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资金占用税务风险提示
关联交易涉税风险及对策有哪些

关联交易涉税风险及对策有哪些⼀、关联交易风险特征和避税规律通过对近⼏年的关联交易分析,发现关联交易具有⼀定的避税规律和新动向,存在以下涉税风险:(⼀)多类型关联交易混合控制,关联交易定价⽅法不透明、不固定,企业利润⽔平偏低。
主要表现为定价⽅法和政策为境外母公司掌控,定价⽅法在年度间甚⾄年度内不固定,关联与⾮关联交易利润率⽔平差异较⼤,母公司限定关联交易息税前完全成本加成率,企业利润⽔平偏低,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发展趋势不符。
(⼆)关联购销⽐重不⼤或⽆关联购销往来,但向境内外关联⽅⽀付名⽬繁多的费⽤,有的⽀付名⽬和⽅向年度间有重⼤变化。
如管理服务费、市场推⼴费、财务税收管理⽀持费、特许权使⽤费、审计服务费等,其相关性、真实性、合理性有待核查。
近年来,部分外资企业将征税项⽬(技术提成费等)改为不征税项⽬(管理服务费、调试指导费等),向母公司关联⽀付费⽤改为向母公司的境外⼦公司⽀付费⽤,关联⽀付改为⾮关联⽀付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三)更多地通过境内公司,内关联转让定价、⽀付多种名⽬管理服务费问题⽇益突出。
因不同地区企业之间的税收优惠、财政返还政策差异,诱使部分企业更多地通过境内关联交易定价和⽀付费⽤的⽅式,使利润发⽣地区间转移的现象也⽇益增多。
企业应得利润与其在产业或产品价值链上实际利润不相称,与同⾏业独⽴企业利润⽔平相⽐明显偏低。
(四)股权架构复杂多变,隐匿真实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或对交易活动进⾏实质控制转移利润。
主要表现为股权在关联企业之间频繁变更,特别是“爷爷辈”以上控制⽅的股权转让,或平价低价转让股权,逃避⾮居民企业所得税。
隐匿真实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实质性管理或控制未申报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长期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
改变销售模式和渠道,使客户结构变化,申报关联交易额⼤幅下降。
(五)实际受益⼈⾝份存疑,外⽅股东⾏为不合常规,有逃避税收的重⼤嫌疑。
主要表现为外⽅股东变更为⾹港、新加坡等有协定优惠缔约国的投资性公司,管理⼈员很少且多为境内⼈员兼职,专管境内被投资企业咨询服务并分取利润。
浅谈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及其治理措施

险
全 局 ,坚持 利 大 化 。
控
及关联方的
资
关 联 企 业 之 间 交 易 越 来 越 多 ,企业之
2 . 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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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COLLECTIVE ECONOMY
摘 要 :集 团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是 指 集 团 公
司与其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之间发生经 济 利 益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交 易 ,关联交 易是公司经营业务中常出现的而且交易 结 果 容 易 发 生 不 公 平 的 一 个 现 象 ,文章首 先阐述了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优势和劣
司
,借 方 ,经常 控股公司或子公司实际交易时,往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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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定 价 ,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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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而 集 团 公 司 利 用 :及信誉 多年来一直是税务机 关 稽 查 工 作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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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集 团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担 保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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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其优
劣势 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是指集团公司与
其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之间发生经济利 益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交 易 ,关联交易 是公司经营业务中常出现的而且交易结 果 容 易 发 生 不 公 平 的 一 个 现 象 。关联交 易 在 当 今 市 场 中 常 常 发 生 ,其优势是:存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本预防税务风险的重要提示事项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本预防税务风险的重要提示事项2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本---预防税务风险的重要提示事项一、引言税务风险是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合理规避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份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本,以帮助您了解和预防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的合法纳税和经营。
二、合规义务1. 法律法规遵从在纳税过程中,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法、税务规定和政策,确保税务行为合法合规。
2. 定期更新知识企业应保持与税法和相关新政策的同步,定期更新和培训员工的税务知识,确保全公司员工对税务法规的理解和遵循。
三、核算申报1. 准确核算企业应准确核算各项相关财务数据,如销售额、成本和费用等,以确保申报纳税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及时申报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报送各项税费申报表格和报表,确保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合理用税1. 合理优惠政策企业应了解并合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减少纳税负担。
2. 合规避免避税企业应避免利用非法手段或避税漏洞规避税收,以确保纳税行为合规合法。
五、税务合同1. 写明合同条款在与相关税务机关签订合同时,企业应明确合同的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后续纠纷和风险。
2. 合同审查与履行企业应对税务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义务。
六、税务风险预测1. 定期风险评估企业应定期对自身经营活动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调整。
2. 专业咨询和培训如条件允许,企业可请税务专业律师或咨询机构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和培训,以保证企业对税务风险的了解和预防。
七、税务合规监督1. 内部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税务合规监督机制,确保税务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 外部监督渠道企业应主动关注税务部门的政策和规定变化,并积极参与税务机关组织的培训和咨询活动。
八、纳税信用评级1. 维护良好信用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纳税纪律和信用记录,提高纳税信用评级,以获得相关税收优惠和支持。
关联方资金占用规则

