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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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1、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答 《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从77条至百95条共19条,主要规定了对负有安全生度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验、知检测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道人员、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所应内承担的法律责任容,包括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等。

2、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关于安抄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很多种类型,具体如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袭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危险百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度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扩展资料:安全生问产法律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答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同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3、违反安全生产法应负什么法律责任中国快律为您解答: 《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从77条至95条共19条,主要规定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验、检测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等。

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违反了这种行为规范,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要引起不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后果。

这种法律后果就是法律责任,它通常表现为违法者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和处罚。

安全生产法七大责任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七大责任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七大责任是什么在安全生产领域中,为了维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其中规定了七大责任。

这七大责任是保障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法律基础,下面我们将逐一介绍这七大责任的内涵和实施要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是指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

二、从业人员责任从业人员责任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责任是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履行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事故应急处理等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政府管理部门责任政府管理部门责任是指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和企业的安全。

五、行业协会责任行业协会责任是指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推动行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六、社会公众责任社会公众责任是指广大市民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不破坏公共设施和他人财产,有效地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新媒体平台责任新媒体平台责任是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应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的传播,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事故通报,引导公众正确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减少安全隐患。

以上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七大责任内容,希望每个责任主体都能认真履行责任,共同维护社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七大责任原则

安全生产法七大责任原则

安全生产法七大责任原则在安全生产领域,责任是企业和个人遵守和执行安全规定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其中明确了七大责任原则,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企业法人责任企业作为法人实体,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应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技术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要承担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积极参与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员工安全生产参与责任员工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力,也是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

员工应当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练,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实报告和纠正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四、监管部门责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全社会安全生产工作。

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五、行政机关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和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社会公众责任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关注并支持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社会安定和安全。

七、事故幸存者权益保障责任事故幸存者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应得到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事后救助和赔偿体系,切实维护事故幸存者的合法权益,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在执行《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切实落实七大责任原则,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几条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几条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几条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
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定义和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承担着重要责任,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根据相关法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并贯彻安全生
产方针和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
实承担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组织实施相关安全生产措施。

企业主要负责人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
措施,包括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制定、安全培训等,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
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5.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的责
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总的来说,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需要以高度的责
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与稳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始终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全生产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有哪些

安全生产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有哪些

安全生产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有哪些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

而在安全生产中,安全生产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重要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负责人在工作中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介绍。

安全生产负责人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负责人有责任保障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如果发生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严重事故,严重威胁人员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安全生产负责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如果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安全生产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3.行政责任:根据相关法规,安全生产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如果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或管理不到位,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吊销相关资质证书。

4.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负责人需全面了解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一旦发生事故,相关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如何规避法律责任1.加强培训:安全生产负责人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能够正确履行职责。

2.建立健全制度: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4.及时应对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展开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结语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需时刻保持警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

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

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该法,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七项职责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劳动者的安全生产义务、社会组织的参与安全生产的职责、公民的安全生产义务以及学校和中小学生安全生产教育责任。

首先,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法中的主体责任单位。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任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其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加强事故预防,及时掌握危险因素,及时修复设备设施等。

其次,政府在安全生产中负有监管责任。

政府要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等特种行业的安全监管,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等,并加强对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第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和发布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以及承担应急救援等工作。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也有一定的义务。

法律规定,劳动者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并履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参与整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此外,社会组织也应当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社会组织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与推广,协助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整个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公民在安全生产中也有自己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公民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妥善保管消防器材和用电设备,不野放爆竹和燃放烟花,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和污染物,不乱倒垃圾,做到环境清洁、整洁,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事务。

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责任,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是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以下是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法律责任的主体。

根据《安全生产法》,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

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法律责任的内容。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包括: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及时消除和报告事故隐患等。

第三,违法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或者关闭,罚款等。

对于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瞒报、谎报事故信息的,给予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刑事处罚措施。

第五,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第六,民事责任。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法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失,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经济赔偿、恢复原状、消除危险等。

总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并减少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做出贡献。

安全生产法明确什么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什么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什么责任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相关责任,包括企业责任、地方政府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

下面将分别详细阐述这些责任。

一、企业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于安全生产有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企业的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2. 提供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健全安全设施、安全生产设备和技术装备,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和保养安全生产设备,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5. 报告安全事故: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二、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管理者和监管者,对于安全生产承担重要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政策:地方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政策,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2.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促进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3. 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进行。

4. 处理安全事故:地方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受伤人员的合法权益,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是对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机构,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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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所采用的强制当事人依法办事的法律措施。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各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法律制裁。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
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3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安全生产法》采用的法律责任形式最全,设定的处罚种类最多,实施处罚的力度最大。

《安全生产法》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行政处罚,共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这在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处罚和种类中是最多的。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首先设定民事责任的法律。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制裁那些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安全生产法》设定了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责任主体主要包括4种。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亦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法律,法规授权履行法律实施职权和负责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

鉴于《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
域的基本法律,它的实施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因此在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下,它的执法主体不是一个,而是多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是有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行政责任是采用最多的法律责任形式,这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主要手段,具体地说,《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有4种: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针对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
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不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予以关闭,这说是说,关闭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无权决定此项行政处罚,这是考虑到关闭和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会牵涉到一些有关部门的参加配合,由政府作出关闭决定并且组织实施将比有关部门执法的力度更大。

3.公安机关。

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实施。

为了保证对限制人身自
由行政处罚执法主体的一致性,《安全生产法》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需要予以拘留的,除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部门,单位和公民,都无权擅自实施。

4.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

为了保持法律执法主体的连续性。

界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
安全生产专项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履行某些行政处罚权力的,主要有公安,工商,铁道,交通,民航,建筑,质检和煤矿安全监察等专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机构,他们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范围内,有权决定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所从事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和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是导致生产事故多发和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责任主体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而触犯法律,不作为是指责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触犯法律。

《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的界定,对于规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生产经营,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27种。

对规定的27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分别是: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
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吊销证照,关闭的行政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7种。

对这7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分别是:处以降职,撤职,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违法行为,主要是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该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是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资格的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有3种: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对地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对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是给予行政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

民事责任的执法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是受理民事赔偿案件,确定民事责任,裁判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唯一的法律审判机关。

如果当事人各方不能就民事赔偿和连带赔偿的问题协商一致,即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获得赔偿。

只有这是,人民法院才可能成为民事责任的执法主体,如果当事各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已经协商一致,就不存在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的必要。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在安全生产立法中设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调整当事人之间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重视对财产权利的保护,这是一大特色和创新,并根据民事违法行为的主体,内容的不同,将民事赔偿具体分为连带赔偿和事故损害赔偿并分别作出了规定。

连带赔偿责任的特点是有两上以上民事主体从事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给受害方造成也事损害即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责任双方均有对受害方进行民事
赔偿的义务和责任,受害方可以向其中一方或者各方追索民事赔偿。

连带赔偿的主体是两上以上,共同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可能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也可能是其他后果。

事故损害赔偿专指因生产经营单位的过错,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事故损害赔偿与连带赔偿的区别在于,事故损害赔偿只有一个主体,单独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只能是一个,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这里应当注意两点,一是过错方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即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面引发事故。

二是事故造成了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伤亡或者不特定的其他人的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民事权益,专门对有关民事赔偿问题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

一是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规定了继续或者随时履行赔偿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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