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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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车场贯通点卧底放炮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井底车场贯通点卧底放炮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井底车场贯通点卧底放炮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近年来,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让人们尤为关注车辆的安全问题。

井底车场作为车辆运转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更需要加强安全技术措施。

本文将从井底车场贯通点卧底放炮两个方面,介绍一些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井底车场贯通点的安全技术措施井底车场的另一头是工作井底,两者之间通过贯通点相连。

贯通点是车辆进出井底的重要通道,也是地面和井下之间的纽带。

不少意外事故发生都是由于贯通点的失效或操作不当引起的。

因此,加强贯通点的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车辆运行安全的首要任务。

1. 靶子定位在贯通点上方设计一块大小适中的标靶,将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进行标定,便于确定贯通点的位置和方位。

在井底贯通点位置,使用水平仪测定出靶心高度,标记出相应高度标记,以此为标准,定位出贯通点的位置和方向,避免车辆误入。

2. 定点锁定安装锁定器,锁定井壁或井筒内的钢管来确定贯穿点的方向和位置,用铁筋固定锁定器,使得贯穿点不受振动、拉扯和错位等的影响,确保车辆顺利通过。

3. 护角安装在贯穿点附近安装护角,以保护井筒内部设备不被车辆挡住,并能防止毛刺伤人。

做到护角的精度高,固定牢靠,不易被车辆撞击脱落。

4. 照明设施搭设照明设施将贯通点亮度加强,消除车辆进出过程中的照明盲区,增强井底作业人员和车辆司机的安全感,防止误操作和撞击事故的发生。

二、卧底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随时存在着应急情况,卧底放炮也是查找地质矿产时的一种有效技术手段。

但其带来的安全风险不能忽视,必须采取科学的安全技术措施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1. 卧底放炮区域安全隔离在卧底放炮区域的入口处设立围挡隔离区,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进入该区域。

通过视频监控和安保人员的巡查把控卧底放炮区域,确保该区域不受非授权人员的干扰和破坏。

2. 严格控制爆破点号对卧底爆破点号进行严格控制,定期清理炮洞内的杂物并对炮孔进行观测和检查。

一旦发现炮孔存在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卧底放炮的安全进行。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1. 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 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3. 每次打眼前必须清理至实茬, 严禁打旱眼, 严禁在残眼内持续打眼。

严禁利用瓦斯释放钻孔装药放炮。

4. 严禁放明炮、糊炮。

5. 炮前、炮后必须对迎头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 同时必须检查迎头向后20m范围内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

6. 装药前必须由专职电工切断迎头的电源, 由测气员向矿安全指挥中心汇报, 由矿安全指挥中心通知监控中心手控断电, 确认验、放电无误后挂停电牌。

7、采纳正向装药, 全断面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爆破。

不用的眼孔必须用不燃材料充填实。

8、采纳毫秒延期电雷管, 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超过130ms。

9、放炮前必须对迎头10m范围内支架进行加固。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改换。

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岩活矸, 扶棚或改换支架应由外向内逐架依次进行, 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迎头作业。

10、放炮前必须将综掘机退出迎头10m以外, 并用厚50mm以上的大板、钢筋网或废旧皮带将其保护好;另外将瓦斯探头移至安全地点, 并将放炮地点四周电缆、管线、风筒保护好, 放炮后及时恢复。

11.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盘点人数, 确认无误后下达放炮命令, 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发出放炮警号, 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放炮。

12、放炮严格执行"人、牌、网'三警戒制度, 警戒、撤人安全要求执行《2302切眼掘进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13.放炮后30min, 待工作面炮烟吹尽后, 放炮员、瓦检员、班长进行第一次验炮工作, 待迎头货出完后, 放炮员第二次验炮, 在二次验炮未结束前严禁转动综掘机截割头, 确认安全后, 才准进行下一步工作。

14、发现拒爆, 应马上处理, 拒爆未处理完毕, 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当班处理不完的拒爆, 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同下班放炮员交待清楚, 处理拒爆时, 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 可重新连线起爆;2〕在距瞎炮眼300mm以外处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炮眼, 重新装药放炮;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

掘进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放炮安全技术措施掘进放炮作为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技术工作,其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

毕竟,掘进现场就像一座被封闭保护的弹药库,任何安全问题都有可能引起严重后果。

针对掘进放炮时的安全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技术措施来保障工人们的生命安全。

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些掘进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一、保持掘进通风良好掘进作业要求在深山、密闭、狭小的隧道内进行,氧气不足,微小的一点烟尘和尾气,都会导致炸药引爆。

因此,保持掘进通风良好是保障掘进放炮安全的必要措施。

首先,要定期清理掘进的积灰和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其次,要在掘进当中安装进风道和出风道,形成一个通风系统。

可以通过新增、改建或加高风道进行通风,以确保现场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火源和起火源掘进放炮作业的现场,采用装药、架箍、穿孔、光缆、喷雾、通风、移栓等技术,这些技术都有可能会引起火源和起火源,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对放炮演练带来隐患。

