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审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事前预防、全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与力量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组织编制、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提供所需的设备、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原则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专业性,对于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内容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二)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计划、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试验等;(三)组织实施对建设工程的抽查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四)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对合格的工程予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五)建设工程的质量维修,对工程竣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处理。
第五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包括责任追究机制、投诉举报机制、信息管理机制等。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范文1.引言本文档是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的细则范本。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进度、保障施工安全、注重文明施工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制定细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措施得到合理执行,以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施工事故,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质量管理细则2.1 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遵守国家和行业对工程质量的相关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符合要求,以提高工程的质量。
2.2 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2.3 质量记录做好质量检查和试验的记录,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3.进度管理细则3.1 施工计划编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个施工环节的时间节点和工期,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2 进度监控设立专职的进度监控人员,及时掌握施工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3.3 进度报告定期编制进度报告,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度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计划,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安全管理细则4.1 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4.2 安全培训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掌握正确的施工操作方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3 安全设施和装备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安全帽、安全绳等,确保施工人员在高风险区域能够安全作业。
4.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细则5.1 环境保护建立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
5.2 秩序维护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秩序,设立垃圾分类区域,并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做到垃圾不乱扔、不污染。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拆除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二)科学管理,持续改进;(三)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四)强化监督,严格执法。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四)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二)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三)对施工质量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四)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四)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责任、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流程等。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质量计划,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质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1. 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2. 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实施质量验收制度: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的结构安全、主要技术指标、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评估,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 实施质量追溯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建立起建设工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个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的质量记录进行存档,以备日后的查验和核实。
5.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技术。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二)是指具体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以下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监督范围: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目标。
2. 监督机构和人员:确定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监督计划: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并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和及时进行。
