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10)(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FIDIC (国际工程承包商联合会) 是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工程承包组织之一,其制定的标准合同条款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领域。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称“FIDIC条件”)为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提供了完备的规定,包括了工期、工程质量、支付方式等各种条款。
然而,由于复杂的工程环境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一些争端和纠纷,因此FIDIC条件也包括了一些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
本文将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进行详细介绍和解释。
索赔的基本规则在FIDIC条件下,承包商有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向业主提出索赔,以弥补因业主原因而导致的成本、损失或损害。
然而,在提出索赔之前,承包商必须遵守以下基本规则:1. 通知期限承包商必须在发现事件之后尽快通知业主,说明事件的性质、原因和估计的损失或成本。
通知应该写成书面形式,并应在通知期限内发出(通常为28天内)。
通知期限的规定是为了帮助业主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或损害。
2. 调查和证明承包商必须对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证明,包括记录与事件相关的证据、收集证人证言和进行技术分析等。
这是为了确保索赔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业主因索赔不当而受到损失或损害。
3. 协商和谈判承包商必须在通知业主后尽快与业主进行协商和谈判。
这包括说明事件的性质、原因、估计的损失和成本及其证明文件,并就解决问题确定各方之间的负责和义务达成一致。
此外,如果需要,承包商还必须参加任何有关索赔的证据和讨论会议。
具体的索赔条款FIDIC条件中的索赔条款具体而言有三种,分别是:1. 变更条款FIDIC条款规定,如果业主提出变更,承包商必须履行变更并获得额外费用或延迟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必须保留所有与变更有关的证据,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索赔。
2. 不可预见的条件条款这一条款规定,如果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时遭遇了不可预见的条件,这些条件对承包商的成本或工期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么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

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摘要:本文我们从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含义说起,具体分析工程索赔的原因与索赔程序等,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菲迪克合同索赔原因索赔程序1、简述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索赔的含义比较广泛,它的意思就是索付、索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概述。
首先,如果甲方出现违约现象,让乙方受到重大损失,乙方就可以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其二,如果出现应当由业主负责的特殊风险及遭遇恶劣条件等状况,让承包商受到巨额损失,就可以要求业主赔偿相应的损失;其三,承包商通过合法渠道得到正当利益,因为没有按时得到监理部门的认可及业主所付的费用,可以通过正式函件请业主赔付费用。
于菲迪克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所提出来的索赔要求要有一定的必要性。
通常状况下,如果承包商在投标当以较低价格中标,在实际运行当中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亏损,他们必然想通过一定的索赔机会来减少自身的损失。
所以,从这可以看出,索赔就是业主与承包商间所承担风险比例经过协调的再分配。
2、索赔的动因从目前来看,只要不是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工期推迟及费用增加等,都可以是索赔的动因,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下。
2.1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过晚投标书一般都会有投标书附件,其中工程师颁发开工令时间就是附件内容之一。
在菲迪克相关条款中就有明确规定,开工令应该在中标函颁发之后,于投标书附件规定时间内发出。
假如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所发日期与投标书附件规定不符,这就可以达成索赔。
它的索赔理由可分为机械设备及人员窝工;未及时获得预付款所需要支付的贷款利益;未依照预定时间向供应商定货造成的定货价格的提升。
