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冲突管理的制度建设全解
公司行政管理中的冲突管理与解决

定期评估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及时调整和完善,确 保制度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变化。
营造良好的组织文化氛围
倡导合作精神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协作、支持与合作,树立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减少个人利益冲突。
建立信任关系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互动,建立员工之间的信任关系,增强组织的凝 聚力和向心力。
调解技巧
运用调解技巧,促进双方沟通和协商,协助双方找到解决方案。
仲裁技巧
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第三方协调者可以运用仲裁技巧, 做出裁决或提出建议,帮助双方解决冲突。
制度化解决机制
建立冲突解决机制
公司应建立一套制度化的冲突解决机制,明确 解决冲突的程序和规范。
设立调解委员会
成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公司内部的 冲突和纠纷。
正面影响
冲突也可能激发组织成员的创新和变革,促进组织发展和进 步。
02
冲突管理的方法与策略
预防性策略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公司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沟通机制,包括定 期的会议、报告和反馈等,以确保信息的畅 通和准确。
促进团队合作
通过组织团队活动、加强团队建设,可以增 强员工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减少冲突的发生 。
加强员工培训
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 增强员工的自我管理和沟通能力,减少因沟 通不畅或误解而产生的冲突。
缓解性策略
01
02
03
调解
当冲突发生时,公司可以 安排调解人来协调双方, 通过协商和妥协来解决问 题。
妥协
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以 通过妥协来达成一致,避 免冲突进一步升级。
缓和
通过采取一些缓和的措施 ,如暂时休会、更换话题 等,来缓解紧张气氛,为 解决冲突创造有利条件。
管理制度与冲突解决

管理制度与冲突解决一、引言管理制度是组织中优化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冲突是在组织中常见的问题。
本文将重点讨论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解决组织内部的冲突问题。
二、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1.明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清晰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是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的基础。
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需要根据组织的性质、规模、业务等因素确定,每个成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以及与他人的协作关系。
对组织的职责范围、权责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建立起相关制度保证其执行,有效地规避冲突的发生。
2.建立明确的权责规定权责规定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常的工作需要有对应的权利和责任,任何人都应该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行为规范,以及权利等事项。
建立明确的权责规定可以避免工作过程中的不必要纠纷。
3.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进行有效的绩效考核可以增强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能够帮助员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工作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具体方法,同时也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与工作流程,降低冲突的发生。
三、冲突解决方法冲突是难免的,有效的冲突解决方法可以缓解和解决冲突。
以下方法是常见的冲突解决方式:1.妥协冲突双方可以通过妥协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减少损失和矛盾。
2.调解调解可以让双方通过一个公正的调解人给出公正的判断或建议,介入矛盾解决过程,并引导当事人逐步缩小分歧。
3.仲裁冲突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机构寻求公正裁决,在不扰乱组织稳定的情况下解决矛盾,防止因矛盾而导致组织效益下降。
4.协商双方进行有建设性的沟通,找出共同点,双方可以在服从基本规则的同时,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有益于双方的解决方案。
四、结论管理制度是组织中优化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
而冲突是组织中常见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采取合适的冲突解决方法,有效地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组织的稳定与发展。
我国基层公务领域多元冲突及其管理机制建构

我国基层公务领域多元冲突及其管理机制建构作者简介:崔佳慧,女,山东临沂人,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2018年第20卷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Journal of the Yinchuan Municipal Party College of C.P.C摘要:当前,我国进入城市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价值观交织等引发各类冲突频繁发生。
针对这种冲突,采用科学评估机制、有效激发机制、强力控制等机制进行有效应对,从而使组织内部保持稳定,使基层公务领域保持活力,对于提升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政府效能的提高具有重要影响。
关键词:基层公务多元冲突管理机制崔佳慧(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日照276800)当前我国进入城市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价值观交织等引发各类冲突频繁发生。
