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工程索赔

合集下载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FIDIC (国际工程承包商联合会) 是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工程承包组织之一,其制定的标准合同条款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领域。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称“FIDIC条件”)为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提供了完备的规定,包括了工期、工程质量、支付方式等各种条款。

然而,由于复杂的工程环境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一些争端和纠纷,因此FIDIC条件也包括了一些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

本文将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进行详细介绍和解释。

索赔的基本规则在FIDIC条件下,承包商有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向业主提出索赔,以弥补因业主原因而导致的成本、损失或损害。

然而,在提出索赔之前,承包商必须遵守以下基本规则:1. 通知期限承包商必须在发现事件之后尽快通知业主,说明事件的性质、原因和估计的损失或成本。

通知应该写成书面形式,并应在通知期限内发出(通常为28天内)。

通知期限的规定是为了帮助业主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或损害。

2. 调查和证明承包商必须对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证明,包括记录与事件相关的证据、收集证人证言和进行技术分析等。

这是为了确保索赔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业主因索赔不当而受到损失或损害。

3. 协商和谈判承包商必须在通知业主后尽快与业主进行协商和谈判。

这包括说明事件的性质、原因、估计的损失和成本及其证明文件,并就解决问题确定各方之间的负责和义务达成一致。

此外,如果需要,承包商还必须参加任何有关索赔的证据和讨论会议。

具体的索赔条款FIDIC条件中的索赔条款具体而言有三种,分别是:1. 变更条款FIDIC条款规定,如果业主提出变更,承包商必须履行变更并获得额外费用或延迟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必须保留所有与变更有关的证据,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索赔。

2. 不可预见的条件条款这一条款规定,如果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时遭遇了不可预见的条件,这些条件对承包商的成本或工期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么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关于国际工程承包中FIDIC合同条款的研究——以工程索赔进行分析

关于国际工程承包中FIDIC合同条款的研究——以工程索赔进行分析
经营管理
关 于国 际工程承 包 中 F I D I C合 同条 款 的研 究
— —
以工程索赔进行分 析
张鲲 翔 金 菊花
吉林 1 3 2 0 2 2 )
( 中油 吉林化建工程有 限公 司, 吉林
【 摘
要】 在 国际承 包市场上 , 索赔 已经成为众多承 包商的经营策略之 一 , 并作为保护其 自身正 当权益及提 高经济效益的重要

C + P



2 0 l 3 . 1 变更权 2 1 l 3 . 2 价值工程 2 2 l 3 . 5 暂定金额 2 3 1 3 . 7 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2 4 l 3 . 8 因成本改变的调整 2 5 l 5 . 5 雇主终止的权利 2 6 l 6 . 1 承包商暂停工作 的权利 2 7 l 6 . 2 、 由承包商终止 ; 终止时的付款
3 3 l 9 . 7 根据法律解除履约
三、 结 语


6 4 . 1 2 不可预见 的物质条件 8

C + T
C + T
7 . 2 样 品
7 . 4 试 验
C + P
C + P + T
成功的索赔是承包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 : 适时
1 3
9 . 2 延 误 的试 验
C + P + T
F I DI C合 同条件下索赔的实质是指,通过施工合 同条款 的 相关规 定 , 为 了弥补承包商 或业主不应 承担 的损 失, 对 合 同价 款进 行适当 、 公平 的调整 , 使施 工合 同的风 险分担趋 于平衡和 合理 。在 国际工程 界实践习惯上, 通 常把承 包商向业 主提 出的

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

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

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摘要:本文我们从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含义说起,具体分析工程索赔的原因与索赔程序等,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菲迪克合同索赔原因索赔程序1、简述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索赔的含义比较广泛,它的意思就是索付、索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概述。

首先,如果甲方出现违约现象,让乙方受到重大损失,乙方就可以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其二,如果出现应当由业主负责的特殊风险及遭遇恶劣条件等状况,让承包商受到巨额损失,就可以要求业主赔偿相应的损失;其三,承包商通过合法渠道得到正当利益,因为没有按时得到监理部门的认可及业主所付的费用,可以通过正式函件请业主赔付费用。

于菲迪克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所提出来的索赔要求要有一定的必要性。

通常状况下,如果承包商在投标当以较低价格中标,在实际运行当中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亏损,他们必然想通过一定的索赔机会来减少自身的损失。

