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五篇范文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800字《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五篇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800字《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五篇第一篇:社会契约的本质与意义卢梭认为,社会契约是人们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自愿达成的协议。
这种契约的目的是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社会契约被违背,权力被滥用,公民权利被剥夺。
这让我意识到,社会契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调整。
我们应该时刻关注社会契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保护每一个人的权益。
第二篇:政治权力的来源与限制卢梭认为,政治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政治权力被滥用,导致腐败、专制等问题。
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政治权力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和监督。
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政治权力的监督,确保其始终服务于人民,而不是成为少数人的工具。
第三篇:公民自由的保障与实现第四篇:社会契约与个人道德的关系卢梭认为,社会契约的实现需要人们的道德自律。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人们为了个人利益而背弃社会契约,甚至损害他人利益。
这让我深刻认识到,个人道德对于社会契约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加强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使每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契约,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第五篇:社会契约的未来展望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考社会问题的全新视角。
然而,在当今社会,我们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
这让我意识到,社会契约需要不断地适应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
我们应该在继承和发扬卢梭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和完善社会契约,为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而努力。
《社会契约论》这部作品让我受益匪浅。
它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社会契约的重要性,以及政治权力、公民自由、个人道德等方面的关系。
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不断探索和完善社会契约,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800字《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五篇第一篇:社会契约的本质与意义卢梭认为,社会契约是人们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自愿达成的协议。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大学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大学生篇一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大学生嘿,小伙伴们!最近读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这可真是让我脑洞大开啊!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心里还嘀咕着:“这能有多厉害?”结果,越读越觉得自己像是掉进了一个思想的漩涡,被各种新奇的观点冲击得晕头转向。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这让我不禁想到,我们在社会中生活,好像真的被各种条条框框束缚着。
比如每天要按时上班上学,要遵守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
可也许正是这些“枷锁”,才让我们的社会能够有序运转?我觉得吧,这就像放风筝,线虽然限制了风筝的自由,但也正是因为有线,风筝才能飞得更高更远。
书里还提到,主权在民。
这让我想到了咱们现在的社会,大家都有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
可有时候我又在想,真正能让自己的声音被听到、被重视,真的那么容易吗?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声音就像投入大海的小石子,激不起多大的浪花。
不过,读完这本书,我也有很多疑问。
比如,社会契约到底应该怎么制定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呢?这可能吗?还有,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又该怎么权衡呢?总之,读《社会契约论》让我对社会和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有了更深的思考。