针对这种冲突,如何建立科学评估机制、有效激发机制、强力控制等机制进行有效应对,使基层公务领域各项工作保持稳定,对于提升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政府效能的提高具有重要影响,也是新时代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基于管理视角的冲突内涵(一)冲突的内涵冲突是某个或某几个互相关联的行为主体之间,由于某种因素的作用所产生的心理或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对立性。
这一过程产生的结果既有消极的、破坏性的一面,也有积极的、建设性的一面。
冲突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冲突为当事人一方感觉到另一方对自己关心的事情产生了不利影响或将要产生不利影响时,两方之间由相互作用变成相互冲突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活动过程。
狭义的冲突则涵盖大到公开言论、激烈暴力的活动,小到意见不一致的口角等。
(二)冲突的特点及其分类冲突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冲突是普遍的现象,它可能发生于群体内部的个人,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等,即冲突是在组织或群体内是客观存在的。
公共管理冲突困局及策略

2023公共管理冲突困局及策略•引言•公共管理冲突困局的成因•公共管理冲突的应对策略•解决公共管理冲突的具体措施目•公共管理冲突困局的未来展望•结论与建议录01引言利益冲突公共管理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分配和协调的矛盾和冲突。
目标冲突公共管理目标和价值观念的不同,导致不同主体之间存在目标追求上的差异和冲突。
观念冲突不同主体对于公共管理方式和手段存在观念上的差异和冲突。
01020303双重性公共管理冲突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需要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策略。
01普遍性公共管理冲突普遍存在于各种公共管理领域和环节中,难以避免。
02多样性公共管理冲突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具有多样性,既有内部冲突,也有外部冲突。
1公共管理冲突的重要性23通过揭示公共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推动公共管理的改革和创新。
促进公共管理改革通过公共管理冲突的解决,促进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提高公共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促进民主参与通过解决公共管理冲突,提高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提高公共管理效率02公共管理冲突困局的成因政策制定中的利益诉求政策资源的有限性由于资源有限,政策制定者往往需要在多个利益诉求之间进行权衡和取舍。
利益交换与博弈不同利益群体为了自身利益,会采取策略性行动,如讨价还价、利益交换等,导致困局难以破解。
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会存在差异和矛盾,导致难以达成共识。
政策执行中的偏差行为政策执行者的主观性政策执行者对政策的理解和解读存在差异,可能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政策执行的局限性由于资源和能力的限制,政策执行者可能无法完全按照政策要求执行。
政策执行的扭曲某些利益群体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或干扰政策执行,导致政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社会环境的变化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共管理的目标和方式也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公共管理环境的变迁政治环境的变化政治环境的变化,如政府更迭、政治意识形态的转变等,可能导致公共管理政策的变化和冲突。
建设方案决策中的冲突管理与解决策略

建设方案决策中的冲突管理与解决策略引言在建设项目的决策过程中,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观点和目标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意见冲突和利益冲突的产生。
因此,建设方案决策中的冲突管理和解决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建设方案决策中常见的冲突类型,分析冲突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
一、冲突类型在建设方案决策中,常见的冲突类型包括技术冲突、经济冲突、环境冲突和社会冲突等。
技术冲突是指在建设方案的技术细节、工艺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分歧和争议。
例如,在设计方案中,不同专业的设计师可能会对某些技术参数有不同的看法,从而导致技术冲突的产生。
经济冲突是指建设方案中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在经济利益分配上的矛盾。
这种冲突主要涉及到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分配等方面。
例如,在建设方案中,业主和投资方可能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经济冲突。
环境冲突是指建设方案对环境产生的潜在影响引起的冲突。
例如,建设某个项目可能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造成一定的破坏,而环保组织和当地居民可能会因此而产生冲突。
社会冲突是指建设方案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产生的冲突。
例如,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因为拆迁和安置问题,居民和政府之间可能会产生矛盾和冲突。
二、冲突产生的原因建设方案决策中的冲突产生往往源于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利益差异、信息不对称和沟通不畅等问题。
首先,利益差异是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同利益相关方对于建设方案的利益诉求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冲突的产生。
例如,业主可能更加关注项目的经济效益,而环保组织则更加关注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这种利益差异容易引发冲突。
其次,信息不对称也是冲突产生的重要原因。
在建设方案决策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方所掌握的信息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决策的不对称性。
这种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误解和误判,从而引发冲突。
