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概述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PPT课件

劳动技能关系“国力”
20世纪90年代中国火箭发射的几次失败,主要原因不是设计问题,而是发动机的焊接点在上天后 经受不住高压开了缝。后来,正是由于年轻的工人技师运用自己的技能,解决了焊接难题,才保 证火箭成功上天。基地专家学者们感言:“科学家设计得再好,工人的制造跟不上,设计则只能 是个梦!”
在全球47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排名中,中国合格工程师、信息技术熟练工人和熟练劳动力的易获 得性,分别排在倒数第一、二、四名。
劳动者
(不可分离)
基本义务
依法行使
忠实履行
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参与平台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最近青岛、上海 却出现了分文不取,免费白干的无价劳动力, 即“零工资”就业形式。
针对这个特殊的社会现象,不同人士有不尽 相同的看法。
运用所学的有关知识谈谈你对“零工资” 就业现象的认识。
赞成者认为:劳动者主动申请无偿工作是不违法的, “零工资”就业是劳动力市场发展结果。
——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劳 动中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如 医德、师 德、商德、艺德等。
我国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 众、奉献社会。
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
——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满足 人民需求,促进道德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 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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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与反思
基本权利
深圳一企业以年薪20万,山东一企业以年薪16万聘高级技 工,未寻到合适人选。
据统计:
由于工人技术素质偏低,目前,全国企业 产品平均合格率只有70%,不良产品每年造 成近2000亿元的经济损失。
中美、中德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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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概述PPT54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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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劳动权利应当具有平等性。这既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 在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在总体上具有平等性。表现在,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其劳动权利能力就不因种族、民族、信仰、性别、财产状况等因素的不同而受限制或剥夺。 但现阶段,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处于相对平等阶段,即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由于某些因素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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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只有在劳动能力达到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要求的水平,并且能由自己自由支配的条件下,才会被劳动法确认为有劳动行为能力。因此,劳动行为能力主要取决或受制于下列因素: 1.年龄。在世界各国,都把年龄作为推定劳动行为能力有无和大小的一种法定依据。 按年龄对劳动行为能力的法律意义不同,可分为三种: (1)劳动行为能力起始年龄,即最低就业年龄,未满此年龄的公民,被视为无劳动能力人。国际劳工组织1973年通过的138号公约《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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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劳动法》在总则中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 权利与义务是宪法有关规范的具体体现 《劳动法》总则第3条和第4条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分别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doc 《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劳动法》必须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条款,具体确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使宪法得到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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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获得有酬职业劳动的基本权利。它与劳动权利能力的区别主要在于: (1)根据不同。劳动权直接以宪法为依据;劳动权利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据。 (2)内容不同。劳动权即劳动机会保障权,其内容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则与公民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相一致。
劳动中的双方权利义务

劳动中的双方权利义务一、引言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双方在此过程中享有特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讨论劳动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理解和维护双方的权益。
二、劳动者的权利1. 监督和保护权利劳动者有权获得用人单位提供的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其中包括适当的工作设施、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健康与安全保障措施。
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并享有职业发展的机会。
2. 工资和福利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保障其劳动报酬的合理性。
此外,劳动者还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等。
3. 休假和假期权利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定的休息和假期,包括周末休息日、带薪年假、病假和婚丧假等。
劳动者也可以根据个人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额外的休假安排。
4. 表达和参与权利劳动者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决策过程。
用人单位应该鼓励劳动者参与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三、用人单位的义务1. 就业与平等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正当的就业机会,公平、公正地招聘和雇佣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该遵循平等就业原则,不歧视劳动者的性别、种族、宗教或其他个人身份特征。
2. 安全和健康义务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预防和减少职业伤害和疾病的发生。
用人单位应制定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提供劳动者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具,并进行职业健康培训。
3. 合理工时和休息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法定的工时安排,并确保劳动者享有适当的休息时间。
用人单位应防止超时工作和违反休息制度的情况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平衡。
4. 支付工资和福利义务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确保劳动者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用人单位还有义务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各类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以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四、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需要保持平衡。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劳动权利与义务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劳动权利与义务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旨在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中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者的劳动权利1. 平等就业权劳动法规定,每个劳动者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国籍、宗教信仰等原因拒绝劳动者的就业申请。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该享有平等的机会,不受歧视。
2. 安全健康权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无害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预防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
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健康。
3. 休息休假权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正常休息和休假权益。
劳动者要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保证休息休假的合法权益。
4. 工资待遇权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提供合理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对工资待遇有权提出合法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社会保障权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和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为劳动者提供合理的社会福利待遇。
劳动者在享受社会保障权益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二、劳动者的劳动义务1. 忠诚义务劳动者应当忠诚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不得从事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行为。
2. 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和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劳动者应当以高效、质量保证的方式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提供合格的劳动成果。
