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摘要本文结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论述如何对软件产品的销售、生产进行账务处理,阐述简要的退税流程,方便财务人员理解应用,企业达到真正享受政策优惠的目的。
关键词软件产品即征即退账务处理退税过去的一年是国家放大招减税降负的一年,涉及个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一项重大举措,减轻了很大一部分企业的负担,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了更加实在的获得感。
因工作实务关系,这里笔者主要讲一下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关的账务处理以及退税流程。
国家为鼓励技术创新,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早在1999年11月2日的财税[1999]273号文件中就规定了“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可以实行即征即退”。
财税[2000]25号把原规定税负超过6%部分改为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经过财税[2005]165号和财税[2006]174号以及财税[2008]92号文件的完善,软件产品的退税政策规定更加具体和明确。
目前我们在执行的是财税[2011]100号文件。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财税[2011]100号文件,该文具体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六部分:第一,企业自行开发和对进口软件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适用税率(2019年税改后税率为13%)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第二,可享受软件产品优惠政策的有“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第三,享受优惠政策必须取得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必须是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目前《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已停止发放)。
第四,可退税额的计算为当月可退税额=当月软件产品对应的应纳税额-当月软件产品对应的收入×退税率(即3%)。
做账实操-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做账实操-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即征即退增值税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1、缴纳即征即退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增值税的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3、结转本年利润
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贷:本年利润
缴纳即征即退增值税,然后收到增值税的退税,应当通过"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增值税即征即退会计处理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应用范围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它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对于软件企业而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其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
在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具体来说,软件企业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软件企业的销售额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够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按照规定进行单独核算:软件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单独核算,即对软件产品进行单独的会计科目核算,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和审计.
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软件企业需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按规定缴纳税款、不进行虚假报税等行为,否则将无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当软件企业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等.。
1-与增值税优惠相关的会计处理

涉税会计处理——增值税各项优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对于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必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计入成本。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②、按规定计算转出进项税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异。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
应于实际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三)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它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的软件产品。
一、软件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及基本条件1、政策(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依法进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2、基本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非一般纳税人不享受退税政策。
(2)必须是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外购或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享受退税政策。
(3)必须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4)必须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要具备退税的基本条件,上述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设置公司应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收入”、“不退税产品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凡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软件产品的销售,应纳入退税产品收入核算。
2、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设置与主营业务收入设置的明细科目对应,公司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成本”、“不退税产品成本”两个明细科目。
3、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应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下设置“退税软件产品销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
该明细科目根据材料、设备在购入和领出时进项核算。
4、产成品、库存商品科目设置公司应至少设置“软件产品”明细科目,记录软件产品的收、发、存,要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的品种明细保持一致。
三、软件产品进项税额的划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单独销售软件产品的企业应将所有的进项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相对应的栏目申报。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文章简要介绍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然后详细阐述了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计算和支付、退税申请流程、退税的会计凭证处理、退税后的账务记录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分析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企业的影响,提出了软件企业应当采取的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并给出了合规经营建议。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可以全面了解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为软件企业的合规经营提供参考。
【关键词】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账务处理、退税操作、计算、支付、申请流程、会计凭证处理、账务记录、注意事项、影响、财务风险防范、合规经营建议、软件企业。
1. 引言1.1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简介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指对软件产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由销售方即时征收,并及时退还给购买方的一种税收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软件企业的资金压力,加快税收征收和退税速度,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
根据该政策规定,软件企业在销售软件产品时需要及时征收增值税,并在一定时限内将已征收的增值税退还给购买方,以实现税收征缴和退税的即时性和透明度。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实施对软件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挑战。
软件企业需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征收和退税操作,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软件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财务和会计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账务流程,规范增值税的计提和处理,防范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的发生。
2. 正文2.1 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计算和支付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计算和支付是软件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环节。
根据《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减去采购成本和税金。
在计算增值税时,软件企业需要首先核实销售额和采购成本的准确性,再根据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法有哪些企业应区别以往⽉份应交未交增值税与当⽉应交增值税进⾏不同的会计处理。
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上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法1、⽉份终了时,企业应当将当⽉的应交未交增值税从“应交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转⼊“未交增值税”明细科⽬,借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贷记“应交税⾦――未交增值税”科⽬。
2、⽉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当⽉多缴增值税从“应交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转⼊“未交增值税”明细科⽬,借记“应交税⾦――未交增值税”科⽬,贷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
3、企业当⽉缴纳当⽉应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已交税⾦)”科⽬,贷记“银⾏存款”。
4、当⽉上交上⽉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未交增值税”科⽬,贷记“银⾏存款”科⽬。
[例⼀]某公司6⽉份上交5⽉份未交增值税32000元;⽉底上交当⽉应交增值税54000元,还有3000元应交增值税未缴纳。
作会计分录如下:(1)上交上⽉未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未交增值税32000贷:银⾏存款32000(2)上交当⽉应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已交税⾦)54000贷:银⾏存款54000(3)将当⽉应交未交增值税转帐时借: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000贷:应交税⾦——未交增值税3000⼆、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法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借记“银⾏存款”科⽬,贷记“补贴收⼊”科⽬。
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企业应借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减免税⾦)”科⽬,贷记“补贴收⼊”科⽬。
“补贴收⼊”科⽬属损益类账户,期末结转当期损益时,借记“补贴收⼊”科⽬,贷记“本年利润”科⽬。
[例⼆]某公司采⽤先征税后返还增值税的⽅法,当期收到返还的增值税2600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1、收到返还增值税款时:借:银⾏存款26000贷:补贴收⼊260002、结转补贴收⼊时:借:补贴收⼊26000贷:本年利润26000。
各种税收返还的会计处理

