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5-2020)
奉城镇区控规修编说明书

规划系统图
1. 开发动态图 2. 规划结构分析图 3. 土地使用规划图 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 基础教育设施规划图 6.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 7. 空间景观构架规划图 8. 开发强度图 9. 高度控制图 10. 道路系统规划图 11. 交通组织规划图 12. 给水、消防系统规划图 13. 燃气系统规划图 14. 防汛排涝及雨水排放系统规划图 15. 污水系统规划图 16. 电力系统规划图 17. 通信、邮政系统规划图 18. 环卫工程、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图
长安镇介绍

长安镇介绍长安镇位于东莞市南端,东邻深圳市,南临珠江口,西连虎门港,G107国道、S358省道、广深高速、虎岗高速、广深沿江高速等纵横贯通全镇;区域面积98平方公里,下辖13个社区,常住人口67万(2013),其中户籍人口4.6万,旅港同胞3万多。
改革开放以来,长安发展成为广东乃至全国镇域经济的排头兵,曾获“全国首届小城镇综合发展水平1000强”第3名、全国文明村镇、国家卫生镇、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中国摄影之乡等5个国家级之乡、广东省红旗基层党组织等国家级荣誉50多项、省级荣誉60多项。
[1] 长安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出口总额、国税收入、用电量、常住人口等5个指标位居东莞各镇街第一,经济社会建设综合指标总分2014年居东莞第一。
地理环境长安镇是东莞市下辖的 32 个镇区之一,位于东莞市最南端,珠江口东南岸,东连深圳宝安,西接虎门古镇,地处广(州)深(圳)经济走廊中部,是广州、东莞与深圳交通往来的南大门,距深圳市区 55 公里,广州市区 90 公里,东莞市区 30 公里,广深高速公路、 G107 国道、 S358 省道纵横贯通全镇,水路紧临东莞市虎门港[2] 。
长安镇背山面海、坐北朝南的地貌走向,有“左龙(蛇口)右虎坐莲台,依山傍水中平原”之称。
[3]行政区划截止2011年行政区域总面积97.87平方公里,下辖13个社区居委会,常住户籍人口4万多人、非户籍人口100多万人,旅港同胞3万多人。
社区主要有上角、厦边、厦岗、上沙、沙头、乌沙、锦厦、新民、涌头、咸西、长盛、宵边、新安。
产业重镇长安镇是中国机械五金模具名镇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重镇,也是中国市场名镇,每年一届的“中国(长安)国际机械五金模具展览会”,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东南亚地区一个大型专业展会。
最近些年来坚持把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抓手,选择了“三旧”改造、自主创新、产业转型、节能降耗四个重点进行突破,取得积极成效。
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操作细则

附件3: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操作细则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261号)的文件精神,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现就城市更新实施过程中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问题,制定如下操作细则:一、办理条件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但已经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土地现状申请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一)已认定为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编制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方案,并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范围;(二)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显示已为建设用地。
二、办理程序符合上述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按以下程序办理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一)申请人的确定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人应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二)提交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向国土所提交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一式一份):(1)《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申请表》(附件3-1);(2)申请书(附件3-2);(3)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处罚凭证;(4)城市更新项目认定文件(含改造方案及批复);(5)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及其附图复印件,并附土地权属证明;(6)土地使用情况调查表及土地使用情况示意图;(7)房产证明或声明(有房产证的须提供房产证,若宗地上的建筑物产权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必须取得建筑物产权人的书面同意);(8)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9)实地彩色照片(不少于6张);(10)项目地理位臵图;(11)证明土地开发利用时间的影像图及2008年影像图各1份;(12)证明土地利用开发时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1份,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1份;(1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1份;(14)用地红线图(6份)。
城市更新及旧改模式分析

深圳2009年可经营性土地成交一览表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面积 成交价格 楼面地价 成交日期
1 G01020-0204 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
住宅
77726 4.0 309349 80000 2586 2009-4-29
2 A009-1289等3宗 宝安区26区
商住混合用地 90836 4.5 406000 261000 6429 2009-6-2
3
T107-0012 南山后海中心区
商业性办公
2764 12.7 35096
19000
5414 2009-6-5
4
A115-0131 宝安大道西侧、航城大道北侧
居住
81044 2.4 194506 26309 1353 2009-6-5
14 B205-0015 市中心区金田路与福中三路交汇处 商业性办公用地 5500 11.0 60501 48100 7950 2009-10-16
15 B205-0001 市中心区金田路与福中一路交汇处 商业性办公用地 8090 16.0 129439 98500 7610 2009-10-16
16 B205-0022 市中心区金田路与福中三路交汇处 商业性办公用地 4634 8.6 39853 33800 8481 2009-10-16
8
A113-0005 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路
商住混合用地 38546 2.4 92511
300
32 2009-8-18
9 A510-0131等2宗 光明街道公园路南侧
居住
90737 2.0 181474 120000 6613 2009-8-28
2024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一、项目背景随着东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推进,确立了“三旧”改造项目为重点的发展方向。
这些项目包括老旧厂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旧城区改造。
本次改造方案编报的指引将提供对这些项目的整体要求和具体步骤。
