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的指南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指南1. 系统简介为规范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税源登记,我们开发了房土两税税源登记、明细申报系统。
纳税人对经营性房产、土地,自主进行房土两税税源登记(变更、注销),税源登记完成后,系统根据纳税人录入的税源信息按月自动生成应税明细,纳税人进行汇总申报,系统建立一个税源历史记录完整、申报信息清晰的管理平台,可查询历史记录。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便捷登记税源,我们将获取的房产、土地产权登记信息同税务登记信息进行关联匹配,将匹配的产权登记信息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并完成税源登记,可以减少税源登记的时间,提高税源登记的准确性。
2. 业务流程说明新版房产税、土地使用蜕軌源登记阴细申报流程图房土产枚登记悟老产牧登记信锂纳觀人拥有的礁送纳税人权屣确认房产.土堆諒企税「土地便用阳申报税务机关将定期获取的新增产权登记信息,通过系统推送给纳税人进行产权登记信息确认并完成税源登记。
3. 系统登录登录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网址: ,技术服务电话:85919292。
纳税人使用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进行登录,未开通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可通过技术服务电话咨询如何进行开通网上报税。
未开通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税源确认、税源登记。
登录成功显示如下界面:蛙昂局驚/豐鑒叢勢爵盘诲锐眾打审倩題为慣刪4Tt:税參通加力土悅西釜富、用户傩护税営蔼H 锐左网上连燼汐曲申谱楼用舞奇油悅人识别号:弟购玄毛輸:«iattAttMWA小丘吐词务捋帀畑m务机关莫砂罐本月赴綁申描的附券并表*如累膏祠是』i■耳祝务誉竈员血果・选择房土税源登记”,新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系统主页面如下图所貝妬带孫跡牌・知舉骨同是‘谙与蛻筠管住廉升事・限出日彌2010-0)-C1 - 2010-12*31201 >05-31201侮*月2日墓斬亘庭可务审灘名牌1、企业财务推衰葛怙札实0厠■直击这思注jcu绥以±射鸽报黑已超辽規諭e*R日朋・潸尽使金也的主琶也算机齐迹疔处建.优可取便用车号妖i 曙漳申将;13弹申捋恥"SS)辰您H農申側税忡不在.龙月甲”氓箱击下面的植甌房土税源登记艄脱丸识别号I 帥税人害称吉岛司房土两税税源登记的总体要求:纳税人对经营性房产、土地逐条进行明细税源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以每个房地产权证为基本单元逐条进行明细登记;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以房屋、土地基本单元进行明细登记。
个人家庭农场报税流程

个人家庭农场报税流程
一、准备报税
1.确认报税时间
(1)查看当地税务局网站公告
(2)订立提醒以避免错过报税日期
二、收集必要文件
1.收集财务记录
(1)收入来源清单
(2)支出清单
2.准备凭证
(1)发票、收据
(2)银行对账单
三、填写申报表格
1.下载正确的税表
(1)确认适用的税表版本
2.逐项填写信息
(1)个人信息
(2)收入和支出明细
(3)所有者权益表
四、审查与校对
1.仔细检查填写内容
(1)核对金额和数字
(2)确保表格无误
五、提交申报
1.选择合适的提交方式(1)网上提交
(2)邮寄递交
2.确认收到
(1)保留收据或确认函
六、跟踪处理进度
1.查询处理状态
(1)登录税务局网站查看2.处理后续事项
(1)如有问题,咨询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网上办税系统操作手册资料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操作手册版本 V1.0目录1.系统登录 (7)1.2登录方式 (7)1.3注意事项 (7)2.通用申报(税及基金费) (7)2.1功能概述 (7)2.2操作流程 (7)2.3注意事项 (9)3.通用申报(分项目) (9)3.1功能概述 (9)3.2操作流程 (9)3.3注意事项 (11)4.土地增值税 (11)4.1业务概述 (11)4.2操作流程 (12)4.3关键数据项说明 (14)4.5适用公式 (15)4.6注意事项 (16)5.房产税税源信息业务采集 (16)5.1功能概述 (16)5.2操作流程 (16)5.3注意事项 (19)6.房产税申报 (19)6.1功能概述 (19)6.2操作流程 (20)6.3注意事项 (21)7.耕地占用税 (22)7.1功能概述 (22)7.2操作流程 (22)7.2注意事项 (24)8.印花税申报 (24)8.1功能概述 (24)8.2操作流程 (24)8.3注意事项 (26)9.营业税申报(金融保险业) (26)9.1功能概述 (26)9.2操作流程 (27)9.3注意事项 (29)10.双定户申报 (29)10.1功能概述 (29)10.2操作流程 (29)10.3注意事项 (31)11.企业所得税申报 (31)11.1功能概述 (31)11.2操作流程 (32)11.3注意事项 (37)12.烟叶税申报 (38)12.1功能概述 (38)12.2操作流程 (38)13.3注意事项 (41)13.车船税登记 (41)13.1功能概述 (41)13.2操作流程 (42)13.3注意事项 (43)14.车船税申报 (43)14.1业务概述 (43)14.2操作流程 (44)14.3注意事项 (46)15.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业务 (46)15.1业务概述 (46)15.2操作流程 (46)15.2注意事项 (48)16.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49)16.1业务概述 (49)16.2操作流程 (49)16.2注意事项 (51)17.资源税申报 (51)17.1功能概述 (51)17.2操作流程 (52)17.3注意事项 (53)18.附加税申报 (54)18.1功能概述 (54)18.2操作流程 (54)18.3注意事项 (56)19.营业税(一般行业) (56)19.1功能概述 (56)19.2操作流程 (57)19.3界面元素说明 (59)19.4注意事项 (60)20.未清缴税费情况 (60)20.1功能描述 (60)20.2操作流程 (61)20.3注意事项 (62)21.扣款解锁 (62)21.1功能概述 (62)22.2操作流程 (62)22.3注意事项 (63)22.当月申报数据作废 (63)22.1功能概述 (63)22.2操作流程 (63)22.3注意事项 (64)23.当月申报数据作废(代扣代缴个税) (64)23.1功能概述 (64)23.2操作流程 (65)23.3注意事项 (65)24.已申报情况查询 (65)24.1功能概述 (65)24.2.操作流程 (65)24.3注意事项 (66)25.已缴款情况查询 (66)25.1功能概述 (66)25.2操作流程 (66)26.税费认定情况查询 (66)26.1功能概述 (66)26.2操作流程 (67)27.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查询 (67)27.1功能概述 (67)27.2操作流程 (67)28.财务报表报送情况查询 (68)28.1功能概述 (68)28.2操作流程 (68)29.减免税备案(优惠税额)查询 (68)29.1功能描述 (68)29.2操作流程 (68)30.双定户税款核定信息查询 (69)30.1功能概述 (69)30.2操作流程 (69)31.文书审批情况查询 (69)31.1功能描述 (69)31.2操作流程 (69)32.打印电子税票 (70)32.1功能概述 (70)32.2操作流程 (70)32.3注意事项 (71)33.个人所得税电子缴款凭证打印 (71)33.1功能概述 (71)33.2操作流程 (71)33.3注意事项 (73)34.发票验(交)旧申请 (73)34.1功能概述 (73)34.2操作流程 (73)34.2注意事项 (73)35.发票缴销申请 (74)35.1功能概述 (74)35.2操作流程 (74)35.3注意事项 (74)36.发票结存查询 (75)36.1功能概述 (75)36.2操作流程 (75)36.3注意事项 (75)37.发票存根联通用采集 (75)37.1功能概述 (75)37.2操作流程 (75)37.2注意事项 (76)38.建安发票代开预申请 (76)38.1功能概述 (76)38.2操作流程 (76)38.3注意事项 (77)39.财务报表报送 (77)39.1功能概述 (77)39.2操作流程 (77)39.3注意事项 (79)40.财务报表报送资料查询 (80)40.1功能概述 (80)40.2操作流程 (80)40.3注意事项 (80)1.系统登录1.2登录方式三种登录方式,分别为CA证书登录、单位纳税人登录、自然人登录,其中CA证书登录分为江西证书登录及国家税务总局证书登录。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指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都是与房地产相关的税费,对于房屋所有人和土
