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大纲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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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大纲(整理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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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危险与保险一、保险的含义保险的概念:识记保险是受同类危险威胁的成员为分散危险而通过双方有偿组成共同团体,在因危险发生而受到损害时,享有独立请求权的危险处理方法,是受法律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

二、保险的特征领会(1)危险依赖性,所谓危险依赖性是指,保险制度存在的根本前提与价值最集中的表现为是对抗危险的方法,是处理危险的手段。

(2)危险选择性所谓危险的选择性,是指保险公司作为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尽管他要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发挥经济补偿的功能,但首先要考虑的是开办某一险种,或者经营保险事业能否保证盈利,能否使设立保险公司的投资人有预见的利润回报。

(3)行为营利性所谓行为营利性,指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主观上就是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要使投资者能够得到丰厚的利益回报。

(4)分担社会性所谓分担社会性,指分担社会性集中地反映出保险制度优势的技术基础。

(5)资金公益性这里的公益性特指保险团体形成的补偿用途的基金,是为了全体保险团体成员利益而存在,不再单纯的考虑其私人归属问题。

理解这一特征,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第一,保险人的身份是公益财产的合法管理人,只能按照章程与合同规定的用途支配和使用资金;第二,公益性的保险基金是为对抗灾害积累而成,应当重视安全性,为将来补偿时对抗通货膨胀压力,必须保持其实际购买力和动态价值;第三,保险人为了保险团体成员的整体利益,一般无权减负保险费,也无权拒收不附加任何条件替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第四,投保人于财产保险场合,已交付的保险费,不会因自身财产未发生事故而于合同期限届满时要求返还,公益性决定了保险费具有双重功能,即要换得保险人对于投保人个人保险标的的风险的赔偿的承诺,同时也承担不出险时为保险团体其他成员分担的义务,故保险与储蓄之间有严格的界限;第五,保险资金积累中包含了国家优惠法律提供的强大吸引力,因此保险资金在投入资本市场时要服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国家有关投资方向上的指导性意见;第六,保险公司为了经营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支持对于防灾有重要价值的科学研究,设备研制,事故发生律研究,以及对于被保险财产更加安全的资金投入,也客观上具有公益性质,应当常态化。

