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苑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

新华苑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
新华苑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

新华苑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干有活力的工作氛围,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现就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提出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职的社区工作者。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社区工作者“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细则,由街道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和中心重点工作制订。

三、考核办法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转发〈桥西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社区工作者的年度考核由街道组织实施。街道成立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辖区内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两个部分。量化考核总分为70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街道制定的社

区工作者《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民主测评总分为30分,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应分值分别为30分、15分、0分,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分。综合得分由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得分相加计算。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定为称职,60—80分的定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优秀等次由考核领导小组在称职人员中按10%比例提出方案,报街党政班子研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备案生效。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社区工作者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同时撰写工作总结,填写《汉沽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表》,提出自我认格等次,并报请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2、量化考核。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细则》,结合社区工作者自评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评分。

3、民主测评。社区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总结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情况,并在民主测评会上述职,社区居民代表、街道干部根据述职情况及平时表现对被考评人进行测评。

4、确定等次。将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得分相加计算综合得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得分和平时工作情况提出考核建议等次,报街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考核等次。

5、实行公示。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社区工作者在本社区范围内公示。

6、反馈备案。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在此基础上,以街道为单位,将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报区民政局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工作者续聘、解聘、奖惩和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

1、年度考核结束后,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凡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由街党政班子指派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由街道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予以解聘。

3、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参加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考镇街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可优先录(聘)用。

二O一一年一月十六日

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556定稿版

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556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二级子公司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Ⅰ类: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 Ⅱ类:事业部职能部第一责任人; Ⅲ类:事业部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 第五条考核内容

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主要包括: 1、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 2、事业部各职能部部门管理绩效考核; 注:具体参见事业部《2001年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和《事业部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3、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1)工作业绩评估:主要根据干部工作目标计划内容进行考核; (2)工作能力评估:主要针对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发展潜能、文化管理、执行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 作能力评估细则。 综合得分=工作业绩得分×70%+工作能力得分×30%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考核机构 1、事业部管委会:是最高考核机构,负责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以及事业部各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管委会考核负责人。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事业部干部考核体系构建、考核制度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二级子公司及职能部的考核工作,以及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归档。 第七条考核方式 1、Ⅰ类干部按照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考核负责人;

加强干部职工工作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干部职工工作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办事处各办、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工作,严肃上班纪律,提升政府机关部门的公信力和办事效率,对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一、工作要求: 1、增强上班时间观念。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在上午8时、下午2:30前到各自工作岗位上班,有事或特殊情况不在岗位的必须向办负责人请假。周五要离岛的干部职工下班不得早退。 2、完善事假与年假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如有事要申请事假、年假的且需要离岛的,除了要向办、所负责人提出申请外,还得请示办事处的主管线领导审批,获得审批通过后才可开始休假。 3、加强精神面貌建设。上班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衣着要整洁、大方、仪表端正(不准穿拖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剧等)。 4、提高依法行政窗口服务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依法依程序接待群众,办理时:1)面带笑容、以礼待人;2)尽职尽责,不推不拖;3)耐心解释,一次性答复。任何时候都要避免与人民群众产生争吵,维持好政府人员处事的良好心态,做好解释、思想引导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上级领导交办工作任务时,各办、所要认真倾听工作重点,做好笔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落实好各项工作,高效率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6、定期进行总结和汇报。每个季度办、所的负责人要上报一份该办干部职工工作的情况汇报。各办、所要定期(半个月或1个月)民主生活会和工作总结会议,会议时间控制30分钟左右,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主要记录每位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工作创新性等情况)。通过总结使领导了解到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责任感、工作主动性等方面的信息,为今后干部、职工调动或内部交流提供参考第一手材料。 7、办、所负责人要具有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凡遇镇、办事处举办大型会议或活动时,由办公室统一抽调人员进行筹备,各办、所负责人应积极安排干部、职工配合完成筹备工作,以保障大型会议或活动的顺利开展。 8、坚持组织生活。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每个季度(或一个月)组织一次有益、有意义的活动(如野外烧烤、登山、集体涉步等),既能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体现出大家庭的温暖,又能丰富大家业余的文娱生活。 二、奖惩办法 以各办、所进行自评结合互评的方式(包括上川各村委会书记的评价),采取不记名的评比方式,每个月底评比一次,从四个考核内容中评比得出的分数计算总数,根据各办、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㈠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职业道德欠缺,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㈢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2)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内党发〔2012〕11号)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社区办)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比例由各旗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确定。每个社区一般配备6至10名社区工作人员;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按每200户居民1人的标准配备。 第三条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监督和保护。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 第五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 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民政部门(社区办)依法作出的决定; (三) 掌握社区居民的详细情况,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解决社区居民的后顾之忧; (四) 协助城市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社区层面与居民群众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劳动就业、文化