所以,从这可以看出,索赔就是业主与承包商间所承担风险比例经过协调的再分配。

2、索赔的动因从目前来看,只要不是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工期推迟及费用增加等,都可以是索赔的动因,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下。

2.1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过晚投标书一般都会有投标书附件,其中工程师颁发开工令时间就是附件内容之一。

在菲迪克相关条款中就有明确规定,开工令应该在中标函颁发之后,于投标书附件规定时间内发出。

假如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所发日期与投标书附件规定不符,这就可以达成索赔。

它的索赔理由可分为机械设备及人员窝工;未及时获得预付款所需要支付的贷款利益;未依照预定时间向供应商定货造成的定货价格的提升。

2.2业主的违约或未履行约定它主要表现于未及时办理拆迁、征地、施工许可;没有依照规定时间提供通道与场地;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供应技术资料与图纸;业主所提供的原料不达标或时间推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进度款、预付款等。

2.3特殊风险引起的停工特殊风险包括:入侵、敌对行动、战争、外敌行业、革命、叛乱、暴动及纂夺政权或军事政变等、放射性毒气爆炸及核成分危险性能造成的放射性污染或离子辐射和所有爆炸性核装置等、因为所有核燃料或燃烧后的核废物、超音速或音速飞行的飞机与飞行装置造成的压力波;出现暴乱等。

FIDIC合同条款下的国际工程索赔及仲裁

FIDIC合同条款下的国际工程索赔及仲裁

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与仲裁慧朴管理概况主要业务立足工程建设行业,为行业价值增值提供精细化管理和精益建造培训课程、管理咨询、信息系统等产品及服务。

公司愿景致力于研究、发现、推动和实现工程建设行业的价值增值,成为最受行业欢迎的合作伙伴。

部分客户中国工程企业精细化管理和精益建造解决方案提供商培训注意事项手机关铃守时禁烟提倡互动•一、国际工程承包的原则•二、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间的三角关系•三、合同的法律基础•四、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通用文件•五、FIDIC合同条件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六、文字交往为准•七、FIDIC合同条件(红皮书)是单价合同•八、报价技巧•九、波纹理论(The Ripple Theory)•十、承包商创收的三大支柱十一、英国点工与VO十二、EOT十三、汇兑风险十四、国际仲裁十五、税收十六、保函、保险十七、联营体 vs 合包集团十八、分包十九、总承包项目二十、Turnkey –EPC Contract二十一、FEPC(融资总承包项目)二十二、风险管控二十三、推荐参考书目一、国际工程承包的原则 (价责对筹)•―承包商工作得到支付,业主付款获得工程”。

•承包商与咨询工程师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但普通法认定双方存在着一种“特殊关系”,因为承包商履约的前提是必•须相信咨询工程师所提供的信息并按其指令行事,所以得到了侵权行为法(TheLaw of Tort )的保护。

•第60款(银皮书第14款)的重要性。

•参见《FIDIC 合同条件实用技巧》一书p2,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参见《FIDIC 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书pp24~40,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The Contractor gets paid for the work he performs and the Employer gets the work he is paying for .合同的法律基础•普通法(Common Law)崇尚合同的自由约定原则,通常不会为保障公平或已签合约中不利一方的利益而干预合同,因此很难以显失公允为理由去修改或删除已经签订的文字约定,因为英国法律不保护不公平交易下的合同不利一方。

