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输注无效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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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输注无效

血小板输注无效

血小板输注无效血小板输注适用于预防和治疗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功能缺陷患者的出血,并已成为各种血液病及肿瘤患者放﹑化疗的有效支持疗法,但患者在多次输血(全血﹑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妊娠及器官移植后,易产生血小板相关抗体,导致血小板输注无效(PTR)。

我们结合近几年国内外研究进展,对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实验室检查方法、治疗与预防措施等综述如下。

1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标准血小板输注无效是指患者在输注血小板后血小板计数未见有效提高,临床出血症状未见改善。

一般认为:患者至少连续2次输注足量随机ABO同型血小板后,没有达到适合的CCI值,可认为是血小板输注无效(PTR)。

目前临床判断PTR的依据主要有血小板恢复百分率(percent platelet recovery,PPR或PR%,以下简称PPR)和输注后血小板计数纠正增加指数(corrected count increment,CCI)以及患者出血状况有无改善。

由于血小板输注后患者出血症状改善程度不易量化,故以PPR和CCI作为量化的判断依据[1]。

根据输注前1h和输后24h患者外周血血小板计数以及输入的血小板数量,计算PPR和CCI。

计算公式为[2]:PPR=(输后血小板计数输前血小板计数)×全血容量/(输注血小板总数×P)×100% 其中,血容量=体表面积×2.5,P=2/3;CCI=输后血小板增加数(个/μl)×体表面积(m2)/输注血小板总数(×1011)其中,体表面积=0.0061×患者身高(CM)+0.0128×患者体重(kg)-0.01529。

若24h CCI<4.5×109/L或PPR<20%判断为PTR,也有以输后1h的CCI<7.5×109/L或PPR<30%作为判断标准。

CCI 30 ×109/L 相当于PPR 100%,CCI(7.5—10)×109/L,相当于PPR 25%—30%,CCI (4.5—7.5)×109/L,相当于PPR15%—25%,两种计算方法大致相等。

血小板输注无效36例分析

血小板输注无效36例分析

血 小板 后 1 h与 2 4h的血 小板 增 值 (orc d c u t c r t o n ee
ice e tC D 值 ( 别标 记 为 C I n rm n, C 分 C 1及 C I 4 , C ) 2
CI ( C = 输注 后血 小 板计数 一输注 前血 小 板计 数)× [ 表 面 积 ( /输 注 血 小 板 数 目 ( 1 ” ] 若 体 m) × 0 )。
① H J 体 检 测 :检 测 方 法参 照 I A抗
扰 临床 治疗 的一大 难题 。P R是 指 患者输 注血 小板 r r
Ani n Ta A 2 0试 剂 盒 ( 国 O e L m d t e ry L T 14 g 德 n a b a 公 司) 明书操 作 。用 酶标 仪在 6 0 m处 读取各 孔 说 3 n 吸光度 。 定孔 吸光度 ≥ 阴性孔 读数 的 2倍 即判 为 测
筛 查 临界 值 (u—f值 ) 标 本 孔 O Ct o , D值 >C t f 值 u. o 即 为阳性 。 2 结 果
因 素 : 非免 疫 因素包 括血 小板 的质 量好 坏 、 ① 发热 感
染 、 脾 肿 大 、 弥 漫 性 血 管 内 凝 血 (i e iae ds m n td s it vsua o g l in D C 、 物 ( nr ac lrcaua o , I ) 药 a t 常见 的有 消 炎
性 抗体 检测 :检测 方法 参照 血 小板特异 性抗 体检 测 (A —L S 和血 小 板 自身 抗 体检 测 (AK A T ) P KP U ) P — U O 试 剂盒 ( 国 G I 司) 明书操 作 。酶 标仪读 取各 美 T公 说 孔 的 吸 光 度 (pia es y O )值 ,主 波 长 ot l ni , D c d t 4 5n 参 比波长 4 0n 阴性对 照 O 0 m, 9 m, D值 的 2倍为

