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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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

第1章民间借贷概述 (3)

1.1 民间借贷的概念和特点 (3)

1.1.1 民间借贷的概念 (3)

1.1.2 民间借贷的特点 (5)

1.2 民间借贷的历史沿革 (6)

1.2.1 建国前民间借贷的发展 (6)

1.2.2 建国后改革开放之前的民间借贷 (7)

1.2.3 改革开放以后的民间借贷 (8)

1.3 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和规制现状 (9)

1.3.1 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9)

1.3.2 关于民间借贷立法现状 (10)

1.4 民间借贷存在的必然性 (11)

第2章国外民间借贷发展和规制借鉴 (14)

2.1 美国 (14)

2.2 日本 (15)

2.3 菲律宾 (16)

2.4 印度 (16)

2.5 孟加拉 (17)

第3章当前民间借贷法律问题 (18)

3.1 民间借贷法律规则不统一、不充分 (18)

3.1.1 民间借贷没有明确的合法地位 (18)

3.1.2 民间借贷的规定不统一 (18)

3.1.3 审理民间借贷裁量依据相对较少 (19)

3.2 监管制度存在缺陷 (20)

3.2.1 监管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0)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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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监管主体不明确 (20)

3.2.3 民间借贷监管形式化 (21)

3.3 当前利率上限不适合当前的民间借贷市场 (21)

3.3.1 利率上限的设定机制 (22)

3.3.2 利率上限抑制市场资金供给 (23)

第4章民间借贷法律制度的完善 (24)

4.1 尽快出台相关的民间借贷法律 (24)

4.1.1 确立民间借贷合法地位 (24)

4.1.2 统一民间借贷法律规范 (25)

4.1.3 出台法律增加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裁量依据 (25)

4.2 完善民间借贷的监管 (26)

4.2.1 实行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26)

4.2.2 明确民间借贷的监管主体及其职责 (27)

4.2.3 完善民间借贷的监管措施 (27)

4.3 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浮动利率上限 (28)

4.3.1 浮动的上限利率有利于市场的调节 (28)

4.3.2 设置浮动的利率上限 (29)

结语 (31)

参考文献 (32)

致谢 (34)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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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引言

民间借贷由来已久,跟随历史的前进经历过一系列的打压或者支持的态度。随着我国经济形式多样性的发展,民间借贷再次发挥着其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民间借贷的兴盛也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自2011年4月以来,温州频频爆出民间借贷资金链条断裂,老板无法再支付向民间借入的巨额高息资金而选择出逃的跑路的消息,形成了企业老板的“跑路潮”,导致很多地区的中小型企业破产,地区生产力萎缩。在温州之前,2009年的吴英案也是因为民间借贷导致无法还款,最终走向集资诈骗的犯罪道路。不说这些众所周知的案例,在笔者身边也有许多类似这样的事件。2014年11月,笔者好友的父亲曾某就因为借款不能拿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曾某在2013年7月将一笔50万的资金借给当地的某化工厂,约定一年后还款,本息共60万元,到期后,化工厂不能按时还钱,在保证人保证下,签订了两个月的延时还款合同,直至11月份,仍没有还钱,且工厂设备和老板的别墅汽车都被抵押出去了,工厂面临破产的状态,曾某最后只能诉诸法律追偿财产。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对民间借贷的研究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一方面,研究民间借贷可以更多的避免温州事件的出现,丰富当前的民间借贷领域的研究,另一方面研究民间借贷制度,对于我国的民商法体系起到一个补充的作用,使得民商法律体系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

我国当前对于民间借贷的研究很少,而且研究分布较散,主要研究见于金融行业和法律行业,有“非正式金融”“地下金融”“灰黑色金融”的表述。王春宇在其文中阐明:民间借贷泛指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经济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所从事的以货币资金为标的进行资金流通及还本付息活动的总和,是一种地下经济的运作方式。①民间借贷是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促进作用,间接地促进经济的发展②。张书清认为民间借贷是当前金融体系中不能够缺失的一部分,我国对民间借贷进行规制的同时应当对借贷主体的权利进行保障,过度打压民间借贷影响其发挥其原本的优势。姜旭朝,邓锐在将民间借贷定义为,不受国建行政部门批准就能存在的金融组织进行金融活动的总称。是民

①王春宇《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博士生论文2010

②张书清《民间借贷的制度性压制及其解决途径》法学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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