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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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组织校园管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而设立的。

在小学的校务委员会中,还需要与家校沟通、协调教师生活等任务,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一、小学校务委员会的职能小学校务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协调管理学校各项事务,促进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2. 监督学校资金、物资的使用状况,防范和纠正财务领域的问题发生。

3. 组织协调家校工作,聆听家长意见和建议,推动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

4. 组织协调师生生活、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工作,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教学品质。

二、小学校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小学校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校长:负责主持小学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定校务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

2.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并分管相关职能。

3. 教务主任:协调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排课、调课以及教案的审核等。

4. 党团委员或组织部干事:负责组织学校的党团建设工作,拓展社会实践等校园活动。

5. 学科教师代表:代表学科教师参与会议及讨论活动,回顾学科教育的情况及反馈问题。

6. 班主任代表:代表班主任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活动,关心学生的综合素质。

7. 家长代表:积极参与到家校合作中,并将家长的声音带入进校务委员会的讨论环节,共同推进学校管理的发展。

三、小学校务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小学校务委员会的工作流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是学校管理保证公正公开的重要内容:1. 日常工作例会:校务委员会成员每周例行召开校务委员会例会,总结过去一周的工作、规划未来的工作。

2. 调查研究会:针对学校发生的问题,定向发起调查研究会,对相关专业领域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

3. 会议召开:定期召开学校附属机构领导班子、各年级主任、学科组长的合作协调会议,提高教研、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4. 会议记录和文件整理:会议完后,校务委员会成员应持续收集、整理和储存会议记录和文件,以便于日后使用和回顾。

小学校务委员会准则

小学校务委员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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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小学校务委员会准则
一、健全组织机构,由校园领导班子、党小组、团支部、教师代表大会、工会,建立校务委员会;二、校务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法规,传达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精力;
三、定时举行校务委员会成员会议,商讨拟定校园发展规划及施行方案,教师奖励准则的拟定,本篇文章来自材料办理下载。

出台校园各项规章并寻求整体教师的定见;四、年度查核、评优方法的断定,以及校园一些严重作业的决议计划,一概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决议,并公示全校;五、校务委员会要定时听取校长的作业汇报,并对校园作业提出合理的主张,担任宣扬、解说校园拟定的准则和做出的决议;六、校园资产准则必须由校务委员会监督,施行校长定时发布资产出入状况,本篇文章来自材料办理下载。

校园严重资产开销必须由校务委员会评论并寻求整体教师定见。

学校务委员会制度(三篇)

学校务委员会制度(三篇)

学校务委员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学校的良好运行和发展。

该制度通过设置一个由教育工作者、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共同协商、决策和监督学校的各项事务,并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下面将从学校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学校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包括学校的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

学校领导作为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着主持会议、统筹协调以及综合决策等职责。

教师代表是学校的重要力量,他们通过参与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能够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学生代表作为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学生的利益和需求,能够在学校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家长代表则能够代表家长的意愿和期望,对学校的教育工作提供有益的建议。

其次,学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委员会应当负责学校的年度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通过协商和讨论,制定出针对学校特点和发展目标的年度规划和工作计划,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其次,委员会应当监督和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通过制定监督评估的指标和标准,对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促进学校的改进和提高。

另外,委员会应当协调学校间的沟通合作。

通过组织各种交流和合作活动,促进学校之间的互相学习和交流,提高整个教育系统的整体水平。

最后,委员会还应当解决学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通过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化解学校内部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

最后,学校务委员会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就学校的重要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会议应当有明确的议程和议事规则,确保会议的效率和公正性。

其次,委员会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

通过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和任务,保障委员会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另外,委员会还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

通过及时通报学校的各项工作和决策情况,增强成员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能。

小学校务会管理制度

小学校务会管理制度

小学校务会管理制度为了尊重全体教职工、学生对学校管理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学校民主渠道, 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校务会议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务会)的出席人员范围: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部分中层干部、部分教师代表和部分学生代表。

二、校务会每学期召开两次,于学期末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务会召开时需有2/3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党委书记)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未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务会议事范畴:⒈学校重大重要事项;⒉校长提交校务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⒊校长向校务会提交的公开的校务事项等。

四、议事程序⒈校务会召开前,校长应就待议的问题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议题确定:(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务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

⒉校务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

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⒊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会议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后,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职代会审议。

⒋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

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务会议的贯彻和督办⒈校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

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⒉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⒊办公室建立工作考核簿,对各项工作完成目标情况进行登记、考察、评价,协助领导加强督办。

校委会制度

校委会制度

三门峡市第四小学校务会议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我校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会)。

校务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校务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校务会的主要职责:1、建立和完善校务会工作机制,校务会在校长的领导下行使行政工作的决策指挥权,人事聘任权,教学管理权,财务支配权,资金审批权,行政奖惩权等权限。

2、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3、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4、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5、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6、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校务会成员人选。

8、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校务会的组成校务会主要由学校的校长、主管教学校长、主管后勤校长,教导主任、科研室主任、工会主席、主管政教校长,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政教主任组成.第六条校务会的工作制度1 、校务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会。

对拟审议的事项,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成员。

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成员。

2、校长主持校务会,校长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党支部副书记主持.3、校务会一般每学期召开5—8次。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4、坚持重大决策主动征求党支部书记的意见,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第七条校务会议事规则1、校务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

小学校务会管理制度

小学校务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小学校务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后勤主任、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2. 小学校务会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副校长担任。

3. 小学校务会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会议制度1. 小学校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会议时间、地点由主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