4. 监督标准: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应的检测方法。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1 总则1.0.1 为规范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de)通知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1.0.2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de)全过程,对工程参建责任主体(de)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de)规范化管理活动.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1.0.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de)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de)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de)创建和评价.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质量管理标准化可参照执行.1.0.4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de)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de)要求.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要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2.1.1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标准化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程资料等.2.1.2 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de)质量管理标准化应做到:1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确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质量工作负责人、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工程项目(de)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实测实量人员、施工员等人员工作制度和责任制.2 建立质量自查与评价制度.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留有书面检查记录.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中发现(de)问题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督促实施并验证整改效果.应根据检查结果每月对项目部进行考核评价.3 建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质量奖罚要求,每月进行考核评价,并留有记录.4 建立分包管理制度.总承包施工单位应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建立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分包管理活动中(de)职责和权限.2.1.3 项目部应按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编制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方案中应突出样板引路制度和质量常见问题(de)防治措施,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2.1.4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度:1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de)质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申请验收前,必须对工程资料、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查,检查应有详细(de)检查记录和明确(de)检查结论,对不符合要求(de)限期整改,并留有书面整改及复查记录.2 建立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明确关键工序,针对关键工序划分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点应包括工程施工(de)重点、难点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de)部位.在过程质量控制中应留有相应(de)影像资料和质量记录,工程结束后对上述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3 建立进场材料验收制度.对进场材料(de)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并留有材料进场验收记录.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见证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de)质量检测单位检测.4 建立样板引路制度.(1)建立工前样板制度,即施工前按照规定在现场将本工程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及重要工序、工艺制作形成样板间(件),在施工现场集中展示,实现质量标准样板化.(2)建立交底样板制度,即质量技术交底前通过设置样板间(件)来展示质量技术标准、成品保护措施、施工工艺等内容,实现交底可视化.(3)建立操作样板制度,即在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在工程实体中做出示范性实物样板,展示相关工序、工艺等内容,实现操作过程精细化.(4)建立验收样板制度,即在分部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前选择有代表性(de)楼层(标准层)施工至达到验收标准状态,使得工程参建各方具体掌握、清晰看到满足验收标准(de)实物状态,实现工程验收标准化.5 建立成品保护制度.针对不同(de)材料、半成品、成品制定相应(de)成品保护措施和方法,明确成品保护责任人,制定成品保护(de)奖罚措施.6 建立质量改进制度.对质量实测实量检查中发现(de)质量偏差,定期或按节点进行统计分析,制订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2.1.5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佩戴胸卡上岗.胸卡上应有个人近期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相关信息.2.1.6 项目部应配备以下规范标准和质量检查工具、仪器:1 满足工程所需(de)标准、规范、图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2 磅秤、钢尺、靠尺、线锤、塞尺、游标卡尺、百格网、坍落度筒、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混凝土强度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计量和检测工具,并应按照规定(de)周期检定(校准),建立明细台账.2.1.7 项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资料(de)收集、整理、保存和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归类整理、编目清楚、书写工整,且完整真实、签章齐全.施工过程资料应和工程进度同步,签字不得早签、代签.2.1.8 项目部应建立施工过程中(de)质量管理记录,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施工日志和专项施工记录、交底记录、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图纸(de)接受和发放、设计变更(de)有关记录、检查验收和整改、复查记录以及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等.建筑材料质量管理2.2.1 项目部应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de)质量管理.材料(de)进场验收、存放、管理、检测、留样等环节应符合有关规定(de)要求.2.2.2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de)进场验收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共同参加,并签字确认,建立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台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de)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材料验收应在施工现场内进行,并核查材料(de)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有关技术资料等.对需要复验确认(de)材料应及时现场见证取样,送有资质(de)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建筑材料使用前应依据规定分批次、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中代表批量、检测结果等信息应齐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不合格(de),不得用于工程.对验收或检测不合格(de)材料、构配件应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2.2.3 项目部应对材料堆放、使用进行管理,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储存、运输、加工,钢筋加工区、水泥库房、砂石堆场等场地应硬化,标准养护室应规范设置、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识牌.1 标识牌大小: 0.4m×0.3m.2 钢筋原材料标识牌应标注下列内容:材料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进货(进场)日期、检验日期、检验状态、验收人.