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医院信息报告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相关栏目实行科室对口管理,各负其责。
第二条信息的审核及发布
需填写《信息审核登记表》,经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布;各科室对外发布的网络新闻信息,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批后,以科室名义发布。
第三条信息的发布登记、保存、备份
1、各科室发布信息时,必须进行信息发布登记。
2、各科室要对所发布的信息备份保存12个月以上。
3、网页的链接内容各科室部门也应做好相应审批、登记工作。
第四条信息的清除
1、各科室应及时更新网页信息,清除过时内容,保证网站内容能紧跟形势、以时俱进。
2、各科室要指定人员对所负责的栏目内容进行监督、审查的职责,加强对有害信息监控,发现错误言论、不良信息要保留原始数据、记录现场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作出处理后,再删除。
第五条信息安全管理
1、各科室要严格执行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以及禁止涉密微机入网制度。
2、未经信息中心备案的计算机用户不得上网。
用户上网只能使用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入网,不得将IP地址借与他人使用,更不许擅自更改成他人的IP 地址入网。
医院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医院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信息工作,推动宣传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非政府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我镇信息工作归宣传办统一组织管理。
宣传办综合协调指导全镇的信息工作。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一)按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安民镇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研究和制定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搞好信息的收集、甄选、加工、传输、呈报、意见反馈和档案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告知镇各部门。
(四)负责管理统计数据各单位信息上报情况并展开通报。
第四条各站、办、所、各村委会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站、筹办、所、各村信息员的工作职责:(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向宣传办报送至少三篇工作信息。
(二)融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心和重点,积极开展总结工作,每季度末呈报一篇有价值的工作总结及之下季度工作计划。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第六条宣传筹办搜集和上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含:(一)本市、区的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镇关键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全面落实情况。
(三)本镇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上级领导去我镇指导、检查工作情况;各部门、各村举行各类会议情况;领导应邀出席关键会议情况。
(五)本镇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六)其他需报高新区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的关键信息。
(七)以征文形式投稿,可以采用诗歌、散文、议论文等多种文体形式,必须是原创作品,积极向上,感情真挚,文笔流畅,不得抄袭、代笔或网络下载。
(完整版)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为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使之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院实际状况,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多层次决策和卫生事业管理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报送内容: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
2、各科室主要职责(1)医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技术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2)院办负责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院质量检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3)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4)后勤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5)财务科负责提供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6)院办提供房屋及基本建设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7)药剂科负责提供临床用药监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8)院感科负责提供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9)信息科统计室负责提供诊疗信息、出院病人调查表信息并审核数据,负责全院数据汇总工作。
3、信息报送程序(1)信息科统计室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给相关科室发送数据报送通知书。
(2)各科室在接到数据报送通知后,由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审核工作。
信息统计人员在此过程中,如有疑问时,应及时与信息科统计室沟通,解决疑问,确保统计口径准确无误。
(3)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汇总数据,审核无误后,科室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汇总的数据信息签字认可,再报送信息科统计室。
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4)信息科统计室将各科室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逻辑关系,形成报表。
如发现逻辑关系错误的,及时反馈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修订后要重新报送。
报表审核符合要求后,经统计负责人签字认可,送院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数据有直接对口科室的,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汇总数据,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可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一、概述信息报告是企业内部和外部沟通交流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信息的准确传递、决策的科学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信息报告的编写、审核、发布和保存等环节,确保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
同时,本制度还对信息报告的分发渠道、保密措施以及违规行为进行了规范,以保护企业信息的安全和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编写1.报告编写的原则报告编写应遵循客观、真实、清晰、简明的原则,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完整、易于理解。
2.报告格式报告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包括报告名称、报告编号、报告日期、报告撰写人、报告审核人等内容。
报告的正文应包括背景介绍、主要内容、分析和结论以及建议等部分,以便对报告内容进行全面的了解。