地使用者来说,准确申报并缴纳这两项税费非常重要。
为了方便纳税人顺
利完成相关操作,税务部门开发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
本
文将为您提供操作指南,帮助您正确申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一、系统登录
1.打开税务局官方网站,找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入口。
2.点击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信息录入
1.登录系统后,首先需要选择房产税或土地使用税进行申报。
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房屋或土地的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用途等。
3.系统将根据录入的信息自动计算出相应的税费金额,请仔细核对。
三、资料上传
1.完成信息录入后,需要上传相关资料以进一步证明房屋或土地的真
实情况。
四、核对申报信息
1.在提交申报前,务必仔细核对录入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确保准确
无误。
2.如有误,及时修改并重新上传相关资料。
五、申报确认
1.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
2.系统将生成一个申报确认号,请妥善保存。
六、税费缴纳
1.提交申报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合适的缴税方式。
2.系统支持电子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完成税费的缴纳。
七、申报结果查询
1.缴纳完成后,可以通过系统查询申报结果。
2.输入申报确认号或个人信息,系统将显示申报的状态和缴纳的金额等。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指南1.系统简介为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税源登记,我们开发了房土两税税源登记、明细申报系统。
纳税人对经营性房产、土地,自主进行房土两税税源登记(变更、注销),税源登记完成后,系统根据纳税人录入的税源信息按月自动生成应税明细,纳税人进行汇总申报,系统建立一个税源历史记录完整、申报信息清晰的管理平台,可查询历史记录。
为便纳税人准确便捷登记税源,我们将获取的房产、土地产权登记信息同税务登记信息进行关联匹配,将匹配的产权登记信息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并完成税源登记,可以减少税源登记的时间,提高税源登记的准确性。
2.业务流程说明税务机关将定期获取的新增产权登记信息,通过系统推送给纳税人进行产权登记信息确认并完成税源登记。
3.系统登录登录市地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网址:.,技术服务:85919292。
纳税人使用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进行登录,未开通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可通过技术服务咨询如进行开通网上报税。
未开通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税源确认、税源登记。
登录成功显示如下界面:选择“房土税源登记”,新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系统主页面如下图所示:房土两税税源登记的总体要求:纳税人对经营性房产、土地逐条进行明细税源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以每个房地产权证为基本单元逐条进行明细登记;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以房屋、土地基本单元进行明细登记。
有网上推送的房土产权登记信息的,纳税人应先完成所有房土产权登记信息确认,然后对所有应税房产、土地逐条进行明细税源登记。
属于推送税源信息的,选择推送信息进行税源登记;不属于推送税源信息的,选择新增税源登记逐条明细登记。
4.土地使用税操作指南4.1.土地登记信息确认纳税人通过土地登记信息确认功能将推送的土地产权信息进行确认。
点击上图中红框所示超,进入土地登记信息确认页面。
权属确认选择是,点击“确认”按钮,保存权属确认信息。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指南1.系统简介为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税源登记,我们开发了房土两税税源登记、明细申报系统。
纳税人对经营性房产、土地,自主进行房土两税税源登记(变更、注销),税源登记完成后,系统根据纳税人录入的税源信息按月自动生成应税明细,纳税人进行汇总申报,系统建立一个税源历史记录完整、申报信息清晰的管理平台,可查询历史记录。
为便纳税人准确便捷登记税源,我们将获取的房产、土地产权登记信息同税务登记信息进行关联匹配,将匹配的产权登记信息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并完成税源登记,可以减少税源登记的时间,提高税源登记的准确性。
2.业务流程说明税务机关将定期获取的新增产权登记信息,通过系统推送给纳税人进行产权登记信息确认并完成税源登记。
3.系统登录登录市地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网址:.,技术服务:85919292。
纳税人使用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进行登录,未开通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可通过技术服务咨询如进行开通网上报税。
未开通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税源确认、税源登记。
登录成功显示如下界面:选择“房土税源登记”,新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系统主页面如下图所示:房土两税税源登记的总体要求:纳税人对经营性房产、土地逐条进行明细税源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以每个房地产权证为基本单元逐条进行明细登记;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以房屋、土地基本单元进行明细登记。
有网上推送的房土产权登记信息的,纳税人应先完成所有房土产权登记信息确认,然后对所有应税房产、土地逐条进行明细税源登记。
属于推送税源信息的,选择推送信息进行税源登记;不属于推送税源信息的,选择新增税源登记逐条明细登记。