其他原材料标识牌参照标注.3 钢筋半成品标示牌应标注下列内容:名称、规格、使用部位、图形尺寸、操作人、检验日期、检验状态、验收人.2.2.4 建筑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上应注明材料型号、进场时间、进场数量、具体使用部位、具体使用数量、采购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原件存放其他单位(de),应由存放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存放单位公章.2.2.5 见证取样检测和实体检测应满足以下要求:1 见证取样检测、实体检测、桩基检测等应签订书面委托合同.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3 见证取样数量和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设计和规范规定.4 工程项目(de)取样员、见证员最低配备均各不少于1人.5 取样员和见证员明确后,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和该工程(de)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更换取样员和见证员应当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6 见证员应按技术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对试样进行唯一性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钢筋和混凝土等重要原材料见证取样,应留存影像资料.2.2.6 项目部应设立建筑材料、构配件样品留样室,留样(de)材料、构配件应标注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标注应清晰,样品应归类,以备核验.施工过程质量管理2.3.1 项目部应对施工过程(de)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技术交底,样板引路,三检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质量管理,成品保护,质量问题处理和改进等.2.3.2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de)要求,向质量管理人员、班组长逐层进行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应在样板集中展示部位设置班前讲评台,现场依据样板间(件)进行技术交底,并应留有影音或照片等资料.2.3.3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做到样板先行.工序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做实物样板件、工程实体样板间等.样板制作范围应当包括下列方面:1 展示工程特殊(de)或架设难度大(de)模板安装方面样板件(间).2 展示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防止踩踏措施、梁板柱钢筋接头等(de)钢筋绑扎方面样板件(间).3 展示墙体和构造柱连接处马牙槎设置、拉结筋设置、增设构造柱或腰梁、梭砖斜砌等(de)砌体组砌方面样板件(间).4 展示施工层次,具有防止裂缝和渗漏措施等工程施工中具有代表性(de)建筑防水方面样板件(间).5 展示工序关系、施工层次,具有防止外墙外保温裂缝、渗漏、脱落措施(de)外墙保温方面样板件.6 工程验收前设置具有代表性(de)达到验收标准状态房间(楼层)(de)样板间.7 住宅工程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参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下列工序或分项工程设置样板件(间):(1)展示防止内墙裂缝、空鼓有关措施(de)样板件(间).(2)展示防止门窗变形、渗漏有关措施(de)样板件(间).(3)展示防止墙体结露、霉变等措施(de)样板件(间).(4)展示电气、给排水及采暖管道穿墙有关构造(de)样板(间).(5)展示防止排水系统返味、排水不畅等有关措施(de)样板件(间).8 工程具有代表性或施工难度大(de)其他工序或分项工程(de)样板件(间).9 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设置(de)样板件(间).2.3.4 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实测实量检查制.混凝土、砌体等结构工程以及抹灰等装饰装修工程,每施工完一个检验批,应由项目部实测实量人员进行测量,并将结果信息如实地录入质量检查标识或二维码,标识或二维码粘贴在受检部位,公示检查结果.质量检查标识标注内容包括垂直、平整度,轴线位移、截面尺寸等相应测量数据,并有检查日期和操作人、实测实量人员姓名.2.3.5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由质量员、技术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清晰、完整、准确.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签署意见,并留存相应隐蔽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2.3.6 施工前,应编制混凝土标养试块、600℃d 同条件养护试块、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冬期施工试块(实施冬期施工(de))留置计划,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制作,并做好信息标识.1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标养室.标养试块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浇筑(de)施工部位、浇筑量、浇筑台班确定.2 600℃d 同条件养护试块应留置在相应(de)混凝土浇筑构件处,并采取钢筋笼加锁(de)防移动和损坏(de)措施.工程(de)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数量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3 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de)留置方法与600℃d 同条件养护试块相同,留置数量应满足能够判定是否可以拆模为标准.4 冬期施工试块留置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要求.2.3.7 施工前,应制定检验批划分计划,经监理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程序组织验收.2.3.8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问题(de)分类、分级报告流程作出规定,明确对质量问题处理(de)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保存质量问题(de)处理和验收记录.2.3.9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de)具体情况,制定质量常见问题(de)防治措施,住宅工程应符合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de)要求,消除质量通病.项目部应加强创优创新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认真总结有关施工经验积极编制施工工法.工程实体质量控制2.4.1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de)检查内容包括实体质量抽测和观感质量检查.2.4.2 实体质量抽测项目包括:1 混凝土强度.2 现浇楼板厚度.3 钢筋保护层厚度.4 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5 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6 抹灰工程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7 门窗工程安装.8 屋面工程分格缝等细部构造.9 护栏和扶手高度、立杆间距.2.4.3 实体质量抽测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强度.(1)混凝土强度抽测以梁、柱、墙等构件为主,具体抽测构件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抽测数量.(2)被抽测(de)建筑物、构筑物或市政桥梁(de)砼养护龄期应达到等效养护龄期,即日平均养护温度逐日累计应达600℃d.(3)混凝土强度代表值不应小于设计值,也不宜超过设计值(de)130%.2 现浇楼板厚度.(1)现浇楼板厚度抽测部位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2)楼板厚度检测采用超声法或钻孔实测法.3 钢筋保护层厚度.(1)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以梁、板类构件为主,具体抽测构件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2)保护层厚度检测主要依据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采用电磁感应法检测,必要时可采用剔凿(de)方法验证.