保险基础知识详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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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第一节风险概述一、风险的含义 (1)二、风险的构成要素(一)风险因素(二)风险事故 (3)(三)损失三、风险的种类 (4)(一)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二)按风险标的分类 (5)(三)按风险性质分类 (6)(四)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五)按产生风险的行为分类四、风险的特征 (7)(一)风险的不确定性(二)风险的客观性(三)风险的普遍性 (8)(四)风险的可测定性(五)风险的发展性 (9)第二节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的含义与演变 (9)(一)风险管理的含义(二)风险管理的演变 (10)二、风险管理的程序(一)风险识别(二)风险估测 (11)(三)风险评价(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五)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12)三、风险管理的目标(一)损失前目标(二)损失后目标 (13)四、风险管理的方法(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二)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14)第二章保险概述第一节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一、保险的定义 (17)二、保险的要素 (18)(一)可保风险的存在(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19)(三)保险费率的厘定 (20)(四)保险准备金的建立 (22)(五)保险合同的订立 (23)三、保险的特征(一)互助性(二)法律性 (24)(三)经济性(四)商品性(五)科学性四、保险与相似制度的比较(一)保险与社会保险(二)保险与救济 (27)(三)保险与储蓄 (28)第二节保险的分类一、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29)(一)强制保险(二)自愿保险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30)(一)财产保险(二)人身保险三、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31)(一) 原保险(二) 再保险四、按照承保方式分类(一)共同保险 (32)(二)复合保险(三)重复保险第三节保险的功能一、保险保障功能(一)财产保险的补偿 (33)(二)人身保险的给付二、资金融通功能 (34)三、社会管理功能 (35)(一)社会保障管理(二)社会风险管理(三)社会关系管理 (36)(四)社会信用管理 (36)第四节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一、保险的历史沿革 (37)(一)人类保险思想的萌生与保险的萌芽(二)保险的雏形 (39)(三)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40)二、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42)(一)中国现代保险的形成(二)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 (43)(三)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 (46)第三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49)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50)(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四)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51)(六)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三、保险合同的种类(一)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二)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52)(三)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和一切险合同 (53)(四)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五)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54)(六)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人” (55)(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56)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58)(一)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59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一)保险条款及其分类(二)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 (60)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64)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 (65)(一)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二)保险合同的构成 (67)三、保险合同的效力 (68)(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二)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69)第四节保险合同的履行一、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71)(一)如实告知义务(二)交纳保险费义务(三)防灾防损义务 (72)(四)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五)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义务(六)损失施救义务 (73)(七)提供单证义务(八)协助追偿义务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一)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二)说明合同内容 (74)(三)及时签单义务(四)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义务第五节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74)(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75)(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77)(三)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形式二、保险合同的中止 (78)三、保险合同的终止 (78)(一)自然终止(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79)(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五)因解除而终止第六节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一、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 (80)(一)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二)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 (81)二、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83)(一)协商(二)仲裁(三)诉讼 (84)第四章保险基本原则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 (85)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二、规定最大城信原则的原因 (86)(一)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二) 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三、最大城信原则的内容 (87)(一)告知(二)保证 (89)(三)弃权与禁止反言 (90)四、违反最大城信原剐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91)(一)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第二节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 (93)(一)保险利益的定义(二)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 (94)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95)(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二)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 (96)(一)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应用(二)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98)(三)保险利益原则在责任保险中的应用 (100)(四)信用保险的保险利益确定 (101)第三节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 (102)(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二)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二、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 (103)(一)实际损失(二)保险金额(三)保险利益 (104)(四)赔偿方法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105)(一)保险代位原则(二)损失分摊原则 (109)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 (111)(一)定值保险(二)重置成本保险(三)人身保险第四节近因原则 (112)一、近因与近因原则(一)近因的含义(二)近因原则的含义二、近因原则的应用 (113)(一)近因的认定方法(二)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第五章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环节第一节保险销售一、保险销售的含义 (117)(一)保险营销和保险销售(二)保险销售的意义二、保险销售的主要环节 (118)(一)准保户开拓(二)调查并确认准保户的保险需求 (119)(三)设计并介绍保险方案 (120)三、保险销售渠道 (121)(一)直接销售渠道(二)间接销售渠道 (123)第二节保险承保一、保险承保的含义 (124)二、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一)核保(二)作出承保决策 (125)(三)缮制单证 (126)(四)复核签章(五)收取保费三、财产保险的核保 (127)(一)财产保险的核保要素(二)划分风险单位 (128)四、人寿保险的核保 (129)(一)人寿保险的核保要素(二)风险类别划分 (131)第三节保险理赔一、保险理赔的含义 (132)二、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一)重合同、守信用 (133)(二)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三)实事求是 (134)三、保险理赔的流程(一)寿险理赔的流程(二)非寿险的理赔流程 (140)第四节保险客户服务 (144)一、保险客户服务的定义二、保险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一)提供咨询服务 (145)(二)风险规划与管理服务(三)接报案、查勘与定损服务(四)核赔服务 (146)(五)客户投诉处理服务三、财产保险客户服务的特别内容 (147)(一)制订方案(二)重点落实(三)特殊服务四、人寿保险客户服务的特别内容 (148)(一)寿险契约保全服务(二)“孤儿”保单服务 (149)第六章财产保险第一节财产保险概述一、财产保险的定义 (151)二、财产保险的特征(一)财产风险的特殊性(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152)(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四)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 (153)(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六)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154)三、财产保险的种类(一)财产损失保险 (155)(二)责任保险 (156)(三)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157)第二节企业财产保险一、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一)可保财产 (158)(二)特约可保财产(三)不可保财产二、企业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 (159)(一)保险责任(二)责任免除(三)附加责任 (161)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一)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二)流动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三)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 (162)四、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与保险期限(一)保险费率(二)保险期限五、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163)(一)赔偿金额的计算(二)施救费用的赔偿(三)残值处理 (164)(四)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五)对原保单的批改(六)重复保险的分摊第三节家庭财产保险一、家庭财产保险的含义 (164)(一)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165)(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三)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四)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二、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 (166)(一)家庭财产保险的一般可保财产(二)家庭财产保险的特约可保财产(三)家庭财产保险的不可保财产 (167)三、家庭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一)保险责任(二)责任免除 (168)四、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169)五、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 (170)六、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渍的赔偿 (171)(二)室内财产的赔偿(三)施救费用的赔偿(四)残值处理 (172)(五)代位追偿权的行使(六)赔偿后对原保单的处理(七)重复保险的分摊第四节机动车辆保险一、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标的二、机动车辆损失险 (173)(一)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二)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174(三)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175(四)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赔偿处理176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79)(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责任(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免除(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 (180)(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处理四、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181)(一)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三)机动车商业第兰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 (183)(四)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处理(五)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脸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区别 (184)五、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 (185)(一)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附加险 (187)(三)车辆损失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共同附加险(四)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共同附加险 (188)(五)车辆损失险、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共同附加险(六)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共同附加险 (189)(七)所有基本险和附加险的附加险六、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 (190)(一)享受无赔款优待的条件(二)享受无赔款优待的标准(三)确定无赔款优待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91)第五节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一、货物运输保险及其特征 (191)(一)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对象具有多变性 (192)(二)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标的具有流动性(三)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综合性(四)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变更具有自由性(五)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空间性 (193)(六)货物运输保险的国际性二、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一)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二)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免除 (194)三、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 (195)四、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与保险费率(一)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二)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费率五、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赔偿处理 (196)第六节责任保险一、责任保险及其特征 (197)(一)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 (198)(二)责任保险的承保基础(三)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199)(四)责任保险的赔偿对象(五)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六)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 (200)(七)责任保险的赔偿二、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 (201)(一)公众责任保险(二)产品责任保险 (202)(三)雇主责任保险 (203)(四)职业责任保险 (205)第七节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一、信用保险的主要特征 (206)(一)承保风险具有特殊性(二)强调损失共担(三)风险调查困难 (207)二、信用保险的主要种类(一)一般商业信用保险(二)出口信用保险 (208)三、保证保险的主要种类 (209)(一)合同保证保险(二)忠诚保证保险(三)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210)第八节农业保险一、农业保险及其特点 (211)(一)地域性(二)季节性(三)连续性(四)政策性 (212)二、农业保险的种类(一)种植业保险(二)养殖业保险 (213)第七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的定义 (217)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218)(一)人身风险的特殊性(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219)(四)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五)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六)保险合同的储蓄性 (220)(七)保险期限的特殊性三、人身保险的种类(一)人寿保险(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21)(三)健康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的种类 (222)(一)普通型人寿保险(二)年金保险 (223)(三)简易人寿保险 (226)(四)团体人寿保险(五)新型人寿保险 (229)二、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237)(一)不可抗辩条款(二)年龄误告条款(三)宽限期条款 (238)(四)复效条款 (239)(五)自杀条款 (240)(六)不丧失价值条款(七)保单贷款条款 (241)(八)自动垫交保费条款 (242)三、人寿保险的定价 (243)(一)人寿保险定价的基础(二)人寿保险的定价方法 (247)(三)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 (249)第三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251)(一)意外伤害的定义(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253)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 (254)(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六)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准备金的计算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分析 (255)(一)不可保意外伤害(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256)(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257)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260)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种类 (261)(一)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三)1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262)(四)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第四节健康保险一、健康保险及其特征 (263)(一)健康保险经营风险的特殊性(二)健康保险的精算技术(三)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 (264)(四)健康保险的保险金给付(五)健康保险的成本分摊(六)健康保险合同条款的特殊性(七)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 (265)二、健康保险的种类(一)医疗保险(二)疾病保险 (268)(三)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71)(四)护理保险 (275)第八章保险代理人第一节保险代理人概述一、保险代理人的含义 (277)二、保险代理人的法律特征(一)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保险法和民法调整的行为(二)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 (278)(三)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四)保险代理人的权力既包括明示权力,又包括默示权力三、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279)(一)保险代理人的权利(二)保险代理人的义务四、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280)第二节保险代理机构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281)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283)第九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第一节职业道德概述一、职业道德的含义 (285)二、职业道德的特征(一)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职业特点(二)职业道德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特点 (286)(三)职业道德是一种实践化的道德(四)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呈具体化和多样化特点 (287)第二节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一、守法遵规 (288)(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行为准绳,遵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二)遵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服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289)(三)遵守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四)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 (290)二、诚实信用(一)诚实信用应贯穿于保险代理人执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二)在执业活动中主动出示法定执业证件,并将本人或所属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如实告知客户 (291)(三)客观、全面地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四)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善户的需求,不强迫或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 (292)三、专业胜任(一)执业前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93)(二)在执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三)参加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所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持续教育,使自身能够不断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 (294)四、客户至上(一)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和优质的专业服务(二)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时刻维护职业形象 (295)(三)在执业活动中主动避免利益冲突五、勤勉尽责 (296)(一)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努力避免执业活动中的失误(二)忠诚服务,不侵害所属机构利益;切实履行对所属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所属机构的管理(三)不挪用、侵占保费,不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或所属机构授权六、公平竞争 (297)(一)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其他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二)依靠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展开竞争(三)加强同业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298)七、保守秘密。

