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新版)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新版)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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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为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使设计变更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适用范围

2.1本制度主要依据是《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A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程序》。

2.2本制度适用于三期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全过程管理。

3.规定

3.1施工图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全面负责。

3.2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深度和程序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要贯彻落实下列文件内容:

a)可研、初步设计、司令图设计审查意见及各种专题报告审查、审批意见。

b)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

c)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批复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纪要。

3.3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并会同施工承包商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进行图纸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3.4所有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附投资预算增减表),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3.5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严格按本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3.6凡违背了3.2条中所列的施工图设计依据性文件、初步设计中漏概算的项目及施工期间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的任何变动、补充都属于变更。为方便管理划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四类,实行分类管理。设计变更的范围及进行

变更的条件为:

3.6.1对设计图纸深度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设计图纸有差错。

3.6.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6.3生产工艺的流程或设备选型的变化。

3.6.4工程项目的增减及由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更改导致的设计改变。

3.6.5施工条件有限,设计所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3.6.6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6.7发生不符合项(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并有有关方面的处理意见。

3.6.8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3.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重大变更

a)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比,改变建设标准或建设规模、改变原设计使用用途,修改批准的可研、初步设计原则。

b)修改司令图审查意见。

c)违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公司签发的设计协调会、审查会纪要和有关批复文件原则。

d)主要附属、辅助设备代用(国产改进口、进口改国产等)。

e)凡单项变更增加工程费用(包括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费,下同),在50万元及以上。

3.8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较大变更

a)辅助设备和装置性材料代用;设计错误;为改进运行和检修条件、系统优化,或改进施工方案而变更设备、管道布置或工艺系统;为满足或有利于扩建工程中新老系统的衔接过渡而变更或增加的项目等。

b)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

3.9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一般变更

a)一般性装置性材料代用;设计差错;为改进运行和检修条件、优化系统,或改进施工方案而变更的一般性设备布置或工艺系统;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1.4.4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加强对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的管理是规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行为,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施工工期延误,保证工程施工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举措。下面是某公司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设计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施工工期延误,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管理。 第3条相关定义 1. 一般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的变更事项。 2. 重大设计变更:一是变更设计原则和设计标准,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关键材料等变更项目;二是单项工程投资增加费用在万元以上或工期发生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 第2章岗位职责 第4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优化设计、处理设计和施工中的问题,参建各方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建设新要求提出合理的书面设计变更建议。 第5条工程管理部岗位职责如下。 1. 负责接收设计更改申请,并组织评估设计更改的可行性。 2. 负责组织设计更改实施。 3. 负责确定设计更改前的物料处理意见并跟踪处理。 4. 负责设计更改后相应产品资料的更改与重新确认。 第6条监理部、造价管理部、总工办负责参与评估、审核设计变更申请。 第3章设计变更控制 第7条设计变更的提议方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并提交工程管理部组

织开展设计变更的审核、审批工作。 第8条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作必须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经审批后实施。 1. 一般设计变更:由施工方或项目组提出一般设计变更申请单,经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评估,待审核批准后实施,同时,在审计部、工程管理部随原设计备案。 2. 重大设计变更:由施工方或项目组提出重大设计变更申请单,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部、造价管理部、总工办等部门开展相关论证,论证方案通过后,由设计部门修改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同时,在审计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随原设计备案。 第9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完整、清楚、格式统一;其发放范围与设计文件发放范围一致,各方均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检查、结算、审计、决算和工程验收时的依据。设计变更文件应列为竣工资料移交。 第10条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应提前提出申请核准后实施,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视为私自变更,并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对造成实际损失的,由私自变更人员负责赔偿。 第11条工程项目参建各部门在接到设计图纸后,由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出三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以作为会审后图纸变更的依据。工程设计变更一般会对工程的建设、合同的履行及管理等工作产生影响,参建各方应慎重对待并严加控制。 第4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13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规范设计变更的工作流程,确保设计变更的有效性及正确执行,保证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满足要求,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项目在施工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设计变更 指工程招标完成后再由设计院出具的,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设计修改或补充的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单。 《设计变更》主要用于下述修改工作: 1)因原设计不完善由公司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的补充设计; 2)不包含在原设计范围之内而经研究,论证必须增加的补充设计; 3)施工图错误导致难以施工需进行的修改; 4)销售管理部门提出要求需进行的修改; 5)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技术工艺意见或优化意见需进行的修改; 6)设计单位提供优化设计提出的修改; 7)发现现场施工错误需进行的修改; 8)样板施工效果不佳需修改或更换样板。 3.2 重大设计变更 1)涉及建筑及装修专业影响设计外观效果、使用功能、交房标准的所有变更; 2)涉及主材或主要设备系统的变更; 3)涉及结构体系及水电系统的变更; 4)涉及渗漏问题的做法和节点的重大变更; 5)会影响总工期超过一周的;