(3)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梁类构件为+10mm,-7mm;板类构件为+8mm,-5mm.4 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1)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抽测部位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个构件,每增加2万㎡增加1个构件.(2)截面尺寸宜在地面向上300mm和1500mm(de)位置测量.(3)垂直度宜在一面墙距边角300mm左、右(de)两处测量,柱(de)相邻两个面测量.(4)表面平整度测量宜在一面墙按45度角斜放靠尺测量,跨洞口部位优先选测.5 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1)砌体垂直度、表面平整度抽测部位根据施工图纸随机抽取.房屋总建筑工程面积5万㎡以下(de)抽测3处墙,每增加2万㎡增加1处墙.(2)垂直度测量宜在一面墙距边角 300mm 左、右(de)两处测量,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面.(3)表面平整度测量宜在一面墙按45度角斜放靠尺测量.优先选取带门窗、过道洞口(de)墙面,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面.6 抹灰工程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3间,每增加20000㎡增加1间,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表面平整度应用2m靠尺、塞尺检查;立面垂直度、阴阳角垂直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阴阳角方正用直角检测尺检查.7 门窗工程安装.(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6樘,每增加20000㎡增加3樘,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检查开启扇开启是否灵活,关闭有无透风情况,执手、连通器等五金件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并应满足使用功能.(3)各处密封胶条不得有脱落、断条;外窗周边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打注应均匀饱满,表面应平整、光滑、顺直.8 屋面工程分格缝等细部构造.(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3处,每增加20000㎡增加1处,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屋面工程保护层应设置分格缝,水泥砂浆保护层分格面积宜为1㎡;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2m,分格面积不宜大于2㎡.(3)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女儿墙和山墙压顶内侧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檐沟和天沟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女儿墙(de)卷材应满粘,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等高变形缝顶部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高低跨变形缝在高跨墙面上(de)防水卷材封盖和金属盖板应金属压条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伸出屋面管道卷材防水层收头应用金属箍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出屋面排气孔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700mm;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de)坡度不应小于5%;屋面出入口(de)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高层雨水管水落口应设球形篦子.9 护栏和扶手高度、立杆间距.(1)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de)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房屋总面积50000㎡以下抽查3处,每增加20000㎡增加1处,抽测部位应随机抽取.(2)钢尺量楼梯扶手高度,垂直杆件净距离.(3)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de)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设施.2.4.4 当实体质量抽测出现异常值或严重不合格时,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de)检测机构进行复测,根据复测结果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工程不留质量隐患.2.4.5 以上实体质量抽测宜选取有质量检查标识(de)构件,进行复核性抽查.2.4.6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包括:1 混凝土观感.2 砌体观感.3 墙体节能饰面层观感.2.4.7 观感质量检查应在具备检查条件(de)结构层中抽取3个层数目测.2.4.8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观感.混凝土外观不应有蜂窝、麻面、疏松、孔洞、露筋、夹渣、开裂等质量缺陷.当混凝土出现严重缺陷时,施工单位应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de)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当混凝土出现一般缺陷时,施工单位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2 砌体观感.砌体应组砌正确、排砖合理、表面平整、外观清洁、灰缝平直均匀密实,马牙槎留置规范、构造满足要求.不得出现瞎缝、假缝、透缝、通缝(de)现象.3 墙体节能饰面层观感.饰面层施工(de)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饰面层及保温层与其他部位交接(de)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当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采取防水措施,当饰面层采用饰面砖时,其安全性和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3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评价内容和原则3.1.1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包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自行评价(简称项目自评),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实施评价(简称主管部门评价)并确定项目评价等级;评价内容包括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等4个分项.检查分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3.1.2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应坚持客观、公平、公开(de)原则.项目自评3.2.1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应当成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自评机构.自评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每月月初依据本细则附件1和附件2(de)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工作,并形成每月(de)项目自评分数.3.2.2 同一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或标段涉及不同总承包单位(de),应当按照总承包单位组成自评机构分别进行项目自评.3.2.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de)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履行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实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3.2.4 施工单位应当每月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项目部及时进行项目自评,发现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存在问题(de)要及时督促解决并跟踪整改.3.2.53.2.6 同一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或标段涉及多个监理单位(de),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单位对项目自评分别进行监督.3.2.7 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建档管理并在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监督手续前装订成册以下资料,按照当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求存档备查:1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自评机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岗位明细.2 施工过程中项目自评材料、主管部门评价材料.