因此,在掘进现场要严格控制火源和起火源。

首先,要严格限制吸烟和用火行为,停止使用明火焊接。

其次,要对现场进行防静电处理。

负责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严密监测各项操作,确保安全。

三、对爆破原料进行管理与托管掘进放炮所需要用到的炸药、雷管等原料是危险品,其不慎操作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所以,在使用爆炸原料之前,必须对其进行管理和托管。

具体而言,要在现场划设区域对炸药进行托管。

要求有专人把守,下达计划并负责安装,防止炸药被非法使用。

同时,还要对炸药进行定期检查和预防措施,保障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四、加强人员素质培训操作人员是掘进放炮的直接参与者,其素质和技术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爆破作业安全。

因此,加强人员素质培训是掘进放炮的重中之重。

首先,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有关爆破原理和技术的知识,并了解各种炸药、远程爆破控制装置、光电仪器等主要的用途和基本性能,以及其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同时,每位操作人员应参加爆破技术证书考试,取得相应等级的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关岗位。

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为了保证全体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副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山阳矿副井安装设计需要,需要在井下用雷管炸出梁窝,按照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施工负责人:史英寿、余广阳放炮员:贺鹏飞、程国龙瓦检员:郝改朝作业内容:打横梁梁窝监护人:阴亚青作业地点:山阳矿副立井井底安全检查员:尹成尽作业时间:2012年3月二、准备工作1、放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资格证书,放炮时放炮人员必须躲避在距离放炮地点距离不小于100米的地方。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井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5--329、331-342之规定,杜绝“三违”。

4、放炮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乳胶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每次爆破只准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炸药采用矿用井下符合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6、爆破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情况。

7、爆破前,用局部通风机将井底惰性气体及有害气体吹散。

8、放炮前必须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距离放炮地点100米以外处设立可靠的警戒;警戒人员在炮响之后用局部通风机将炮烟吹散,在炮烟未吹散之前严禁人员进入放炮地点。

9、放炮前,对可能影响到的设备及电缆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

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10、放炮前,要将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损物件用废旧皮带等保护好,严防煤(矸)块飞出伤及人员及损坏机电设备。

11、所有参与爆破、运送、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中注意事项1、放炮员应凭放炮员上岗证及雷管炸药领取火工品,火工品的数量按照后图所附数量领取。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放炮员把火工品运到施工地点后,必须分类集中放在专用箱内,专用箱应放在吊盘内铁棚下、通风良好、干燥无淋水,避开电气设备及导电物体的地方上锁存放。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放炮安全措施一:火工运输1.1.1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1.2 爆炸材料必须由放炮员及专用押运员进行护送。

1.1.3 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二:井下爆破2.1.1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型号。

2.1.2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爆破工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并严格依照放炮说明书放炮。

2.1.3 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井下炸药库。

2.1.4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2.1.5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2.1.6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2.1.7 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2.1.8 严禁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2.1.9严禁边打眼边放药。

2.2.1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双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2.2.2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三:装配起爆药卷3.1.1 必须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1.2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精华1篇)

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精华1篇)

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精华1篇)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1(一)采煤工作面的爆破工作要求采煤工作面爆破工作应满足“五不、两少、两高”的要求。

“五不”:不崩坏顶板;不崩倒、崩坏支架;不崩翻刮板输送机;不留底煤,以减少工人起底煤的工作量;不出大块煤炭,以减少工人二次破碎的工作量。

“两高”:爆破自装率高,爆破后要求煤体松动适度,使尽量多的煤落入刮板输送机,以减少人工攉煤量,同时防止把煤抛到采空区一侧,以提高煤炭采出率;炮眼利用率高,以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循环进度。

“两少”:爆破消耗的时间少,应尽量增加每一次爆破的炮眼个数,以减少放炮次数,缩短放炮的辅助时间,提高出煤工效;爆破材料消耗量少,应合理布置炮眼和装药量,降低、消耗量,提高经济效益。

另外,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时,还有特殊的安全要求,概括为以下基本内容:(1)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和煤矿许用。

(2)放炮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

放炮作业包括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3)放炮作业时,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4)装药前和放炮前后,必须检查瓦斯。

如果放炮地点20m以内瓦斯浓度达到%时,不准装药、放炮,同时附近20m以内,都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5)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炮眼部分,应用粘泥充填封实。

严禁放糊炮和明炮。

(二)采煤工作面炮眼布置方式采煤工作面炮眼布置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1)单排眼布置方式:在煤层厚度为以下的薄煤层或煤质松软、节理发达的中厚煤层中,可沿工作面中间打一排向下倾斜的炮眼,称为单排眼,如图5--7所示。

炮眼与工作面煤壁的夹角为~(2)双排眼布置方式:在煤层厚度~,煤质中硬的中厚煤层中,可靠近顶、底板沿工作面打两排眼,称为双排眼,如图5-8所示。

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井下放炮是矿山工作中的常见作业,通常用于矿山开采、矿山建设等地方。

井下放炮技术是一项非常危险的作业,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引起事故。

本文将重点探讨井下放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矿山工作者的安全。

一、场地安全控制场地是井下放炮操作的关键,必须对场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控制。

