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评价标准(2016版)
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7、具有较强的辐射能力。接受来自于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进修医师;积极开展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对口支援任务,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所帮扶专科成为设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或成为省卫生计生委认定的特色科室。
年龄要求3分。达不到要求扣3分。
制度保障2分。达不到要求扣2分
4、病区实际开放床护比、专科护士配备符合《医院各科护士基数配置参考标准(试行)》;形成由护士长和不少于病区护士数10%的专科护理骨干组成的核心团队;护士长需取得省级护士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护士长、护理骨干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经省级以上专科护士培训合格;具备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以评定资格为准);国内外该专科护理水平较高的医院进修学习累计半年以上。
4、近3年专科专业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情况。(非统计源期刊不予统计;专著必须为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6
被IM、CA、BA、Medline、SCI、EI、ISTP收录的,每篇基础得分为2分,影响因子以上的,每篇得分同其影响因子;中华系列期刊和专著每篇2分,其他统计源期刊每篇分。在评审过程中,专家组可根据论文、专著的学术水平和价值在上述评分标准的基础增加或减少得分,每篇论文、专著评分调整范围不超过分。
6、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复杂疾病诊治能力,住院患者中疑难危重复杂疾病比例应大于30%;外科四级手术占本专科手术总数之比大于30%。疑难危重复杂疾病目录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南》中所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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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疾病诊治能力10分。《指南》中疑难重症诊治及关键技术基本标准中缺一项扣5分,具备推荐标准中90%的疾病诊治能力得7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3分。结合诊疗方案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治愈好转率、病死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评审标准

无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低于3个病种诊疗方案,每少一个病种,扣2分;中医诊疗方案未反映本专科特色,每个病种扣1分;反映不充分,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中医药综合治疗方法、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手术科室,未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每个方案扣1分。
现场考查3名门诊医师诊治至少5名以上患者的过程。
专科当日门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得少于3人,每少1人,扣2分;每少1位患者,扣1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未采用中医四诊,每个病人扣1分;未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酌情扣分(每个病人最多扣1分);四诊资料收集不完整,不足以支撑辨证分型,酌情扣分;辨证分析不正确,酌情扣分(每个病人最多扣1分);主病或主症未采用中医治疗方法,每个病人扣1分;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个病人扣1分;使用中成药不辨证,每个病人扣0.5分;辨证不正确或使用不合理,酌情扣分;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不合理,酌情扣分(每个病人最多扣0.5分)。
未应用,不得分;未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平均水平,扣1分;未与中医药治疗结合,每份病历扣1分;缺少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扣1分。
2
4.8有重点专科研究室,开展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专科研究工作,并能将成果转化应用于临床。(5分)
4.8.1建立重点专科研究室,并有负责人与相应专兼职研究队伍。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查。
5
4.3.2医师诊疗行为得到患者认可。
现场访谈患者5人(患者至少在该院就诊3次以上)。
医师诊疗行为未得到患者的认可,每人扣1分。
2
4.3.3专科门诊服务量在相应级别中医同专业科室中领先,专科提供优势病种门诊(专病门诊)服务,门诊诊疗病种前3位至少包括1个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加。
市医学重点专科考核标准