也许未来的某一天,当我再回看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呢!篇二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大学生哎呀妈呀,读完《社会契约论》,我这小心肝儿可是被震撼得不要不要的!刚开始读的时候,说实话,我有点懵圈。
卢梭那一套一套的理论,差点把我绕晕。
但是,读着读着,我好像慢慢摸到了点儿门道。
书中说,国家是由人们的契约组成的。
这让我想到了咱们的班级,不也是一种小小的“契约社会”吗?大家都默认要遵守一些规则,比如不能随便欺负同学,要共同维护班级的卫生。
可有时候,还是会有人打破这些契约,那这时候该咋办呢?是不是就说明这个契约不够完善呢?还有啊,卢梭强调的公意,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我们总说要以大局为重,可这大局到底是啥?每个人心中的大局可能都不一样。
比如说,为了保护环境,可能要限制一些工厂的发展,那对于工厂老板来说,这是不是就损害了他们的利益?那这个时候,公意又该怎么体现呢?我觉得吧,社会契约论就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对社会现象思考的新大门。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通用13篇)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通用13篇)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1我认为“公意说”是《社会契约论》全书的核心。
我曾在《谈公意》一文中,将卢梭的公意、众意、私意和黑格尔的普遍、特殊、个体作了比较研究。
卢梭在第三卷第二章《论各种不同政府形式的建制原则》中有一段话对这三个概念解释得非常清楚。
他说:“在行政官个人的身上,我们可以区别三种本质上不同的意志:首先是个人固有的意志,它只倾向于个人的特殊利益即私利;其次是全体行政官的共同意志,惟有它关系到君主的利益,我们可以称之为团体的意志,这一团体的意志就其对政府的关系而言则是公共的,就其对国家的关系而言则是个别的(即众意),政府构成国家一部分,国家指执政者和人民全体。
第三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者的意志,这一意志无论对被看作是全体的国家而言,还是对被看作是一部分的政府而言,都是公意。
” 这里所说的私意、众意、公意一目了然。
卢梭说的公益永远应该是主导并且是一切其他意志的规范,也容易理解。
困难的是如何来确认公意?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张奚若在他的《社约论考》中说:“公意是以公利公益为怀,乃人人同共之意。
而众意则是以私利私益为怀,为彼此不同之意。
所以公意是私意之差,而众意是私意之和。
”张氏算式将公意表述为完全排除私意,仅以剩下的纯粹为公利公益的共同意志为内容,这是接近卢梭的原旨的。
卢梭的公意正如黑格尔的“总念的普遍性”一样,这个普遍性将特殊性与个体性统摄于自身之内,从而消融了特殊性与个体性的存在,变成了纯粹抽象。
有一位令人尊敬的思想家扬言,如果我把个人所具备的一切和所做的一切称为A,那么这个A产生于a+x,其中a包括这个人所受到的外界影响,即国家、人民和时代对他的影响,x则代表他自己的特征,他的自由意志的产物。
2024年《社会契约论》读后感范文

2024年《社会契约论》读后感范文《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代表作品之一,被誉为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
该书深刻探讨了政治、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对现代政治理论有着重要影响。
在阅读完《社会契约论》后,我对卢梭的思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思考。
首先,《社会契约论》通过对人性的观察和推断,提出了人类社会的起源和正当政府的理论构想。
卢梭认为,原始社会是自然状态下的人群,人与人之间平等而自由地生活着。
然而,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财产私有化的实施,社会不平等和冲突也随之出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们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建立起政府和法律,以维护个人自由和公共利益。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于当前社会的思考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
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现象明显存在。
卢梭的理论提醒我们,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应该达到一种平衡,任何政府都应该以人民的福祉为出发点,追求社会的公正和平等。
其次,《社会契约论》对于政府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卢梭认为,政府的存在应该是合法的,即政府应该获得人民的自愿承认和授权。
如果政府侵犯了人民的自由和权益,人民有权反抗和推翻政府。
这一观点对于我个人而言,提醒了我对政府的思考和对民主制度的重视。
在当今社会,很多国家出现了一些问题,政府不当行为和腐败现象比较严重。
卢梭的思想提醒我们,政府权力是来自于人民的委托,而非自身的索取。
我们作为公民要关注社会和政府的发展,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监督政府的行为,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社会契约论》还对于人民的权力和义务进行了论述。
卢梭认为,人民保留了一定的自由和权力,可以在保护自身的同时,制约政府的行为。
这一观点对于个人而言,提醒了我关注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人的权益,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
在现代社会,个人权益的平衡与保护是一个重要议题。
个人追求自由和权益的同时,也需要考虑他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发展。
