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背景下株洲“多规合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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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背景下株洲“多规合一”探讨

发表时间:2018-08-13T11:05:34.51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7期作者:吴平[导读] 摘要:本文在阐述智慧城市基础上,对智慧城市建设与多规合一融合进行研究,提出株洲市“多规合一”对策与建议。

株洲市规划设计院湖南株洲 412007

摘要:本文在阐述智慧城市基础上,对智慧城市建设与多规合一融合进行研究,提出株洲市“多规合一”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多规合一、智慧城市、株洲市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城市智慧化已成为继工业化、电气化、信息化之后的“第四次浪潮”。智慧城市的核心理念是利用新一代的技术手段解决当前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为此建设智慧城市,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前沿趋势。在此背景下,中央相继出台实施“多规合一”的文件及政策,“多规合一”成为统筹城市发展和管理的内在需求,未来空间规划的必然趋势。智慧城市建设、多规合一及两者的融合研究已成为当前规划研究及实践的热点。 1多规合一概述

1.1践行“多规合一”的原因

我国各部门各类规划高达80余种,其中属于法定规划有20多种,现行的审批体系庞大紊乱,各类规划内部与外部矛盾凸显。同时,我国实行空间规划的垂直管理体制。“多规”的编制均“自成体系,互不衔接”,由于缺乏顶层指导,导致各种空间规划职能不清、内容交叉、相互重叠。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多种规划相互脱节甚至相互冲突,基层管理部门难以操作,左右为难,规划难以执行和实施。此外,目前尚缺乏有效的体制机制来统筹协调各类规划的矛盾。现行空间规划体系呈现纵向一贯到底、横向交叉并行,相互渗透的“网络状”,并由此引发各类规划“越位、缺位、失位”等诸多矛盾集中爆发,进而衍生出“病症”及一系列“不良反应”:内容标准打架、管控空间重叠、管控原则不一、“三标”(目标、指标、坐标)不衔接、土地资源浪费、生态环境保护缺乏统筹、影响生态安全、项目落地困难、规划调整频繁、审批繁琐且效率低下等等。因此,在现阶段践行“多规合一”具有重要的意义。

1.2启示与经验

从各地多规合一的实践经验来看,践行“多规合一”的经验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1.2.1概念界定

从目前各地的实践经验看,“多规合一”的概念可以界定为“以理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空间管理职能为主旨,统一工作规则,通过构建全市统一的控制体系,确保各类规划在空间目标、指标、坐标上达成共识,加强城乡发展空间布局的衔接与协调的一项综合性工作。通常情况下,多规合一不编制新的规划,也不取代其他既有的法定规划。

1.2.2 实施机制

实施机制方面,多规合一顺利开展的关键在于: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二是深化配套体制机制创新与改革;三是法律法规保障,政策支持。

1.2.3规划体系与标准

在我国现行规划体制下,近期应主要通过统一规划技术标准,来保证多规合一。远期则应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编制战略规划,长期有效地统筹指导各类规划。

1.2.4工作成果内容

多规合一的工作成果主要包括“一张图、一张表、一个平台、一套机制”。重点是落实土地利用布局差异处理,形成土地利用与控制线一张图,重点项目一张表,成果运行一个平台,确保实施一套机制。 2株洲市“多规合一”策略

规划管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突破领域,“多规合一”是智慧规划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技术的发展成熟为城市“多规合一”的实现提供了契机和可能。在智慧城市背景下,目前,株洲市多规合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利用智慧城市的理念和技术,适时启动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建立运转协调、管控高效的空间规划体系已迫在眉睫。

2.1成立组织机构,推动多规合一实施

为切实推动多规合一工作的开展,必须构建一个自下而上、由市委市政府领衔的组织机构;指导全市多规合一工作开展,协调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可由市规委会成员组成,指导全市“多规合一”工作,制定“多规合一”工作总体计划,指导政策制定和编制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各部门“多规合一”工作的推进执行情况,指导各部门开展有关规划工作,决定“多规合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主管部门组成。办公室下设专责小组和技术小组。专责小组从市规划、发改、国土等各主管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技术小组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多规合一”项目前期研究、技术实施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

2.2制定工作规则,保障多规合一有效运行

为了加强多规合一管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株洲市实际,制定“多规合一”工作规则,指导市“多规合一”工作的开展。

株洲市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多规合一”须遵守该工作规则。 “多规合一”工作规则应包括建立项层纲领,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一张蓝图,搭建一个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一套编制、审批流程,保障措施等内容。

2.3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制定“多规合一”技术标准用于指导株洲市“多规合一”技术工作及各部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包括技术处理框架、基础数据标准、顶层统领设计、综合目标与指标体系设计、控制线体系设置、建设用地布局差异协调处理流程、一张图建库标准等技术指引。

从长远出发,建议构建三级空间体系。第一级为纲领层面,即空间统筹发展规划;第二级为中长期规划层面,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主管部门的专项规划;第三级为近期建设规划层面,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主管部门的近期建设计划。空间统筹发展规划具有纲领性,实行四个统一,即期限统一、目标统一、指标统一、坐标统一。

2.4基于智慧城市技术,搭建“多规合一”平台

按照“一平台、一规划、一协调机制”的技术路线,探索具有特色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和发展规划的协调途径。

基于智慧城市技术,建立株洲市具有“多规合一”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要求的信息管理平台,提高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对“多规”空间要素的叠加分析,发现和解决“多规”冲突不协调的问题,建立跨部门的“多规”协调机制,搭建“多规合一”信息联动管理平台,并实现与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各部门已有业务系统的联动,推进空间规划信息共享和“一张图”管理。

2.5试点一区一县九镇,探索“多规合一”全面推广路径

在株洲市“一区一县九镇”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工作内容包括空间规划现状梳理与评估、顶层统领设计、多规土地利用布局差异处理、控制线划定与管制规则制定、近期重大项目实施清单、空间规划的一张蓝图、信息平台搭建、成果实施措施等。在试点区形成“多规合一”阶段性成果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技术标准、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审批机制等进行反馈和修正,为全市“多规合一”工作的全面铺开打下坚实基础。

2.6构建“多规合一”智慧评价体系,加强监督与评价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评价体系,各地的“多规合一”只注重前期编制,后续监督评价管理不强,多规合一的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构建株洲市“多规合一”智慧评价体系,有利于加强对规划的监督与评价,促进规划编制、实施、协调融合等工作顺利开展。株洲市“多规合一”智慧评价体系应从多规合一的角度,统筹考虑规划前期阶段、编制阶段、后续阶段三个过程,运用多种评价指标,对规划实施效果、协调推进情况等进行评价。

3结语

推动多规合一是规划管理的发展方向,也是国家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未来应从智慧城市的技术实现角度与实现方式等方面入手,重点加强智慧城市与规划设计、管理融合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李林.智慧城市建设思路与规划[M].东南大学出版社.2012.1-10

2、陈军.区域发展多规划协调研究-以重庆市南川区为例[D].重庆:西南大学硕士论文,2009,3-7

3、王璐,吴宇迪,李云波智慧城市建设途径对比分析工程管理学报,2012,26(5),34-37 作者简介:

姓名:吴平出生日期:(1986.07-)性别:女职称:工程师,学历:本科研究方向: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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