6)由于公司对项目定位重大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7)经估算,工程费用增加超过10万元或超过合同额10%的。 3.3 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均属一般设计变更。 4 职责 4.1公司工程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4.2公司规划设计部 1)协助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3 成本合约部、营销策划部 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4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设计部 1)负责本系统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 2)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申请的审核; 3)负责设计变更审批流程的发起; 4)负责设计变更的形成及签发; 4.5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相关部门 1)负责各自部门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 2)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设计变更的审核会签; 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注:项目公司的变更需求,统一提交区域公司工程部审核后再提交设计部。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学习资料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设计变更的提出、审批及费用审核等进行规范,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产业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的所有相关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3. 设计变更的定义与分类 设计变更:指按公司内部设计成果评审程序确认的施工图后,凡涉及到施工图纸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变化(不包括承包商深化设计内容),称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分两类: 3.1 第一类设计变更:产品标准、功能布局、设计效果、面积指标以及在销售、招商过程中因客户要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3.2 第二类设计变更: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包含设计失误引起的变更(如功能不完善、有安全隐患、不满足验收要求等),设计与施工现场不符、无法实施而需进行的设计变更等。 4. 原则 4.1权力限制原则:对设计变更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4.2 严格控制原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本着重视前期设计,减少项目建设过程设计变更的发生。 4.3 事实清晰原则:办理的设计变更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应明确费用的增减。 4.4时效性原则:设计变更的办理应符合本制度约定的办理时间期限的要求。 5.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 5.1设计变更的提出 5.1.1第一类设计变更,由设计部牵头组织工程部、项目部、成本部、开发部、分管领导及营销、商管等部门论证变更方案的可行性,并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5.1.2第二类设计变更,由项目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5.2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 5.2.1根据工程设计变更类型,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521.1项目部应对变更涉及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返工情况,工期影响等情况进行描述和判断。 5.2.1.2设计部对涉及到产品方案设计或产品标准化的重大变更提出明确的意见。 521.3营销管理部对是否影响销售承诺进行判断,若影响销售承诺,则先提交法务人员就法律风险进行审核。营销管理部在确认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根据销售合同将变更告知客户或向客户进行公示,作出必要的沟通解释。 521.4成本部依据合同判断设计变更是否属合同内工作(指此项工作属于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并已包含于合同总价内)并就变更造成的成本增减予以确认。 5.2.1.5涉及影响项目规划指标和报批报建的设计变更,开发部须对设计变更涉及的问题阐述清楚,并提出明确意见。 5.2.2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需设计院完成设计变更的,由设计部向设计院下发 《设计变更指令单》(若需)通知其进行设计变更工作;需设计部完成设计变更的,由设计部自行完成变更设计工作,并填写《设计变更单》。 5.2.3变更设计完成后,由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审定单》,根据审批权限报各级领导审批。 5.2.4《设计变更审定单》审批完成后,由设计部转发综合部,综合部下发成本部,工程部及相关单位。 6. 设计变更单时限及权限 6.1设计变更办理时间要求天)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工程变更的分类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因此,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 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1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 1.2如果按照变更的起因划分,变更的种类有很多,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包括发包人对工程有了新的要求、发包人修改项目计划。发包人削减预算、发包人对项目进度有了新的要求等);由于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修改;工程环境变化;由于产生了新的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法律、法规或者政府对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要求等等。 1.3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类。 1.3.1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3.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变更的情况 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的设计变更,具体操作如下: 2.1业主单位决策性的改变,如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工程范围和内容发生变更等。此类变更,由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设计变更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如果设计单位认为可以进行变更,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绘制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监理机构安排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2.2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情况不符,绘制有错误,图纸与说明不一致等;此类变更,设计单位应征得业主及监理的同意后,认为有必要进行变更,设计单位绘制变更图纸或进行变更说明,业主委托监理机构安排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2.3承包单位由于施工的需要而提出的变更,由于材料、设备的供应问题而产生的变更,以及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起的设 计变更等。此类变更,承包单位应上报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征得业主同意,由业主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由监理机构安排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3工程变更的程序