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索赔相关问题探讨

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索赔相关问题探讨
| 管 回程 理
FD C I I合同条件下工程索赔相关问题探讨
廖 日忠 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
. 4FDC II条件下的工程索赔 2程序严谨, 易于操作 I 4 1归责原则 . FI C合同条 件在程 序上具 有严谨 的 程 DI 索赔 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进行工程 索赔的基 飙。 . 、索赔醺謦暴渔意葶琐,蝴 簿: 工 碗鼹l 锋 \ 对处理 各种问题都有明确的规 定, 序, 主要表现 础 , 无论是 承包商进行索赔 , 还是业主进行反索 在两方面: 一是强调问题处理的及时性 , 以避免 赔, 在进行索赔前, 必须明确索赔责任的归属。 归 所参考 海 . j 。 0 凌 ◇ 赫 { 关■酋 蓐 ∞ 幸程秦瞎注悫事疆 r 由于 任一方 拖拉 而产生 的新 问题 , 防止各方由 责原则主要分为过错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两类。 J 于时 间的延长 对于 问题的处 理产生 纠纷, 成 f 造 1 过错原则。 过错原 则是指在一方违 反合 更大的经济损失。 二是要保存书面证据。 这是 进 同规 定的义务, 不履行或 不适 当履行合同时, 违 1 前言 J 目前 我国的市场 经济条 件下, 筑市 场的 1 建 行问题处理 的重要依据 , 使各方 有章可 循, 使条 约 责任和范 围即以过错 作为 确定的 依据。 在确 运作也实行市场化操作,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 『 款中的规 定易于操 作和实 施。 定 违约 责任时要 定性和定 量分析 相结合, 首先 工程项 目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自愿、 平等、 l 3 公平性 i 从客观 方面 进行考 虑, 要 即违 约入的具体 行 为 诚 信的基 础上签订并履行工 程合同 。 着我 国 随 公平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 由于F D C I I 的 已违反了合同约定, 约人的过错作为确定责任 违 建 筑企 业实力的 不断壮 大 , 参与到 国际承包市 形成 具有广泛 的基 础, 过 工程中的风险 的合 的构成要 件; 通 其次从主观 因素考虑, 即以违 约人 场竞 争中的国 内涉外 公司越 来越 多, 需要 一 个 f 理分担, 对业 主和 承包商的职责、 义务和权 利以 得主观愿 望来确 定违约人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具 有很强 通用性 的合 同文 本 , 前 由国际工程 及工程 师的职责和权 限有明确的规 定和要求, 目 2 严格 责任原则。 严格 责任是指不考虑违 咨询联合会制定的施工合同条件, II 合同 j 即FD c 合同条件中体现了公平 的要求 , 可以 对各方都起 约 方的主 观意 愿如何 , 只要其 不履行合同债务 条件, 由于其良好的通用性在 国际工程中得 到了 【 到约束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也更 易 于实施 。 给对 方当事人造 成了损害, 就应 当承担合 同责 广泛 的应 用 。 4通 用性 任。 严格责任原则要求实行举证 责任倒置, 非违 FI c DI 合同具 有广泛 的地域性 , 对于各个 约方只需 要对违 约方 的行为提供 有效证 明, 至 工程项 目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 , 工程项 目 的 经营管理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涉及到方方面 { 区的建 设合 同文本 都具 有很好 的参考性 。 地 它 于违约 方 主观 上是 否具 有过错 , 应由违约 方自 是 根据各 个 己证明。 面的影响因素, 合同双方利益的冲突, 和其他不 J 通用条 件和专用条 件的 有机结合, 可预知因素, 导致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时有发生, 地 区, 工程 特点的不同, 在专用条件中对通用条 4 2索 赔程 序 . 件进 行补充和修 改 , 这两 部分共 同构成一 个完 索 赔事件 发生后 , 承包人首先应 向监理 发 索 赔也就 在所难免。 着建筑 企业参 与国际 竞 { 随 争活动的增 多, 因而掌 握F DI 合同条款 , I C 进行 l 整的合同条件。 出索 赔声 明, 在其 后2 天 内应提 交相关的 索赔 8 合理的索赔十分重要。 1 3 工程 索赔 报告和证据, 如果索赔事件持续进行, 承包人应 31索赔 的概念 . 