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论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是人身权利,即公民有权利保护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二是言论、出版、宗教和集会聚会的自由,公民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表达观点、发表作品,宣扬宗教信仰,组织集会、示威游行、结社和宗教活动。

三是劳动权利,公民有权利享受劳动保护,有权利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有权利参加劳动竞赛和组织社会保障。

四是民主选举权利,公民有权参加国家机关、政党和社会团体的选举活动,有权参加公共活动,有权拥有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五是司法保护权利,公民有权利享受司法保护,有权接受公正的审判,有权申诉和上诉。

六是财产权利,公民有权利保护自己的财产,有权和平继承财产,有权参与经济竞争。

以上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应当尊重宪法和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 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 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 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 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 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 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御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 现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 一、学校的任务: 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守法教育 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不断培养学生法治精神 二、社会注意法制的要旨和精髓 约束官员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三、基本法制观念 宪法、法律至高无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权由法定、依法使权 四、目的 1、使全体师生成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崇尚者、真诚信仰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这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取得的胜利成果。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中国公民享有广泛的和真实的基本权利。 1949年9月制定,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规定了中国人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后来历次修改的《宪法》,均设专章规定了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982年《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包括:①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②人格尊严。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③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④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⑤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以及取得赔偿的权利。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包括: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包括:①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在中国,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②劳动者休息权。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③生活保障、物质帮助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

公民基本权利(共5篇)(精)

公民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和原则。确立了国家机关活动的界限和基本出发点,也是公民实现基本权利的方法或手段。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法治国家的宪法原则。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一方面表现为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组织与管理即政治权利,另一方面表现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即政治自由。范围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权是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没有利益就没有选举,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选举权是具体的权利,能带来一定的利益,具体包括选择权、投票权、表决权、监督权、罢免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思想和观点的自由,宪法中主要指政治言论自由,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形式。包括思想表达与传达自由、了解权和反论权。在政治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具有政治监督作用。(2)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的见解和看法。这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具有政治监督和信息传播功能。(3)结社自由: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治性的和非政治性的。(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进行,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具体化,是公民表现意愿的强烈形式和手段。此三项自由相互联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是一种与政府进行沟通和表达意愿的有效方式,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1)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实现的基础。 2)平等权的基本内容:第一,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第二,禁止歧视和不合理的差别对待;第三,平等权与合理差别并不冲突,并不绝对排斥差别对待。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言论自由的限制: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与他人隐私。不得利用出版物来传播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 (2)我国现在施行的是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3)《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泄漏国家机密的、有黄色或暴力及不道德内容的、侮辱诽谤的和其他有害出版物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的范围。 (4)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核准登记制度。 (5)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6)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7)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二)国宾下榻处;(三)重要军事设施;(四)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3)参政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宗教信仰自由 1)公民有信教与否的自由,信哪个宗教、教派的自由,信教时间上的自由;2)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私事,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歧视。3)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活动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宪法之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1)平等权 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含有两层意思:第一,人人平等是以法律为尺度的。第二,是指法律这个标尺决不因人而异。用法律去衡量任何一个人的行为的时候,一律平等。 在我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执法平等、守法平等、反对特权和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 (2)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②言论自由,即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 ③出版自由,即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自由表达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 ④结社自由,即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的结社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其中主要是以成立社会团体为其内容。 ⑤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是指公民聚集于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3)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具体包括公民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或者另一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或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4)人身自由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享有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或其他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人身自由是一种相对的权利,国家机关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限制或剥夺。 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享有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 ③住宅不受侵犯 住宅安全权是指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被随意搜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被随意查封。 ④通信自由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等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简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简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我国公民身份的基础上享有的一系列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所保障的,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参与、发展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石。下面将详细介绍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一,政治权利。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岁的,具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这 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参与和决策的基本权利,体现了民主政治的原则。 第二,言论自由。我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公民享有依法进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权利,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思想和观点。当然,这种自由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不得侵犯国家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信仰自由。我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公民有选择、信仰、宣传宗教或无宗教信仰的自由,不受任何强制或歧视。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四,人身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名誉、荣誉和尊严是不可触犯的。这些权利是公民身份的基石,也是公民全面发展的保障。 第五,财产权利。我国公民享有财产权利的保护。公民的财产

权受法律保护,私有财产不得侵犯。公民有合法获取、使用、收益和转让财产的权利。这是公民经济利益的保护,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第六,教育权利。我国公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公民有接受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保障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权利是公民智力和人格发展的基础,是实现全面发展的保障。 以上所列举的只是我国公民的一部分基本权利,还有其他的一些权利,如婚姻家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社会保障权利等。这些权利都是我国基本法律所保障的,而且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发展个人和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公民通过行使这些权利,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为社会和国家的进步发展贡献力量。因此,保障和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国家繁荣的重要基础。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1]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 引言 一、言论自由 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的。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表达观点、批评公共事务,并参与社会议论和评价。这一权利的行使对于确保公众舆论的多样性和言论自由至关重要。 二、出版自由 公民享有出版自由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35条和宪法修正案第3条明确规定的。公民可以自主地进行出版活动,包括出版和发行各种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这为文化产业和知识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的。公民可以自由选择、信仰宗教,并可以参加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有助于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人身自由

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的。 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 夺或侵犯。这一权利的保护,保障了每个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五、财产权合法拥有和继承权 公民享有财产权的基本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13条和第14条 明确规定的。公民依法享有财产权合法拥有和继承权,并受到法律 的保护。这一权利的保障,鼓励了个人的努力和财富创造,促进了 经济的发展。 六、工作权和劳动权 公民享有工作权和劳动权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47条和第 48条明确规定的。公民有权选择职业、工作和劳动,并受到法律的 保护。这一权利的保障,为公民提供了广泛的职业发展和劳动保障 机会。 七、教育权 公民享有教育权的基本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46条明确规定的。公民有权接受教育,并受到国家的保护。公民年满法定年龄以前享 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为公民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 了坚实的基础。 八、健康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