关联方资金占用规则引言:关联方资金占用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与其他关联方进行交易,将资金转移至关联方账户或长期滞留在关联方账户中,从而实现资金占用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但也存在潜在的风险和监管问题。
为了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各方利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和法规。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和影响关联方资金占用可能对企业经营和投资带来一系列风险和影响。
首先,资金占用可能导致企业自身资金不足,影响正常经营和发展。
其次,关联方资金占用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支付债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从而损害企业信誉和声誉。
此外,关联方资金占用还可能引发关联方之间的纠纷和不信任,影响合作关系和商业信任。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监管原则和规则为了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监管原则和规则。
这些原则和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透明度和披露要求: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包括金额、目的、期限等信息,以便相关利益方了解和监督。
2. 独立性和公平性原则:关联方资金占用应当以公平、独立的原则进行,避免利益输送和损害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3. 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不会对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4. 内部监管和审计要求: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监管和审计机构,对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的遵守: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自律准则,确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合法合规。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法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和方法:1. 建立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条件、程序和责任,规范各方的行为。
2. 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确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符合规定,避免违规操作和风险发生。
关联方之间无偿占用资金的税务处理-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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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企业之间占用资金现象非常普遍。
在此过程中,关联企业之间大多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所以许多企业没有考虑到关联企业之间的税收问题。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借贷,收取利息或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费,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所遵循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例如,A企业无偿占用关联方B公司1000万元,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应收取资金占用费50万元。
由于A企业未收取资金占用费,税务机关可以对此进行调整,调增A企业利息收入50万元,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税务机关在进行境内关联交易调整时,并不是一律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由于一方调整收入的同时,允许另一方调整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势必对双方的税收产生影响,当关联交易双方的调整不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时,一般不进行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文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文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
根据您的需求,我们将就税务风险进行以下提示和说明。
首先,税务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重要方面。
税务风险可能源于多个方面,如税法法规的变化、纳税申报和缴纳过程中的失误、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等。
在税法法规的变动方面,我们建议您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税务筹划和管理策略。
不良的税收政策变化可能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降低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十分重要。
在纳税申报和缴纳方面,我们建议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如果在申报和缴纳过程中存在失误,可能导致税务机关的纳税审核,进而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因此,建议您加强税务规划和内部控制,确保纳税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也是企业需要警惕的风险之一。
税务稽查可能随时进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交易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企业是否存在税法违规行为。
因此,我们建议您加强内部会计和财务管理,确保企业所有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应对潜在的稽查风险。
综上所述,税务风险在企业经营中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降低税务风险,建议您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加强税务规划和内部控制,确保纳税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及加强内部会计和财务管理,保证企业所有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祝商祺!。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首先,需要明确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范围和规模。
关联方包括直接关联方和间接关联方,直接关联方是指控制、被控制或共同控制同一家公司的股东、关联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间接关联方是指通过第三方或其他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资金占用方。
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范围包括资金借贷、资金转移、资产买卖、转让价格等。
其次,需要说明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因和目的。
关联方占用资金往往是由于公司间存在相互依赖、利益关联的关系,因此需要说明资金占用的原因和目的。
比如,公司A可能向公司B借款用于增加生产能力或资金周转,或者公司A通过关联关系购买公司B的股权,以实现产业整合和利益最大化。
第三,需要明确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方式和形式。
资金占用的方式包括借款、股权转让、资产买卖等,形式包括现金、股权、实物资产等。
需要说明具体的交易方式和资金流动的路径,以便投资者或相关方了解资金占用的过程和方式。
第四,需要说明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条件和利率。
关联方占用资金需要明确相关的交易条件,包括借款期限、利率、担保措施等。
需要明确借款的利率是否与市场利率一致,以及相关担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需要说明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关联方占用资金往往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需要详细说明这种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比如,关联方占用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或资金链紧张,也可能导致公司在经营决策上受制于关联方的影响。
最后,需要说明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关联方占用资金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明确资金占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如,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确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合规性。
综上所述,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需要对关联方占用的范围和规模、原因和目的、方式和形式、条件和利率、影响和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通过专项说明,投资者或相关方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和关联方的利益分配情况,从而判断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定义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三、资金占用的形式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6、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
四、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2、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3、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五、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1、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规范运作,从制度上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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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资金占用税务风险提示
年末将至,建议各个单位尽可能的将关联方资金占用性质的往来款清理干净.关联方往来一般分两种,一种是业务往来,即关联方直接因为购销业务,劳务形成的往来款.另一类是关联方资金占用,即关联方之间因为资金拆借业务发生的资金余额.
根据36号文: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上面两条可以初步判断,关联方资金占用存在缴纳增值税的风险,即使没有约定资金占用费,也可能被要求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当然更厉害的是:
根据某地区国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答复:
“一、请问关联企业拆借资金,不收利息,要缴纳增值税吗?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资金拆借要缴纳增值税,那么非关联的普通拆解资金要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应视同销售服务征收增值税.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资金占用费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应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关联企业发生统借统还业务,如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该地区的纳税人就比较郁闷了,一点逃的机会都没有.但是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可以考虑适当的安排一定的资金占用费,例如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来支付,可以按照一个较低的收入金额来纳税,而且给税局也有个交待.如果被查的话,需要补纳税基本上就得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进行了.所以为了尽量少的给税务局添麻烦,我们还是在年底前把关联方资金占用该还的都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