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范
关键职位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确保关键职位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关键职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事、采购、研发、生产等关键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明确关键职位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考核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利益。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关键职位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积极参与单位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4. 做好保密工作,保守单位商业秘密;5.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完成单位工作目标。
第五条关键职位人员权限:1. 在职责范围内,有权独立处理日常工作;2. 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改进意见;3.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4. 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有权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三章考核与晋升第六条关键职位人员考核:1. 定期对关键职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关键职位人员晋升:1. 根据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对关键职位人员进行晋升;2. 晋升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章培训与激励第八条关键职位人员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关键职位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2. 关键职位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关键职位人员激励:1. 对表现优秀的关键职位人员给予奖励;2.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关键职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保密与纪律第十条关键职位人员保密:1. 关键职位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单位商业秘密;2. 未经授权,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
第十一条关键职位人员纪律:1. 关键职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业关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担任关键岗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关键人员的管理职责、考核标准、激励措施等,以激发关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关键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2. 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3. 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带领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5. 培养和带领新员工,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第五条关键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对公司管理和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3. 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和使用人力资源;4. 对公司内部管理提出改进意见;5.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公司对关键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与评价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2.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3. 团队建设:带领团队取得优异成绩,提升团队整体素质;4. 沟通协作:与各部门保持良好沟通,提高工作效率;5.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不合格的关键人员,公司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第四章激励与约束第八条公司对关键人员实施以下激励措施:1. 充分发挥关键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给予合理的薪酬待遇;2. 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关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为关键人员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其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4. 对在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关键人员,优先考虑晋升和选拔。
第九条公司对关键人员实施以下约束措施:1.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 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关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3.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关键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岗位管理制度

关键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关键岗位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关键岗位分类1. 企业根据业务性质和组织架构,明确关键岗位范围。
2. 根据技能、经验等要求,将关键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最关键岗位,B类次之,C类为一般关键岗位。
第三章关键岗位管理标准1. 关键岗位职责1.1 关键岗位职责应明确具体,包括工作内容、职责范围、权责关系等。
1.2 根据不同关键岗位的特点,明确其工作目标和标准。
2. 关键岗位要求2.1 人员素质要求: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技能等。
2.2 任职资格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关键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3. 关键岗位评定3.1 建立关键岗位评定的机制,对关键岗位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3.2 根据评定结果,对关键岗位进行管理和培训,确保关键岗位持续稳定。
第四章关键岗位管理办法1. 岗位激励1.1 对A类关键岗位,实行差异化激励政策,包括薪酬、福利、晋升等。
1.2 对B类关键岗位,加大培训和晋升机会,鼓励其提高专业技能。
2. 岗位培训2.1 对新人员和现有员工,进行关键岗位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2 对不同关键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
3. 岗位交接3.1 在员工离职或变动时,对关键岗位进行及时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
3.2 建立关键岗位交接的流程和程序,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和责任。
第五章关键岗位管理责任1. 部门负责人1.1 对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培训和发展负总责。
1.2 对部门关键岗位的任免、激励等具体实施负责。
2. 人力资源部门2.1 负责协助部门负责人进行关键岗位的评定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2.2 对关键岗位的人才储备和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 绩效考核部门3.1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作为激励和晋升的依据。
3.2 对关键岗位绩效考核进行公正、客观和有效的评价。
第六章关键岗位管理监督1. 内部监督1.1 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各关键岗位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XXXXXX有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1.目的1. 1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和“着眼防范、关口前移,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工作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1.2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2.适用范围2.1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纪检监察、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物资供应部:全体岗位;计划经营部:全体岗位;财务部:基建项目核算、成本核算、预算、费用报销、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销售结算、固定资产管理、出纳岗位;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车辆管理、会议接待岗位;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管理岗位、薪酬管理;纪检监察部:全体岗位;生产技术部: 质量工程师、原材料、出厂产品取样业务岗位;2. 2 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2. 3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 监督责任3. 1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负主要责任;3. 2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4. 聘用管理4. 1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需经过推荐、考察和公司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4. 2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由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从全公司适合人员中选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4. 3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的考察,专业知识的考察,业务能力的考察,组织协调及综合能力的考察;4. 4 在考察和集体研究决定关键岗位人员过程中,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聘用领导干部亲属为关键岗位人员时,不得与领导干部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5.关键岗位的管理5. 