3. 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劳动者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利用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劳动中的双方权利与义务

劳动中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和营造良好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劳动中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加深我们对劳动合同的理解。
一、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1)工资与福利: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奖励和津贴等。
此外,劳动者还享有法定的休假、加班费、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权益。
(2)工作条件与环境:劳动者有权获得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培训,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
(3)个人尊严与隐私:劳动者应受到公平对待,不受歧视和侵犯。
他们有权保护个人隐私,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获取或泄露劳动者的私人信息。
2.义务(1)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应按照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并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保护机密信息:劳动者在工作中了解到的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予以保密,并不得擅自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于个人利益。
(3)维护用人单位利益:劳动者应以用人单位的利益为重,积极维护公司声誉,做到忠诚、勤奋且具有高度责任心。
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1)劳动管理权: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组织、分工、监督和评价,并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调整。
(2)解雇权: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况下有权解雇劳动者,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严重失职。
(3)财产权:用人单位有权合理利用和支配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所产生的财产权益。
2.义务(1)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不得拖欠或随意扣减。
(2)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加强职业病防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3)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依法为劳动者提供休假、加班费等福利待遇。
总结:劳动中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应是平衡的,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
用人单位在劳务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劳务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权益与责任引言在现代劳动市场中,劳务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青睐。
用人单位在劳务合同中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载着相应的义务。
理解这些权利与义务,有助于在实际操作中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一、用人单位的权利1. 招聘权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或个人,并制定相应的招聘标准和程序。
2. 管理权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工作规程、进行考勤管理以及评价工作表现。
3. 合同变更和解除权在特殊情况下,如遇不可抗力或劳务人员严重失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劳务合同,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4. 收益权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务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合法使用,并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
二、用人单位的义务1. 诚信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诚实守信,遵循合同约定,不得随意更改合同条款或单方面解除合同,避免对劳务人员的权益造成伤害。
2. 薪酬支付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人员的薪酬。
任何形式的拖欠或无故减薪,均属于违法行为。
3. 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工作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
4. 社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务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事务,确保其享有应有的社会保障权益。
三、总结在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的权益与责任是相辅相成的。
只有在充分了解并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的前提下,才能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用人单位不仅可以提升自身的管理效能,亦可为劳务人员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从而实现共赢局面。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中的权利与义务(5篇)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中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劳动法》中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的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我们国家以安全卫生为目的,通过立法建立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有____个主体,即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
由于三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各自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同。
仅就《劳动法》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可以概述为:一、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生产和经营上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卫生有保护义务。
建立健全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性危害,是用人单位承担的义务之一。
《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良好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是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的基本因素。
《劳动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未成年劳动者和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职工在规定的健康检查中耽误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检查所需的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负责。
另外,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能力。
凡用人单位未履行培训责任而发生事故的,事故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在履行法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义务时,也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首先,有权依法制定内部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并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缔结合同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由劳动合同来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下面从法律的意义、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雇主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的意义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的维护工人权益,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它不仅具有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也规定了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出现和实施,不仅为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规范和约束性,维持了用人单位与工人之间的和谐关系。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一)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名称或姓名等基本情况。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说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属于何种用工形式。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假期:包括劳动时间、休息时间、调休、带薪年休假等。
(四)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及社会保险等。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安全防护、劳动卫生、劳动条件等。
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一)工作权:劳动者有选择职业和工作的自由,同时也有受保护的权利,不能因为人种、性别、宗教、年龄、婚姻等非工作原因被歧视。
(二)劳动报酬权:劳动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并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
(三)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权,不得强迫加班。
(四)安全保护: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的安全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