2.2业主的违约或未履行约定它主要表现于未及时办理拆迁、征地、施工许可;没有依照规定时间提供通道与场地;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供应技术资料与图纸;业主所提供的原料不达标或时间推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进度款、预付款等。
2.3特殊风险引起的停工特殊风险包括:入侵、敌对行动、战争、外敌行业、革命、叛乱、暴动及纂夺政权或军事政变等、放射性毒气爆炸及核成分危险性能造成的放射性污染或离子辐射和所有爆炸性核装置等、因为所有核燃料或燃烧后的核废物、超音速或音速飞行的飞机与飞行装置造成的压力波;出现暴乱等。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索赔管理

1 引言
F I D I C施 工合 同条件( 红皮 书) 是 目前 国际承包市 场上普
权力或 付款。
3 索 赔 的原 因
3 . 1 施 工条件 变化
1 )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如无法合理预见的地下水、 地 质断层等 。
2 ) 发现化石 、 古迹等 。
遍采用 的合同条款 , 它包括 : 第一部分——合 同协 议书 、 通用
4 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的 目的可以将索赔分为工期和费用索赔 , 其中费用 包括成 本和 利润 。 承 包商进行索赔的最终 目的即是索取工 期 和费用 , 这 也是 索赔 的实质 。
【 摘 要】 索赔正成为国际工程承 包项 目管理 中遇 到的越来越重要 的问题 。 如何更好地 解决项 目索赔问题 成了几乎所 有 国际项 目管理 中的主要 问题之一。论文 以 F I D I C施工合 同条件 ( 红皮 书) 为基础浅谈国际工程项 目中的索赔管理。
【 A b s t r a c t ] T h e c l a i mn o w b e c o m i n g m o r e a n d m o r e i m p o r t a n t i n n i t e r n a t i o n a l p r o j e c t m a n a g e m e n t . H o w t o r e s o l v e t h i s p r o b l e mb e t t e r i s o n e
l 工程建设与设计
l C o m t t u c t i o n & D e s F o r P r o j e c t
F l D l C施工合 同条件 下的索赔管理
Cl a i m Ma n a g e me n t u n d e r t he Co n d i t i o n 0 f F I DI C Co n s t r u c t i o n Co n t r a c t
FIDIC合同条件下施工索赔程序问题

根据FIDIC合同条件(1994年版)的第五⼗三条规定,索赔事件发⽣之后,索赔处理就成了当务之急,⽆端的时间拖延只会增加索赔的成本。
所以该条就专门规定了⼀个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利的关于索赔的约束⽅式,即索赔程序条款,并特别对索赔通知和证明提出了时间限制,要求保持同期纪录。
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及时和顺利地解决施⼯中的索赔争端事项,提⾼处理问题的⽽制定的。
索赔程序规定使各⽅在索赔事件发⽣后,在限定时间内发出索赔通知和提交有关证明资料,并保持事件的同期纪录,做到了有章可循。
处理索赔问题⼤体经历以下⼏个阶段。
第⼀阶段: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书及索赔报告;第⼆阶段:⼯程师审合同期纪录及索赔报告;第三阶段:⼯程师和业主,承包商进⾏协商;第四阶段:⽀付及最终索赔处理;第五阶段:索赔争端解决的其他。
⼀、国际⼯程承包合同索赔的⼀般程序 在索赔事件发⽣后,承包商应抓住索赔机会,迅速作出反应。
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后的28天内向⼯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并送业主⼀份副本,声明将对此索赔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是承包商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程师和业主表⽰的赔偿愿望和要求。
如果⾛过这个期限,⼯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与此同时,从索赔事件发⽣之⽇起,承包商就应作好现场条件和施⼯情况的同期记录,最后提交索赔报告。
承包商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是在⼯程师可能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承包商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28天内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期展延天数时,承包商应按⼯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出第⼀间隔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
在该项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最终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谁资料和累积索赔额。
⼯程师收到承包商提出的索赔通知后,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对同期现场记录及索赔报告进⾏审查。
当⼯程师校核了同期记录之后,为了使合同双⽅对索赔达成⼀致,作为中间⼈,他必须积极穿梭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通过⼀次或多次的协商,⼀种既切合实际情况,⼜可以使业主和承包商都能接受的解决⽅法。