1 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要定期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应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关键岗位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对不再适合从事关键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5. 2 对关键岗位人员应视其工作性质,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进行轮岗和交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视本人情况,进行适时的轮岗、交流和淘汰;人力资源部每年负责对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情况进行清理;部门在本单位轮岗交流的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督促落实;6.关键岗位的轮岗、交流6. 1关键岗位员工应定期进行轮岗、交流或对工作范围定期进行轮换;6. 2 下列关键岗位员工必须定期进行轮岗、交流:6. 2. 1各部门涉及人、财、物、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6. 2. 2根据工作岗位设置变化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确定的需进行轮岗交流的员工;以上岗位员工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原则上不超过4年,连续在同一岗位工作满6年,必须进行轮岗交流;6. 3关键岗位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轮岗、交流:6. 3. 1距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一个轮岗交流周期的员工因岗位回避应进行轮岗交流的员工除外;6. 3. 2孕期及哺乳期内的员工;6. 3. 3其他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员工;6. 4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可采取以下方式:6. 4. 1公开竞聘、择优录用;6. 4. 2在单位部门内实行轮岗;6. 4. 3跨部门、跨专业交流;6. 6 关键岗位员工轮岗、交流前,部门领导应与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岗位工作;6. 7 轮岗、交流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教育仍拒不到新单位岗位报到的,作待岗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 关键岗位的回避原则7. 1 关键岗位员工不得与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形成直接上下级工作关系或风险较大的业务关联关系;7. 2 关键岗位员工原则上不得与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同时在同一部门、班组工作;7. 3 近亲属系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特定关系人系指与本人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8.监督与考核8. 1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自觉接受监督;8. 1. 1各部门领导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实施日常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对关键工作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实施专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总经理党委工作部、各级党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关键环节实施关键监督;8. 1. 2关键岗位人员在履行工作职权时,要主动接受各级监督部门和组织的监督,在处理相关需要监督的工作时,要主动向监督部门和组织报送有关会审和备查资料,听取监督部门和组织的意见和建议;8. 1. 3监督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各级党组织要主动介入对关键岗位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的监督,把握各类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流程,对不按有关规范操作的,要给予指出和纠正;8. 1. 4被服务对象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办事效率、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有监督责任,对关键岗位人员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有权利和义务向其本人提出和上级监督部门、组织反映;8. 2 对关键岗位人员负责的重要事项必须实施过程监督,由纪检监察部负责;8. 3公司在各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挂钩;8. 4 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要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一次考核,作为对其进行轮岗和换岗的依据;8. 5纪检监察部、总经理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要利用每年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机会,同时组织对部分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反映问题较多、工作不称职、合格率达不到60%的关键岗位人员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轮岗、换岗、交流、淘汰和诫勉谈话;9. 附则9. 1各业务主管部门、车间要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形成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9.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10. 报告和记录10. 1 档案管理应形成以下记录:10. 1. 1公司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审批表见附录A10. 1. 2 档案管理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保管期限为永久%%%%%%%%%%%%%%%%%%%%%%%%%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审批表。
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中担任关键岗位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核心技术岗位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关键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以下工作: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决策和实施;3. 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4. 加强团队建设,提升团队凝聚力;5.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声誉。
第三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的招聘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考虑内部晋升,选拔具备丰富经验和优秀业绩的员工;2. 外部招聘时,注重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3. 招聘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
第六条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应通过以下方式:1. 竞聘上岗,通过公开竞聘、民主推荐等方式选拔;2. 考核评估,根据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3. 择优任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选拔最合适的人才。
第四章职责权限第七条关键岗位人员享有以下职责权限:1. 根据岗位职责,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各项工作;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对下级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4. 接受公司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五章激励与约束第八条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激励措施包括:1. 业绩考核奖金;2. 股权激励;3. 绩效晋升;4. 培训机会。
第九条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约束措施包括: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2. 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企业声誉;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条关键岗位人员因以下原因退出:1.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2. 因个人原因,自愿提出辞职;3. 因违纪违法,被公司辞退。
第十一条关键岗位人员退出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规定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规定1. 引言关键工作岗位对于组织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关键工作岗位的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定义2.1 关键工作岗位:指在组织中具有关键性职责和影响力,直接关系到组织的核心业务和战略目标的岗位。
2.2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指对关键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绩效和发展进行全方位和系统化的管理。
3. 关键工作岗位的设置3.1 关键工作岗位的设立应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在组织架构中明确划分出来。
3.2 关键工作岗位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到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确保该岗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要求。
4. 关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要求4.1 关键工作岗位的职责应明确具体、清晰明了,确保员工能够清楚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
4.2 关键工作岗位的要求应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以及与组织价值观和文化相符的个人品质要求。
5.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选拔和任命5.1 关键工作岗位的选拔和任命应严格按照组织的人事政策和程序进行,确保岗位的正常运作。
5.2 在选拔和任命关键工作岗位员工时,应综合考虑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领导能力以及适应能力等多个因素。
6. 关键工作岗位的绩效管理6.1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绩效评估应按照组织的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6.2 绩效评估结果应作为岗位晋升、薪酬调整、培训发展等方面的依据,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7.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7.1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应得到重视,通过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领导能力。
