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管理、百分制考核制度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
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
1、党员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1)理论学习情况(25分):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④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①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②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
④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
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⑤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基层党员量化考评细则

基层党员量化考评细则基层党员量化考评标准学校党员量化考评工作实行百分制,基础分90分,民主评议10分,奖励分10分。
一、基础分(90分)(一)政治素质(15分)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6分)。
2.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撰写2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记写2万字以上学习笔记(5分)。
3.有坚强党性和政治敏锐性,大事是非和原则性问题面前头脑清醒,敢于同有损党的威信和形象的言论作斗争(4分)。
扣分标准: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态度消极,发现一次扣3分;散布错误言论,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发现一次扣3分;参加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活动,根据情节扣5-10分;宗旨意识淡化,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有漠视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发现一次扣5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完不成规定篇目和字数的,扣3分。
(二)道德示范(15分)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4分)。
2.模范遵守单位或党组织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强(5分)。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宽以待人,群众口碑好(6分)。
扣分标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的一次扣2分;办事不公道的一次扣2分;生活奢侈腐化、铺张浪费的一次扣3分;不遵守单位或党组织管理制度的,一次扣3分,受到问责或处分的扣10分;不尊重领导,不团结同事,群众口碑差一次扣2分。
(三)服务群众(20分)1.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建议(6分)。
2.年初对党组织和群众进行公开承诺,热心服务人民群众和工作对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7分)。
3.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志愿服务于群众(7分)。
扣分标准: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的一次扣2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一次扣3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四)组织生活(20分)1.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各项组织活动(6分)。
党校学员百分制管理量化计分细则

党校学员百分制管理量化计分细则一、上课考勤(三次党课、3×6’)出勤者满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旷课者0分。
二、集体学习(一次、8’)1.出勤者4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旷课者0分。
2.学习笔记内容丰富、详实,字迹工整4分,其他情况依次递减,缺少的0分。
三、听课笔记(三次党课、3×6’)内容具体、详实,字迹工整5-6分;其他情况依次递减;缺少者0分。
四、小组讨论(二次、2×6’)1.全部参加者5-6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旷课者0分2.二次讨论都发言者6分,发言一次3分,没发言0分。
五、讨论发言(二次、2×6’)1.全部参加者5-6分,旷课者0分,请假者2分以下2.二次讨论都发言者6分,发言一次3分,没发言0分。
六、思想汇报(二篇、2×8’)内容丰富,有个人深刻见解和体会,字迹工整7-8分内容具体、详实,有总结体会,字迹一般5-6分内容简单,学习体会一般,有抄袭现象3-4分内容肤浅,思想体会不深刻,字迹潦草1-2分七、观看电影(一次、5’)出勤者满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未出席者0分。
八、观后感(一篇、5’)内容丰富,有个人深刻见解和体会,字迹工整5分内容具体、详实,有总结体会,字迹一般3-4分内容简单,学习体会一般,有抄袭现象1-2分内容肤浅,思想体会不深刻,字迹潦草0分九、义务劳动(一次、6’)出勤者满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旷到者0分以上评分细则要求绝对公平、公正、公开,由各年级小组长负责执行,跟班党员实行监督管理,并经各年级辅导员审查签字,研究生学员由院党委书记审查签字;请各位负责人履行好职责,认真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做到即时打分、记录等相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需及时向跟班老师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期党校培训班管理学院教学点教学计划编辑:admin | 时间:2006-04-06 11:27:19 | 作者:| 来源:管理学院[上一篇] [下一篇]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党校[2006]1号文件关于“举办第六十三期党校培训班的通知”精神,本期党校培训班采取分设教学点的组织形式完成党校教学及管理工作。
党员 考核办法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
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
1、党员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1)理论学习情况(25分):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④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①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②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
④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
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⑤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办法

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激发全院党员服务患者、奉献社会的积极性,使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党员量化考核对象为医院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基本要求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缺席。
一次无故不参加党的会议扣2分;会议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1分。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连续六个月不交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3、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义务劳动、主题党日活动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4、在每季度的考核评比中,凡会议、学习、培训参与率达不到80%者(含请假),将与医院评先选优挂钩,年内不得被评为医院先进个人。
(二)模范作用1、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5分。
2、团结同志,相互配合,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
因责任或技术原因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引发纠纷,造成医院经济和声誉损失扣10分;医德医风差,被患者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扣5分;对待前来我院看病、办事的群众态度恶劣的扣3分;有不团结行为的扣3分;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扣3分。
不尽职尽责解决服务对象困难每次扣2分;3、能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有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的每次扣1分;有将个人费用到单位开支的每次扣2分;有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每次扣3分。
党员考评管理办法

