成绩和平时表现,选择申请一项奖学金,原则上奖学金之间不能重复申请(附件1:奖学金列表)。
2、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学分绩点、社会实践成绩和平时表现,选择申请一项助学金,原则上助学金之间不能重复申请。
(附件2:助学金列表)。
3、本学年内获得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学费全额资助者原则上也不能再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有关规定,结合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中央电大建立奖学金制度,是按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大学的发展目标,并着眼于在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推进电大的内涵建设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探索并构建具有开放教育特点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
设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对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对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更多关注学生及学生的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对于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发放范围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在读学生。
三、资金来源1.中央电大专项拨款。
2.社会各类基金会资助。
3.国内外企业、团体或个人捐赠。
四、种类与等级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
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奖学金发放名额和金额视当年情况另行规定。
2.专项奖学金。
中央电大根据资助或捐赠者意愿设立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的发放范围、等级及申请条件另行规定。
五、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已经获得过中央电大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18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文件民大学发[2011]18号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学院(系):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要求,现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范围我校二、三、四、五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评审条件基本条件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民大校发[2007]310号)执行,根据上级函件要求,需填写排名情况。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10%。
三、表格填写1.入选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填写内容应尽量打印(如手写填表,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要清晰)。
2.表格限为一页(正反两面),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年版《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要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同时附教务处格式的成绩单一份、志愿服务经历证明一份。
3.“学习情况”栏中“实行综合考评排名”请选择“是”一项。
4.“申请理由”栏应认真填写,要尽可能如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成就。
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5.“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由推荐人亲自填写。
推荐人必须是申请人的辅导员或班导师,其他人无权推荐。
6.各项签名栏必须由相应人员亲笔填写,不得代签。
7.请逐项填写初审汇总表,并报送纸制版和电子版。
8.上报表格必须是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四、名额分配各学院(系)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分配各个学院(系)的名额是指各单位最多可以评选的名额,不够标准的可以空缺。
五、评审要求1.请各院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初评,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2.各院系上报评审结果最终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下班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10.31•【文号】教高厅函[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3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的精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完成了对省级以下电大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也于2006年9月完成了对各省级电大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
按照评估进程,我部决定对中央电大开展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
中央电大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实施的组织者和设计者,对它的评估是教育部开展的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重要部分,也是整个评估进程的重要阶段。
为全面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理,以评促发展”的指导原则,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评估工作,我部针对中央电大在试点项目中有别于省级及以下电大所承担的试点任务和责任,组织制定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体系(中央电大用)》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及标准(中央电大用)》(见附件1、2),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中央电大要继续按照要求,在省级及以下电大评估及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试点工作,认真按照评估要求开展自评自查工作,于2007年1月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送我部高教司。
二、省级及以下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结果是对中央电大总结性评估的重要依据,评估中要听取省级及以下电大对中央电大试点工作的意见,并认真整理和分析对省级及以下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结果。
关于我校201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1、一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2、根据教育厅要求,国家助学金金额每年分两个学期发放;3、对年级间的评选比例由各学院掌握;4、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注意事项的具体指标进行评审。
同时重点考虑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要求和对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的鼓励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5、评选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在广泛宣传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6、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条件不同,各学院注意区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须为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7、各学院应对获奖学生的贷款情况及其他获助情况予以掌握,并将情况报学生处,同时鼓励获奖学生缴清学费;8、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借读、试读的学生;(2)上年度受纪律处分的学生;(3)留校察看期间的学生;(4)休学期间的学生。
四、上报评选材料要求1.所有需报送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并均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所需表格材料可从学生处学生资助网页下载。
由于需使用网络版“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学生信息,要求各学院提供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电子照片1张:①用学生的身份证号作为该学生照片的名称;②学生照片分辨率设定在300dpi、像素尺寸126×160,职业技术学院可直接登录“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传学生信息,其他学院统一报学生处。