二、整体要求1.项目定位明确:每个项目必须明确其改造目标和定位,例如,老旧厂房改造可以成为创新创业基地,老旧小区改造可以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旧城区改造可以提升城市形象。
2.社会效益优先:改造项目要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为出发点,注重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环境保护:改造项目要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化率和空气质量。
4.经济效益合理:改造项目要注重经济效益,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步骤1.项目策划确定项目范围和规模,包括改造的面积、改造内容和改造期限等。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2.项目资金筹措3.项目招标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的范围和条件。
招标环节中要注重公平竞争,公开透明。
4.项目实施按照招标结果,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协调,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推进。
5.项目验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如有不合格项,需进行整改。
6.项目运营做好项目运营工作,包括项目的管理、维护和发展。
同时,注重宣传和推广,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编报要求1.项目背景:详细介绍项目的背景和目标,说明项目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改造方案:具体描述改造方案的内容和实施步骤,包括改造的范围、改造的内容和改造的期限等。
3.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包括改造后的用途、设施和绿化等。
4.项目经济分析:详细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包括投资规模、资金筹措和预期收益等。
5.项目管理:说明项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包括责任分工、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等。
6.项目评估:制定项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专题研究

第三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公共设施保障研究目录第一章综述 (81)1.1 研究背景 (81)1.1.1 政策背景及要求 (81)1.1.2 城市发展背景及要求 (82)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83)1.2.1 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比例和核算方法 (83)1.2.2 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产权移交程序 (83)1.3. 研究思路 (83)第二章中山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总体情况分析 (84)2.1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情况 (84)2.1.1公共服务配置种类 (84)2.1.2 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数量情况 (84)2.1.3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情况 (84)2.1.4 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情况 (85)2.2. 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情况 (87)2.2.1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类型和数量情况 (87)2.2.2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用地及空间分布情况 (87)2.2.3 医疗服务资源需求情况 (89)2.2.4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存存问题 (90)2.3 教育服务资源配置基本概况 (91)2.3.1 各教育阶段资源数量及学生人数情况 (91)2.3.2 教育资源用地及空间分布情况 (92)2.3.3 教育资源需求情况 (92)2.3.4 教育服务设施现存问题 (93)2.4 当前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存在问题 (94)2.4.1 重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实施问题 (94)2.4.2 建设项目公建配套设施的实施问题 (94)2.4.3 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公服配套的实施问题 (96)2.5 未来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方向 (97)第三章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分析 (99)3.1 西区马山片区改造项目 (99)3.1.1 项目基本情况 (99)3.1.2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 (100)3.1.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评价 (101)3.2 石岐员峰片区改造项目 (102)3.2.1 项目基本情况 (102)3.2.2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 (103)3.2.3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评价 (104)3.3 石岐南下片区改造项目 (104)3.3.1 项目基本情况 (104)3.3.2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 (105)3.3.3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评价 (107)3.4 项目小结 (107)第四章城市更新中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经验借鉴 (109)4.1 广东省的城市更新政策要求 (109)4.2 其他城市更新政策文件 (109)4.2.1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种类 (110)4.2.2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计算方法 (110)4.2.3 公益性用地或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合理化调整 (111)4.2.4 配套设施建设实施与移交程序 (111)4.3 案例对中山的启示 (113)4.3.1明确中山市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共设施配套价值取向 (113)4.3.2 借助用地布局优化调整公益性用地 (114)4.3.3 明确配套公益性设施的类型 (114)4.3.4 明确更新项目中的公建配套用地比例 (115)4.3.5 进一步明确设施交付和接收时序 (115)第五章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政策建议 (116)5.1 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建议 (116)5.1.1 以A、S、G、U四大类用地为公益性用地计算基础 (116)5.1.2 公益性用地占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116)5.1.3 按改造项目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测算规划人口、核算设施配套 (116)5.1.4 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布局和统筹配置 (117)5.1.5 设置公服设施配套容积率奖励标准 (117)5.2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移交建议 (119)5.2.1 现阶段中山市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移交要求 (119)5.2.2 提出“50%完成建设、80%完成移交”原则 (119)第一章综述1.1 研究背景1.1.1 政策背景及要求2013年,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广东省“三旧”政策长期有效,“三旧”改造政策从临时政策转变为长期政策,城市更新成为我省城市发展的新常态。