只有通过共同合作和理解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社会契约论的读书心得范文

社会契约论的读书心得范文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1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为近代的民主思想与民主运动提供了一项重要的理论基础,即主权在民论,从而使这部书为近代世界民主主义带来了福音。
本书理应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穆勒的《论自由》、马克思的《资本论》等经典著作并列,标志着人类近代思想理论的高峰。
《社会契约论》曾为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是世界思想史上的重要古典文献之一。
以卢梭为代表的天赋人权思想在上个世纪的初期传到我国,在我国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曾经产生过一定的思想影响。
通过阅读《社会契约论》一书,可以概括出其中心思想: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力,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
本书主论的观点虽然基本上是从主观上出发的,但在十八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前夕提出,终究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
社会契约的理论集中的反映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民主思想:针对封建制度和等级特权,提出争取自由和平等的战斗口号,并要求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
美国革命的《独立宣言》、法国革命的《人权宣言》以及两国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都直接继承和体现了卢梭的理论精神和政治精神。
在本书中卢梭所要论证的道理不外两点:(一)自然权利论,即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
按天赋人权的天赋一词,原文为自然的,天赋人权原文是自然的权利。
(二)人民主权论,即主权在人民,政府是人民自由意志的产物,所以人民有权废除一个违反自己意愿、剥夺了自己自由的政府。
这个理论成为近代世界民主诉求最有力的思想武器。
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2《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重要的政治性著作,本书或又称为《政治权利的原理》。
正如卢梭开篇所讲的“我要根据人类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探讨,看是否能在社会秩序中找到某种合法的和妥当的政府行为的规则。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800字_《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五篇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800字_《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五篇《社会契约论》这本书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最著名代表作品,首次提出了“天赋人权”,同时这本书也是一本当代青年不可不读的经典名著。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大学生《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一】1712年出生于瑞士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母亲于第10天去世。
10岁那年,他的父亲因捍卫正义不向黑恶势力屈服毅然愤然地离开,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小卢梭。
由于家境贫寒,他没有受过系统性的教育,后又被通缉流亡国外。
做过临时工,当过学徒、杂役、家庭书记、教师、流浪音乐家等等。
到处谋生,漂泊四方。
就是这样的卢梭7岁时就将家里的书籍遍览无余,由于这些书里历史人物的典范影响和他父亲的谆谆教诲,卢梭深深体会到了自由思想和民主精神的可贵。
最终于1762发表著作《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巨著《社会契约论》,全书共四卷,四十八章,第一卷在确立基本原理之上,着重研究的是契约论的内容;第二卷则主要讨论主权论的内容;第三卷是关于政府形式为主的政府论;第四卷则是从实践的角度是除了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论。
虽然当时无人问津,但后来成为了反映西方传统政治思想的最有影响力的著作之一。
卢梭相信,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卢梭认为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
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
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
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
第一册作为全书第一部分的社会契约理论,它是《社会契约论》的核心内容,精华所在,其后的三册是建立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的。
第一册第一章首先指出“人是生而自由的”观点,接着提出”处处背负着锁链”的问题。
读《社会契约论》有感5000字5则范文

读《社会契约论》有感5000字5则范文第一篇:读《社会契约论》有感5000字读《社会契约论》有感“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卢梭《社会契约论》是本值得一读的书。