四、雇主的权利和义务(一)选择使用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自由(二)组织和管理劳动过程的权力(三)要求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四)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时间、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五)依法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提供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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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劳动法》在总则中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 权利与义务是宪法有关规范的具体体现
《劳动法》总则第3条和第4条对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分别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劳动法》 必须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条款,具体确 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使宪法得 到贯彻实施。
(一)劳动权利能力
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 担劳动义务的资格。它表明公民依法可以成为哪些 劳动权利的享有者和哪些劳动义务的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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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权 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获得有酬职业劳动的基本权利。 它与劳动权利能力的区别主要在于:
(1)根据不同。劳动权直接以宪法为依据;劳动权 利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据。
(2)内容不同。劳动权即劳动机会保障权,其内容 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则与公 民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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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义不同。劳动权只是意味着公民有以劳动谋生、 并要求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劳动机会的权利;劳动 权利能力则是公民具体实现劳动权的必备法律资格 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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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劳动权利应当具有平等性。这既是现代市场经 济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
在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在总体上具有平等性。 表现在,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其劳动权利能力就 不因种族、民族、信仰、性别、财产状况等因素的 不同而受限制或剥夺。
但现阶段,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公民的劳动权 利能力处于相对平等阶段,即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 由于某些因素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别。
权利与义务 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资格、单位行政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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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意义
一、宪法为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确定 了基本准则 宪法第6条(按劳分配)、42条(劳动权)、43条(休息 权)、44条(退休生活保障权)、45条(获得物质帮助 权)、48条(男女同工同酬权)、53条(遵守劳动纪律) 对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基本的劳动权利与义务作出了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合同制工中,有农民合同制工,简称农民工(由国有 企业从农民中招用但仍保留农业户籍);城镇合同制 工(非农业户籍)。
临时工,是以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安排在临时性 或季节性岗位上劳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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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的资格
公民成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前提条件,这在法学 上统称为劳动者资格(或称主体资格)。它所包括 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共同决定着公民参 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和享有并行使劳动权利、承 担并履行劳动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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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的权利与义务是我国确 定劳动标准的指导原则
在《劳动法》中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 务有重要的意义:
(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确定当事 人的行为准则
(二)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和谐 的劳动关系的标准
(三)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劳动 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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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分类:
1.职员和工人。这是以职工的劳动类型为标准进行的 分类。职员,我国通常称为干部,一般指在用人单 位中担任管理或技术业务工作的劳动者,也称脑力 劳动者;工人,一般指在用人单位中从事体力劳动 和执行性劳动的劳动者。
2.全民所有制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其他所有制职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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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式工和临时工。这是以职工的用工形式为标准进行 的分类。正式工是安排在常设性岗位上劳动、使用期 限在1年以上的职工。它由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之分,前 者以行政方式确立劳动关系,并且无限期使用的职工; 后者是以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使用期限1年以上的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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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可定义为:由用人单位所录用 (雇佣)并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 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
除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以外,我国的广义劳动者还包 括非劳动法意义职工(国家公务员等),城镇失业 人员和待分配人员、农民、个体工商业者和退休人 员等。他们尽管不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但其某些 权利和义务仍由劳动法所规定,可以依法参与劳动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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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公民的劳动权利能 力要受一定因素的制约。其中主要有:
(1)户籍。它对劳动权利能力的制约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户籍性质的限制。按户籍性质不同,一般分为 农业户籍(又称农村户籍)和非农业户籍(又称城 镇户籍)。二是户籍区域的限制。
第三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3.1 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意义 3.2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3.3 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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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宪法的规定、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基本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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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权利也有区别:
(1)根据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 为根据;劳动权利的直接根据除了有关劳动法规外, 还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
(2)属性不同。劳动权利能力是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 个方面;劳动权利则是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一部分。
(3)意义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是界定公民能够参与 哪些劳动法律关系和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的范围;劳动权利则主要是公民参与劳动法律关系 之后实际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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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的概念和分类
劳动者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 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但并不一定已 参与劳动关系)的公民,狭义仅指职工。
职工也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 和劳动行为能力并且已依法参与劳动关系(但并不 一定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公民,即一般法律意义上 的职工;狭义仅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 力、并且已依法参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公民,即劳动 法意义上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