报送材料为:评审情况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国家奖学金: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__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一份;省政府奖学金: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__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国家励志奖学金: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__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国家助学金: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__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助学金分别评出一、二、三档,一档人数与三档人数必须相等。
电大奖学金实施细则和表格一
电⼤奖学⾦实施细则和表格⼀附件⼀贵州⼴播电视⼤学关于2010年度中央⼴播电视⼤学奖学⾦评选实施细则为激励⼴播电视⼤学学⽣勤奋学习、努⼒进取,促进学⽣在思想品德、专业素养、业务能⼒等⽅⾯全⾯发展,根据中央⼴播电视⼤学奖学⾦管理办法(试⾏),结合贵州电⼤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评选奖励对象中央⼴播电视⼤学开放教育在读学⽣。
截⽌到2011年3⽉1⽇,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毕业审核阶段的学⽣不在评选奖励范围之内。
⼆、奖学⾦来源及奖励标准2010年度“中央⼴播电视⼤学奖学⾦”由中央电⼤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1000元。
三、评选条件(⼀)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为规范。
2、学习⽬的明确,勤奋努⼒,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主学习的能⼒。
3、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 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 分。
4、学⽣在读期间可以参加两次评选,第⼀次应已经⼊学满⼀年以上,且按教学计划⼰修完本专业课程40%以上的学分;第⼆次应已修完本专业课程70%以上的学分(并在《候选⼈汇总表》上注明“第⼆次评选”字样)。
(⼆)除满⾜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以下条件之⼀: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乐于帮助其他同学,并获得省、地、州、市级电⼤以上表彰奖励,或代表学校参加⾼校校园⽂化活动以及其他重⼤活动且成绩突出。
2、克服⼯学⽭盾并学以致⽤,在⼯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四、评审机构组成1、贵州⼴播电视⼤学设⽴奖学⾦评审⼩组,由分管学⽣⼯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部分电⼤分校分管开放教育学⽣⼯作的领导、省电⼤学⽣⼯作处、教务处、招⽣就业指导中⼼、校团委等部门负责⼈担任⼩组成员。
评审⼩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播电视⼤学奖学⾦管理办法《2010年度中央⼴播电视⼤学奖学⾦试点⼯作实施⽅案》、(试⾏)》、以及《贵州⼴播电视⼤学关于2010年度中央⼴播电视⼤学开放教育奖学⾦评选实施细则》,开展奖学⾦评审⼯作,确定获奖学⽣名单,并将评审结果报送中央电⼤。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校学〔2011〕6号关于公布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结果的通知有关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西藏学院: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总结2009年度奖学金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启动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名额亦有较大幅度增加。
各试点电大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奖学金评审和推荐工作。
经中央电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并公示,最终确定4817名学生获得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名单见附件)。
设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对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对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更多关注学生及学生的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对于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试点电大要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电校学〔2011〕1号)要求,做好奖学金发放等后续工作,同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发现的问题,为建立和全面施行中央电大奖学金制度积累经验。
希望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善于学习,学以致用,在各方面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同时希望广大同学以获奖学金学生为榜样,积极适应现代远程教育条件下学习方式的变革,努力完成电大学业,并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附件: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二○一一年八月五日主题词:电大奖学金评审结果通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主动公开 2011年8月8日印发附件: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4817名)北京电大:236名、天津电大:136名、内蒙古电大:180名、辽宁电大:124名沈阳电大:65名、大连电大:61名、长春电大:31名、黑龙江电大:122名哈尔滨电大:46名、浙江电大:355名、宁波电大:88名安徽电大:288名吴世珍陈建林郭伟孟今霄陈华三卫田田王冰毛德赟凌岚徐凤左从树鹿春霞李金道郑婷刘嘉张茂盛韩凌柴冬梅周芹钱有根丁倩秦伶俐崔倩倩戴丽娟肖爱苗王章梅卢峻鞠光阮学丁雪松刘宗胜王先罗宋执宇何宜梅刘自清孙宏艳牛支文宋昱周万云朱雅琼杨春美邢钢金德庆沈强夏学威姚庆李维斌魏曼荣赵静邓家德李秀琴杨昊纪长兰牛家凯汪爱红王丽华王沐水闵令兵邓爱荣王莹江林姚声泉叶辉许配俊胡珺娄佳佳刘月宦美娟程玉婷杨健魏祖前张阿妹高巧莉肖支稳刘阳陈孝和朱水军曹益民董芹秦宏刚张冀民詹山王林吕荣王春玲黄维陆刘爱华李菲刘西亭蔡振华李艺王明彦丁德铭李狂飙刁山松陆俊峰杨长荣徐晖鲍蕙王存霞刘永红尹培培杨万红程金兰徐健王露许磊吴继刚王红莲姚侠剑陈曦许翔吴小专钟红旗宋连才陈义建程乔童惠华孙宝华胡碧诚任伟东郑翠云冯忠萍丁小铃朱青峰罗青山詹凯余阿敏汪琴宁晨雪马超黄庆矿胡德胜陈璟何岚王佳王智朱文华杨莉萍王菁菁刘瑞王海带李双应程英瑜石川刘芳张群喻庆红高明刘桂远罗会纪袁学敏张怡何亚红周保文许吉祥沈善堂毛秋苑宋士全李岩陈梅靳萍李西伟唐晖张浩瀚赵燕邹蓓蕾訾振彪张淑军夏莉何芳王晓娟韩进靳彩丽张利萍李良发吴恒张志燕汤云梅吴宝书陈灵香郑宁刘亮姚静朱四清李静李大海秦慈洲戴俊杰黄磊吴辉强单业飞吴正东彭鹏魏玲张玲徐永飞郑海生袁克任刘非周萍李靖邵鹏飞胡友周孙向阳程学梅渠虹阚乃芹罗霄车光艳薛丽萍钟鸣朱方桦金宝郑自勤章如萍江慕君齐媛媛汪兴美马思佳吴晓宁王藕花黄永龙滕素珍马黎明钱锋牛英杰韩浩张宿营李国华胡慧远荆桂平赵娇安亚梅桑桥珍徐金花胡月梅路红雪梁静安久飞张健蒋雪燕周书影窦绵锋刘勇潘瑞莲蒋奇聪侯桂杰李晓娟郑明李红梅唐庆庆沈翔梅詹刘刘钱崯许菊香徐艳琴陈伟童声朱忆男许凯尹家伟马建祥王纪福黄爱芹高冰峰李井国朱圣民陈咏梅杨辉郭香兰马兵兵王瑞瑞罗威孙兴斋刘胜男唐洪心朱亚超陈健徐小勇李敏王宇驰沈吉成舒时兵詹翔史佳俊王立萍何霆福建电大:162名、青岛电大:39名、湖北电大:198名、武汉电大:62名湖南电大:295名、广州电大:224名、深圳电大:92名、四川电大:363名成都电大:68名、重庆电大:311名、贵州电大:234名、陕西电大:214名西安电大:151名、甘肃电大:240名、宁夏电大:81名、新疆电大:214名兵团电大:58名、直属学习中心:64名、西藏学院: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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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
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了激励广大开放教育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形成电大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学生的归属感,推进电大的素质教育,我校向中央电大书面申请,经审定成为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单位。
为了使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各专业在读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学生。
截至2011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要求有正式学号,提前进入本、专科学习未有正式学号的续读生不在本次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奖金由中央电大专项拨款。