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基础知识

一、保险的定义
“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 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 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 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财产), 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 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 给付保险金责任(人身)的商业保险 行为。
二、保险的职能
1、补偿损失(给付保险金) 2、社会管理 3、资金融通
(一)如实告知的义务
二、保险人义务履行
(一)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二)说明合同的内容 (三)及时签单的义务 (四)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的义务
第五节 保险合同变更、中止 及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 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发 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 更。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原保单 进行批注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一)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二)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4.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5.保险价值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人身保险 1. 人寿保险 2. 健康保险 3. 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三、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一)原保险: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 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二)再保险(分保):保险人将其所承保 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 保险人的一种保险。 (三)共同保险 (四)重复保险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

保险基础知识通用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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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风险管理
损 失
1、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

目 标
2、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使企业和家庭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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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三、风险管理的方法
即风险管理的技术,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采取控制技术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和减轻损失程度,重点在 于改变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1、保险合同有效:指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注:有效的条件(具有主体资格、主体合意、 客体合法、合同内容
合法) 2、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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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一、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如实告知的义务 ➢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最基本) ➢防灾防损的义务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的义务 ➢损失施救的义务 ➢提供单证义务 ➢协助追偿义务
(四)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对比关系: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五)按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六)按保险承保方式分类: 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
保障对象是原保险合同被保险人 保障对象是原保险合同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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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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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定义: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 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 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 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 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基础知识1-4章

保险基础知识1-4章

风险识别(Identifying Risks)
风 险 管 理 的 程 序
风险估测(Measuring Risks) 风险评价(Evaluating Risks) 选择风险管理技术(Selecting the Methods) 评估风险管理类效果(Evaluating Management)
风 险 管 理 的 目 标
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风 险 单 位 及 其 划 分
风险单位(Exposure Unit),也称危险
单位,是指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 围。在保险实务中,风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 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PML)。
不同的保险业务有不同的风险单位,在实务
率及其损失程度,并且可构造出损失分布的模型 ,成为风险估测的基础。
不确定性
客观性
普遍性
社会性
可测定性
发展性
风 险 的 特 征
人类社会自身进步和发展的同时,也创造和发 展了风险。尤其是当代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 用,使风险的发展性更为突出。例如,向太空发
射卫星,把风险拓展到了外层空间;原子能的利
用,核电站的建立,则带来了核污染及核爆炸的 巨大风险等等。因而,风险会因时间、空间因素 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发展与变化。
保 险 法 对 保 险 的 定 义
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 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 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
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
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
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对 商 业 保 险 的 各 种 理 解

保险学复习大纲

保险学复习大纲

第1章风险与保险一、可保风险的条件1.大量同质风险存在2.损失必须是意外的3.损失必须是确定或可测的4.保险对象大多数不可能同时遭受风险5.保费必须合理,被保险人能够承担二、保险的定义定义表述为:保险是集合同类危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财务转移机制。

第2章保险概论一、保险的职能(1)基本职能:①分担风险职能:保险组织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

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

②补偿损失职能:把危险分散给大家的过程也就是对遭受损失的个体进行经济补偿的过程。

(2)派生职能:①投资职能:保险的融资职能是指将保险基金的暂时闲置部分重新投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

投资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之一投资是保险公司收益的主要来源②防灾防损职能:保险的防灾防损职能是指保险人参与了防灾防损活动,提高了社会的防灾防损能力。