笔者一直对读书怀有这样一种感受:每一本传世之作,都是一份传世的心灵。
当你翻开这本书,你就翻开了几十年前的,几百年前的,甚至几千年前的那个写作者的心灵。
“写作是一件孤独的事情。
”而阅读这种孤独的,或者有时还带着苦闷的,但是天真而深刻的心灵,一直是笔者的生平乐事。
单纯与深刻,是几乎所有传统型学者身上的两个互相矛盾但总是相生相伴的特点,卢梭亦不例外——“星斗其文”,世界上哪个思想家的崇拜者也没有卢梭的多,科西嘉岛的人甚至邀请他为科西嘉制定宪法;“赤子其人”,卢梭一生都活在被人误解与怀疑中:伏尔泰的贵族气的刺伤,与休谟的断交,与养母华伦夫人的不伦之恋,丢弃自己的女儿……塔克蒙在《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中写了这样一段对其心理的可以说是恶意的揣测:“一方面,卢梭是身处矛盾的包围之中,是矛盾的集合体,是一个隐士般的无政府主义者。
他渴望回归自然,不断地做着火热的梦,反抗所有的社会传统,充满了感情的悲哀的悲屈的自我意识,也因此经常抱有不能够与环境协调的幻想。
另一方面,他又是斯巴达和罗马国家的崇拜者,经常叙说着个人主义要在纪律和集团之中被淹没而消失。
这种双重人格的秘密,潜藏在他苦恼的偏执狂、律己主义者的嫉妒的梦中。
”正如一千个人眼里会出现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同样是卢梭,同样是《社会契约论》,在不同的人眼里褒贬不一:有的人慷慨激昂地歌颂,皮埃尔·勒鲁的《论平等》一书尽管没有在扉页煽情地写上“献给卢梭”,但是这本书充斥着卢梭的名字,甚至使用了序言整整一章来为卢梭辩护——这大概是笔者看到过的最浪漫奔放的读后感,他写道:“从卢梭起,科学之所以取得进步,法国革命之所以宣告了人类的平等,人类的传统如今之所以能得到理解,基督教以及以往得到了释义的全部宗教之所以只要求向我们提供武器,这一切都多亏了他!哦!要是我能有他的力量该多好啊!”;有的人不留情地批判,哈耶克在《自由宪章》里冷静地写道:“斯巴达既成了卢梭的自由理想,也成了罗伯斯比尔、圣鞠斯特,以及此后大多数主张‘社会’民主和极权民主的人的自由理想。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及感受(合集五篇)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及感受(合集五篇)第一篇:《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及感受《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及感受《社会契约论》第一卷主要是讲契约论,第二卷主要讲的是主权论。
我对这两部分的主要内容进行一下介绍。
第一卷在这一部分,主要谈到约定和契约。
在第一卷的开头部分,卢梭提到“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p4)其实,就是说,人虽然是自由的,但也要受到约束。
在第一卷中,卢梭主要是为这种约束寻找一种依据。
卢梭的观点就是,约定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所以,卢梭首先谈到了约定。
首先,他从家庭的角度来谈约定。
家庭是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
当孩子依赖父亲养育时,才依附于父亲。
当这种需要停止,双方都恢复到独立状态。
这时候,如果他们继续在一起,就需要靠约定来维系。
卢梭进而将家庭放大到政治社会,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大到首领和人民的关系。
之后谈到,社会秩序也不可能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把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
而强力并不构成权利,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
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只剩下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至此,卢梭为这种约束找到了依据——约定。
同时,卢梭指出,在约定的情况下,并不能规定一方的绝对权威,另一方无限的服从,否者,这是无效而且自相矛盾的约定。
在约定的基础上,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
约定是社会契约的基础。
卢梭提出一种假设,当人类达到这样一种境地,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使得依靠个人的力量难以生存的时候,如果人们不改变生存方式,就会消灭。
就“需要寻找出一种结合形式,亦即那种能以整体的共同力量来保护和捍卫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的结合形式,而且在这种结合体中,每个人在与所有其他的人相互结合的时候仍服从他的意志,且仍像以往一样自由。
”(p19)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问题。
人民订立契约产生国家,并将自己的全部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即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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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五篇范文大学生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范文一《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法国伟大的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代表作。
18世纪的欧洲,在经历了漫长、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之后,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的生产方式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股新的社会思潮渐渐兴起,他们试图在旧的社会体制上建立一个全新的合理、合法、符合人性道德、保障人民权利的社会形态。
