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二条

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四条

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

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

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

可离校。

第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一条

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四章公物管理

第二条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

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

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五章水电管理

第四条

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五条

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六条

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六章维修管理

第七条

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八条

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九条

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条

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章卫生管理

第二一条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

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二条

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三条

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八章治安管理

第二四条

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

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五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六条

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七条

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

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八条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九条

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条

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一条

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二条

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三条

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四条

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五条

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第三七条

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反映大学生精神文明面貌的窗口。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宿管科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宿舍,新生在各院系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后入住。 2、学生须按指定的房间、床号住宿,未经宿管科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宿管科统一管理,学生不得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3、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各种火源如酒精、蜡烛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病毒标本剧毒等放射性物品。 4、学生有妥善保护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宿舍墙壁、宿舍的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或更改使用功能,如有损坏宿舍内配置公共物品者,照价赔偿。 5、应遵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在小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整理。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8、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9、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学习用具电器、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 ]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租(借)房住宿。除特殊原因外,学生均应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 第三条学生校外住宿是指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外的场所(包括校内其它住房)租(借)公私房屋住宿。 第四条各院(系)应对学生校外住宿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校外住宿: (一)伤(病)期间不能正常住校生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二)有心理问题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三)其它极其特殊的原因。 第三章学生责任及义务 第六条校外住宿学生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及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大学生良好形象。 (二)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所在院系的管理。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教学及课外等活动。 (三)详细了解学校关于学生校外住宿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提示,学生和家长应向学校书面承诺加强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保护,而且承担由于校外住宿而引发的各类纠纷、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审批流程 第七条学生校外住宿按照学生申请、院系审批、学生工作处备案的批准流程办理手续。 (一)学生拟在校外住宿,应先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意见。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管理机构(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第二条管理方法(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一)早上7点起床。(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共3页,当前第1页123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户籍制度 一、户籍制度的历史演变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登记制度;一是管理制度。户籍登记在我国很早就出现了。据甲骨文记载,商王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

学生宿舍楼层长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楼层长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创建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各学生宿舍楼设层长,由自管会男女生部干事担任,为更好的发挥层长对宿舍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与权限 层长是宿舍楼楼层的学生负责人,负责做好本楼层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各楼层实行层长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寝室,加强与宿舍成员的思想沟通,掌握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学生对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整理上报。 2.定期开展舍长会议,每周至少一次,做好会议记录。 3.做好卫生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报检查结果。 4.尽快熟知本楼层各寝室成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 5.做好宿舍本楼层夜间查房的人数清点,做好记录。突发情况的处理汇报工作。 6.熟知自管会章程,扣分细则,明确自身责任。 7.在工作中公正严明,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考核细则。 8.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记录,定期与其他层长进行交流。 二、考评标准、办法及奖惩制度

层长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并进行亮化打分,满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层长职责所规定的任务为及格分60,余下40分为考核人根据层长在工作期间表现及成绩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学生处、系部、自管会等部门所布置工作,为系部宿舍的荣誉或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加个人分15分; 2.主动为宿舍服务、管理建设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并被采纳的加5分; 3.能够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并能不计得失主动协助本楼栋的其他相关工作的加5分; 4.所负责楼层整体良好,各宿舍氛围融洽,卫生状况良好,且有优秀典型宿舍出现,加个人分15分。 5.通过自己的服务与管理,所负责楼层宿舍状况明显改善,加个人分15分。 6.因个人原因造成部门扣分,自管会名誉受损,扣个人分10分; 7. 作风散漫,未真实记录工作日志、如实反映楼层宿舍状况的扣个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处以警告处罚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人员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评时间及人员 1.考评按月和按学期进行,每月评选结果在自管会例会上进行通报;每学期进行学期工作总评,具体时间为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前一周完成本学期的考评工作,其余时间列入下学期考核范围。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长、对各层层长按照上述考核办法对层长进行考核打分。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内涵丰富的宿舍生活环境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也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一)、管理目标: 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厚重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就寝、起床做到快、静、齐。未按时起床、就寝扣2分/人次;就寝后玩手机、说话打闹、洗漱的扣2分/人次。未按时出舍、私自回舍的扣2分/人次。 (2)、私自串舍、调舍扣2分/人次。查舍时冒名顶替扣10分/人次。 (3)、私自留宿外人扣20分,异性串舍扣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4)、逃宿漏宿扣50分/人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私自用火用电扣2分/人次。 (6)、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杜绝校园,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人次,先动手打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规定开除。 (7)、不拿他人东西,盗窃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8)、借钱、物及时归还。以强欺弱、敲诈勒索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9)、随意乱泼脏水、乱扔杂物的扣5分/人次。 (10)、宿舍内严谨吸烟、喝酒、赌博,吸烟扣5分/人次,喝酒扣10分/人次;烟头烟盒扣5分/个;有烟灰扣2分。赌博扣10分/人次。 1 (1)、在宿舍内吃饭和泡面的扣5分/人次。 1 (2)、损坏公物扣10分/人次,并按价赔偿。 1 (3)、不服从老师正常管理,顶撞老师的扣10分/人次。 (二)卫生方面