3. 会议议程由主任提出,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

4. 会议主持人由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负责组织会议、引导讨论、总结发言。

5.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及时整理归档。

四、职责分工1. 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对学校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3. 教导主任负责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

4. 政教主任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生活动。

5. 后勤主任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育教学顺利进行。

6. 各教研组长负责本教研组的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等工作。

7.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协调各学科教师。

8. 教师代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反映教师意见。

五、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 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

3. 发言要简洁明了,尊重他人意见,不得中途打断他人发言。

4. 不得在会议期间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5. 对会议决议,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

2. 定期对学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及教职工奖惩的依据。

3. 对违反会议纪律、不执行会议决议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小学校务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小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小学校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探索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保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机制,是现代学校制度下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校务委员会的组成第三条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和教师代表组成。

第三章职能与工作原则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关系学校发展,涉及教师、学生及家长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

第五条学校重大问题包括:(一)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二)审议学校发展规划;(三)审议重大改革措施及规范制度;(四)校内机构及岗位的设置;(五)中层干部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六)教职工考核奖惩方案;(七)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八)重大基建项目;(九)招生工作;(十)其它重大问题。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一)依法治校原则。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二)以人为本原则。

所有工作决策,应以有利于师生健康全面发展为着眼点,服务于全体师生员工。

(三)民主集中原则:校务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定。

第四章校务委员会工作程序第七条校务委员会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一)确定议题,列入议程。

需要列入校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

(二)调查研究,形成方案。

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的主导性意见。

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三)会议讨论,形成决议。

学校重大问题在校务会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意见不能达成基本一致或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四)明确分工,组织实施。

凡经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

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章程需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方可施行。

2023年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年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年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引言学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协助校长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政策,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提升。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务委员会的工作,提高效能和效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成和职责1. 组成: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各部门主任组成,其中校长为主席。

2. 职责:(1) 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推动学校整体发展;(2) 协助校长进行学校内外事务的协调和沟通;(3) 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和讨论,并作出决策;(4) 监督和评估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5) 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推动学校改革和创新。

三、遴选和任期1. 遴选:校务委员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遴选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2. 任期:校务委员在任期内履行职责,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或工作不力的情况,可以被撤销委员职务。

四、工作程序1. 定期会议:校务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校长主持,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和问题反馈,研究和决策相关事项。

2. 临时会议:校务委员会应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及时解决紧急问题和重大事宜。

3. 决策程序:(1) 问题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问题的紧迫性,将问题书面提交给校长。

(2) 研究讨论:校务委员会根据问题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进行研究和讨论。

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提供专业意见。

(3) 决策公示: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达成共识的决策,由校长公示执行。

(4) 决策记录:校务委员会应当对每次会议的决策内容进行记录和归档,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工作原则1. 民主决策:校务委员会的决策应当体现多数人的意见,并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依法决策:校务委员会的决策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3. 公开透明:校务委员会的决策应当及时向全校师生公开,并提供相关说明和解释。

4. 落实执行:校务委员会的决策应当得到全校师生的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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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有效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实施校本管理,经研究成立校务委员会,并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性质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二、校务委员会职能
1、咨询和建议
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决定
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3、评议和监督
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宣传和协调
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
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校务委员会委员
(一)代表组成:
第一,学生家长代表。

能代表全体学生家长的意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比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具体条件为:
1、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2.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强烈愿望,要有为广大学生家长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3.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身体健康,精力旺盛,能如期参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例会。

第二,教师代表。

代表能总体掌握年级组的基本情况,能代表年级组教师的基本想法,能协调家长、学生和教师之间关系,在年级组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社会知名人士。

这部分人代表了社会办学的大方向、大背景,具有丰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能为学校提出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真知灼见。

他们的参与,对学校把握办学的大方向和提高办学层次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第四,校级领导。

主要是校长、副校长。

学校管理必须由学校行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去执行和组织实施。

(二)代表产生
1.学校校务委员会设主任1人,主任由分校组织工作校长担任;副主任2人,由一名副校长和一名家长代表担任,其他人员均为委员。

2.家长代表候选人产生可以由各年级和学校推荐,经推荐的家长代表,在全校(或分年级)家长会上,通过投票表决产生正式代表。

3.社会贤达和专家由学校推荐,经由校长会讨论确定,不参加家长选举。

4.为了便于表决,形成决议,校务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单数。

5.校务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

学校每年度对聘任的校务委员工作情况进行一定的评议,对长期不履行职责的委员可以予以解聘,对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校务委员会议事原则
1.法治原则。

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坚决依法决策。

2.民主原则。

校务委员会在决策前要对校长提交的议题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在决策时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少数服从多数。

3.多元利益原则。

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学校、家长、学生各方面的利益。

4.协调原则。

加强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使校务委员会的
决策得以顺利实施。

五、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实行代表产生制度。

每年九月份召开新一届家长大会和学生大会,宣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作用、职能、要求等,由家长大会和学生大会产生新一届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

原则上每学期补充新入学年级的家长代表,在校未毕业年级的家长代表,无特殊情况不再重新产生。

2、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

学校校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集中开会两到三次,会议除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外,重点是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审议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的相关事项。

3、校务委员会实行临时会议制。

校务委员会非会议期间,校外委员应当加强同学校的联系,了解教育教学实际,根据校务委员会安排开展专题调研,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4、校务委员会建立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制度。

校务委员会对审议决定的事项,要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及时予以总结。

校务委员会主任要定期向校务委员会汇报工作,并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家长会等会议上进行工作通报。

5、会议由“学校校务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或由主任委托其他副主任主持召开。

6、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校务委员会试点过程中有关
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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