其中对历史产生巨大影响的就是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
在法国大革命中,它曾被大多数革命领袖奉为革命的“圣经”,它成为18世纪法国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纲领,其“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一直影响到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华社旗下的新华网读书频道也把它列入“两会代表推荐书目”之一。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两个理论前提:人生而自由、社会秩序神圣,其理论的特点是反对暴力——不管是政府的还是个人的,其要解决的问题是:“把权利所允许和私利所期望的结合起来,使得正义和功利不再分割”。
在卢梭看来,“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自由反而失去保障,这不是卢梭想要的社会。
因此,卢梭认为“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本”。
卢梭反对用暴力来改变社会制度,他认为“暴力并不带来权利,我们只有义务尊崇合法的力量”。
既然社会秩序那么重要,暴力又不能带来权利,那么如何产生一个权威来管理社会呢?卢梭认为,“正因为任何人对他人都没有天然的权力,正因为暴力不能产生权利,所以人类社会任何合理的权威都应建于人民之间的约定”。
人类个体通过社会契约形成一个权威——也就是政府,把个体自身必需的部分权利、财产和自由让度给这个权威以便于其管理社会,而通过社会契约所形成的这个权威的最终目的则是保障契约各方的生存。
这是卢梭描绘的最为理想化的民主政治的社会模式,而这种社会模式之所以可能存在,是因为人类的共同利益形成了社会紧密的纽带,“统治社会也只有以这种共同利益作为基础”。
在这里,卢梭把当时政权两大流行要素——暴力和神授从组成政府的基础中剔除了,当时的欧洲政府在理论上一下子全部变成非法的了。
按照卢梭的观点,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形成的契约必须有一系列强制执行的社会准则来规范缔约各方的行为,以保护契约各方的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使契约得以执行。
卢梭认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
他认为“在本质上,履行这些责任的个体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服务”。
但是法律的约束也不是无限的,“每个个体对那些一般约定留给自己的财产和自由拥有完全的支配”,这也许是现代“法律未禁止的即是合法”的思想的哲学阐述。
由于法律给了政府管理人民的强制权力,为了防止政府违背人民意愿,滥权、越权,卢梭提出了一系列分权的政体设计。
他对宪法起草人一系列近乎苛刻的描述,表明了他对政府滥权的严重的担心和立法、行政、执法分权的思想。
卢梭认为宪法起草人“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因为,治人者不能制法,反之,制法者也不能治人;否则,他的法律就会为他的私人情感控制,往往要维护他的不公,他也就永远不能防止其制法工作为其个人目的所沾污”。
不光是宪法的起草,日常法律的制定也是这样。
卢梭认为,“法律是公民集团的准则,由法律联系的人民本应该是法律的制定者”,“勾画草起法律的人不能也不应有立法的权力”,“立法权力必须也只能属于人民”,政府只是社会公共利益和权力的代理人而已。
卢梭对于政府官员的描述,与现代的“公仆论”相当一致,他说:“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
”在卢梭看来,政府官员甚至不是社会契约方,自然也不具备立法的资格和权力。
总的来说,卢梭的政治理念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
但是卢梭对现实政治的考虑显然不是民主主义者,由于受到当时的技术水平的限制,卢梭不认为有真正的民主社会存在,他甚至认为大国适合君主制,这到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思想一致。
他认为真正的民主政府只可能在小国寡民中实现,在其他情形下“民主政府或群众政府比其他形式更可能出现内战和动乱”。
困扰卢梭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技术上的,另一个是教育上的。
他认为民主政府的立法决策必须通过公民大会才能决定,这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是不可能经常实现的。
另外卢梭认为,美德是共和国的基础,但“并不是说人民的所有决定都是成熟的。
我们当然都是为了自己的益处,但是我们可不能保证总是看到这种好处。
人民是不会腐败的,但她可会受到蒙蔽,此时的她,好像总是见坏就上”。
实际上困扰卢梭两个问题也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基本问题,一个是要有足够的技术水平保证人民的意志能够充分在国家意志中体现,另外一个是人民必须有民主政治的理念和符合民主政治的道德水准——这是社会教育的问题。
正是担心人民的道德水准,卢梭才会造出一个“宪法起草人”,并赋予他神一样的境界。
他是这样描述宪法起草人的:“找到适合一个民族的社会规范需要的是超人的智慧。
如此的智慧要能够观察到人类的情感而又不卷入其中;它要完全独立于人类的本性但能完全了解其实质;它的幸福要与我们无涉但要愿意为我们着想;最后,它必须到遥远的未来去寻找它的荣耀,苦苦今世的劳作,以为后世的结果”。
“任何人要勇敢地承担起组织一个民族的使命,他就要有能力,这么说,改造人性;他要把一个独立完整的个体,改造成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从中个体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他的生命和存在;他要解构人的组成方式以改良增强其力量;他要把天赋的物质上独立的存在代之以部分道德的存在。