泰兴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泰兴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寄宿部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寄宿部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寄宿部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寄宿部、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5、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6、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生活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7、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生活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并签名,再将请假表交值日教师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 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 准,方可办理。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 放。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 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 舍长统一安排。 宿舍物品摆放法: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上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 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台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下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地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中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最新推荐------------------------------------------------------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 1 / 13

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试行稿)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5:30—7:30 上午锁门时间: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12:40—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2:15—2:45 下午锁门时间: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 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住宿学生管理制度

哈尔滨工业大学住宿学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休息、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教育和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中心任务,配合学校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总体发展规划,加强对学生日常生活的服务、管理和引导,提高学生的基础文明水平,活跃校园文化,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育人环境,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及进修、实习等短期住宿人员。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第四条各公寓实行楼长负责制,除专职管理人员外,每栋学生公寓设有公寓学生管理委员会(简称寓管会),公寓中心聘用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寓管会职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全体专兼职人员,将围绕“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宗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

活和休息环境,切实提高广大同学的生活质量,营造文明的氛围,促使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真正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公寓中心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寓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110683078.html,)设立留言板、主任信箱,向学生公布楼长邮箱,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倾听同学们的心声,不断改进住宿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二、学生住、退宿须知 第六条凡本校录取的学生,按报到日期统一安排住宿、收费等事宜。 第七条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来校学习、培训的各类人员,均可凭入学证明、有效证件办理住宿,按公寓收费标准交付住宿费预收款和押金,到指定的公寓楼、寝室、床位住宿。 第八条未经楼长批准,任何人员不能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学生调寝、调床以院系内部调整为原则,经所在院系同意,楼长批准后在本院系同年级范围内予以调整。 第九条按学校规定,本科生应在学生公寓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找房住宿。如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需家长同意,报经院系学工办及校学工部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条体检复查未通过而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必须在两周内到公寓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再保留,当年住宿费延用至下一学年。 第十一条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公寓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予保留,当年住宿费延用至下一学年;复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学校总务处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员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设立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按照统一安排原则,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

(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备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汇编精编版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汇编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 蔡寨中心校 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自觉遵守宿舍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3.宿舍成员要团结友爱,和睦共处,尊重他人的习惯,不干涉、不歧视、举止文明、语言礼貌,自觉维护学生的形象。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乱贴、乱写、乱画、乱刻,自觉遵守值日制度;个人衣物要勤洗勤换,物品摆放整齐。 5.自觉维护生活秩序,宿舍内不准喧哗、打闹、喝酒、抽烟、赌博,不传阅不健康的书籍和音像制品,不携带或存放危险物品,不私接电源。 6.按时就寝,在就寝时间,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点蜡烛。 7.男女交往要文明、大方,不得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不进异性宿舍。不准夜不归宿或留宿他人。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8.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损坏公物应主动赔偿;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攀比追求奢靡之风。 9.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如有意见及时向管理中心汇报,不能和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保持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 蔡寨中心校德育处