在要 求期限 内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声 明, 可 2FD C内容 I I 1 索赔 是当事人在合同执 行过程 中, 于非 在索赔 时间结束 以后, 体提交索赔 报告和相 对 整 21 I C . DI 合同的定义 F J 建筑工程合 同是 发包 人与承包人就 完成一 自 身原因造 成的工程损 失, 根据法律 、 行政 法规 . 关资料。 的 向造 成损失 的合 同对方 l 监 理工程 师若没有收 到索赔声 明, 或索赔 定的工程项 目 的建筑施工、 设备安装等工作内 j 规定 及合同的约 定, 容双方达成一致 的协议 。 与一 般的建 设工 程合 追 究责任 , 对造成 的自己的 损失, 按照合同要求 声明超出了2天的时限要求 , 8 有权拒绝承包人的 这种补 偿包括 经济 补偿 索赔要求 。 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应在2天内提出答 8 同一样, DI FI c施工合同也是双务有偿 合同 , 由 提 出合理 的索赔 要求 。 复意见, 若没有提出, 即认为认可了索赔报告。 承包 人按 照发包人提 供的 设 计图纸 , 为发包人 和时间补偿。 32索赔的意义 . 在 工程索赔 中, 最理 想的解决方 式是通过 “ 生产” 出符 合规范要求的建筑 产品, 在满 足合 同约定要求 和技 术规 范的前 提下, 同时获 得合 } I 索赔 是承包 商维护其权益 的有效 途径 谈判和 协调。 承包人如 果不能接 受工程 师单方 F DI 合同条件中明确地规定 了 I c 业主和承 面决定, 可按 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同约定 的价款 。 由于其 由国际工程 咨询联 合会 主要体现 在双 方的经济 43索赔注意事项 . 制定, I I  ̄ 国际工程咨询联合 会的英文 字母 包商双方 的权 益义 务, FD C 是 关系。 由于 目 前建筑 市场 是买方市场 , 承包商在 1 寻找 索赔切入 点。 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和 简写, 所以称其为F D C I I 合同条件。 经济利益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 I I 合同条件 l FD C 合同条款 , 行初步的风险评价, 进 考虑可以采取 2 2 FD C 工合同的 主要内容 . I 1施 l 份完整的F DI 合 同由 《 议书》、 通 具 有公平性 的特 点, I C 《 在合同条件中对于承包商的 的风险管理措施 , 后施工索赔做好准备。 为日 在实际工程中, 承包商可 2 索赔事件重要性的主次。 承包商应着重于 用 条款 》 《 和 专用条款》 三个主要部 分及 三个附 合理利益给予了保护 , I D c 通过 工程索 赔的途径 索额高、 响面广的索赔事 件。 种事件由于对 影 这 件共 同构成 , 合 同文 本一般 作为招标 文件的 以运用FI 合同条件 , 该 来维护其合同权益 , 回经济上的损失。 挽 于整个工程 影响较大, 是双方注意力的焦点, 双 组成部 分, 在工程招标阶段 , 招标 人在招标 文件 f 2减少风险损失 方相对了解的情况也较 多, 在索赔请求合理的情 中以 “ 拟签订合同的 主要条款” 明示投标 人 , 投 由于 建筑 工程 自身的 特性 , 工程施 工中 I 在 况下, 容易得至业主方的认可, Ⅱ 索赔易于成功。 标 人向招标 人提交的 投标文件 , 即视 为其 同意 【 承包 商一方面应 3 索赔 时间。 承包商应随 着工程 的进度, 受F D C I I 合同条款的约束 , 并在中标 后按:I 1 存在着许 多不 可预 见的风 险, FD C 提 高识 别风险的能力, 防风险造 成的损失。 对逐一生的索 赔事件进行统 一安排 , 免单项 预 另 避 合同文 本 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 一方面对于风险 已造成损 失, 应利 用F D C I I 合同 J 赔积 累, 索 尽早提出索 赔要求 , 以免拖拉而导致 2 3 FDI 同的 牦 . I C合 条件, 过 工程索 赔的 途径尽可能 降低 自己的 索 赔失败。 通 l 国际性、 权威性 4 索赔方法。 承包商应根 据实际情况选择 FI I 编制的合同条件广泛吸取了项 目各 损失 。 DC 3承包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 不同的谈判 方式 , 要强调双 方的合作 关系和利 参 与方的 意见和经验 , 在各 个地区 差别的基础 成功的承包商不仅应具备很强的施 工技 术 益的一致性 , 要讲证据, 这样才能达索赔的预期 上形成的共性 条件, 具有很强的通用性 , 并且随 还应该加强合同的管理, 提高通过 目 的。 着工程 建设 活动的发 展, 断吸取 各方面 的意 和施工能 力, 不 所 5 语 结 见加 以修改完 善。 在国际上是 一 个高水平 的工 运用 合同条件进 行工程索 赔的 能力, 以 承包 程合同示 范文 本, 既可用于 国际工程 , �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