此外,沟通不畅也是冲突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建设方案决策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沟通可能存在障碍,导致信息传递不畅和理解偏差。
管理制度中的冲突解决策略

管理制度中的冲突解决策略在管理制度中,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无论是企业组织内部还是与外部合作伙伴的关系中,冲突都可能导致团队合作的破裂,甚至损害整体利益。
因此,解决冲突成为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管理制度中的冲突解决策略,旨在为管理者提供一些启示。
一、明确冲突的本质与原因冲突的解决首先要明确冲突的本质与原因。
冲突可能源于不同个体之间的利益差异,或是组织内部角色权力的冲突等。
理解冲突的本质和原因,有助于管理者制定合适的解决策略。
二、采用协商与妥协的方式在处理冲突时,协商与妥协是常见的解决策略。
通过协商,各方可以坐下来共同讨论、沟通意见和需求,寻求共同的利益点,并达成一致。
而妥协则是在争议双方都做出一定让步的基础上达成的解决方案。
这些策略能够平衡各方的利益,维护组织整体稳定。
三、引入第三方中介当冲突无法通过协商和妥协解决时,引入第三方中介是另一种常见的策略。
第三方中介可以提供客观、中立的观点,帮助各方理性分析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这种方式常用于处理高层之间的冲突,通过外部权威的介入,减少情绪因素的干扰。
四、培养协作与沟通能力协作与沟通是解决冲突的关键能力。
通过培养团队成员的协作与沟通技巧,可以提高解决冲突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培训团队成员的沟通技巧,加强合作意识,培养共赢思维等,有助于减少冲突的发生,提升团队的整体效能。
五、建立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建立一个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对于管理制度来说非常重要。
该机制应明确规定各方在面对冲突时的应对方式和流程,以便快速、公正地解决争议。
例如,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冲突解决委员会或设立纠纷解决平台,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
六、借助数据和事实驱动决策冲突解决的一个重要依据是数据和事实。
在冲突的解决过程中,管理者可以通过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事实,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估,并基于这些数据和事实做出决策。
这样可以减少主观臆断和偏见的影响,提高解决冲突的准确性。
七、培养冲突解决能力对于管理者来说,培养自己的冲突解决能力非常重要。
经济区公共政策冲突及治理机制

一、公共政策冲突的内涵“冲突〞一词表示事物之间的关系存在一种相互矛盾、不和谐的状态,冲突产生的核心原因是为争夺权利与资源、利益与地位。
公共政策冲突也称“文件打架〞,是指在一个庞大的政策网络系统之中,由各级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公共政策之间的相互矛盾、相互抵触、相互对立的一种表面化的态势和现象。
表面化特指公共政策冲突的程度和范围,换言之,只要公共政策之间存在相互矛盾、抵触、对抗等状态,即为公共政策冲突。
公共政策包括纵、横两个维度,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公共政策之间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网络。
在这个庞大的政策网络之中,由于各个政策主体在价值取向、思维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共政策冲突的产生就不可避免。
本文从公共政策的横向维度出发,主要论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公共政策冲突的相关问题。
二、北部湾经济区公共政策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北部湾经济区相对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经济区而言,区域一体化程度较低,公共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主要体现在区域政策目标、政策工具、政策效益等几个方面。
〔一〕区域政策目标冲突国家对北部湾经济区的定位是在立足北部湾独特区位优势的基础上,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其桥梁和平台作用,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这样的区域定位要求相关地方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协调发展。
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北部湾经济区相关政府在制定区域公共政策时会有意识地参照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发展模式,然而其以资源优化配置为主要手段的发展并不完全适用于北部湾经济区。
作为与东盟国家沟通合作的门户,北部湾地区制定公共政策的目标导向应转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等方面。
〔二〕区域政策工具冲突政策工具即公共政策主体在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过程中所依据的方式或手段,简单地说,政策工具就是达成政策目标的手段。
公共管理中的行政纠纷与冲突解决

公共管理中的行政纠纷与冲突解决公共管理领域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领域,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和冲突。
行政纠纷和冲突的解决是公共管理中一个重要的课题,需要制定适当的机制和策略来应对。
行政纠纷在公共管理中的定义是指因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包括政府与个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众等之间的冲突。
这些纠纷可能由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执法等原因而产生。
在公共管理中,行政纠纷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政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而这些行使权力的行为难免会对某些人或组织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解决行政纠纷和冲突,公共管理中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制。
需要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和有效的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个人或组织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争议。