3.报告编写的责任报告的编写由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人负责,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并由具备相应职责和权限的人员签署。
三、报告审核1.审核程序报告编写完成后,应由报告编写人的直接上级进行审核。
审核人需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仔细检查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审核要求审核人需要对报告的数据、分析、结论和建议进行核对和评估,确保报告的逻辑性和合理性。
同时,还应对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报告发布1.发布渠道报告的发布应通过内部信息发布系统或专门的报告发布平台进行,确保报告及时、有效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2.报告的保密部分报告可能涉及敏感信息或商业秘密,对于这类报告,发布时需要严格保密,仅限于特定人员查阅,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五、报告保存1.报告保存周期报告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告保存周期进行存档。
一般情况下,报告的保存周期为3年,对于关键性报告或重要决策的文件,应保存更长时间。
2.报告保存的方式报告可以以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保存,也可以采用纸质文档的形式进行保存。
无论采用何种保存方式,都需要保证报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的违规行为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降职、解职等处理。
三甲医院评审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评审信息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三、信息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保密原则,对评审信息进行严格保密;3. 及时更新,确保评审信息时效性;4. 安全管理,确保评审信息安全。
四、信息管理职责1. 医院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负责全院评审信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评审信息管理制度;(2)负责收集、整理、归档评审信息;(3)负责对评审信息进行保密、安全管理;(4)负责评审信息更新、发布;(5)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科室开展评审信息工作。
2. 各部门、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本科室评审信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评审办要求,及时提供评审信息;(2)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实,确保真实、准确、完整;(3)按照评审办要求,对评审信息进行保密、安全管理;(4)积极配合评审办开展评审信息工作。
五、信息管理内容1. 评审制度及标准:包括医院评审标准、评审流程、评审方法等;2. 评审资料:包括医院自评报告、评审申请表、评审记录等;3. 评审结果:包括评审结论、评审意见、整改措施等;4. 评审相关文件:包括政策文件、通知、通知纪要等;5. 评审工作总结:包括年度评审工作总结、专项评审工作总结等。
六、信息管理流程1. 评审办负责制定评审信息管理制度,并报医院领导批准;2. 评审办负责收集、整理、归档评审信息;3. 评审办负责对评审信息进行保密、安全管理;4. 评审办负责评审信息更新、发布;5. 各部门、各科室按照评审办要求,提供评审信息;6. 评审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科室开展评审信息工作。
七、信息管理要求1. 各部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评审信息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2. 评审信息管理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信息管理制度;3. 评审信息管理人员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评审信息管理工作顺利开展;4. 评审信息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评审信息进行自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运营管理。
第三条定义1. 信息系统:指为实现医院的各项业务管理和服务需求,利用电子设备和计算机技术,以及相关软件和网络设备构成的系统。
2. 系统管理员: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营的责任人。
3. 用户:指医院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利用医院信息系统进行日常工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二章信息系统建设第四条信息系统规划医院应制定全院信息系统规划,明确信息系统的发展目标、建设方向以及所需的资源和投入。
第五条信息系统选择医院信息系统的选择应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和信息系统规划要求,进行合理的选型。
第六条信息系统建设和实施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实施应遵循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方法,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完成。
第三章信息系统维护第七条系统管理员的职责系统管理员应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营,包括但不限于:1. 日常维护和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2. 组织系统的升级和更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错误处理和故障排除,确保系统平稳运行。
4. 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5. 根据医院的需求和要求,进行相应的系统调整和优化。
第八条用户的职责用户应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正确使用医院信息系统,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或泄露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维护与保养医院应定期进行信息系统的维护与保养,包括但不限于:1. 检查和清洁硬件设备。
2. 更新和升级软件系统。
3. 检查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检查和备份系统的数据。
第四章信息系统安全第十条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医院应制定和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策略,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措施医院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医院信息查询审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信息查询工作,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提高信息查询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及外部对医院信息进行查询的审批与管理。
三、信息查询审批原则1.合法性原则:查询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2.必要性原则:查询信息必须与工作需要密切相关。
3.保密性原则:查询过程中,对涉及患者隐私和医院内部敏感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4.便捷性原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信息查询效率。
四、信息查询审批流程1.内部查询审批流程(1)查询人填写《医院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查询目的、所需信息及查询范围。
(2)申请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至信息管理部门。
(3)信息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者退回申请。
(4)查询人持批准后的申请表,到信息管理部门领取查询账号和密码。