”在现实中卢梭推崇的是贵族民主制或者叫“精英民主制”,他认为,“除了两权分离的好处,它还有着成员选举的好处……他们只能通过选举获得职位,从而使正直、开明、经验及其他受公众喜爱尊重的品质成为明智政府的保障”;“再者,集会易于举行,公务得到良好的讨论并处理得井井有条,在国外国家声望由德高望众的元老而非无名之辈或被人鄙视的群众维持”。
“一句话,如果能够确定精英是为了国家利益而非自己的利益而统治了话,精英来统治群众是最好最自然的安排方式”。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最后一册花了大量的篇幅分析了罗马共和国的兴衰成败,可见他对这种制度的重视程度。
由于本人只读了两遍《社会契约论》,对其精髓和本意还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掌握,因而本文只介绍了此书的基本的政治理念,《社会契约论》是一本博大精深的著作,他从人的本性出发,对个人、社会、政府的权利,对政府的形成、运作和一系列制度,对国家的形成、兴盛和衰亡等等问题做了精辟的分析,是一本值得我们去研究的经典巨著。
大学生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范文二虽然卢梭一直谦虚地认为《社会契约论》只是自己在以前不自量力从事,而后来又放弃了的一部长篇著作的摘要,是一篇简短的论文。
但是我认为《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代史上的一本伟大的思想著作,因为卢梭的这本书最早提出了现代政治的核心问题——即政治权威与法制、民主。
《社会契约论》是一本饱受摧残的书籍。
在1762年,卢梭这本著作一出版就遭到禁毁,并且在日内瓦和巴黎被当众焚烧,官方和教会人士也对这本书大加指责,甚至连同一时期的大哲学家、文豪伏尔泰也对这本书持有偏见。
但是随着欧洲近代史上的反对君主独裁的民主政治革命的暴发,人们开始承认了这本书的地位和正确性。
卢梭可以说是当时唯一一个敢说不让国王掌握主权的政论家,有人去这样评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的问世,在政治理论上实现了一个大的突破,它推翻了国王的宝座,驱散了君主的幽灵,主权在民的新学说振聋发聩,令人耳目一新,使备受压迫的人民开始觉醒,知道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
”对于一本受到这样高评价的著作,我在一个暑假里只能说自己是粗浅的阅读了几遍,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的精髓,我只能说说自己浅薄的见解。
卢梭的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两方面写起的,一是民主,二是法制。
而通过这两方面的深入论证也提出了这本书的核心问题,即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
谈到这里,我要说一下自己对于卢梭书中政治权威的理解,卢梭书中的政治权威并不能单纯从字面上理解为政治的权威,而是要引申理解为政治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当性。
因而在自然状态下是不可能存在政治权威的,根据卢梭书中的理论解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理想的,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存在的。
卢梭在这个问题上参考了另一位思想家、法学家格劳修斯的理论,在书中对于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如何产生的,作了如下一种阐述:政治权威是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的过程中形成的。
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才能让人民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而让政府得到了一份合法的政治权威。
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围绕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对于民主和法制两方面都有很多精彩的思想存在。
首先,在民主的问题上,卢梭在书中主要是对直接民主进行分析说明,这里我们暂且先不谈卢梭观点里对于间接民主认识的局限性,我们仅仅从卢梭对于直接民主的描写和卢梭对民主的推崇就可以看出卢梭对于民主有着先进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
所谓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过直接参加政治活动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民主方式,这是民主产生的最初形态,也是一种最易于被人所认知的民主。
卢梭在书中对于民主制有这样的描述: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那是违反自然的秩序的。
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卢梭对于民主的认识是很现实的。
卢梭认为一个完全的民主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卢梭的民主观点与雅典民主实践中体现的民主基本是一致的,其先进性在于对人的民主权、法治、权力制约、公民意识等等思想的分析。
局限性在于小国精英式的民主,缺少对于大国平民的民主认识。
那些基本原则或理念一步步发展成为了今天民主建设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础,尤其是人民主权原则对近现代民主作出的贡献是根本性的。
现实中的代议民主制,虽然能够基本切合当今的的社会经济条件,但依然存在着种种不足,卢梭在书中就指出代议制只能代表“众意”而不是真正的“公意”,众意只是诸多个人意志的集合,并不一定是正确的,而公意则能更好的代表民意,是正确并且不可摧毁的。
如果说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对直接民主制是一个进步的话,它也仍然是在继承了卢梭的基础民主理论,只是通过变换民主的实现形式,从而使民主运作更加切合实际,以此弥补直接民主的实行上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