7.2 组织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研究资源,帮助员工不断适应岗位要求和发展需求。
8. 关键工作岗位的变更与调整8.1 如需对关键工作岗位进行变更和调整,应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评估,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
8.2 变更和调整后的关键工作岗位应及时更新相关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确保岗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医疗机构重要环节关键部门岗位和关键人员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重要环节关键部门岗位和关键人员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重要环节关键部门及其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管理规范是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和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关键部门的职责、要求以及关键人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
2.1 医务部门。
2.1 医务部门。
2.1 医务部门。
职责:负责医疗机构的临床工作、疾病诊疗方案制定等。
职责:负责医疗机构的临床工作、疾病诊疗方案制定等。
职责:负责医疗机构的临床工作、疾病诊疗方案制定等。
要求:具备相应的医疗资质和执业证书,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管理措施: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确保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职责:负责护理工作、患者健康管理等。
职责:负责护理工作、患者健康管理等。
职责:负责护理工作、患者健康管理等。
要求:具备相应的护理资质和执业证书,且熟悉相关护理规范。
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护士培训和技能竞赛,提升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职责:负责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等。
职责:负责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等。
职责:负责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等。
要求:具备财务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
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3.1 院长/医务主管。
3.1 院长/医务主管。
3.1 院长/医务主管。
职责:对整个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决策负责。
职责:对整个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决策负责。
职责:对整个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决策负责。
要求:具备医疗管理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管理措施:制定并推行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各部门协调运作。
职责:对护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和人员管理负责。
职责:对护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和人员管理负责。
职责:对护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和人员管理负责。
要求:具备护理管理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
管理措施:制定并执行护理质量和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职责:对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负责。
职责:对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负责。
职责:对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负责。
岗位关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岗位关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重要业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利益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管理第四条关键岗位的设置应当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确保关键岗位的数量最少、效率最高。
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三)具备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实行任期制,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期满后应当重新评估和任命。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岗位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机制,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九条公司应当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效率、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条关键岗位人员的薪酬应当与考核结果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章岗位调整与退出第十一条关键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调整或退出:(一)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二)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三)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四)其他需要调整或退出的情况。
第十二条关键岗位人员的调整或退出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争议处理第十三条关键岗位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关键岗位人员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公司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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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促使关键岗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关键岗位人员为,经营接单、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外包外协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事管理人员;其他与本单位之外有钱、物等业务往来的有关人员。
第三章岗位轮换
第五条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六条岗位轮换期限
(一)定期轮换。
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
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的中层正职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各办公室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3年的(特殊情况不超过5年),要进行轮岗交流。
岗位交流轮换,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所在部门制定具体方案。
(二)不定期轮换。
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岗位轮换方式
(一)本机构或本部门内轮换;
(二)跨机构或跨部门轮换;
(三)更换管理或服务对象;
(四)其他方式。
第八条岗位轮换流程
(一)制定轮换计划。
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
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三)落实交接手续。
岗位轮换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四)变更劳动合同。
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须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九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需经总经理批准),轮岗期限最长可延期1年。
每年实行延期岗位轮换的人员不得超过应轮换人员总数的10%。
第十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第十一条岗位轮换由人力资源部、法务监督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岗位轮换计划,负责督促部门实施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并对公司人员的岗位轮换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
法务监督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岗位轮换的进程,组织实施离岗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岗位轮换工作,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管理、岗位培训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关键岗位人员应服从并积极配合岗位轮换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要进行说服教育;对经说服教育仍拒绝服从岗位轮换决定的,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轮换工作负总责,对因未按规定实施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而出现工作过失或发生案件的,要追究有关直接和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建立定期学习教育制度。
学习教育的内容以政策法规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为主。
学习教育活动由法务监督部负责组织,每季度至少集中进行一次。
学习教育的形式可采取上党课、典型案例剖析、参观教育基地、观看电视录像等多种载体,促使关键岗位人员了解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增强拒腐倡廉意识,在本职岗位上廉洁勤政,克己奉公,不谋私利,自觉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五条建立定期的分析排查制度。
要坚持谁主管、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排查。
具体方法为:关键岗位人员的上一级直接考核者,要对其日常思想工作表现进行动态分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纠正;法务监督部会同人力资源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状况的分析,对岗位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工作、生活作风等,作出客观评价,作为人员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