血小板无效输注处理PPT课件

血小板无效输注处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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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因素
• 占17.5%。 • 血小板相关抗体常出现在血小板输注6次以
上的患者中,有报道称反复大量的输注血小 板可导致50%左右患者产生同种免疫抗体, 相当于红细胞同种抗体产生频率的几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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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因素
• 主要的免疫原因是HLA-Ⅰ类同种免疫反应。占血小 板相关抗体的79.9%。
• 血小板表面具有ABO、Le、Ii等红细胞抗原和HLAⅠ类抗原,而HLA-Ⅰ类抗原是血小板表面的固有成分, 其Ⅰ类抗原中的A抗原和B抗原起主要作用。引起 PTR的最常见免疫性因素是HLA-Ⅰ类抗原。在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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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治血小板无效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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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细胞过滤
• 由于HLA抗体是导致免疫性无效输注的 主要原因,血液中HLA抗原主要存在于 白细胞上,故去除白血病成为有效手段
• 给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输注未去白细 胞的血液成份和去白细胞的血液成份, 无效输注的发生率分别为9%和2%。证 明白细胞去除有明显效果。
• 滤除白细胞分为储存前、储存后和输用 前(床边)三种方式。
• (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HLA同种免疫反应的发 生率比急性白血病患者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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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因素
• HPA(人类血小板抗原)同种免疫反应。 占血小板相关抗体的2.7%。HPA 是血
小板表面所具有的血小板独特性抗原。
输注与受血者不合的血小板就有可能产 生HPA抗体,其中最常见为抗HPA-1a 抗体,我国HPA-1a阳性者大于99%, 阴性者少见,HPA-4a是引起PTR的主 要原因之一,所以在我国因HPA抗体引 起的PTR不多见,HPA常与HLA抗体
工作中,血小板输注一般不进行血小板配型,因此, 供血者和受血者体内HLA不合便会产生相应的抗体,
所以当再次输注血小板时,机体会因同种免疫而引起

血小板输注无效名词解释

血小板输注无效名词解释

血小板输注无效名词解释
血小板输注无效指的是在进行血小板输注后,患者的病症或症状并没有得到改善或减轻。

这可能是由于输注的血小板数量不足,或者输注的血小板质量不佳,或者可能是由于其他并发症导致的。

血小板输注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方式,用于缓解出血和凝血功能障碍等症状。

通常情况下,医生会建议患者进行血小板输注,以帮助患者恢复凝血功能,改善症状。

但是,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发生率较高。

通常情况下,如果患者患有其他疾病,或者存在其他并发症,可能会导致血小板输注无效。

例如,如果患者存在感染或其他疾病,可能会导致血小板减少或质量不佳,从而导致输注的血小板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除了以上原因外,血小板输注无效还可能与输注的剂量、时间、方法和操作不当有关。

因此,在进行血小板输注前,患者需要接受仔细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输注的血小板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输注过程需要严格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操作,并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

血小板输注无效是一种常见的症状,但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来改善症状。

患者需要接受医生的诊断和治疗,以确保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方案。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其处理

血小板输注无效及其处理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处理
1 非免疫因素的处理
积极治疗原发病,控制感染、纠正DIC 适当增加血小板输注数量及次数 注意血小板离心及储存条件,尽可能输给24小时内
采集的新鲜血小板 脾肿大者需增加每次输入血小板数量,脾脏大小不
影响血小板存活期。不必缩短输血周期。脾切除可 纠正此情况 病人情况许可条件下避免使用两性霉素B、万古霉 素、 环丙氟哌酸等药物
血小板输注无效 及其处理
李亚琪
常用血小板制剂
1 浓缩血小板
采用多联采血袋采集全血后6-8小时内在20-24C条 件下用大容量离心机将血小板分离出并悬浮在血浆 内所制成浓缩血小板。200ml全血制备的血小板含 量≥2.0×1010,容量为25-35ml。血小板在输注时 无需交叉配血 ,要求ABO血型相同输注。
临床发生率约为30-70%
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判断标准
1 临床表现:
出血倾向不减轻,或出现输血性紫癜, 出血加重。
(输血后血小板计数没有明显增高但临 床出血症状有明显改善,应认为血小板输注 有效)
2 血小板纠正计数指数(CCI)
(输后血小板计数-输前血小板计数) ×体表面积
CCI=
输注的血小板总数×1011 注:血小板计数单位为109/L,体表面积单位为m2
非独立原因
(3)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消耗大量血小板
(4)抗菌素的应用:二性霉素B、万古霉素、环丙
沙星等
(5)成分血的质量:血小板在收集、离心、储存期
间,若条件不当而被激活,可造成“储存损伤”影 响血小板质量,导致输注无效
(6)造血干细胞移植:预处理全身照射、GVHD、静
脉闭塞病(VOD)、CsA的应用、HLA抗体的产生
输注剂量及方法