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长安镇人民政府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规划调整完善背景和原因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国家宏观背景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广东省大力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长安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规划调整完善原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坚持严守底线、保护资源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坚持合理配置、节约集约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坚持多方衔接、标准先行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法律法规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政策文件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技术规范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相关规划及其他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规划调整完善的期限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长安镇概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社会经济概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现行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现行规划编制情况分析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分析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主要指标调整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耕地保有量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建设用地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建设用地复垦区调整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与城镇总体规划协调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与环境规划相协调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与交通、水利设施等相关规划的协调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八章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评估报告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农用地及其他土地布局调整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九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错误!未指定书签。
大岭山大道沿线城市设计塈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文本目录Ⅰ文本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 (2)第三章用地布局 (2)第四章地块划分与控制 (3)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3)第六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5)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5)第九章村庄改造规划 (6)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6)第十一章管理单元管制 (7)Ⅱ图则 (7)附录 (7)附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名词解释和技术规定附表一:土地利用汇总表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附表三:配建停车场(库)指标一览表附表四: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附表五:道路控制指标一览表附表六:各类用地建筑物适建范围一览表附表七: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第一部分法定文件Ⅰ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南抵大岭山森林公园,北依同沙水库,东至横镇西路,西依水厂路,沿大岭山大道延伸约5公里,大约在大道大岭山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
规划面积为544公顷。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年。
4)《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年,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5)《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年);6)《东莞市大岭山镇总体规划》(2003-2020年);第三条规划原则1)生态原则:保持规划区域“山、水、林、城”的景观特点,保护规划区的滨水景观资源和丘陵绿地资源,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可操作性原则: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地区情况,为建设及管理提供科学具体的指导,使建设及管理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利益兼顾原则:充分体现社会、生态效益,兼顾政府、公众及开发商利益,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科学分析土地使用的供需关系,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与效益。
4)适度超前原则:着眼于城市的远期发展目标,对于道路交通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考虑适度超前,以适应今后更长时间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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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岭山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5-20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关于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科学、有序地指导大岭山镇的“三旧”改造工作,充分发挥“三旧”改造对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保障东莞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制定本规划。
第2条改造原则
政府主导、规划管控、成片改造、计划实施。
第3条意义和作用
本规划是大岭山镇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申报、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编制的依据,各项改造行为,不得违反本规划。