国际工程索赔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张水波博士讲稿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授权和业主、承包协商确定新的工程细目单价。 协商确定变更工程单价的依据: ①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预算编制办法 ; ②承包商投标时提交的单价分析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中相关细目的单价。
(2)单价变更的原因 出现单价变更的主要原因:
(1)工程量清单中可能存在不平衡报价现象;
(2)即使不存在不平衡报价现象, 施工规模的经济性及规模效益的
优点:减弱上两种方法所造成的不合理性。
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张水波博士讲稿
案例3-1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加权定价法: 36+40/4=46(平衡报价) 32+40/4=42(不平衡报价)
国际工程合同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3) 工程总价的变更原则 根据合同条款第 52.3 条的规定 :如果在签发交工证书时,发现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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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二、 FIDIC 2019版施工合同条件索赔条款解析 1.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解析 (1)承包商索赔的程序
索赔事件 发生
察觉事件发生发出索赔通知
28天内
察觉事件发生 42天内
收到报告
提交索赔报告
42天内
索赔 处理
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2)承包商应按照变更指令实施变更,但是如果承包商在收到变更指令 后立即通知工程师,说明无法取得变更所需的货物,并附上证明资 料,则可暂时不执行该变更指令;
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索赔相关问题探讨

FD C I I合同条件下工程索赔相关问题探讨
廖 日忠 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
. 4FDC II条件下的工程索赔 2程序严谨, 易于操作 I 4 1归责原则 . FI C合同条 件在程 序上具 有严谨 的 程 DI 索赔 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进行工程 索赔的基 飙。 . 、索赔醺謦暴渔意葶琐,蝴 簿: 工 碗鼹l 锋 \ 对处理 各种问题都有明确的规 定, 序, 主要表现 础 , 无论是 承包商进行索赔 , 还是业主进行反索 在两方面: 一是强调问题处理的及时性 , 以避免 赔, 在进行索赔前, 必须明确索赔责任的归属。 归 所参考 海 . j 。 0 凌 ◇ 赫 { 关■酋 蓐 ∞ 幸程秦瞎注悫事疆 r 由于 任一方 拖拉 而产生 的新 问题 , 防止各方由 责原则主要分为过错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两类。 J 于时 间的延长 对于 问题的处 理产生 纠纷, 成 f 造 1 过错原则。 过错原 则是指在一方违 反合 更大的经济损失。 二是要保存书面证据。 这是 进 同规 定的义务, 不履行或 不适 当履行合同时, 违 1 前言 J 目前 我国的市场 经济条 件下, 筑市 场的 1 建 行问题处理 的重要依据 , 使各方 有章可 循, 使条 约 责任和范 围即以过错 作为 确定的 依据。 在确 运作也实行市场化操作,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 『 款中的规 定易于操 作和实 施。 定 违约 责任时要 定性和定 量分析 相结合, 首先 工程项 目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自愿、 平等、 l 3 公平性 i 从客观 方面 进行考 虑, 要 即违 约入的具体 行 为 诚 信的基 础上签订并履行工 程合同 。 着我 国 随 公平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 由于F D C I I 的 已违反了合同约定, 约人的过错作为确定责任 违 建 筑企 业实力的 不断壮 大 , 参与到 国际承包市 形成 具有广泛 的基 础, 过 工程中的风险 的合 的构成要 件; 通 其次从主观 因素考虑, 即以违 约人 场竞 争中的国 内涉外 公司越 来越 多, 需要 一 个 f 理分担, 对业 主和 承包商的职责、 义务和权 利以 得主观愿 望来确 定违约人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具 有很强 通用性 的合 同文 本 , 前 由国际工程 及工程 师的职责和权 限有明确的规 定和要求, 目 2 严格 责任原则。 严格 责任是指不考虑违 咨询联合会制定的施工合同条件, II 合同 j 即FD c 合同条件中体现了公平 的要求 , 可以 对各方都起 约 方的主 观意 愿如何 , 只要其 不履行合同债务 条件, 由于其良好的通用性在 国际工程中得 到了 【 到约束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也更 易 于实施 。 给对 方当事人造 成了损害, 就应 当承担合 同责 广泛 的应 用 。 4通 用性 任。 严格责任原则要求实行举证 责任倒置, 非违 FI c DI 合同具 有广泛 的地域性 , 对于各个 约方只需 要对违 约方 的行为提供 有效证 明, 至 工程项 目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 , 工程项 目 的 经营管理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涉及到方方面 { 区的建 设合 同文本 都具 有很好 的参考性 。 