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政府行政行为能够更加合法和规范。
公共管理还需要建立一套行政争议解决的非诉讼机制。
非诉讼机制主要包括调解、协商、仲裁等方式。
这些方式能够更加快速、灵活地解决争议,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减轻司法负担。
同时,非诉讼机制还能够增加行政纠纷的解决率,促进公共管理机构与公民和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公共管理中的行政纠纷和冲突解决还需要依靠专业的调解机构和人员。
这些调解机构和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公正地处理争议。
他们应该了解行政法律法规,熟悉行政程序和行政决策过程,具备调解和协商的技巧。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解决行政纠纷和冲突,维护公共管理的公正和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纠纷解决过程中,公共管理机构应当主动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政府行政行为应以公正、公正为原则,尽量避免产生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决策。
公共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公共管理机构还可以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行政滥用和权力腐败的发生。
总之,公共管理中的行政纠纷与冲突解决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机制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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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冲突管理的制度建设2014年04月22日17:01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京)2013年5期第61~67页作者:常健/田岚洁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95 【作者简介】常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冲突管理、人权理论;田岚洁,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冲突管理公共领域是指涉及公共交往和公共利益的领域。
公共领域的冲突,是指在公共交往中涉及公共利益的冲突。
与私人领域冲突不同,公共领域中的冲突由于涉及公共利益,因而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国家的稳定。
因此,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共领域冲突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化解各种公共冲突,保证社会的深层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公共领域冲突管理对制度供给的需求在中国,公共领域的冲突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社区管理、企业改制重组、行政执法、就业安置、移民安置、环境污染等领域。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冲突发生频率都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而且一些私人领域的冲突,如医疗纠纷、消费纠纷、交通纠纷、劳资纠纷等,经常跨界转化为公共领域的冲突。
这使得公共领域的冲突管理、化解和转化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针对公共领域冲突管理面临的巨大压力,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使中国公共领域的冲突还没有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形成极度的威胁。
然而,从公共领域冲突的发生频率和升级趋势来看,仅仅靠强化临时性的应急措施,已经越来越难以完成日益艰巨的冲突管理任务。
必须调整公共领域冲突管理的总体战略,强化冲突管理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体系的结构性约束来有效提升公共领域冲突管理的效率。
制度是规定人们行为方式的相对稳定的规则体系。
杰克·奈特(Jack Knight)认为,各种不同制度有两个共同的特征:第一,它是一套以某些方式构建社会互动的规则;第二,这套规则必须为相关团体和社会的每个成员所了解。
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靠外部实施,非正式制度则自我实施。
无论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都会对社会互动结构产生影响,只是影响的程度和稳定时间有所不同。
根据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的观点,制度的重要功能就在于通过建立内部制裁和外部制裁来限制个人的自私自利行为。
根据帕森斯的观点,制度的这种功能是通过定义人们的合理预期行为来实现的。
互动的人们之间存在着利益的冲突。
根据理性选择理论,个体为追求各种不同的目标和利益而行动,并且为了更有效地满足这些利益而选择他们的行为。
在相互依赖的社会结构关系中,每个人的报酬都取决于他人的报酬和选择,每个人选择也取决于所有人的选择。
因此,对其他人的行为预期便被纳入到每个人自己的决策当中。
社会制度是形成这些预期的一个重要资源。
社会制度影响了理性行为人为了评估其潜在策略以及选择其理性行为而进行的计算。
制度为理性行为人的计算提供两种重要的信息:一是对违规行为会有怎样的制裁;二是其他人可能的未来行为。
这些信息会改变社会成员的合理行为,并进而改变冲突的结果。
对于公共领域的冲突管理来说,冲突管理制度的最主要功能,在于使冲突各方建立合理和稳定的行为预期,促使各方更偏向采取合作策略。
与各种冲突应急处置措施相比,公共领域冲突管理制度具有更大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它可以消除预期行为与其结果关系的不确定性,从而消除了冲突当事各方在理性计算上的困难,使冲突各方的行为更趋于理性。
具体来说,冲突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可以使冲突各方当事人的理性行为预期产生四个方面的重要影响,并以此来影响他们的冲突行为、冲突过程和冲突结果。
第一,冲突管理制度的确定性使冲突各方对冲突的必经程序形成稳定的预期。
在缺乏稳定制度的环境下,冲突各方不明确以何种渠道可以有效地表达自己的主张,不知道是否有合法的程序使问题能够得到有序的解决,不知道权威部门在什么条件下以何种方式对冲突进行第三方干预。
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只能将冲突扩大化以吸引关注,或凭借一己之力压倒对方来达成冲突目标。
如果对解决冲突的规则和程序建立起明确的制度,就会使冲突各方对表达渠道、交流和化解的程度和规则形成明确的预期,保持冲突化解的希望,从而更倾向于以符合程序的方式与对方进行利益博弈。