二、保险的作用1.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生产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4.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5.有利于支持国家经济建设6.有利于扩大对外经济往来1、按实施方式分类:①自愿保险②强制保险2、按保险标的分类:①财产保险②人身保险③责任保险④信用保证保险3、按经营目的分类:①商业保险②社会保险③政策保险4、按危险转移层次分类:①原保险和再保险②复合保险和重复保险③共同保险5、按承保的危险分类:①单一危险保险②综合危险保险③一切险6、按是否足额投保分类:①足额保险②不足额保险③超额保险第3章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的人。

2.投保人,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受益人,又叫保险金受领人,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赔偿与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基础知识大纲梳理课件

保险基础知识大纲梳理课件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
•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对保险公司的经 营行为进行自律管理,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促进保险行业的 健康发展。
06 保险市场与趋势
国际保险市场概览
全球保险市场概述
包括市场规模、主要参与者、产品类型等。
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
例如数字化、个性化、绿色保险等。
国际保险市场的监管环境
定期寿险
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生命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 亡,则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
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则保险公 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生存保险
在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年龄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养老保险
为被保险人提供养老保障,在被保险人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保险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最大诚信原则
在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 各方当事人应遵守最大诚信原 则,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近因原则
在确定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 责任时,应确定造成保险事故 的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公司 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更改保险标的、 调整保险费率等。
财产保险产品
财产损失保险
为被保险人的财产提供保障, 若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财 产损失,则保险公司按照合 同约定进行赔偿。
责任保险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 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 提供保障,保险公司按照合 同约定进行赔偿。
工程保险
为工程项目提供保障,若因 意外事故导致工程项目受损 或人员伤亡,则保险公司按 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保险基础知识大纲1-4章

保险基础知识大纲1-4章
1.主体:社会组织或个人 风险识别:第一步,潜在风险加以判 断 风险估测:概率统计理论,推定损失 程度 2.步骤: 风险评价: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 其危害程度 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最为重要的环节 评估风险管理效果:适用性、收益性 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 损失前 3.目标: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损失后
但要退还现金价值; • 申请复效:需补交保费及利息
• 终止:2年期满后退还现金价值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1.原因 信息不 对称性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风 险状况不易把握 投保人:对保险条款、费 率、承保条件不易把握
附和性和射幸性
最 大 诚 信 原 则
2.内容
保险人:明确列明、明确说明 确认保证(过去和现在) 保证 明示保证 承诺保证(未来) 默示保证:海上保险 弃权与禁止反言(保险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误告(告知不实)、漏报(不予告知)
保 险 合 同 的 特 征 与 种 类
给付性:各类寿险合同
3.种类: 定值: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 保险价值
如字画、古玩
不定值:财产险业务 风险责任 单一:农作物雹灾 综合 一切险
第二章:保险合同
实施方式 强制保险:如交强险 自愿保险:各类商业保险合同 财产损失险(标的:有形 财产) 财产保险 保险 标的 责任保险(标的:被保险 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信用保险(信用行为)
年金、定期生存者年金
2.年金保险
3.简易人寿保险:低保额、免体检、适合收入低人群 4.团体人寿保险:平均死亡率和疾病率相对稳定
利差益:实际收益>预计收益
人 寿 保 险
5.新型人 寿保险
分红 保险
来源
死差益:实际死亡<预定死亡 费差益:实际费用<预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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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保制”
保 险 2.履行
投保人:如实告知、交纳保费、防灾防
损、危险增加通知、事故发生通知、损 失施救、提供单证、协助追偿

保险人:赔偿或给付、说明合同、即使
签单、保密

主体变更(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
的 3.变更 人、受益人) 内容变更(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变更)
过 程 4.中止:未按时交费,且在宽限期(60天)
信用
按风险性质:纯粹(只有损失机会、
风 3.分类 而无获利可能,如汽车碰撞)、

投机(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
如股票)
按产生行为:基本(非人为)、特定
(人为的)
4.特征
不确定性:发生与否、发生时间、 产生结果 客观性:不以人意志为转移 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可测性:大数法则、概率统计 发展性:科技发展带来的

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合同双方在享有
险 2.特征 合
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义务的履行 附和合同:保险人拟定,投保人签订

即表示同意合同条款

射性合同: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 最大诚信合同
特 征 与
补偿性:财产合同、医疗 合同性质 费用合同
给付性:各类寿险合同