党员考评管理办法(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规范党员行为,引导、督促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共产党员本色,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公司党总支支委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党总支全体党员。
二、编制依据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三、考核时间在每年年底进行。
四、职责分工(一)职责党总支:负责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督促、实施、抽查、核实。
党支部:负责对支部党员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领导机构为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专门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党总支其他支委委员担任,小组成员由党总支各所属党支部书记担任。
领导小组职责:协调解决考评过程中的问题,推进党总支党员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六、考核方式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测评、党总支审议决定五个环节进行。
党员测评设置了组织表现、群众满意、遵章守纪、个人作风、工作业绩五个部分,满分100分。
其中,工作业绩占20分,由业绩考核部门另外给每个党员打分。
其余四个部分由党员本人、支部党员、群众代表、党支部分别对每个党员打分,以上四个评价主体的评分依次按照10%、30%、30%、30%的权重计入总分。
其中,群众代表评分原则上由党员所属党支部选择党员所在岗位的上级、平级、下级分别1人共计3人打分(要对党员工作接触多、比较了解)。
如果操作存在困难,可参考以上原则找与党员接触较多的3个群众代表评分。
党员测评还设置了“加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
有符合加分条件的,经党支部审核确认,可以加分;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经过党支部审核,确有其事的,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按照党内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实施原则坚持个人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党内评价与群众意见相结合的原则,对党员进行360度考评,保证考评方向不偏、内容完整,适当增加业绩完成水平在党员考评中的权重,以党性促业绩,以业绩见党性,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党员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

党员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为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景观办实际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内容与要素党员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共分为5项指标: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
(一)自身建设(20分)1、思想建设(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2分)。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在党员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党建主题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团结务实、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2分)。
2、团结协调(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织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具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做到团结和谐,精干高效,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4分)。
(2)党员干部素质高、能力强、甘奉献、有威信,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2分)。
3、工作成效(1)党员队伍建设目标明确、责任具体,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分)。
(2)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有效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干部职工关心的重点问题(2分)。
4、联系群众(1)落实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承诺办实事制度,建立党员示范岗、责任区等,组织开展党员奉献岗、奉献日等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2分)。
(2)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满意率在90%以上(4分)。
(二)组织建设(18分)1、组织设置(1)党的基层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党员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党的基层支部成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党务工作培训(2分)。
(2)按期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委员(4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各学生党支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全面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杜绝“入党前进步,入党后停步,转正后退步”的现象,使学生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当代大学生党员的特点,特制定此考核管理办法。
一、量化考核组织机构量化管理考核组织机构中,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考核工作组。
领导小组由学生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组员为学生党总支成员。
考核工作组由各年级党支部书记负责;支委成员和各班级学生代表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二、量化管理考核的方式方法党员量化管理考核,采取三级评定及记实相结合的办法,每一学期对每一名党员进行一次评定,采用百分制。
三级评定由党员自评、民主评议、支部评议三部分组成,分别占考核成绩的20%、40%、40%。
自评:党员根据考核内容及学期初制定的个人计划写出详细深刻的书面总结材料,并进行自我量化打分。
民主评议:由该党员所在的班级非党员同学或服务的对象组成,分别对支部党员进行量化打分支部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党员之间逐人进行互评量化打分。
记实评定由各支部指定专人对党员的平时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记载量化,可由支部每一个月进行总结,记实评定分加分项和不合格项,加分项则根据支部的记实评定,按给出的评定项目进行加分,加分项成绩占考核成绩的5%;不合格项评定为:如有考核项目中的一项,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量化管理考核项目和具体内容及考核等级量化管理考核主要侧重于学生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
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党员在共产主义信念及立场、履行党员义务、思想政策水平、道德水准等方面;政治理论和文化课学习情况;生活习惯、日常行为及为同学服务情况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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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制度
1、坚定理想信念(5分)。
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封建迷信活动。
本人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提高自身素质(5分)。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其它形式的党课教育。
缺席1次教育培训扣0.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
3、参加党内活动(10分)。
按时参加党员会议和组织生活,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分配的义务劳动等临时性工作此项不得分。
参加会议、活动迟到1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每年请假次数达到当年党员会议总数的30%扣3分;超过50%此项不得分。
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1分,超过3个月未缴纳党费此项不得分。
4、履行公民义务(10分)。
自觉履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土地管理、义务教育、征兵等公民义务得5分,每有1
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1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1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0.5分。
带头完成经职工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应承担的公益事业用工,并带领直系亲属积极完成。
本人每有1项(次)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扣2分,情节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未完成任务扣1分。
5、履行岗位职责(20分)。
参照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量化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考评打分;经党组织批准不参加“设岗定责、量化管理”的无职党员直接得20分。
6、带头发家致富(10分)。
有致富项目或至少掌握1—2门实用致富技术,每名党员联系1—2户贫困群众,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没有致富门路或不掌握实用技术扣1—3分,家庭收入和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扣5分;没有开展结对帮扶扣5分。
7、维护管理区稳定(10分)。
自觉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维护管理区的安定团结;积极做好亲属和所联户的思想工作,不出现影响稳定的现象。
直系亲属和所联户每有1次组织、参与或操纵群众上访分别扣5分和2分。
8、坚持移风易俗(5分)。
不讲排场和挥霍浪费,自觉与封建迷信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
在婚丧诸事中坚持移风易俗,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本人因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扣2分。
9、遵守区规民约(5分)。
不遵守区规民约每有一起扣1分。
不尽赡养义务,在邻里矛盾和民事纠纷中负主要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违反村规民约现象扣0.5分。
10、开展民主评议(20分)。
按要求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合格以上票数在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得不合格票超过30%此项不得分。
以上各项考核内容只扣本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对在救灾抢险、应对突发事件等危急关头冲在一线,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受到上级表扬奖励或经党员大会研究认定,酌情奖励10—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