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剽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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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案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举报,反映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在其申请的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1102746)中,盗用他人论文作为自己的研究基础。经调查,刘志华在201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盗用他人发表的论文作为自己的研究基础,提供了虚假信息。

结果:经2013年5月2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决定:撤销刘志华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序列特征的药用植物丹参等叶绿体全基因组比较研究”(批准号81102746),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刘志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3年5月29日至2017年5月28日);给予刘志华通报批评。

案例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举报,反映四川某高校万昌秀等出版的专著《材料仿生与思维创新》第189页到191页抄袭他人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生物启迪的双重仿生表面的构筑及其抗生物粘附作用的研究》“项目的立项依据”部分。经调查,万昌秀抄袭他人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违反科学基金保密规定。

结果:经2013年5月2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决定:取消万昌秀项目评议、评审专家资格;给予万昌秀通报批评。

案例三:

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报,在2007年第6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上,陈湛匀发表论文《我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显示性指标研究》,全文约9100字,其中抄袭2300字,抄袭率约25%.同时发现,在2007年5月《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他发表了一篇名为《四因素模型视角下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研究》的论文,约5500字中抄袭1660字,抄袭率超过30%.这两篇论文,均为陈湛匀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及其跨国投资战略》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这一项目也已被撤销。

据通报称,上海大学陈湛匀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及其跨国投资战略》阶段性成果之一《我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显示性指标研究》,发表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全文约9100字,其中抄袭2300字,抄袭率约为25%。阶段性成果之二《四因素模型视角下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研究》,2007年5月发表于《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全文约5500字,其中抄袭1660字,抄袭率达30%以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撤销陈湛匀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

目《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及其跨国投资战略》,并请各单位从这一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特别是后期管理,严把项目成果‘出口关’”。陈湛匀是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拥有博士头衔和教授职称,并且是上海大学学术带头人,曾主持完成中国国际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市级重点项目共四十一项,获取中国国家和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奖项十六项,一九九三年任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此外还兼任了上海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上海粮食经济学会会长、上海亚太财经研究中心主任等众多职务。

结果:据2009年4月22日《解放日报》,上海大学教授、博导陈湛匀因两篇论文存在抄袭现象被通报,已被学校免除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撤销了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一职。据悉,《上海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已经成文,并正加快审批和修改。校方表示,依据这一规范和办法,可能对陈湛匀做出进一步处理,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2.浙大“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近日,多篇发表在海外顶级医学期刊上的中国论文因涉嫌造假,被这些期刊撤销。论文的作者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著名中药药理学家李连达、浙大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和课题组主要成员。2008年5月,德国《NSA药理学》杂志刊登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文章《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慢性心肌梗塞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其他作者包括吴理茂、李连达,其中,吴理茂是李连达主持的浙江大学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对于中医学界而言,这篇文章所揭示的药学理论令人振奋,特别是在西方国家,它使得饱受非议的中医大大提升了自身的地位。没想到,这篇文章却因为另一篇文章的发表而出现了“穿帮”的镜头——波兰《药理学通报》杂志2008年第60卷刊登一篇文章,作者依次为:贺海波、吴理茂、李连达等6人。其实验过程和目的与上述文章所反映的情况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前者针对的是慢性心肌梗塞,后者针对的是急性心肌梗塞。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实验,实验数据竟然高度一致。“两个不同的实验,对小鼠用药的剂量不同,时间不同,获得的数据却相同,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祝国光分析说,”要么是只做了一个实验,一篇论文原封不动地拷贝了另一篇论文的数据;要么两个都是假的。至少其中一个是假的。进一步调查发现,2008年3月,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发表贺海波、吴理茂、李连达等7人联合署名的文章《丹酚酸B对于大鼠大面积心肌梗塞的心脏保护作用》也是假的,其数据完全是从上述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发表在《NSA 药理学》和《药理学通报》上的两篇论文中克隆的。此外,2008年3月,由贺海波、吴理茂、李连达等7人共同署名的发表于英国《本草疗法研究》的文章,所用的数据也几乎原封不动地移植于上述三篇文章中有的数据。《本草疗法研究》发现这篇论文的造假事实后将其撤销。对于学校老师中出现的论文造假行为,浙大校长杨卫表示,抵制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浙大的责任。学校把这一事件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研究生、博士后和教师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在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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