首先要进行现场勘测,查明掘进巷道、坑道、安全出口、空气通道等的位置和长度,并对场地进行细致的测量和标记。

其次,在放炮前应清理炮眼周围的杂物和沉积物,保持场地清洁和整齐。

最后,要加密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保证场地在操作期间没有外来干扰。

二、防火防爆措施井下放炮操作涉及到防火、防爆等安全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和防爆措施。

首先,必须保持场地通风良好,使用无火花电动工具和防火器材。

其次,所有炮药必须在安全的工具箱中储存,保证炸药的质量。

最后,储存炮药的地方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防爆措施,包括防火涂层、防爆电缆、防爆开关等。

三、炮眼钻孔技术井下放炮的炮眼钻孔技术是关键的操作技术,如果不注意操作就容易引起事故。

首先,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钻孔机和钻头。

其次,在钻孔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包括钻孔深度、偏心距离、钻眼直径等。

最后,必须安装好炮药,保证炮眼的位置与炸药的位置是一致的,同时使用安全装置防止意外引爆。

四、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井下放炮是一项非常危险的作业,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首先,必须保证所有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操作证书和相关经验。

其次,为了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包括理论讲解和实际操作演练。

最后,应建立完善的操作记录和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总之,井下放炮是一项非常危险的操作,要保证矿山工作者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这包括场地安全控制、防火防爆措施、炮眼钻孔技术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只有通过这些安全措施,才能保证井下放炮操作的顺利进行,为矿山开采和矿山建设提供保障。

地面煤仓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地面煤仓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当地面煤仓出现卡煤、矸现象时,需采用放炮的方法进行处理。为确保放炮安全,特制定 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 、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操作,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 中的有关井上放炮条文的规定。人员不得进入煤仓,如确需进入,必须系牢安全带和保险 绳。
2 、装药前必须对放炮地点 20 米内范围洒水降尘。 3 、必须采用经部委批准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 药,每次放炮只准使用一发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能超过 450 克。
6 、放炮现场由调度室统一指挥,警戒人由调度室亲自安排和撤回。 7 、如果煤仓内有积水严禁放炮,必须排完积水,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后放可装药放 炮。
8 、放炮后仔细检查有无遗漏的炸药、电雷管等物品。处理瞎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 程》相关规定执行。
9 、未尽事项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认真执行。10 、实际生产过程 中如出现其它问题,应另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4 、放炮员必须把炸药和电雷管分别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包和雷管盒内并加锁,严禁乱 扔乱放。炸药箱包必须放在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炸药箱包放在 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 、在所有放炮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停电,在所有可以通入放炮地点的通路上必须有 专人设好警戒,警戒距离不得低于 10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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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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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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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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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全体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副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山阳矿副井安装设计需要,需要在井下用雷管炸出梁窝,按照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史英寿、余广阳
放炮员:贺鹏飞、程国龙
瓦检员:郝改朝作业内容:打横梁梁窝
监护人:阴亚青作业地点:山阳矿副立井井底
安全检查员:尹成尽作业时间:20xx年3月
二、准备工作
1、放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资格
证书,放炮时放炮人员必须躲避在距离放炮地点距离不小于100米的地方。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井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5--329、331-342之规定,杜绝“三违”。

4、放炮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乳胶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每次爆破只准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炸药采用矿用井下符合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6、爆破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情况。

7、爆破前,用局部通风机(JK58-1-
4 5.5KW)将井底惰性气体及有害气体吹散。

8、放炮前必须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距离放炮地点100米以外处设立可靠的警戒;警戒人员在炮响之后用局部通风机(JK58-1-4 5.5KW)将炮烟吹散,在炮烟未吹散之前严禁人员进入放炮地点。

9、放炮前,对可能影响到的设备及电缆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

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10、放炮前,要将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损物件用废旧皮带等保护好,严防煤(矸)块飞出伤及人员及损坏机电设备。

11、所有参与爆破、运送、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中注意事项
1、放炮员应凭放炮员上岗证及雷管炸药领取火工品,火工品的数量按照后图所附数量领取。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放炮员把火工品运到施工地点后,必须分类集中放在专用箱内,专用箱应放在吊盘内铁棚下、通风良好、干燥无淋水,避开电气设备及导电物体的地方上锁存放。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的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角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的单个电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拧成短路。

4、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脚线绝缘层。

5、打眼爆破作业时,整个作业过程必须在跟班
队长的监护下进行。

6、为确保安全,严禁发生多打眼、多装药现象。

7、放炮员、班组长、兼职瓦检员在放炮作业中必须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8、放炮前,瓦检员必须对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进行爆破。

9、放炮器的钥匙必须有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

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0、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电工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
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放炮前,班长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

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11、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

12、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四、工作完成后
1、放炮后,放炮员和班长、瓦检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爆等情况。

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局部通风机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3、放炮后,监护人员亲自到放炮地点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工作面作业。

4、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在班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b)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c)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d)当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
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e)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五、躲避
结合副立井井筒实际情况,放炮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地面。

通知矿建公司调度室将人员撤离工作面,得到答复后才可放炮。

放炮时,将吊盘提至马头门以上,再进行放炮操作。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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