①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表99版FIDIC红皮书中涉及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②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中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条款表99版FIDIC 条件中有关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条款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明默明明某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价600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初,从当年2月份开始施工。

1.合同规定:(1)预付款按合同款的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累计达总合同价40%时,开始抵扣,在下月起各月平均扣回。

(2)保留金按5%扣留,从第1个月开始按月结算工程款的10%扣留,扣完为止,竣工结算时返还。

(3)工程提前1天,奖励10000元,推迟1天罚20000元。

(4)当物价比签订合同时上涨≥5%时(单项上涨幅度<5%者,不予调整,其他情况均予以调整),依据当月应结算价款的实际上涨幅度,按如下公式调整(其中0.15为人工费在合同总价中比重;0.60为材料费在合同总价中比重);(5)非承包人责任的人工窝工损失费为800元/天,机械闲置损失费为600元/天。

2.工程如期开工,施工过程中,某一关键工作面上发生了以下几种原因造成临时停工:(1)5月10日至5月1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故障;(2)应于5月14日交给承包人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日才交给承包人;(3)5月28日至6月3日施工现场下了该季节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日至6月5日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同时由于暴雨使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施工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1万元;清理现场需费用1万元,上述费用由施工单位垫付。

(4)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因赶工实际增加措施费5万元。

3.工程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4.该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不包括索赔费用)和各月造价指数分别见表5-1、表5-2。

表5-1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单位:万元表5-2各月价格指数单位:万元【问题】1.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是什么?2.施工单位可索赔的工期为多少?可索赔的费用为多少?2.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保留金为多少?3.每月实际应结算工程款为多少?【参考答案】问题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分别按以下方法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承担;(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流程

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流程

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流程英文回答:Under the FIDIC contract, the claims process involves several steps. Here is a brief overview of the process:1. Notice of Claim: The party intending to make a claim must provide a written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within a specified timeframe. The notice should include the detailsof the claim, including the nature, cause, and amount ofthe claim.2. Review and Response: Upon receiving the notice, the other party has a specific period to review the claim and provide a response. The response may include acceptance, rejection, or request for further information.3. Engineer's Decision: If the claim remains unresolved, the Engineer, who acts as an impartial third party, may be involved. The Engineer will review the claim and provide adecision within a specified timeframe.4. Dispute Resolution: If either party is dissatisfied with the Engineer's decision, they can initiate a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ss. This typically involves negotiation, mediation, or arbitration, as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5. Adjudication: In some cases, the contract may include provisions for adjudication. Adjudication is a quicker and less formal process where an independent expert reviews the claim and provides a binding decision.6. Final Decision: If the dispute remains unresolved after adjudication, the final decision may be made through litigation or arbitration. This is typically the lastresort for resolving disputes under the FIDIC contract.中文回答:根据FIDIC合同,索赔流程涉及几个步骤。

基于FIDIC合同条件工程索赔分析

基于FIDIC合同条件工程索赔分析

基于FIDIC合同条件工程索赔分析FIDIC(国际基础设施施工商会)合同是国际上较为常用的工程合同条件之一,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的工程项目中。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索赔情况,因此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工程索赔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索赔进行分析,探讨索赔的相关内容及处理方式。

首先,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工程索赔需要充分遵守合同规定。

FIDIC合同中对于索赔的定义、程序和时限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施工方在发生索赔情况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索赔。

否则,索赔可能会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工程索赔的理由和依据也是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进行工程索赔时,施工方需要明确索赔的理由和依据,必须基于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索赔请求。

否则,索赔理由不充分或依据不足的索赔请求很可能会被驳回。

此外,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也是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关键内容之一。

根据合同约定,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应当符合合同规定的计价方式,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和程序进行计算。

施工方在进行工程索赔时,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并提供详细的计算依据和过程,确保索赔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最后,工程索赔的解决方式也是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重要环节。

FIDIC合同中通常规定了索赔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包括索赔的协商、调解和仲裁等程序。

在进行工程索赔时,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决,并严格遵守解决方式的要求,确保索赔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公平和有效的解决。

综上所述,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工程索赔分析包括遵守合同规定、明确索赔的理由和依据、合理计算索赔金额和严格遵守索赔解决方式等方面。