地 它 于违约 方 主观 上是 否具 有过错 , 应由违约 方自 是 根据各 个 己证明。 面的影响因素, 合同双方利益的冲突, 和其他不 J 通用条 件和专用条 件的 有机结合, 可预知因素, 导致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时有发生, 地 区, 工程 特点的不同, 在专用条件中对通用条 4 2索 赔程 序 . 件进 行补充和修 改 , 这两 部分共 同构成一 个完 索 赔事件 发生后 , 承包人首先应 向监理 发 索 赔也就 在所难免。 着建筑 企业参 与国际 竞 { 随 争活动的增 多, 因而掌 握F DI 合同条款 , I C 进行 l 整的合同条件。 出索 赔声 明, 在其 后2 天 内应提 交相关的 索赔 8 合理的索赔十分重要。 1 3 工程 索赔 报告和证据, 如果索赔事件持续进行, 承包人应 31索赔 的概念 . 在要 求期限 内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声 明, 可 2FD C内容 I I 1 索赔 是当事人在合同执 行过程 中, 于非 在索赔 时间结束 以后, 体提交索赔 报告和相 对 整 21 I C . DI 合同的定义 F J 建筑工程合 同是 发包 人与承包人就 完成一 自 身原因造 成的工程损 失, 根据法律 、 行政 法规 . 关资料。 的 向造 成损失 的合 同对方 l 监 理工程 师若没有收 到索赔声 明, 或索赔 定的工程项 目 的建筑施工、 设备安装等工作内 j 规定 及合同的约 定, 容双方达成一致 的协议 。 与一 般的建 设工 程合 追 究责任 , 对造成 的自己的 损失, 按照合同要求 声明超出了2天的时限要求 , 8 有权拒绝承包人的 这种补 偿包括 经济 补偿 索赔要求 。 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应在2天内提出答 8 同一样, DI FI c施工合同也是双务有偿 合同 , 由 提 出合理 的索赔 要求 。 复意见, 若没有提出, 即认为认可了索赔报告。 承包 人按 照发包人提 供的 设 计图纸 , 为发包人 和时间补偿。 32索赔的意义 . 在 工程索赔 中, 最理 想的解决方 式是通过 “ 生产” 出符 合规范要求的建筑 产品, 在满 足合 同约定要求 和技 术规 范的前 提下, 同时获 得合 } I 索赔 是承包 商维护其权益 的有效 途径 谈判和 协调。 承包人如 果不能接 受工程 师单方 F DI 合同条件中明确地规定 了 I c 业主和承 面决定, 可按 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同约定 的价款 。 由于其 由国际工程 咨询联 合会 主要体现 在双 方的经济 43索赔注意事项 . 制定, I I  ̄ 国际工程咨询联合 会的英文 字母 包商双方 的权 益义 务, FD C 是 关系。 由于 目 前建筑 市场 是买方市场 , 承包商在 1 寻找 索赔切入 点。 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和 简写, 所以称其为F D C I I 合同条件。 经济利益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 I I 合同条件 l FD C 合同条款 , 行初步的风险评价, 进 考虑可以采取 2 2 FD C 工合同的 主要内容 . I 1施 l 份完整的F DI 合 同由 《 议书》、 通 具 有公平性 的特 点, I C 《 在合同条件中对于承包商的 的风险管理措施 , 后施工索赔做好准备。 为日 在实际工程中, 承包商可 2 索赔事件重要性的主次。 承包商应着重于 用 条款 》 《 和 专用条款》 三个主要部 分及 三个附 合理利益给予了保护 , I D c 通过 工程索 赔的途径 索额高、 响面广的索赔事 件。 种事件由于对 影 这 件共 同构成 , 合 同文 本一般 作为招标 文件的 以运用FI 合同条件 , 该 来维护其合同权益 , 回经济上的损失。 挽 于整个工程 影响较大, 是双方注意力的焦点, 双 组成部 分, 在工程招标阶段 , 招标 人在招标 文件 f 2减少风险损失 方相对了解的情况也较 多, 在索赔请求合理的情 中以 “ 拟签订合同的 主要条款” 明示投标 人 , 投 由于 建筑 工程 自身的 特性 , 工程施 工中 I 在 况下, 容易得至业主方的认可, Ⅱ 索赔易于成功。 标 人向招标 人提交的 投标文件 , 即视 为其 同意 【 承包 商一方面应 3 索赔 时间。 承包商应随 着工程 的进度, 受F D C I I 合同条款的约束 , 并在中标 后按:I 1 存在着许 多不 可预 见的风 险, FD C 提 高识 别风险的能力, 防风险造 成的损失。 对逐一生的索 赔事件进行统 一安排 , 免单项 预 另 避 合同文 本 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 一方面对于风险 已造成损 失, 应利 用F D C I I 合同 J 赔积 累, 索 尽早提出索 赔要求 , 以免拖拉而导致 2 3 FDI 同的 牦 . I C合 条件, 过 工程索 赔的 途径尽可能 降低 自己的 索 赔失败。 通 l 国际性、 权威性 4 索赔方法。 承包商应根 据实际情况选择 FI I 编制的合同条件广泛吸取了项 目各 损失 。 DC 3承包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 不同的谈判 方式 , 要强调双 方的合作 关系和利 参 与方的 意见和经验 , 在各 个地区 差别的基础 成功的承包商不仅应具备很强的施 工技 术 益的一致性 , 要讲证据, 这样才能达索赔的预期 上形成的共性 条件, 具有很强的通用性 , 并且随 还应该加强合同的管理, 提高通过 目 的。 着工程 建设 活动的发 展, 断吸取 各方面 的意 和施工能 力, 不 所 5 语 结 见加 以修改完 善。 在国际上是 一 个高水平 的工 运用 合同条件进 行工程索 赔的 能力, 以 承包 程合同示 范文 本, 既可用于 国际工程 , �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