第二,冲突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制裁,使冲突各方对自己违规行为可能遭受的制裁形成稳定的责任后果预期。
在缺乏稳定制度的情境下,冲突各方往往对采用非理性的甚至暴力的方式无所顾忌,从而很容易导致冲突的不断升级。
如果以制度化的方式对冲突中的各种过激行为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冲突各方就会对自己不理性行为所要承担责任和后果形成稳定预期,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更倾向于采取合作的方式,降低冲突升级为暴力的可能性,将社会行为引向均衡结果的方向。
第三,冲突管理制度是被普遍了解的行为规则,因而对冲突各方的行为选择都会有所影响。
因此,冲突各方都可以据此来预测对方对冲突行为的理性选择,并据此来确定己方应当采取的理性应对策略。
在这个意义上,冲突管理制度能够为各方建立起一种可以信赖的互动平台,使各方能够在对各方行为的合理预期的基础上来选择更合理的行为方式。
第四,冲突管理制度可以使冲突各方对冲突结果建立合理的预期。
当缺乏稳定的冲突管理制度时,冲突各方对于冲突的结果往往都有过高的预期,这导致各方可以忍受更高的冲突成本来实现这种预期,从而促进冲突的不断升级。
如果建立起稳定的冲突管理制度,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冲突各方形成相对现实的预期,这有助于冲突各方计算冲突的成本和收益,从而对冲突动机形成有效的内在约束。
如果冲突各方能够借助冲突管理制度对冲突管理的程序、个人行为的责任后果、他人可能的行为选择以及冲突最终的结果共同建立起合理的预期,那么一方面可以使各方理性地计算自己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对自己的行为方式形成内在约束,从而防止冲突的非理性升级;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各方对对方的行为方式形成基本预期,这有助于双方之间形成相互信任,开展有效的沟通和理性的合作,从而促进冲突的化解。
因此,对公共领域冲突管理的制度供给,直接决定着政府冲突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二、现行体制中具有公共冲突管理功能的制度供给公共领域冲突管理的制度建设需要形成五种相互联系、不可或缺的冲突管理机制,它们分别是不同主张的表达机制、对立观点的交流机制、冲突利益的整合机制、争议事项的裁决机制和对抗行动的制动机制。
从这一分析视角出发,可以看到在中国现行体制中,有许多现行制度对公共领域的冲突具有一定的管理功能。
(一)不同主张的表达制度要使产生冲突的不同主张得到有序表达,就需要建立不同主张的规范表达制度。
提供制度化表达渠道的现行制度主要包括信访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提案和建议制度,各级政治协商会议的提案和建议制度。
1.信访制度中国信访制度的建立发端于1951年《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颁布实施,1982年颁布了《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1995年颁布了《信访条例》,2005年又对《信访条例》进行了修改补充。
《信访条例》对信访作了明确的定义: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百姓对各类事项的信访,可以是向国家机关单位反映情况,可以对国家机关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是提出批评,也可以是对国家机关的决定提起申诉,还可以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等。
信访制度从信访主体、对象、内容和程序等方面对信访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从功能上看,信访提供了一种渠道,“使最底层的贫弱者可以在最高层的权威者耳边喊出他们自己的声音”,从而成为人们“苦情申诉、民意传达”的重要途径。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和提案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民意表达、采集民意信息与信息整合功能。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构,但各级人大代表可以代表人民表达自己的主张。
具体来说:(1)人大代表具有提出议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8、第46和47条规定,对这项权利行使的主体,内容和程序都做了规定。
(2)人大代表享有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人大代表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建议和提案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为社会各界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中包括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二)对立观点的交流制度表达机制使观点对立公开化,如果缺乏相应的交流机制加以修正和纠偏,就会使表达趋于极端化。
因此,公共冲突管理不仅需要建立不同主张的表达渠道,还必须为各种对立的观点建立相应的制度化的交流平台。
中国具有该功能的现行制度主要包括人大的听取和质询制度、人民政协的审议和讨论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听取和质询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包括“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人大代表具有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2.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审议和讨论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行使的职权中,包括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有关工作并作出决议;参与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3.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就明确规定了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9类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4.社区业主大会制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大会就规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7类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三)冲突利益的整合制度对立观点的交流可以消除误解,限制极端化的主张,但却不能消除利益的对立。
要实际化解冲突,还必须建立冲突利益的整合机制。
中国具有该功能的现行制度主要包括协商制度和调解制度。
1.协商制度协商是在争议发生之后,由当事人双方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