市级医学重点专科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I—1
学科水平
II—1
研究与创新
①有2-3个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
②学科主攻内容紧紧围绕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科学、可行、有创新性
③对省内外本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透彻。每项达标得2分
II—2
医疗业务
1平均年门诊量2014---2016 :
②平均年出院病人量:2014---2016 :
II—10
人才培养
①学科带头人及学科技术骨干出国进修时间达到三个月及以上,1人次得4分
②建设周期内毕业博士1人得3分③建设周期内毕业硕士1人得2分
④被评为市卫生系统优秀人才得2分、后备人才1分⑤参加浙大科研能力提高培训1人次得2分
I—3
科研水平
II—11
学术影响
①学术委员会任职: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2分;省主委4分、副主委3分、常委2分;市主委3分,副主委2分
③承担省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1项得8分,重点项目1项得6分,普通项目1项得4分
④承担市级(厅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1项得5分,重点项目1项得4分,普通项目1项得3分
⑤承担其他相关科研项目的得2分
II—13
科研成果
①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0分,二等奖1项得80分,三等奖1项得60分
②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得50分,二等奖1项得10分;三等奖1项得5分
II—4
医疗质量
①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
②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5%
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年度统计每项达标得2分
II—5
标志性技术、成果开展情况
技术名称开展时间开展数量技术水平
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根据专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综合评分。
4、其它专科质量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医学检验科:通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室内质控覆盖率≥90%;参加卫生部临检中心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90%,对不合格项目有改进措施。
医学病理科:常规诊断报告准确率≥99%;术中快速病理诊断准确率≥95%;常规切片的优良率≥98%。
学科带头人领头作用主要指:①近三年学科、专科发展以及后备人才培养成效明显;②德才兼备,学科、专科工作人员对本学科带头人的综合满意度≥90%。
学科带头人的教学科研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近三年有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成果奖;②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华系列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③研究生导师。
20
学术、技术地位2分。如只有1名,达不到要求扣2分;如有2名以上,有1人达不到要求扣1分。
20
医学检验科:通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得8分。室内质控共8分,覆盖率≥90%,得6分,每降1%,扣1分;有总结和改进措施,得2分。室间质评共8分,合格率≥90%,得6分,每降1%,扣2分;对不合格项目有改进措施,得2分。(总分不超过20分)
医学病理科:常规诊断报告准确率≥99%,得7分,每降1%,扣1分;术中快速病理诊断准确率≥95%,得6分,每降1%,扣1分;常规切片的优良率≥98%,得7分,每降1%,扣1分。
有引进或创新技术(指无任何获奖证书的新技术)2分。开展的新技术具有先进性有1项得1分。(由审核专家评定,1个项目不重复计分,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3、能开展与重点专科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实验研究,至少有3个以上研究方向;近3年承担了省卫生计生委及其以上级别课题(无经费的指导性课题不统计,地市政府科技部门列项的课题同省卫生计生委级),其中临床应用性研究项目>70%。
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评价标准(2016版)

附件一: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4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以上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院服务的制度,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积极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4. 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5. 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或专科带头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各专科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一、二级科目进行申报。
11。
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

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一、背景介绍1.1 麻醉科作为医院重要的临床科室之一,承担着重要的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任务。
1.2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麻醉医疗安全方面的要求愈发严格,因此对麻醉科的临床重点专科标准有了更高要求。
二、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2.1 临床重点专科基本条件(1)拥有一支专业的麻醉团队,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2)设有先进的麻醉设备和设施,能够满足各类手术和麻醉的需求。
(3)具备完善的麻醉相关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
2.2 临床重点专科服务能力(1)能够开展各类手术的麻醉管理工作,包括全麻、椎管内麻醉、腰麻等。
(2)具备疼痛管理的能力,包括术后镇痛、慢性疼痛治疗等。
(3)能够应对各类急救和意外情况,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2.3 临床重点专科管理水平(1)建立完善的学科管理体系,包括科室规章制度和人员管理。
(2)开展定期的学术会议和病例讨论,提高麻醉医师的专业水平。
(3)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的协作,提高团队合作效率。
2.4 临床重点专科发展方向(1)不断引进麻醉医疗新技术,提升临床服务水平。
(2)加强科研力量,推动临床麻醉学科的发展。
(3)积极参与麻醉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展学科发展空间。
三、总结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对麻醉科的临床服务、管理水平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有助于提升南京市麻醉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麻醉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希望南京市各医疗单位可以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麻醉医疗服务。
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促进麻醉科学的发展和进步,提高南京市麻醉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从标准中可以看出,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要求医院和科室具备一定条件、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
3.1 临床重点专科基本条件的丰富与完善(1)拥有一支专业的麻醉团队,其中医师、护士、技术人员等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充分满足麻醉科的临床需求。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专科能力评价体系
专科评价基础指标
技术指标
诊疗设备
指标
科室年住院量
开放病床数
住院患者抢救例数
院内感染率
并发症发生率
经鉴定医疗事故发生率
住院术后非预期再手术率
住院重点疾病*例数/年住院人次
住院重点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
三级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数
四级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数
住院重点疾病*死亡率
住院患者死亡率
住院术后患者死亡率
医院共用设备/仪器
本专科最先进的设备名称及数量
本专科最昂贵的设备名称及价值
本专科最先进的内镜/微创设备名称及
发表SCI文章数
发表ISSN文章数
省级科研奖数量。
xx区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xx区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访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历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
※重要质量效率指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5%;病房危重病员抢救成功率≥88%;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麻醉死亡率≤0.02%;择期手术
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3个工作日;平均住院日≤13天;病床使用率85~93%等等。
区卫计委根据医院发展实际对指标内容及要
求实行动态调整。
备注:评审实行得分制,每一项得分不超过其分值,不倒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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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4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以上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院服务的制度,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积极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4. 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5. 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或专科带头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各专科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一、二级科目进行申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