①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表99版FIDIC红皮书中涉及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②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中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条款表99版FIDIC 条件中有关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条款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默明明某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价600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初,从当年2月份开始施工。
1.合同规定:(1)预付款按合同款的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累计达总合同价40%时,开始抵扣,在下月起各月平均扣回。
(2)保留金按5%扣留,从第1个月开始按月结算工程款的10%扣留,扣完为止,竣工结算时返还。
(3)工程提前1天,奖励10000元,推迟1天罚20000元。
(4)当物价比签订合同时上涨≥5%时(单项上涨幅度<5%者,不予调整,其他情况均予以调整),依据当月应结算价款的实际上涨幅度,按如下公式调整(其中0.15为人工费在合同总价中比重;0.60为材料费在合同总价中比重);(5)非承包人责任的人工窝工损失费为800元/天,机械闲置损失费为600元/天。
2.工程如期开工,施工过程中,某一关键工作面上发生了以下几种原因造成临时停工:(1)5月10日至5月1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故障;(2)应于5月14日交给承包人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日才交给承包人;(3)5月28日至6月3日施工现场下了该季节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日至6月5日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同时由于暴雨使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施工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1万元;清理现场需费用1万元,上述费用由施工单位垫付。
(4)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因赶工实际增加措施费5万元。
3.工程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4.该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不包括索赔费用)和各月造价指数分别见表5-1、表5-2。
表5-1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单位:万元表5-2各月价格指数单位:万元【问题】1.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是什么?2.施工单位可索赔的工期为多少?可索赔的费用为多少?2.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保留金为多少?3.每月实际应结算工程款为多少?【参考答案】问题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分别按以下方法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承担;(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浅谈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问题

施工过程 中 ,由于受天气 、地质等 因素影响 ,经 常 出现工 期拖 延。如果 工期拖 延的责任 在业 主方面 , 承包商就实 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提 出索 赔 ;如果责 任在承包商 方面 ,则应 自费采取赶 工措 施 ,抢 回延误 的工 期 ,否 则应承 担误 期损害赔 偿费 。 5 业主违 约 指业 主 未按 规定 为 承包 商施 工提 供条 件 ,未按 规定 时 限 向承 包商 支付 工程 款 ,工 程师 未按 规 定时 间提供施工 图纸 、指令或批复 ,或者 由于业 主坚持指 定的 分包 商等 。 6 合 同缺 陷 按 F D C合同条件 ,由于合同文件 中的错误、矛 II 盾 或遗漏 ,引起支付工程 款时的纠纷 ,由工程 师做 出 解 释。但是 ,如果承包商 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 加 或工期拖延时 ,则 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 ,承包商有 权 提 出索赔 。 7. 程所 在 国家法令变 更 工 如提 出进 口限制 、外汇管制 、税率提高等 等 ,都 可 能引起 施工费用增加 ,按 国际惯例 ,允许给承包商 予 以补偿 。变更的时 间标准是从投标截 止 日期 ( 一般 均为 开标 日期 )之 前的第 2 8天开始 。
( )研 究 F D C合 同 条 件 下施 工 索赔 的 意 义 二 ii
承包商 施 工 时完 成的 工程 量超 过 或少于 工程 量 表 中所列工程量 的 1 % 以上时 ,或者在施 工过程 中, 5 工程 师指令增加新 的工作 、改换建筑材料 、暂停 或加 速 施 工 等变更 必 然 引起新 的施 工 费用 ,或需 要延 长 工 期。所有这些情 况 ,承包商都可提 出索赔要求 ,以 弥补 自己不 应承 担的 经济损 失 。
.