体育、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区教育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全社区; (五) 推进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六) 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 (七) 依法应承担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 取得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 参加培训; (四) 提出陈述、申诉和控告; (五) 申请辞职; (六) 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招聘和录用 第七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旗、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负责招聘,并在盟市民政局(社区办)备案。 第八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复员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医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制度

xxxxx医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为加强dd市xxxxx医院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素质,强化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在中层领导干部队伍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中层领导干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机制,制定xxxx医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进行,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一)、工作态度(德)(共20分,每项2分) 1、积极宣传医院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 贯彻执行。 2、拥护和执行医院的决议、决定,积极为领导决策提 供合理化的建议或建设性的意见。 3、积极拥护、发扬、参与医院的各项改革,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改革方案。 4、在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欺上瞒下、清正廉洁、反腐倡廉。 5、热心为医院和员工服务,顾大局,识大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科室利益服从医院利益,员工满意,不搞小团体主义。 6、作风严谨,事事做好表率。

7、积极拥护领导核心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8、务实求真,真抓实干,不作表面文章。 9、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勇于承担责任。 10、关心医院的事业和发展,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工作能力(能)(共20分,每项2分) 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计 划性方案,检查措施得力,善于及时并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 2能与其它部门搞好工作协调,主动调研相互沟通,相 互配合工作,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不扯淡,不推诿,在享有共同名利时,不独占,不抢功。 3能解决部门内部矛盾,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矛盾不上交。 4、工作效率高,能在分管领导和医院领导任务下达的时限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5、努力钻研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实践,是本部门的业务骨干。 6、能带领本科室人员共同进步,提高科室业务水平。 7、开展科室全面业务,填补医院开展项目空白。 8、具有培训本科室人员业务水平的能力,为医院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9、有加强与其它医院相关科室的联系,解决本科室业务难题的能力。 10、有打造本科室品牌效应的创新思维和能力,并取得短、平、快的效果。 (三)、工作作风(勤)(共20分,每项2分)

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政府反映。不可在公共场所发表有损镇党委、政府形象,违背镇党委、政府意图的言论。 第三条同志们之间必须保持团结互助的关系,不准搞小团伙,不准做无原则的纷争和评论,更不准打架斗殴。 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公务员法》、XXXX《2012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为准则,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纪律性和责任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全体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营造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推动我县XXXX工作全方位科学发展。 二、考核对象 就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就业局下属两个中心全体人员。 三、考核内容 机关绩效考核主要是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形象建设,具体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讲求实效。 “德”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政治品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及个人品德。

政府反映。不可在公共场所发表有损镇党委、政府形象,违背镇党委、政府意图的言论。 第三条同志们之间必须保持团结互助的关系,不准搞小团伙,不准做无原则的纷争和评论,更不准打架斗殴。 “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着重考核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 “绩”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廉”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四、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从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综合评价五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计分。 1、政治业务素质(20分) (1)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集中学习等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2)除集中学习外,机关各股室每月至少组织自学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少学习记录的,缺一次每人扣1分。

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方案-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方案大全

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方案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方案大全 年终考核是对公司员工的一个考评,通过考核可以了解一年来你的进步和工作中的不足,从而达到提升的目的。下面是由的整理的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方案内容,欢迎浏览。 为了打造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充分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机关管理相关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所有在岗的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具体为: 1、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 2、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柏山渠管理所、国土所、合管办、林业站工作人员); 3、镇聘用工作人员(指属于镇机关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 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聘用工作人员考核实行100分制。

1、全体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相互测评占25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 2、村书记(第一书记)、主任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测评占25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 3、党政班子成员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测评占40分; 4、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占10分。 四、考核计分办法 测评分值计算:按有效票数,1个优秀票计1分,1个称职票计分,1个基本称职票计分,1个不称职票计分。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分,总分÷有效票数×标准分值=测评分。 考勤分值计算:根据全年度考勤情况,每缺勤一天扣分,扣完为止。病事假按国家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分别确定等次;镇聘及其他工作人员单独确定等次。 2、每一类工作人员分为四个等次类别:一类为优秀工作人员,占人数20%;二类为比较称职工作人员,占75%;三类为一般称职工作人员,占5%;四类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工作人员,不设特定比例。具体考核等次的确定是按每位工作