各种税收返还的会计处理1、增值税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消费税(1)企业收到先征后返还的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的消费税,按规定先征后退的,计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公司)、“应收账款”(其他企业)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应收账款”科目。
(3)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退消费税的,计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收到退回的税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3、营业税企业收到退回的营业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4、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应当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
企业的报刊费如何做账2009-4-27 11:52【大中小】【打印】1、按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待摊费用——报刊费2、按新会计准则的话,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确实需要摊销的话,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预付账款——报刊费购买汽车的相关费用入账2009-4-29 14:6【大中小】【打印】1、汽车价款和车辆购置税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工本费、牌照费等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汽车费用”科目。
3、汽车折旧年限按税法规的4年,残值率5。
4、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提折旧。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5、折旧在固定资产入账的下月开始提取。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弥补亏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009-5-6 8:41【大中小】【打印】【问题】《公司法》弥补亏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1)《公司法》禁止将资本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
福建地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流程(老会计人的经验)

福建地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流程(老会计人的经验)一、标题: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流程二、业务概述: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四、办理部门:暂时没有内容!五、纳税人办理时限:一、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二、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一、有审批权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应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完成审批工作,作出审批决定: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减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地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税务机关作出的减免税审批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送达减免税审批书面决定。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七、办理地点:暂时没有内容!八、应提供资料:一、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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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一、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增值税各项优惠政策的含义
1、直接免征: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不必缴纳。
如销售残疾人专用品;
2、直接减征:按应征税款的一定比例征收,目前除了对简易征税的旧货规定了减半征收外,多是采用降低税率或按简易办法征收的方式给予优惠,还没有按比例减征的规定;
3、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
4、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税的时间略有差异;
5、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正常将增值税征收入库,然后由财政机关按税收政策规定审核并返还企业所缴入库的增值税,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
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二、会计处理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①、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②、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个人认为会计制度规定的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有值得商榷之处,首先《企业会计制度》的这个会计处理的前提一定是企业销售了免税货物之后,计提了销项税额,否则账是不平的。
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
如何转出,条例有公式。
如果进项转出了,再计提销项税额,那么这个销项税额,就是免税产品的全部增值税税负,包含了生产免税货物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而这些增值税是别的企业缴纳的。
本企业为购进这些原材料已经支付了增值税,国家只是免征了本企业应交的增值税,而并不是象出口退税那样,不仅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还要退回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所以将全部销项税记入补贴收入的做法显然不妥。
1、我认为对直接免征增值税的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
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分录来进行会计处理,但是这种处理的前提是,销售免税货物应正常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购进材料的进项税是不能做转出处理的,并且要将全部进项税额在应税货物与免税货物销售收入按规定划分;这样才能计算出企业应交的增值税额和免征的增值税额。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将进项税额在免税销售额与应税销售额之是分配,计算出免征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年末将补贴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
对于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必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计入成本。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按规定计算转出进项税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这样处理之后,免税货物销售收入减去相应的销售成本即为免税货物的销售毛利,自然并入了企业的利润总额,不必单独将免征的增值税计入“补贴收入”。
如果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属于不征收所得税的(目前还没见到),
则可以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将这部分免税做纳税调减处理,填入纳税申报表第67行“免税的补贴收入”,不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为了单独在账簿上体现这部分免征的税额,也可以将计算出的免税金额单独从主营业务收入中分离出来,但是这样处理没有什么意义: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补贴收入
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买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从农业生产者收购免税农产品除外)。
2、对于某一产品只减征一定比例的增值税
此种情况目前的增值税政策中还没有,如果真的发生,个人认为可以做如下处理,正常计提销项税额,进项税不必转出,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在申报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反映减征的税额。
①、销售减税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结转本月应交增值税(减征后交的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③、结转减征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年终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申报缴纳应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此种情况,由于购买减税货物的企业支付了未减征部分的增值税,所以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其实际向卖方支付的增值税。
这种情况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目前的增值税优惠中还没有采用这种方式的,都以其它的方式替代。
3、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异。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
但是及时性是不同的,即征即退最快,先征后退次之,先征后返最慢。
此三种优惠,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并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
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抵扣。
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应于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年终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对政策规定不缴纳所得税的,如财税〔2000〕25号“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应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做纳税调减处理,填入纳税申报表第67行“免税的补贴收入”,不单独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