4.土地使用税操作指南4.1.土地登记信息确认纳税人通过土地登记信息确认功能将推送的土地产权信息进行确认。
点击上图中红框所示超,进入土地登记信息确认页面。
权属确认选择是,点击“确认”按钮,保存权属确认信息。
耕地占用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申报回执界面
➢系统显示申报回执信息以及申报表主表数据 ➢纳税人在该界面可进行信息打印,或是发起缴款流 程
提交申报数据 反馈申报结果
耕地占用 税申报数
据
4.2 操作说明
4.2.1 初始化界面
操作人员按照【网报系统】—【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顺序进入本 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自动带出该纳税人所登记的土地税源编号信息,操 作人员下拉选择。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
➢土地税 源信息
申报表填写界面
➢点击鼠标右键,页面弹出新增行选项,点击增加 行系统自动增加一行填写数据栏。 ➢征收品目为下拉选择,下拉选项为该纳税人税费 种认定信息中耕地占用税认定的征收品目。 ➢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 [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 据。
确认界面
➢系统以纸质表单的方式显示上一环节填写的申报表 主表数据,供操作人员确认是否正确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交申报数据并显示申报 回执界面
2、 纳税人需下拉选择土地税源编号,下拉土地税源信息来源于核心征 管系统。
3、 在新系统上线后,如发现申报的土地税源信息不能带出,请联系主 管税务机关补充登记土地信息;纳税人也可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自行录入土地信息,提交后需税收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申 报。具体录入方式需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3.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耕地占用税申报的网 上申报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初始化、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 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进行征收缴款。
3.3 操作人员
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3.4 前置条件
序号 1 2 3
描述 纳税人应已进行耕地占用税税种认定。 该纳税人有相关的土地税源登记信息。 纳税人应处于 “正常”状态。
耕地占用税申报税务办理流程

3.9 耕地占用税申报3.9.1—089 耕地占用税申报【事项名称】耕地占用税申报【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第十二条【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即时办结【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5.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当日;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补缴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用途之日,改变用途之日分两种情况:一是经批准改变用途的,收到批准文件的日期为补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是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耕地占用税补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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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 2- 5
在保存信息或是提交申报数据时,如果纳税人填写的数据不符合要求,系统 会弹出提示语,点击问题列表可直接跳转至对应的数据单元格,如下图。
第4页
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申报
第3章 耕地占用税申报
3.1 业务概述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 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占用税以纳 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经批准 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 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 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 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 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 4 章 操作流程 ...................................................................................................................6 4.1 操作流程图 ..................................................................................................................... 6 4.2 操作说明 ......................................................................................................................... 6 4.2.1 初始化界面.............................................................................................................6 2.2 申报表填写界面.....................................................................................................7 4.2.3 申报表确认界面.....................................................................................................8 4.2.4 申报回执界面.........................................................................................................9 4.3 异常与处理 ................................................................................................................... 10
I
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申报
第1章 概述
1.1 主要内容
本文档为申报缴款-耕地占用税申报,内容包含耕地占用税申报功能。