血小板输注无效-抗体检测与供者选择

血小板输注无效-抗体检测与供者选择

血小板输注无效:抗体检测与供者选择作者:周晓华王明元徐惠新【关键词】血小板随着临床输血事业的发展,血小板(platelet,PLT)的使用日益广泛。

但是,随着大量使用血小板的情况出现,血小板输注无效成为困扰临床医生的大问题,即反复输血者可能产生的血小板相关抗体及输血小板无效(refractoriness to platelet transfusion,RPT)。

一般情况下,把监控血小板输注结果常用的公式,即校正计数增值(CCI)和血小板回收率作为判别依据,当输注后1h CCI<7.5和20h CCI<4.5或1h回收率<20%,则认为血小板输注无效。

血小板输注无效有非同种免疫因素和同种免疫因素,非同种免疫因素包括血小板质量、发热感染、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骨髓移植、脾肿大等因素,另一方面,血小板上由于存在血小板相关抗原,主要是人类白细胞抗原(HLA)Ⅰ类抗原,和血小板特异性抗原即人类血小板抗原(human platelet antigen,HPA)。

目前,HPA被国际正式命名的有22个抗原,其中12个抗原被列入6个遗传系统,分别命名为HPA-1~5和HPA-15。

这些抗原产生的同种免疫可导致RPT的发生。

研究证实血小板相关抗体中79.9%为HLA抗体,HLA抗体与血小板抗体共存占17.6%,血小板特异性抗体占2.7% [1]。

国外对血小板输注无效的预防、处理、抗体实验评估及应用有相当多的讨论[2~4]。

血小板相关抗体常出现在血小板输注6次以上的患者中,有报道称反复大量的输注血小板可导致50%左右患者产生同种免疫抗体,相当于红细胞同种抗体产生频率的几十倍。

血小板相关抗体引起的新生儿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neonatal alloimmune thrombocytopenia,NAIT)也不时有病例报道,其主要因素是人类PLT抗原抗体反应,但Saito [5]却发现了1年中3例HLA抗体引起的NAIT。

血液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

血液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

血液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血液输注无效主要指输注的血液成分对机体不起作用,如输注血小板后血小板计数不升高或者减低;输注红细胞后血色素升高达不到预期值,这种现象统称为输注无效。

临床主要见于血小板和红细胞输注无效。

一、血小板输注无效(PTR):患者连续两次接受足量的血小板输注后,临床出血表现未见改善或血小板计数未见明显增高,有时反而下降,未达到治疗效果,临床应查找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一)引起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原因有:免疫因素和非免疫因素。

1、免疫因素(1)受血者和供血者血小板相关抗原不同(HL A-Ⅰ类抗原和ABH抗原)(2)受血者和供血者血小板特异性抗原不同(HPA)(3)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不合(4)血浆蛋白同种免疫和免疫复合物所致2、非免疫因素:(1)血小板的质量(2)发热感染(3)脾肿大(4)DIC(5)药物(7)自身抗体(二)血小板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1、积极治疗原发病;控制感染;纠正DIC;2、停用可疑药物;3、从临床上查找不到原因,可检测患者血小板抗体。

4、进行血小板HL A配型和血小板交叉配型,输注ABO同型血小板;5、使用免疫抑制剂;6、静脉输注免疫球蛋白;7、白必要时进行血浆置换;8、机采自身血小板恒温振荡或冰冻保存。