第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2000);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5);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GDPG-002: 村镇规划指引;
6.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计划及2015年发展规划纲要;
7.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计划及2015年发展规划纲要;
8.《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
9.《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2001-2020)》;
10.《东莞市大岭山镇总体规划(2003—2020)》;
11. 《大岭山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12.《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
13. 《关于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通知》;
14.大岭山镇各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5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大岭山镇行政区域,总面积96.59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年-2020年。
第二章改造功能指引
第7条镇中心片区功能指引
作为全镇的行政、文化、商业活动中心,重点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整合土地资源,三旧改造主要以工改居、商项目为主,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
第8条连梅片区功能指引
以工业、居住功能为主,侧重产业的升级转型,完善城市的配套服务功能。
第9条湖畔片区功能指引
以工业功能为主,侧重高新技术制造业等产业的发展,适时开发档次高的房地产,作为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发展配套项目。
第10条大兴片区功能指引
以居住、工业、仓储、物流功能为主,侧重沿大岭山一侧产业用地的品质提升。
第11条杨颜片区功能指引
以发展居住生活和服务配套功能为主,同时注重杨屋产业片区的升级转型。
第三章改造政策分区
第12条改造政策分区
东莞市的“三旧”改造实行差异化的空间管控政策,所有“三旧”改造项目都必须遵循各类改造政策分区的管控要求。
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将镇域范围划定为:改造核心区、产业保障区、生态保护区、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战略统筹区。
第13条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指基于生态保护的要求,划定严禁拆除重建的地区。
生态保护区内的现状建筑应逐步清退并复绿。
对生态保护区的现状建筑进行清退和复绿的,可获得建设量指标奖励,该指标可转移,具体奖励及转移办法另行制定。
大岭山镇划定的生态保护区面积4346.46公顷,占镇域总用地的44.88%,主要包括大岭山镇建设用地以南、以北、以西的农林生态用地,包括大岭山森林公园、同沙水库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
第14条产业保障区
产业保障区是以发展工业、仓储、科研设计、公共设施为主的区域,可适量发展金融保险、贸易咨询等项目。
产业保障区内,除按控规实施(或微调)及经市政府特别批准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允许“工改居”。
区内的“工改居”项目由政府优先收储。
“工改居”指现状工业、仓储等产业用地改造为居住、商住用地的项目。
大岭山镇划定的产业保障区3360.36公顷,其中规划的产业用地1324.73公顷,占镇域规划产业用地的82.94%。
主要包括临近大岭山森林公园的西部产业单元、北部湖畔产业单元、南部杨屋产业单元。
其中,北部湖畔产业单元需充分考虑与北侧寮步镇和东侧大朗镇、松山湖产业保障区的衔接。
第15条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
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内应以综合整治为主,禁止大拆大建。
各种改造活动应遵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规划的要求,应服从文化保护和特色传承的需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大岭山镇划定的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总面积约51.72公顷,主要包括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马山古迹、观音山古迹等,详见附表1、2。
第16条改造核心区
除以产业类改造、公益性改造、旧村改造为主或经市政府特别批准的改造单元以外,改造单元应集中于改造核心区内。
不在改造核心区范围内,改居住、商住的项目,除旧村为主的改造外,原则上只能按控规(或者微调)实施。
大岭山镇划定改造核心区面积1174.3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154.57公顷,占镇域总规建设用地比例为25.26%。
第17条战略统筹区
战略统筹区是指为提升战略节点的开发水平,政府提前预控的区域。
战略统筹区内的改造项目由政府优先收储。
战略统筹区内由政府收储并公开出让的连片改造区域,在规划调整申请、容积率指标确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弹性。
大岭山镇划定的战略统筹区974.90公顷,规划建设用地969.75公顷,占镇域总规建设用地比例为21.22%。
包括大岭山北站、大岭山站、大岭山东站和松山湖企业总站的周边区域用地。
第四章改造区域划定
第18条改造区域
改造区域是大岭山镇客观需要进行改造的区域,面积2188.87公顷,主要包括北部湖畔片区、西北部的连梅片区、东部的镇中心片区和南部的杨屋片区。
其中“工改工”区域548.51公顷,主要分布在北部湖畔工业片区、连梅片区和南部的杨屋片区。
第19条重点改造区域
重点改造区域,大岭山镇政府近期重点推进的连片改造区域,是申报单元批次计划的优先准入区域。
新增用地指标、财政投入、社会资金引导等应向重点改造区域倾斜和集中。
大岭山镇划定重点改造区域2处,面积1491.09公顷,分别为西北部的连梅片区和东部的镇中心片区。
第五章公共设施统筹
第20条紧缺的公共设施
大岭山镇现状紧缺的公共设施类型包括:镇区级福利设施及杨屋片区的220KV变电站和南部消防站。
“拆三留一”须优先配套上述紧缺设施,后续改造工作也须重点加强上述设施的配套建设。
第21条监管单元
大岭山镇划定监管单元3个,分别是镇中心区监管单元、颜屋片区监管单元和杨屋片区监管单元,单元规模分别为35.52公顷、12.08公顷、32.21公顷,依次重点落实镇区级的福利设施、颜屋片区的消防站和杨屋片区的220KV变电站;
原则上应以监管单元整体范围申报改造单元批次计划,并确保监管单元内规划的主要设施与经营性改造项目得以联动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22条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效力,同时使用。
第23条本规划由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24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附表1 大岭山镇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附表2大岭山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续附表2 大岭山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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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基本信息
发文部门: 大岭山镇党政办 发布日期: 2015-09-29 00:00:00 实施日期:
2015-09-29 00:00:0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层级: 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