总务处 宿舍管理办公室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住宿须知 1.住校生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凡住校生必须办理住宿相关手续免费住宿,根据班主任安排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不得擅自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3.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春秋冬季宿舍门中午关闭,宿舍关门落锁时间春、秋、冬季为21:00,夏季为21:30,熄灯时间顺延20分钟。 4.宿舍内不许外来人员流串宿舍,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斗殴。不得参与任何迷信,伪科学等非法活动。 5.宿舍内严禁使用任何器具自炊,禁止使用明火、私拉电线,严禁携带或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宿舍内禁止喂养动物。 7.讲究卫生,自觉遵守值日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及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禁止乱贴、乱画、乱刻、乱倒垃圾。 8.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现金或贵重物品,离寝、就寝时关好门窗,遇到意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9.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丢失或损坏由个人或全寝人员按学校规定照价赔偿。 10. 每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同学之间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发扬集体主义精神。 蔡寨中心校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住校生需提前告知班主任需要住宿,以便协调房间及床位。未提前申请的,一律不的临时住宿。 2、学生入住宿舍由德育处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住校生管理制度

阿左旗八中住校生管理制度 一、住校生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生活指导教师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住校资格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外出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

小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整理版

天保村中心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们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宿制度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二、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宿舍。 三、日常管理制度 1、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宿舍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2、爱护公物。 3、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4、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5、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 准回宿舍。 6、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 7、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蜡烛或燃烧 杂物等。

8、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9、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宿舍内禁止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1、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 12、不得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3、起床时要及时叠被,整理床单。 14、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若有人敲门不能随意开门。 15、夜晚如果出现身体不舒服,要约着同学来告诉班主任老师或者值周教师,便于联系家长及时送去就医。 四、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牙膏牙刷摆朝同一方向并成一条线。 4、鞋子放在床下,摆成一条线。 天保村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教学文稿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 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 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 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 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 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 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 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 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 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 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4. 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文明住宿,礼貌待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 公寓楼主管领导:主管政教、保卫副校长 分管主任:政教主任 成员:政教主管住宿的干事 二、住、退宿程序 1.学生住宿先到公寓办填写住宿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凭公寓办开出的住宿通知单,在宿舍楼管理人员处领取钥匙及公寓物品,到指定宿舍入住。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自行调宿;需要调宿者凭公寓办开出的调宿通知单调宿。 2.入住后需仔细检查宿舍内配备的各种生活物品、公用设施,若发现问题,及时与楼管联系解决。对宿舍物品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住宿生每学期必须按时交清住宿费,并及时把收据交到楼层管理处以备检查。无收费收据者一律不准住宿。不交费住宿一经发现,加倍罚款。 4.学生退宿先到公寓办填写退宿登记表,凭公寓办开出的退宿单,到指定的宿舍楼管理人员处交清有关物品,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宿。 三、纪律要求 1.学生要文明住宿,应当遵守《榆林市第三中学校规》和公寓办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课上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滞留,有病有事者应出示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3.严禁学生私自搬动床和柜子等设施。 4.未经公寓办同意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5.不得故意损坏楼内一切公用设施。 6.绝对服从公寓办老师、楼长、管理人员的管理。 7.不得在公寓楼内抽烟、喝酒、赌博等,更不能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以及藏匿管制刀具等危险用品。 四、卫生要求 1.宿舍不准乱挂乱贴各种饰品,室内物品摆放整洁统一。 2.宿舍内的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清扫,每日早操前、午课前和晚睡前值日生要将宿舍清扫干净,把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由值周学生每天进行检查,按10分、6分、2分三个档次打分。 3.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卫生检查时必须统一用公寓办配发的床单、被罩等公寓用品。 4.不准把废弃物从窗户扔出,更不能将污水向窗外或楼道内泼洒。 5.学生宿舍内不得有烟头、烟盒。 6.学生在午睡、晚睡起床后要及时将床铺整理整齐。 7.学生不得将手纸或其它杂物丢入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五、安全要求 1.学生离开宿舍要随时熄灯、关好门窗。不准给非本宿舍学生私配钥匙,大额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需妥善保管,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2.校外人员来宿舍会客,必须到公寓楼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男生公寓家长获得楼管批准方可进入,男性家长严禁进入女生公寓。 3.严禁在公寓楼内使用电吹风、热得快、热水壶、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用电器,违者没收用电器。 4.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一律不得在校外住宿,不得擅自留他人在本宿舍内住宿。严禁住校学生中午住晚上不住或时住时不住。 六、奖励和处罚