9、对非免疫因素引起的血小板输注无效,可适当增加血小板的输注剂量和次数;对脾肿大患者可增加每次的输注量。

二、红细胞输注无效:输注红细胞后24小时应该复查患者血红蛋白,以评估红细胞的输注疗效。

血红蛋白恢复率<20%(即输注2U红细胞,血红蛋白升高约<2.5g/L)则考虑输注无效,有的患者输注后血红蛋白反而下降,应查找原因。

(一)红细胞输注无效的原因1、多次输血或妊娠产生不规则抗体2、发热感染3、DIC4、药物6、恶性肿瘤性疾病及其相关放、化疗7、急性或慢性失血8、脾脏肿大(二)红细胞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1、临床医师一旦发现红细胞输注无效,要查找原因,检测患者不规则抗体,看是否发生了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并在病程记录中对血液输注无效进行原因分析。

血小板输注无效

血小板输注无效
血小板输注无效
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检验科 金慧敏
血小板输注无效的标准
血小板输注无效是指患者在输注血小板后 血小板计数未见有效提高,临床出血症状 未见改善。
一般认为:患者至少连续2次输注足量随机 ABO同型血小板后,没有达到适合的CCI 值,可认为是血小板输注无效(PTR)。
目前临床判断PTR的依据主要有血小板恢 复百分率(percent platelet recovery, PPR或PR%,以下简称PPR)和输注后血 小板计数纠正增加指数(corrected count increment,CCI)以及患者出血状况有无 改善。
国外血小板抗体高发频率调查结果显示,同种
HLA抗体的频率最高,大约20%—70%长期接 受血小板输注的患者将产生HLA抗体,其次是血 小板特异性抗体,约10%的PTR患者合并HLA和 HPA抗体。HPA抗体种类与HPA抗原分布频率有 关.
在国内缺乏针对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免疫性 影响因素的深入系统调查
我国人群HPA 1a抗原频率>99.9%,极 少有机会产生此类抗体。国内研究,曾经在 PTR患者中检出HPA 2b抗体,我们对青 岛地区PTR 、ITP患者的抗体类别进行了调 查,检出HPA 2b 5b 4b 3a 抗体。
自身抗体
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骨髓移植及一 些其他多次输血患者可检出PAIgG。研究 发现[8,9]10%—26%的多次输血患 者可产生泛反应性抗体,其中20%与HLA 抗体有关.
通过Fc受体激活血小板 低分子量肝素少见
实验室检查方法
血清学方法
检测血小板HLA抗体的方法常规应用淋巴 细胞毒试验(LCT),还有酶联免疫吸附试 验(ELISA),混合被动血凝试验 (MPHA), 单克隆特异性抗体固化血小 板抗原试验(MAIPA) ,血小板免疫荧光 试验(PIF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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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输注无效判断标准
背景:
血小板输注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手段,用于改善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偶尔会出现血小板输注无效的情况,即输注后患者的凝血功能未得到明显改善。

为了及时判断输注是否有效,需要制定一份血小板输注无效判断标准。

标准:
1. 时间标准:
- 在输注血小板后经过一定时间,例如30分钟,应该检测患者的凝血功能(如凝血因子活性、凝血时间等)。

若凝血功能未得到改善或仍处于异常状态,则可判断血小板输注无效。

2. 血小板计数标准:
- 在输注血小板后一定时间内,比如1小时后,应监测患者的血小板计数。

若血小板计数未达到预期的增加幅度,或仍低于需要的水平,则可判断血小板输注无效。

3. 凝血酶原时间标准:
- 在输注血小板后一定时间内,例如2小时后,应检测凝血酶原时间。

若凝血酶原时间无明显改善或仍处于异常范围内,则可判断血小板输注无效。

4. 凝血因子活性标准:
- 在输注血小板后一定时间内,例如3小时后,应测定凝血因子活性。

若凝血因子活性未得到明显改善或仍低于正常水平,则可判断血小板输注无效。

5. 出血程度标准:
- 输注血小板后,应及时观察患者的出血情况。

若在合理时间内(如2小时)内出现新的或加重的出血症状,则可判断血小板输注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应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临床判断,以及可能的其他检测指标,如纤维蛋白原水平等,综合评估血小板输注的疗效。

此标准制定仅供参考,在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验证,且应由专业医生或医疗团队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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