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按照《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京发[ ]17号)、《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 ]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 ]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办事处(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立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经过选任和公开招录等方式配备,其人数由区社会建设部门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社区规模确定,并报市社会建设部门备案。 (一)关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 1.社区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以“成绩单”为主要形式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全面、准确地考核科级干部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现就我县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 制定考核工作方案,下发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操作程序、办法和要求。 2、实绩登记 (1)填写登记表。被考核人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和履职情况填写《海安县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登记表》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分、协)管工作、本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及排名、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特色工作、奖惩情况,以及简要工作小结(条目式)。涉及纪检监察、综治平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国土、环保、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公安、检察、审计等方面受惩戒的情况,职能部门负责将结果反馈给所在单位,由组织人事干部登记入档。 (2)实绩审核。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对被考核人所登记的工作实绩进行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组织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日常考核基础资料进行复审把关。重点对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客观、真实、准确。

3、述职测评 (1)组建考核组。县委组织部组建考核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区镇、各部门建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2)召开述职测评大会。一是述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目标考核责任书,简要阐述各项目标的实现情况及取得的实际效果。二是测评。与会人员对被考核人的履职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任职建议(提拔、留任、交流、改非、降职)。参加测评推荐会议的对象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老干部及服务对象代表,部分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测评会议的人员。单位人数较少的,全体人员参加测评会议。 (3)汇总反馈测评结果。由考核组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民主测评综合得分,经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将结果反馈各单位,再由组织人事干部如实填入《登记表》。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90+基本称职票数×70+不称职票数×50)÷参加测评会议人数。 4、评鉴等次 各区镇、各部门根据平时考核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出评鉴意见、考核等次,同时研究确定拟申报奖励对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执行《海安县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海委发[2008]7号)的有关规定,民主

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工诚信考核管理,维护部门的形象,使全体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守信践约的重要性及意义,促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评范围 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基本要求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我区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诚信,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友爱,

互助协作,增强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遵守职业道德,守法诚信。平时注意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 三、否决条件 (一)有违法违纪的; (二)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服务意识差,被投诉而查实的; (五)经考评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四、考评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在本人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考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考核、验收。考评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年度优秀、先进者必须在诚信干部中产生。 (二)诚信干部的自评。各室认真对照进行自查评分。 (三)诚信干部民主测评。考评领导小组召开职工大会,听取部门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四)诚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测评。可与年底绩效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对各室及干部进行测评。

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以及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5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考核 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 能:主要考核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条管理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丰乐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2009年2月25日为加强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增强干部及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理念,服务水平,更好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任务要求,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党委政府安排、或指派任社区干部职的社区干部。 2、为方便服务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 3、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二、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各项工作要在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进行,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主动提高社区各项服务。 3、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4、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三、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4、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5、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意窜岗和离岗。 6、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7、严格考勤纪律。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连续三天扣除当月补助;旷工累计超过半月,扣除当月工资,请假按旷工处理。其它婚嫁、产假,均按镇有关文件执行。 8、严格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三天内向主任请假;一周内向总支书记请假;一周以上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有请假书面假条,过后及时销假,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 9、工作人员要爱护居委会公共财物,若有损坏要照价赔赏。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

光华乡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 为深入推进基层人才工作健康发展,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井乡党委研究,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制度,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 第二条履职能力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条履职能力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公务员年度考核前进行。 第四条定期考核工作由乡党委指定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被考核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写出书面总结;分管领导在听取其他干部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后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示。 第五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公务员考核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本人签署意见。 第七条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考核等次为差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第八条本规定2010年起施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完整word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人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在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接受党员、居民的工作询问,并做出答复。 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业务技能、文化知识等,参加街道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章教育的培训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任职以后,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两委成员主要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培训,其他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以及街道的各职能科室进行培训。 第八条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

(一)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城乡统筹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二)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街道规范、廉政规定等; (三)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城乡统筹和社会管理知识等。 第四章请休假与考勤 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实行书面报批制度。 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请(休)假1天以内须报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查,并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由社区权责领导人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报经街道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社区两委人员在3年任职期内,每年可享受5天的正常休假,连续工龄每超过1年,增加1天假期,累计不超过15天。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站人员休假按街办聘用人员休假执行。请(休)假到期后及时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实行备案公开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并报街道党政办和社事科备案。每半年进行民主测评时,在党员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第十条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每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社事科备案,以此作为评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依据之