1.2 预期读者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1.3 注意事项
1、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 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该税种申报需要做相关的税费种认定 信息,并且有土地税源登记信息才可进行申报。
第 3 章 耕地占用税申报 ........................................................................................................5 3.1 业务概述 ......................................................................................................................... 5 3.2 功能描述 ......................................................................................................................... 5 3.3 操作人员 ......................................................................................................................... 5 3.4 前置条件 ......................................................................................................................... 5
➢土地税 源信息
申报表填写界面
➢点击鼠标右键,页面弹出新增行选项,点击增加 行系统自动增加一行填写数据栏。 ➢征收品目为下拉选择,下拉选项为该纳税人税费 种认定信息中耕地占用税认定的征收品目。 ➢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 [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 据。
确认界面
➢系统以纸质表单的方式显示上一环节填写的申报表 主表数据,供操作人员确认是否正确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交申报数据并显示申报 回执界面
第6页
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申报
图 3- 1
➢ 税款所属时期中,“税费所属时期起” 、“税费所属时期止”为系统自动 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
➢ 纳税人期限,“纳税期限”为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 ➢ 土地税源,“土地税源编号”为系统自动带出该纳税人所登记的土地税源
编号信息,由操作人员下拉选择。
4.2.2 申报表填写界面
申报回执界面
➢系统显示申报回执信息以及申报表主表数据 ➢纳税人在该界面可进行信息打印,或是发起缴款流 程
提交申报数据 反馈申报结果
耕地占用 税申报数
据
4.2 操作说明
4.2.1 初始化界面
操作人员按照【网报系统】—【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顺序进入本 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自动带出该纳税人所登记的土地税源编号信息,操 作人员下拉选择。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
金税三期工程 《耕地占用税申报》
用户操作手册 V1.0
目录
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申报
第 1 章 概述 ...........................................................................................................................1 1.1 主要内容 ......................................................................................................................... 1 1.2 预期读者 ......................................................................................................................... 1
第5页
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申报
第4章 操作流程
4.1 操作流程图
纳税人
纳税人打 开申报表
纳税服务平台系统
初始化界面
➢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纳税期限及税款所属日期根据税费种认定信息自动 带出 ➢选择土地税源编号 ➢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填写申报表页面
金三核心征管系统
提取基础 信息数据
➢税费种 认定信息
第1页
申报征收-耕地占用税申报
第2章 系统简介
2.1 系统术语与约定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帐号和密码登录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 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帐号和密码直接访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的人员。
2.2 基本操作说明
申报缴款功能可由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
异常提示 当前纳税人已经申报了当期申报数据, 不能再在网上进行重复申报,请前往办 税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当前纳税申报表已经过了申报期,请前 往办税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3.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耕地占用税申报的网 上申报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初始化、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 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进行征收缴款。
3.3 操作人员
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3.4 前置条件
序号 1 2 3
描述 纳税人应已进行耕地占用税税种认定。 该纳税人有相关的土地税源登记信息。 纳税人应处于 “正常”状态。
2、 纳税人需下拉选择土地税源编号,下拉土地税源信息来源于核心征 管系统。
3、 在新系统上线后,如发现申报的土地税源信息不能带出,请联系主 管税务机关补充登记土地信息;纳税人也可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自行录入土地信息,提交后需税收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申 报。具体录入方式需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系统显示填写申报表页面,操作人员可根据申报表填写要求录入申报数 据,点击 [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