(5)查询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权限,登录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2.外部查询审批流程(1)外部单位或个人提出查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信息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者退回申请。
(3)批准查询的单位或个人,到信息管理部门办理查询手续,缴纳查询费用。
(4)信息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权限,提供查询服务。
五、信息查询管理1.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医院信息查询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查询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权限进行查询,不得擅自修改、删除信息。
3.查询人发现信息错误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门。
4.信息管理部门对查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监督与责任1.医院信息查询审批工作接受医院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
2.查询人违反本制度,造成信息泄露、损坏或滥用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信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信息泄露、损坏或滥用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报告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成果,具有决策指导和信息沟通的作用。
为了保证报告的质量,提高组织的效益,建立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报告的审核和签发流程,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所有报告的审核和签发过程。
三、角色和职责2.审核人员:对报告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报告内容准确、逻辑清晰、合理可行。
3.签发人员:负责对审核通过的报告进行签发,并确保报告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四、流程和步骤1.报告编写:报告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模板和要求进行报告的编写,包括目录、摘要、内容和结论等。
3.报告修改:报告负责人根据审核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并保存修改记录。
4.报告复核:审核人员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复核,确保修改符合要求,并记录修改记录。
5.报告签发:签发人员按照一定的授权程序对通过审核和复核的报告进行签发,签发后的报告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
6.报告归档:签发人员负责将签发后的报告进行归档,并保存至指定的电子或纸质档案。
五、质量控制1.报告审核和签发过程应做到公正、独立、客观,真实地反映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审核人员和签发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了解最新的规定和要求。
3.报告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和监督报告的审核和签发过程,确保整个流程的顺利进行。
4.涉密报告需要按照组织的涉密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保障报告的机密性。
六、责任追究1.如果因报告内容的错误或不实导致组织遭受损失,报告负责人、审核人员和签发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发现报告审核和签发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评估和改进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报告审核签发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组织相关人员遵守执行。
对于未尽事宜,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制度的修订和补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华医院信息报告审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管理相关数据与信息审核、报送工作,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包括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和东莞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以及东莞市社保局、东莞市统计局等关于各种统计报表报送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统计工作及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的医院管理相关数据与信息主要指所有上报给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部)、统计部门、社保部门等的各类报表、数据资料。
第二条统计人员应熟悉报表内部,报表之间的填写要求和逻辑关系,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对采集的统计信息,统计人员要进行真实性和逻辑性审核,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可用,对统计报表中的指标数据增减变化大的影响因素必须文字说明。
第三条统计人员要在统计数据填报、汇总、整理的每个阶段,从基础数据收集和各专业主要统计数据之间的衔接,到最后数据的确定,对数据质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对收集的基础统计资料,经整理审核,并核实无遗漏、无重复时,方可进行计算机审核及汇总,坚决杜绝粗估冒算行为的发生。
第四条统计人员经初步整理审核后,对一些增减起伏较大或与正常情况相悖的资料,要做进一步地了解和分析归纳,对符合实际的,经院领导审核后按规定上报,对把握不准或有疑义的,应进一步提交讨论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
第五条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医院主管领导对全院统计数据质量统一管理,统计室负责全院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各科室、部门对本级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管理,负责本级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医院统计分管领导对统计数据信息负监管责任,医院统计负责人是统计数据质量主要责任人,专(兼)职统计员是统计数据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应开展经常性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严格把好数据处理、审核、评估关。
层层汇总上报数据,必须做到资料齐备、数出有据、合理。
第八条严格规范报表报送程序。
统计人员要认真遵守统计报送规定,统计报表必须经专业人员审核无误,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第九条严格遵守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保证报表的时效性。
第十条统计报表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
原则上,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直报方式或电子邮件传输方式,报表打印件直接上交上级主管单位。
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在更正期内立即申请更正。
上报单位在报出报表的同时,各报表在报出同时,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第十一条在统计信息上报的过程中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的,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报医院监理部研究处理,发现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并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