公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 公司中层干部月(年)度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强化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在中层干部队伍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中层干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机制,现制定中层干 部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中层干部月(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综合 评定。 115 、工作态度(德):(标准分满分为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 3 在工作中贯彻执行(标准分满分为分); 2()拥护和执行高层管理的决议、决定,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化的建议或建设性的意 3 见,工作中勇挑重担(标准分满分为分); 3()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公司的各项改革,模范地执行公司的各项改革方案,关心公司 3 的事业和发展,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标准分满分为分); 4()在领导和组织部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欺上瞒下,清正廉洁 3 (标准分满分为分);

5()热心为公司和员工服务,识大局、顾大体,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员工满意(标准 3 分满分为分)。 225 、工作能力(能):(标准分满分为分) 1()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计划性强,检查措施得力,善于及时并 5 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标准分满分为分); 2()能与其他部门搞好工作协调,不搞本位主义,主动研究相互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需 5 要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不扯皮不推诿(标准分满分为分)。 35 ()能解决部门内部矛盾,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矛盾不上交(标准分满分为分);4()工作效率高,能在分管领导和公司领导班子任务下达的时限内,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5 任务(标准分满分为分); 55 ()努力钻研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实践,是本岗位业务骨干(标准分满分为分)。325 、工作作风(勤):(标准分满分为分) 1()经常亲临生产一线,调查研究,掌握所负责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能亲自参加或操作具 5 体的工作(标准分满分为分); 2()在工作中能主动向主管领导常请示、常汇报,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处理问题的方案, 5 处理问题及时果断,但不武断(标准分满分为分); 3()能组织所属部门员工经常研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标准分

机关干部职工月考核月通报制度(正稿)

兰发…2011?号 中共兰市乡委员会 兰市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市乡2011年度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兰市乡2011年度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兰市乡委员会 兰市乡人民政府 2011年月日

兰市乡2011年度乡干部职工目标管理 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2011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乡政府机关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按照职责对等,奖勤罚懒,客观公正,综合评价,绩效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李莉同志任组长,黄彦、袁素坤(常务)、李红亮任副组长,李小黎、黄小林、李满辉、李巧云、王仁猛、徐艳、杨洵敏、李秀红为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巧云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平时工作督查组。由李莉任组长,黄彦、袁素坤任副组长,成员:李红亮、李小黎、李巧云、王仁猛、徐艳、李秀红。 3、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加扣分上不封项,下不保底,扣分可以超过单项分值。根据干部职工分组和联系项目建设的情况,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人。日常干部纪律考核由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量分。本职工作实绩考核,由各组组长考核量分。驻村工作得分由驻村领导考核量分,每月月末,统计通报得分情

况。项目进度和工作落实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查。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核办法 1、每月考核金600元/人,其中个人绩效工资500元/月作为工作绩效考核金;乡财政配套100元/月作为工作纪律作风考核金。干部职工月度考核金,凡得分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得分80-90分的按90%发放,得分70-79分的按80%发放,得分60-69分的按70%发放,得分60分以下不予发放本月绩效考核金。 2、考核内容:一是作风纪律考核,按照乡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二是工作绩效考核,按月工作安排进行。书记、乡长对组长、副组长进行考核,组长、副组长对其他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3、每月考核结果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布后,如无异议,则在每月10日前由乡长审批后送财政所兑现。 (二)年终考核办法 1、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按百分制进行,每分计奖30元,按照各考核对象实际得分计奖发放。乡党委书记、乡长取三位组长得分的平均数计分。 2、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者取消当年岗位目标考核金和评先评优资格。 3、考核内容:按兰市乡2011年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考核方案进行。 4奖罚加扣分项目: (1)主管(分管、协管)工作受到上级通报表彰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加分到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资兴市市委、政府级各加

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 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工资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昆明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不适用本 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平时考核。是指日常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阶段进行评价,重点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出勤情况。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六条当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评价,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以其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理论素养、遵纪守法、团结民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内容。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包括政治鉴别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政策理论水平、协调配合能力、表达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勤奋敬业程度。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等。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和效果。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接待,服务周到。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将对方引导到相关人员处。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办理事项不属于社区工作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需要报上级机构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情况。 (四)对于来人、来电的投诉、报案、举报,应热情接待,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需要上报的情况及时报相关领导。 (五)社区在办公场所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电话,使服务对象投诉有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解聘。

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制度 (一)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二)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心实意为居民服务。 (三)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闲谈,不得无故离岗。 (四)上班时间外出工作或开会应事先向本社区领导报告,社区领导在工作时间内对本社区人员做到知人知事知去向。在社区勤务栏上做好标识,表明去向。凡外出工作或者开会不告知的作缺勤处理。 (五)办公室是办公的地方,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进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凡有不在岗的情况出现,扣发当天工资。经常不在岗,且累教不改者,年终考核酌情扣分。情节恶劣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