有关材料应当包括本细则附件1、附件2中表格.3 施工过程中项目工程质量受到住建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主管部门评价3.3.1 在项目施工期内,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至少进行2次主管部门评价:1 实施日常质量监督(de)同时开展评价.2 每次参加评价(de)住建主管部门人员应当至少2人并应具有质量监督资格证书.3 同一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或标段涉及不同总承包单位(de),按照总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评价.3.3.2 住建主管部门依据本细则附件1、附件2中表格内容组织进行主管部门评价,按照下列步骤要求确定当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和评价等级:1 按照附件1表格规定(de)检查项目,以主管部门评价当日所在月份(de)项目自评(当月未进行项目自评(de)可以选取上一月份)分数为基础抽查复核打分:(1)抽查(de)复核检查项目重新打分.(2)未抽查(de)复核检查项目录用项目自评分数.2 按照附件2要求计算(de)当次检查得分作为本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3 按照本细则第3.4.3条第1款规定确定本次主管部门评价等级,并在附件2表格“评语”一栏标注.3.3.3 住建主管部门进行主管部门评价时,应当对包括但不限于本细则附件1表格中下列检查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复核:1 表3中第1项至第9项.2 表4中第1项至第12项(根据工程施工形象确定具体实体质量检查项目).3.3.4 住建主管部门实施主管部门评价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扣分检查项目(de),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de)可以根据整改后结果确定当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3.3.5 每次主管部门评价分数和等级确定后,住建主管部门评价人员、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本细则附件2表格“评价单位以及人员”一栏签字确认评价结果.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对主管部门评价分数有异议(de),应当说明相关事实依据,住建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进行评价.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无故拒绝在本细则附件2表格签字确认评价结果(de),住建主管部门可以将相关事实形成书面说明作为主管部门评价结果(de)证明材料.确定项目评价等级。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稳定达标的一项管理措施。
为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高质量的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二、管理范围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
三、红线划定1.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划定,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的红线、建筑物功能和使用安全的红线、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的红线等。
2.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应当在工程施工方案中对红线进行明确划定,并在现场进行标识和说明。
四、责任部门1.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共同负责,各自明确红线管理的责任。
2. 项目建设单位要指定专门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
五、管理措施1. 完善红线管理制度,明确红线划定的依据和步骤,规范红线管理的程序和操作步骤。
2. 制定红线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方责任,确保红线管理措施的全面贯彻执行。
3. 加强红线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红线标识的真实有效。
4. 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惩处。
六、宣传教育1. 加强施工方、监理方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各方对红线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组织开展相关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各方人员熟悉相关规定和流程。
七、监督检查1. 由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
2. 建立红线管理的评估机制,对工程红线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八、处罚制度1. 对于严重违反红线管理规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将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行为纳入个人、企业的信用记录,严重的将列入行业黑名单。
精品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15页
精品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及原则1、为规范沈阳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客户满意的精品工程。
2、按照集团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沈阳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3、质量管理坚持过程控制原则。
二、检查范围1、精品工程检查范围: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
(其他分项工程执行辽宁省地方统一验收合格标准)2、检查方法:主体结构工程以楼层为检查对象,装饰及安装工程以户为检查对象,按工程实际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三、职责1、项目运营部:是沈阳公司精品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精品工程质量管理实施进行跟踪检查,提出精品工程质量月检报告。
2、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精品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工作。
四、分项工程检查标准1、总则1.1基本要求及计算方法:在达到辽宁省地方统一验收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加大观感检查权重,即观感优良率占60分,实测达标率占40分,合计100分,综合得分80分以上为优良,综合得分75—79分为合格,综合得分75分以下为不合格。
注:观感项目每发生1处不合格,在综合得分中扣除1分。
1.2检查方法:以观感为主,实测为补的检查方法1.3检查程序:由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分包单位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要求逐层、逐户100%全面检查,禁止漏检。
项目运营部对在建工程进行跟踪抽检,且每栋楼不少于10户。
1.4检查表格:执行内部标准表格,见附表。
2、主体混凝土结构工程2.1观感优良标准2.1.1任何部位无漏筋、孔洞、蜂窝、夹渣、疏松、裂缝(拆模过早,养护不到位);2.1.2梁底无塌腰、下沉、倾斜(3mm以内);2.1.3剪力墙迎面、门窗口迎面、阴角部位保证90度,无炸腮(3mm以内);2.1.4无涨模、倒梆(3mm以内)。
2.1.5梁柱节点部位无明显接茬,接茬部位凹凸小于3mm。
2.1.6天棚阴角平直弯度小于3mm,跨度大于5米时弯度小于5mm。
2.2观感合格标准2.2.1以上2.1.1—2.1.6观感项目中,发生一处不合格,但经修补达到标准,评为合格。