三、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表现突出。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2.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并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3.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2)开放教育学业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或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处罚者。
(3)开放教育学业期间考试作弊者。
四、申请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并撰写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向所在教学点提出
书面申请。
2.基层评选。
各开放教育学院、分校(工作站)按照有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按广州电大下达的名额,初步等额确定本教学点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本教学点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教学点按要求向广州电大报送相关资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中央电大奖学金申请表、3张一寸证件照片(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另外一张背面标注广州电大**分校**学生)、成绩单、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广州电大评审。
广州电大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各教学点提交的评选材料进行评审,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将通过评审的名单在广州电大网站开放教育平台公示7天。
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广州电大提请相关教学点进行核实。
各教学点将核实结果报送广州电大评审组。
广州电大评审组根据核实结果作出裁定。
5.公示无异议后,由广州电大统一于2011年5月底前向中央电大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并提交奖学金评审工作总结。
6.中央电大对省级电大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终审,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并在中央电大网站公示。
如有异议,中央电大将提请省级电大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7.中央电大最终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并会同省级电大发放奖学金及证书。
五、名额分配
中央电大根据试点省级电大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按照2‰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
广州电大根据教务系统所显示各教学单位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按2‰比例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
(各单位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
六、报送材料
1.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一份(附件1)。
(附件2)。
2.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
3、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一份。
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一份(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成绩以及已修学分)。
5.奖学金候选人的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照片背面注明广州电大、教学点名称、学生姓名,如广州电大**分校***)。
6.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7.教学点公示照片(可交电子照片)。
其中,材料1-3需同时提交电子稿;材料1-4需在个人申请时提交;材料5-7在学院初评后另行提交。
七、时间安排:
1.2011月3月底、4月初,下发评选通知、文件、名额。
2.2011年4月上旬,各班级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2011年4月1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班级导学老师提交申请表(附件2)及事迹介绍。
4、2011年4月15日前,各班导学老师向学院提交学生申请资料,并附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一份及申请人成绩单。
5、2011年4月20日前,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向广州电大反馈初步评选、推荐情况。
6.2011年4月30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系统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广州电大。
7.2011年5月中旬,广州电大对所有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复核。
8.2011年5月下旬,广州电大完成系统审核,并将纸质材料整理统一报送中央电大。
9.2011年9月底前各单位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八、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
具体内容见附件。
2.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及已修学分百分比,并加盖本教学单位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3.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的信息一致。
九、工作要求
奖学金的设立对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
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对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更多关注学生及学生的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对于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实施奖学金评选工作过程中,作以下要求:
1.参与试点的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在试点中研究和解决相关制度建设层面的问题,注重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同时要关注对相关工作(如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教育模式改革及学习模式构建等)的拉动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广州电大联系。
2.广泛发动,大力宣传。
各教学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奖学金工作的宣传,使试点奖学金工作深入每个班级,每个开放教育学生,确保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参与申报和评选,同时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保障每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附表:
1.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3.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附件1:
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注:表格电子版请在电大在线学习平台()公告栏下载。
附件2:
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注:1、关于职务/职称和工作单位这两项,如没有请注明“无”,不能为空。
2、学生联系方式必填,不能为空。
3、奖励栏内要按时间顺序填写进电大学习以来所获奖励和荣誉,要与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对应。
4、学号要求是正式学号,新系统的正式学号为13位;旧系统要求填写对应中央电大的
14位学号。
(提前修学生不在这次奖励范围之内)
5、本申请表一式两份。
一份教学点加审批意见和盖公章,另一份不用加意见及公章。
6、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附件3:
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奖学金候选人
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一、优秀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用第三人称填写。
二、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要求采用小四号宋体字,行间距为20磅,用A4纸打印,并加盖教学单位的公章。
三、事迹介绍要求3000字以内,包括以下内容:
1.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何时进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何专业学习等。
2. 电大在读期间的突出表现(具体事例)。
3. 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具体事例)。
4. 在读期间所获奖励情况。
5. 参加社会活动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