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办法.doc

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6号 第1条为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使之程序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 第3条设计变更分类: 1、一般变更:是指不涉及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装修方案、景观设计方 案、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对质量和工 期不产生影响,引起的费用增减在5万元以下的设计变更。 2、重要变更:是指不涉及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 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对质量和工期影响较小的变更设计,引起的 工程费用增减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计变更。 3、重大变更:是指涉及到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装修方案、景观设计方 案、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的变更,对工 程质量、造价和建设周期有明显影响的,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在10万元以上的 设计变更。 第4条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1、公司内部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均可提出合理化建议至工程管理部要 求设计变更,工程管理部填写《设计变更签呈》(GCGL-表21),工程管理部进行复 核,按程序报批。 2、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同样可提出合理化建议至工程管理部要求设计变更,工程 管理部进行审核,填写《设计变更签呈》(GCGL-表21),按程序报批。 3、变更要求被批准的,设计变更均由工程管理部拟订《设计变更通知单》(GCGL-表 22),并提交设计单位审核签章同意。《设计变更通知单》(GCGL-表22)在下发之前 工程管理部要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审批表》(GCGL-表24),按规定程序报批。《设 计变更通知单》(GCGL-表22)一式六份,其中工程管理部一份、工程审算部一份、 营销策划部部一份、监理公司一份、施工单位一份,并在行政管理部存档备案。 4、一般变更须在3日内完成。 5、重要变更须在一周内完成。 6、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根据方案调整情况提出,由总经理批准。该类变更一 般应在提出后一月内完成。 7、营销策划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要求对已施工房屋进行变更设计的,由营销策划 部提出申请,填写《设计变更签呈》(GCGL-表21),按程序报批,由工程管理部拟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最新版)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使设计变更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适用范围 2.1本制度主要依据是《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A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程序》。 2.2本制度适用于三期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全过程管理。 3.规定 3.1施工图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全面负责。 3.2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深度和程序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要贯彻落实下列文件内容: a)可研、初步设计、司令图设计审查意见及各种专题报告审查、

审批意见。 b)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 c)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批复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纪要。 3.3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并会同施工承包商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进行图纸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3.4所有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附投资预算增减表),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3.5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严格按本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3.6凡违背了3.2条中所列的施工图设计依据性文件、初步设计中漏概算的项目及施工期间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的任何变动、补充都属于变更。为方便管理划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四类,实行分类管理。设计变更的范围及进行变更的条件为: 3.6.1对设计图纸深度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设计图纸有差错。 3.6.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监理工程师:某单位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某单位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设计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现就施工期间施工图设计变更作如下规定。 一、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 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二、设计变更应本着节约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迎合承包人利益而变更。 三、所有的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项目业主批准后通知设 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此作出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 四、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 1、设计变更申请人; 2、设计变更原因; 3、设计变更方案可能增加或降低工程造价的估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经济损失和工期的影响 (延误或提前); 4、项目业主批复意见。 五、设计受更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申请人、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各一份。 六、设计变更的程序: 1、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在不改变原使电功能和不提高原造价的前提下, 由设计单位自行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项目业主确认后下发。 2、设计单位虽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且不改变原吏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应事先书面征求项目业主意见并真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项目业主批准后,方可出设计变 更图(或变更通知),经项目业主确认后下发。 3、项目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由项目业主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并通知设计单位,由 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项目业主确认后下发。 4、承包人或监理人要求对施工图作出变更,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报项目业主审批,项目业主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作七变更。设计单位根据变更申请报告的要求,合理作出变更,设十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项目业主确认后下发。 5、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业主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顷导批准后,书面通知设计院作 出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指:(1)、涉及结构安全。(2)、影响使用功能。(3)、因设计变更而造成经济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4月6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 (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第六条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第七条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负责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八条项目法人负责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并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的管理。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1.3 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统计为工程变更。 2 职责 2.1 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2.2 所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 2.3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 2.4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 3.管理要求 3.1 工程变更的提出 3.1.1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 3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4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5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 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