3.种类: 保险价值
定值: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
如字画、古玩
避免(如下雪天不出门) 控制 预防(如安全教育、报警器)
4.方法:
财务
抑制(如灭火器、安全气囊)
自留:风险自我承担
转移 非保险型:如保证互助 保险型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概述
1.定义:合同约定、赔偿或给付、商业行为
2.可保风险要素:纯粹风险、大量同质风险 受损、受重大损失可能性、风险的分散型、 显示可测性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概述
1.主体:社会组织或个人
风险识别:第一步,潜在风险加以判

风险估测:概率统计理论,推定损失
程度 2.步骤: 风险评价: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
其危害程度
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最为重要的环节

评估风险管理效果:适用性、收益性

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

损失前
理 3.目标: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损失后
仍未交纳,2年内可以复效
5.终止
• 自然终止:最普遍、最基本原因 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 终止 • 因合同主体形式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 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 因解除而终止
6.解释及 争议处理
解释:文义、意图、有利于被保 险人和受益人、批注优于正文、 后批优于先批 争议处理:协商、仲裁、诉讼
保险人:收取的保费与承担
的责任对等
保 险
3. 费 率
公平性 投保人:交纳保费与标的风 险状况相适应
合理性:不能赚太多(保险人)
的厘 定 适度性:不能亏太多(整个保险业务)
要 原 稳定性:短期内应稳定
素 则 弹性性:长期应随变化而调整
与 特 4.保险金准备形式:未到期(短期险)、
未决赔款、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
保 认的利益
必须是合法利益
险 利
2.确立条件 必须是经济利益:能够以货币计算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现有利益和期

待利益)
原 则
3.利益时效 财产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时 人生保险:合同订立时
1.含义:适用于财产险,有损失就有补偿,损
损 失多少补偿多少

代位求偿权(标的状态:由于第
原保险(A-B)
再保险(A-B-C):纵向转嫁
承保方式
共同保险(BCD-A):横向转嫁, 出发点:保险人,保额=保价
重复保险(A-BCD):横向转嫁,
出发点:投保人,保价>保额
第二章:保险合同
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 1.主体:
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 险 2.客体 合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征 5.保险准备金计算方法:过去法和未来法
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为一人 法律性: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6.特征: 经济性:通过补偿或给付 商品性:等价交换 科学性:概率论和大数法则
第二章:保险合同
1.定义: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
有偿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而必
须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保障合同
• 申请复效:需补交保费及利息 • 终止:2年期满后退还现金价值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1.原因
信息不 对称性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风 险状况不易把握
投保人:对保险条款、费 率、承保条件不易把握
附和性和射幸性
最 大 诚 2.内容 信 原 则
告知 保证
投保人:无限告知、询问回答告知
保险人:明确列明、明确说明 确认保证(过去和现在)
保险基础知识梳理
——培训部:张李雪
课程总框架
风险和保险概述 保险合同 保险的基本原则 人身保险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概述
1.含义: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2.构成三要素:风险因素(潜在、间接原因)、 风险事故(直接、外在原因)、损失
按产生原因:自然、社会、政治、
经济、技术
按风险标的:财产、人身、责任、
同 的 要 素 3.内容
保险条款
按照保险条款性质不同: 基本条款、附加条款
按约束程度分: 法定条款、任意条款
基本事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 保险起见、保险金额等
第二章:保险合同
1.订立
过程:要约与承诺
保险单(正式书面凭证)
合同形式
暂保单效:投保人交费后,“次日零时
第二章: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中止及终止
2015.1.1
宽限期 中止期 可申请复效
60天
2年
终止
2016.1.1
2016.3.1
2018.3.1
• 宽限期:在合同宽限期发生保险事故,保 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扣除未交保费;
• 中止期: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要退还现金价值;
明示保证 承诺保证(未来)
默示保证:海上保险
弃权与禁止反言(保险人)
3.违反 形式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误告(告知不实)、漏报(不予告知) 隐瞒(有意不报)、欺骗(虚假告知)
责任免除条款未说明明确 保险人 隐瞒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
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1.含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
不定值:财产险业务
单一:农作物雹灾 风险责任 综合
一切险
第二章:保险合同
强制保险:如交强险 实施方式
自愿保险:各类商业保险合同
财产损失险(标的:有形

险 合
保险 标的




财产保险
财产) 责任保险(标的:被保险 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信用保险(信用行为)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标的:人的寿命) 健康保险(标的:人的身体) 意外伤害(人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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