学生住校管理制度

学生住校管理制度 住校生管理制度 住校生一日常规 一、(1)6:00起床,6:25前洗刷完毕,折叠好床铺,将刷牙缸统一摆放在窗台,清 扫室内垃圾、垃圾不能扫到门外,拖地、倒掉污水和垃圾。迅速离开宿舍,公寓楼管理人 员要检查,对滞留在宿舍睡懒觉的学生要及时督促离开宿舍,并通报。 (2)宿舍卫生区域包括:室内地面、窗台、墙壁、床铺、门窗及玻璃、灯具、门外墙裙、门口楼道等。面向楼梯口与水房的宿舍要负责楼梯口及水房门口的卫生,要保持清洁。 (3)所有公物实行就近宿舍承包保护制(包括安全指示牌、灭火器、消防水箱、楼道宣 传牌等),一旦损坏,谁损坏谁赔偿,如果找不到具体损坏的人,则由本宿舍所有成员赔偿。 二、早餐期间,完善早晨起床没做到位的工作,床上只放被子,将枕头放在被子上, 并用枕巾盖好,其余东西都要放在柜子里,或装在纸箱,将不穿的鞋子也要装在纸箱放在 床下隐蔽处,不许外露,将暖水壶统一整齐地放在小阳台上,将洗脸盆放在床下的架子上,8:05前,宿舍值日生再仔细检查并将宿舍卫生打扫一遍,将东西摆放好,最后离开宿舍。 三、学生早餐完毕,不在关锁宿舍门,学生离开宿舍后,公寓楼管理人员,将逐宿舍 进行检查,对没有按学校规定做到位的宿舍,要及时通报,并通过年级通知到该宿舍学生,该宿舍的值日生停课补救,直到楼管人员验收通过后,才准许该生回教室上课。 四、中午1:10住校生停止一切活动,开始午休,要保持整个公寓楼安静,下午2: 00学校钟声报时后,学生要迅速整理好宿舍,打扫好卫生,倒掉污水、垃圾后,于2: 20前,所有的住校生都要离开宿舍,公寓楼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发现有睡懒觉的学生要及时记录、反馈和通报。 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不与同学发生冲突,不用不雅语言;尊重班干部,服从管理, 不得辱骂、威胁班干部,违者,写书面检讨一份,在全班同学面前宣读。 五、晚饭后,6:40(住宿生必须离开宿舍,公寓楼要锁门,公寓楼管理人员要进行检查,对未能及时离开的宿舍的学生要督促其离开,记录并向该年级和值周组反馈。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家机关xxxx年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国家民委关于加 强和改进物资管理的实施办法》和《xxxx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固定资产登记和报销过程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把好验收、入账关。根据使用单位领用人和资产 管理员的验收单以及购买合同等项目核对其实物的型号、厂家、数量及发票金额等,验收 无误签字后,我们再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和贴号工作。做到反复认真核对,项目清楚无误, 手续齐全,数据准确。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舒适、温馨、稳定的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1.1 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1.3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 1.4每位同学应注意卫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尽量自己带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内。1.5不要将剩饭、剩馍、剩菜等乱扔、乱倒,以免影响室内整洁,或造成无谓的浪费。 2 学生宿舍安全纪律管理规定 2.1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2.2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2.3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2.4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及音响设备,不准私接其它用电器,不准点蜡烛,生火自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麻将,赌博,看不健康电影; 2.5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以免出现火灾等事故。 2.6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2.7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2.8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2.9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2.10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挤扛、推拉,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 2.11贵重物品不要带回学校,不听劝告而在校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2.11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课间因事回宿舍须凭老师的批条,在值班室履行审查手续后方可; 2.12学生应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学生宿舍公物财产管理规定 3.1宿舍内部设施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管理; 3.2 楼内公共区域即走廊、卫生间、洗漱间的门窗等公共设施,如人为破坏,由当事人按价赔偿;恶意破坏的,加赔处罚。如责任人无法落实,由本楼层住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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