工程技术质量底线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技术质量底线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工程技术质量底线管理是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规范、合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关键环节。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套有效的工程技术质量底线管理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二、背景1. 工程质量底线的重要性工程质量底线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必须满足的最低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确立工程质量底线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2. 目前的问题目前,在一些工程项目中存在着工程质量问题,如设计不规范、施工不合理、材料使用不当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需要加强底线管理,确保工程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三、工程技术质量底线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底线管理的原则(1)符合法规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
(2)强调安全性: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原则。
(3)科学合理性: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工程技术规范和实践要求。
2. 底线管理的具体要求(1)设计阶段-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包括结构设计、防火设计、电气设计等。
- 设计文件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做虚假记录或隐瞒真相。
- 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评审,确保设计的安全性和科学合理性。
(2)施工阶段-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
-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管理,包括现场安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等。
-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资质认证,确保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验收阶段-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不得存在违规行为。
- 验收文件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做虚假记录或隐瞒真相。
- 验收过程必须经过相关专业人员的评审和确认,确保工程符合底线要求。
四、底线管理的监督与追责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质量底线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抽查、现场检查、举报投诉等方式,确保底线管理的落实和执行。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4篇)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保证施工质量的关键。
合理的管理细则能够为施工方提供明确的管理指导和标准,从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本文将重点介绍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的细则。
一、工程质量管理细则1.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在工程建设前,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通过合同或技术标准文件明确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2.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工程的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控制要点和方法。
3.合理的施工工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方案,并进行施工工艺的优化和改进,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4.加强质量检测和监控: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和监控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5.加强质量管理的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质量管理的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工程进度管理细则1.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个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
2.建立进度监控系统:建立进度监控系统,及时跟踪和监控施工进度,发现和解决施工进度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合理分配资源:根据施工计划,科学合理地分配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提高施工效率。
4.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加强对施工组织的管理,明确责任和权限,落实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安排,确保各个施工阶段的顺利进行。
5.加强进度的沟通协调:加强与监理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进度问题,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安全管理细则1.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施工方、监理方和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管理的效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一、引言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建设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保证工程结构、功能、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整体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稳定可靠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和原则1、工作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投运使用等各个环节,涉及土建、电气、水暖、通信管道、消防、卫生、环保和管理等各个方面。
2、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全面严谨、标准规范。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内容1、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内容包括:审查设计文件,确认设计程序,评估设计方案合理性,确认设计计算的正确性和适用性等。
2、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内容包括:审查总承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计划,监督工程实施的过程,检验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秩序良好,卫生环境符合要求。
3、竣工验收和投运使用阶段在竣工验收和投运使用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内容包括: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对建筑物安全、电气、消火栓、给排水、通风空调等设施进行试运行,确认工程达到使用标准,开展定期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长期稳定。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1、法制保障:法律法规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力手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依法依规开展。
2、技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要发挥技术优势,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和设备,确保质量监督管理的准确性。