只有在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操作,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依据支持,工程索赔才能够得到公正和有效的解决,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fidic合同工程索赔篇一: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工程索赔分析0 绪论研究的目的及意义随着我国加入WTO,世界银行贷款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客观上对诸多施工企业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新的管理理念,要求我们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参与这种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熟练掌握FIDIC合同条款,学会趋利避害。

完善和提高索赔管理体制,是建筑企业走向市场,提高竞争力的有力保障。

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但随着我国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增多和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研究和实践以及国内的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按国际惯例实行公开招标后,索赔管理显得非常重要。

因此,系统的学习和掌握FIDIC的各种合同条件,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而且有助于我国在项目管理的模式上与国际接轨。

国内外研究现状(1)在国内,我国对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工程建筑企业进入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和在国内的大型工程建设中引入监理制度后才开始的。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在工程索赔研究方面整体水平较低,大多是对具体案例的经验总结和定性分析。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在工程管理方面的研究有了较大进展,不论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研究主要集中在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方面[2]。

XX年3月,上海同济大学丁士昭教授在建设监理培训教材《建设监理导论》中,对我国工程建设中的索赔现象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XX年由成虎和钱昆润编写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和XX年9月出版的由梁鉴写的《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是国内影响较大的两本关于索赔的专著,对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商进行合同索赔管理的原则、方法、手段以及索赔事件的识别、证据的取得、索赔处理等进行了专门研究。

(2)在国外,工程承包企业把索赔放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但很多项目的索赔管理并不成功。

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伴随着实力的不断增强,先前主要由西方发达国家承包商所垄断的国际承包市场,已逐渐变成群雄逐鹿的局面。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间,参与到国际承包市场竞争中的国内涉外公司实力不断壮大,无论是在国外项目的竞争中,还是在境内采用国际招标项目的竞争中,我国的涉外公司都表现出了非常强大的竞争实力。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主要从承包商的角度出发,系统地阐述了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索赔理论,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索赔管理以及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索赔解决的基本方针和策略,说明了成功索赔对于承包商的重要意义,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附以真实案例说明,为承包商在FIDIC合同条件下进行工程索赔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 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理论“索赔”的基本概念索赔的含义索赔一词具有比较广泛的含义,其一般意义是指对某事,某物权利的一种主张、要求、坚持等。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常履行施工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在英文单词中用“claim”表示,“claim”一词的解释为根据权利而提出的要求。

换句话说,它本身具有主张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思[3]。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发包人、工程师和承包人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同时,索赔是一把“双刃剑”,自己可以用来攻击对方,对方也可以用来反击。

所以从理论上讲,索赔都是双向的,甲乙双方都可以相互索取赔偿。

也就是,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

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较容易,而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牵扯范围较广,处理困难,所以我们把后者作为索赔管理的研究的重点和主要对象。

此外,索赔还具有广义的概念和狭义的概念两种。

合同双方向对方提出的索赔是广义的索赔。

而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这就是狭义的索赔。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力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而不是无理的争利。

因此,索赔一词并非一些人想象中的贬义词,它是一种补偿,而并没有任何的惩罚的意味。

FIDIC合同条件下索赔的分类在FIDIC合同条件下,索赔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通常情况下,按施工索赔的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1)工期索赔。

即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

这样,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FIDIC合同条件中,误期损害赔偿费是用以补偿业主由于工程项目较晚投入运行而受的经济损失,按日计算赔偿金,可以累计达到合同额的10%。

(2)费用索赔。

即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前提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费用超过了投标报价书中该项工作所预算的费用,而这项费用超支的责任不在承包商方面,也不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围。

具体地说,施工费用超支主要来自两种情况:一是施工受到干扰,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二是业主指令工程变更或产生额外工程,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由于这两种情况所增加的新增费用或额外费用,承包商有权索赔。

而在具体的实践中,大多数情况是承包商就某一事件既提出工期索赔,又提出费用索赔。

在FIDIC合同条件下,还有一种索赔不得不提,那就是综合索赔,它通常发生在工程完工之前,它实际上就是将许多单项的索赔加以分类和综合整理,提出一份综合索赔报告,以一揽子方法解决索赔问题。

综合索赔中所包含的单项索赔通常都是在其发生之后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或合同一方对解决的结果不满意而累计下来的。

其原因可能是单项索赔事件的原因较复杂,难于分析而导致的不能立即解决;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索赔的提出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而拖延下来或者是在施工过程中单项索赔虽然已经被处理,但其最终的决定没有使提出索赔的一方所满意而导致综合索赔的出现[4]。