索 赔 的分 类 及 计 算 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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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摘要:以FIDIC合同条件原文为基础,对土木工程施工索赔的起因、种类、索赔的依据、索赔程序及索赔成功的关键进行探讨。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施工,索赔在1989年1月正式发布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中,施工索赔(Construction claim)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主题——索赔程序(Procedure for claims),以5个分条款(53.1~53.5)的篇幅加以详细的规定。
对于欲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取胜盈利的承包商(Contractor)来说,施工索赔工作十分关键。
笔者以FIDIC合同条件的原文为基础,借鉴国内一些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承包施工中的实践经验,对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进行探讨。
1、索赔的发生和分类1.1索赔的起因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很多的,主要如下所列:(1)风险分担不均。
这是国际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这就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Constractor)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Employer)反索赔案数的原因。
(2)施工条件变化。
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
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
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Variations)。
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BOQ—Bill of quantities)中所列工程量的15%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Engineer)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
所有这些情况,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工期拖延(Construction delay)。
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地质等因素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
如果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业主方面,承包商就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提出索赔;如果责任在承包商方面,则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抢回延误的工期,否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5)业主违约(Default of employer)。
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或者由于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Nominated subcontractor)等。
(6)合同缺陷。
按FIDIC合同条件,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时的纠纷,由工程师做出解释。
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7)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
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际惯例,允许给承包商予以补偿。
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
1.2索赔的分类按施工索赔的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Claim for extension of time)和经济索赔(Financial claims)。
(1)工期索赔。
即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
这样,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FIDIC合同条件中,误期损害赔偿费是用以补偿业主由于工程项目较晚投入运行而受的经济损失,按日计算赔偿金,可以累计达到合同额的10%.FIDIC第44.1分条明确规定了可以延长工期的5种情况,给承包商赋予了工期索赔权。
(2)经济索赔。
即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Losses and expenses),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前提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费用超过了投标报价书中该项工作所预算的费用;而这项费用超支的责任不在承包商方面,也不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围。
具体地说,施工费用超支主要来自2种情况:一是施工受到干扰,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二是业主指令工程变更或产生额外工程,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由于这2种情况所增加的新增费用(Additional cost)或额外费用(Extra cost),承包商有权索赔。
2、索赔的依据2.1承包商进行索赔的主要依据为了达到索赔的目的,承包商要进行大量的索赔论证工作,来证明自己拥有索赔的权利,而且所提出的索赔款额是准确的,即论证索赔权和索赔款额。
对于所有的施工索赔而言,以下10个方面的资料是不可缺少的。
(1)招标文件。
它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