3、制度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监督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4、经费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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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例会,会议主要是解决质量管理、工程创 优、工程质量、工作程序上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总承包方、技术质 量监督部门的意见,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并 针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严格贯彻实施。项目质检站 负责督促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并实施考核。
负责组织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做到质量评定与工程进度同步,在工程中交 前及时组织质检站做好质量初评工作,并根据质量奖惩规定组织实施工程 质量奖惩。
负责不合格品的隔离,并按处置方案组织作业单位进行处理。
负责成品保护和施工过程标识管理,组织作业单位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贯标和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项目质量控制规 划、质量体系运行计划、年度质量工作计划,按计划实施项目质量体系运 行管理和工程质量检验试验管理。
2.3
影响施工质量生产要素的控制
2.3.1
作业人员的控制
2.3.2
2.3.3
1)
2)
3)
1)
2)
3)
1)
2)
员工资质和能力的控制;
增强员工意识教育;
严格培训、持证上岗;
劳动对象的控;
控制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性能、标准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性;
过程控制
项目质检站是项目独立的质量检查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和工程检试验工 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自己的质量控制机 构,设立兼职质检员,接受项目质检站领导。
2.2
质量控制基本方式
2.2.1
自主控制与监督控制相结合;
2.2.2
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相结合;
2.2.3
动态控制与纠偏控制相结合;
指导和监督工艺纪律的执行,处理、报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问题。
负责组织审查、汇总单位工程质保资料,整理、汇编、报送工程的交、竣 工资料。
负责物资的验(接)收、检验、标识、保管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检试 验和物资质量报检工作。
对不合格物资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做好标识。
负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组织过程合同评审,确保按合同实施质量控制。
技术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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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质量管理
始终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质量方针和“质优量足,客户满意”质量 目标的指导下,坚持“质量第一,持续改进,以向顾客提供优质工程/产品 和完善的跟踪服务为已任”的企业质量方针
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项目质量管理
项目质检站每周组织进行的专业质量检查(周检),检查内容包括:质量 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施工记录、检测(计量)器具、质量评定、质 量活动情况等,检查结果以《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形式做好记录,对存在 的问题下发到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在项目生产调度会上或质量例会上讲 评,落实整改责任,实施考核与质量奖惩。
体系,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贯彻质量标准,加强自管、自控、自查,按程序对各项质
量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并接受业主、监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公司关于二0—二年度技术质量工作目标及实施要点以及对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科学运用P DCA循环,结合项目实际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开
展“改变陋习、抓好细节”以及“节能创优,从我做起”等各项创优活动,保证工
班组自检、施工员确认,报质检员专检。
负责督促施工员与工程进度同步完成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和施工记录整理工 作。
负责本单位计量管理,建立本单位计量器具台帐,及时送检计量器具,满 足工程需要。
质量体系运行
项目总工程师代表项目经理按质量体系运行计划组织质量体系运行管理工 作,质检站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各项具体管理工作,每月组织召开项目质量 例会;每周组织专业质量检查(周检)。
主管项目质量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落实各职能部门质量职责,协调 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领导项目质检站做好工程质量检试验控制工作,严格按报检程序实施工程 质量确认,按专业对质量通病治理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负责组织项目质量例会和各项质量活动,并针对存在问题的原因组织制定
纠正预防措施,对措施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篌应部
经营部
综合办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代表公司履行合同。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采取措施,确保质量体系持续、 有效、实际地运行。
负责组织项目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确保满足施工现场需求,加大检试验人 员、设备、器具的投入,增强质量控制手段。
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及时、准确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加强施工 过程自管、自控、自查管理力度,并在施工各阶段适时组织联合质量检 查;积极配合业主、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等组织的质量大检查,对存在问题 彻底整改。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项目质量例会,督促例会各项决议和纠正预防措施的落 实。
负责按质量控制点确认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向项目组、业主或第三方报 检,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负责项目质量信息管理,收集、汇总、分析工程质量信息并及时报告。
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做好工程图纸、文件、标准、变更等管理工
作,确保贯彻执行工程文件、标准、规范的有效版本。
负责项目分包单位施工资质管理,确保按资质承担施工任务。
1.4.9
作业单位负责人质量职责
1.5
1)
2)
3)
4)
5)
负责向项目质检站申报特殊作业人员名单,并接受其考核。
按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加强工序或过程施工的自管、自
控、自查,严格工序交接制度,保证工序质量。
加大通病防治管理力度,贯彻项目精品工程标准,严格按质量控制点进行
程实体质量且达到长周期稳定运行的要求,杜绝四级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争创优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标准(其中土建按合格标准);
按照GB/T19001—ISO9001质量保证模式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体系覆盖项目领导班子、四部二站一办以及施工单位。
1.4
1.4.1
丄工程部
职责与权限
技术部
质检站
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