总之,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或是承包商,都应当力求将单项索赔在工程的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尽量减少综合索赔处理的复杂性,这样,对合同双方都是有利的。

FIDIC合同条件的特征FIDIC 合同条件体系的显著特点之一是,不要求承包商在其投标报价中将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和大笔可能发生的应急费用包括进去,而是主张如果确实发生了此类事件,由业主进行赔偿或支付此类费用,这为承包商的施工索赔提供了一个空间。

它要求承包商对突发或应急事件反应迅速,及时维护自身的权益。

FIDIC合同条件中的索赔条款索赔条款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明示条款,即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在相关情况下应给予承包商的经济和(或)工期补偿。

另一类为默示条款,即虽然合同条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给予承包商补偿,但根据该条款的含义,可以推定在某些情况下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的权利[5]。

明示索赔条款及分析明示索赔条款大致可分为三类,即业主原因、工程师原因和客观原因。

一般来说,由业主原因引发的索赔,承包商既可以得到工期的延长,又可以得到相关费用甚至利润补偿;由工程师原因引发的索赔也是如此,这是因为业主在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承诺了工程师代表他应履行的职责,如果工程师未按合同的规定履约,即认为业主违反了合同。

由客观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的延长,有时可得到费用补偿,但不能得到利润补偿。

默示索赔条款及分析默示条款的分类基本类似于明示条款。

一般来讲,承包商利用明示索赔条款论证自己的索赔权利相对较易,而依据隐含索赔条款论证索赔权就困难多了,有时需联系有关明示条款、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并结合具体情况来解释和论证。

2 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索赔管理FIDIC组织简介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的缩写,它是唯一专门为土木工程施工在全世界范围发行的标准合同条件。

该条件也是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项目在全世界招标时采用得最多的一种标准合同条件。

虽屡经修改,甚至有时遭到批评,该条件仍然是世界上评定其它合同条件的标准和尺度[1]。

FIDIC合同条件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但他是一种国际惯例,到现在,这些文件不仅仅供FIDIC成员国采用,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也普遍采用。

FIDIC合同条件适用于一般的土木工程,其中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壤改善工程、道桥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等。

FIDIC合同条件的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这是它的合理部分,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

从理论上讲,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对业主、对咨询工程师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凌驾于谁之上。

因此,作为承包商应尽量选用FIDIC合同条件,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

工程索赔管理的特点、作用和影响因素索赔管理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的一部分。

如何看待和对待索赔,实际上是经营战略问题,是承包商对利益和关系、利益和信誉的权衡。

不能积极有效的进行索赔,承包商会蒙受经济损失;进行索赔,或多或少的会影响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

所以,要健康的开展索赔工作,必须全面认识索赔,完整理解索赔,端正索赔动机,才能正确对待索赔,规范索赔行为,合理的处理索赔事件。

因此发包人、工程师和承包人应对索赔工作的特点有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6]。

工程索赔管理的特点(1)索赔工作贯穿工作项目始终合同当事人要做好索赔工作,必须从签订合同起,直至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要认真注意采取预防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索赔义务的各项管理制度。

在工作项目的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阶段,作为承包人应仔细研究工程所在国记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义务、付款、工程变更、违约及罚款、特殊风险、索赔时限和争议解决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为将来可能的索赔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7]。

在合同执行阶段,合同当事人应密切注意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不断的寻求索赔机会,同时自身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防止被对方索赔。

一些缺乏工程承包经验的承包人,由于对索赔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往往在工程开始时并不重视,等到发现不能获得应当得到的偿付时才匆忙研究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汇集所需要的数据和论证材料,但已经陷入被动局面,有的经过数日持久的争执、交涉乃至诉讼法律程序,仍难以索回应得的补偿或损失,而影响自身的经济利益。

(2)索赔是工程技术和法律相融的综合学问和艺术索赔问题涉及的层面相当广泛,既要求索赔人员具备丰富的工程技术知识与实际施工经验,使得索赔问题的提出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又要求索赔人员通晓法律和合同知识,使得提出的索赔具有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并且还要求在索赔文件的准备、编制和谈判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艺术性,使索赔的最终解决表现一定程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