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
(2)投标报价文件。
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进行了分析,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等等。
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Construction agreement)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
在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前合同双方对于中标价格、施工计划合同条件等问题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作了修改或解释,则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4)来往信件。
如工程师(或业主)的工程变更指令(Variation orders)、口头变更确认函(Confirmation of oral instruction)、加速施工指令(Acceleration order)、施工单价变更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书面回答等等,这些信函(包括电传、传真资料)都具有与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资料。
(5)会议记录。
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索赔会议纪要等等。
对于重要的会议纪要,要建立审阅制度,即由作纪要的一方写好纪要稿后,送交对方传阅核签,如有不同意见,可在纪要稿上修改,也可规定一个核签期限(如7 d),如纪要稿送出后7 d内不返回核签意见,即认为同意。
这对会议纪要稿的合法性是很必要的。
(6)施工现场记录。
主要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相等等。
对于重要记录,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还应有工程师派遣的监理员签名。
(7)工程财务记录。
如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申请表,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开支月报等等。
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8)现场气象记录。
许多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
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等。
(9)市场信息资料。
对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长达数年,对物价变动等报道资料,应系统地收集整理,这对于工程款的调价计算是必不可少的,对索赔亦同等重要。
如工程所在国官方出版的物价报道、外汇兑换率行情、工人工资调整等。
(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
如货币汇兑限制指令、调整工资的决定、税收变更指令、工程仲裁规则等等。
对于重大的索赔事项,如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承包商还需要聘请律师,专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2.2承包商索赔可引用的合同条款在FIDIC合同条件(第4版)中,凡是承包商可以引用的施工索赔条款,在FIDIC 总部编写的关于第4版的“摘要”(“Digest of FIDIC conditions”)中做了论述。
该“摘要”在列出可索赔条款的同时,还提出每个不同的索赔内容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即不仅可得到附加的成本开支(Cost,代号为C),还可得到计划的利润(Profit,代号为P),或相应的工期延长(EOT,代号为T)。
可以说,FIDIC总部的这个“摘要”所提出的可索赔条款相当明确的,无疑也是比较权威的,值得国际工程承包商仔细研究和应用,见表1.表1承包商可引用的索赔条款序号合同条款号条款主题内容可调整的事项1 5.2 合同论述含糊T+C2 6.3~6.4 施工图纸拖期交付T+C3 12.2 不利的自然条件T+C4 17.1 因工程师数据差错,放线错误C+P5 18.1 工程师指令钻孔勘探C+P6 20.3 业主的风险及修复C+P7 27.1 发现化石、古迹等建筑物T+C8 31.2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C+P9 36.5 进行试验T+C10 38.2 指示剥露或凿开 C11 40.2 中途暂停施工T+C12 42.2 业主未能提供现场T+C13 49.3 要求进行修理C+P14 50.1 要求检查缺陷 C15 51.1 工程变更C+P16 52.1~52.2 变更指令付款C+P17 52.3 合同额增减超过15% ±C18 65.3 特殊风险引起的工程破坏C+P19 65.5 特殊风险引起其他开支 C20 65.8 终止合同C+P21 69 业主违约T+C22 70.1 物价变化按调价公式±C23 70.2 法规变化±C24 71 货币及汇率变化C+P在表1所列24项索赔条款中,按条款主题内容分析,承包商有索赔权的事项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中:(1)属于工程变更的有6项(No.11,15,16,17,20,22);(2)属于进行修理或补充勘探方面的有5项(No.5,9,10,13,14);(3)属于工程师工作差错或拖交图纸的有3项(No.1,2,4);(4)属于特殊风险或业主风险的有3项(No.6,18,19);(5)属于不利自然条件的有2项(No.3,7);(6)属于业主违约的有2项(No.12,21);(7)属于法规或汇率变化的有2项(No.23,24);(8)属于为其他承包商服务的有1项(No.8)。
3、索赔的程序3.1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在每一索赔事项的影响结束以后,承包商应在28 d以内写出该索赔事项的总结性的索赔报告书。
承包商应十分重视索赔报告书的编写工作,使自己的索赔报告书充满说服力,逻辑性强,符合实际,论述准确,使阅读者感到合情合理,有根有据,使正当的索赔要求得到应有的妥善解决。
索赔报告书包括以下4~5个组成部分。
(1)总论部分。
包括以下具体内容:①序言;②索赔事项概述;③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④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
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