7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3.1.2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 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2 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都应当通过建设单位提出。 3项目监理部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审批 4 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 3.2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可分为四大类: 3.2.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变更或变更甚少。 3.2.2 一般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无需调整。 3.2.3 较大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要调整。 3.2.4 重大变更: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从而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 3.3 工程变更的审批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4第2页 第二十四条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I类变更设计的概算及修正概算。 第二十五条《变更设计通知单》应加盖变更设计专用章,由签发单位编号。 第二十六条变更设计归档文件: 1、《变更设计建议书》。 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3、《变更设计会送审单》。 4、《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和《变更设计工程量清单表》。 5、《变更设计审批表》。 6、《变更设计通知单》。 7、《变更设计台帐》。 第二十七条工区应及时建立变更设计登记表(台帐),同时建立变更设计电子档案;工程部负责变更设计汇总台帐的编制工作。 第二十八条变更设计的相关表格按照《湖南城际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工区对变更设计工作较好,为企业赢得一定效益的单位将予以适当奖励。 五、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工区计划部及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I类变更设计流程表 2、Ⅱ类变更设计流程表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4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设计,保证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制度》(铁建设〔2012〕253 号)、《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本办法进行。 第四条变更设计应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工区各部门及各架子队及时主动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坚持集体决策,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即同一工点发生2次或2次以上同一变更内容或同一工程问题引起的变更)。 二、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变更设计管理实行工区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工区成立变更设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工程部安质部计划部物资设备部等负责人各架子队技术主管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正式版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保证工程质量,使建设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1)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2)原设计的错误、遗漏,(3)

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4)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等。 1.4 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职责 2.1 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现场人员、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管理的原则。 工程项目便跟的决策权属项目领导小组,重要变更的审批权由总裁执行,项目组是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变更申请的现场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进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实需要变更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设计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计实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计变更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发包人项目组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下达工程变更令,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并存档;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2、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了便于公司酒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的管理,及时、快捷、有效地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设计不足,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的施工项目、区域和所有参建单位。 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专用术语定义 3.1 设计变更:是指由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提出修改的工程变更。 3.2 变更设计:是指在施工中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等提出的对原设计修改的工程变更。 3.3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3.4 工程设计变更:无论设计变更还是变更设计、工程变更,实际上都是对工程的变更,都有可能造成工程费用和工程工期的变化。为便于管理,本工程中将以上三种变更统称为工程设计变更。 4.职责 4.1 建设单位: 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的最终认可。 4.2 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变更设计及设计变更。 4.3 设计单位:根据需要提出设计变更,会签变更设计,修改设计文件。

4.4 施工单位:提出必要的变更设计,依据工程设计变更开展相关的施工工作。 5.管理方法和要求 5.1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分别由设计和监理单位统一编号,监理负责收集、整理、编号、归档。 5.2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应分别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会签,建设单位批准后生效。改变原设计结构和系统的重大变更需监理单位预算会签并报建设单位批准;遇紧急情况,可先由变更提出单位提出,经其余三方负责人口头同意后开始施工,事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手续。 5.3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的文件应完整清楚,按程序文件编号,且在竣工时纳入竣工资料中一并移交。所有变更内容应全部在竣工图中得到修改。 5.4 施工单位在接到变更通知单后3天内按照变更内容编制出施工预算,连同变更通知单做为工程量增减的依据。 5.5 凡提交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通知单,如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不能实施时,则由施工单位说明原因,将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退回到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协调处理。 5.6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工程量及费用估算;变更设计由提出单位提出工程量及费用估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如无费用发生,应在联系单上注明。 5.7 凡因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对正式施工图修改较多时,设计单位须出升版图。升版图仍须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按“施工图纸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5.7 供货厂商变更通知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五家会签后方可生效。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总则 1.1在项目施工图发出后,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图纸做出的变更,统称设计变更,包括设计修改、设计补充。 1.2因各类原因(如报建报批等)导致项目签批图纸及指标变化,按方案审批流程重新上报审批。 1.3如商管总部、营销等相关部门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更要求,各自按照制度要求的审批流程完成设计变更申报、审批,审批通过的变更事项移交项目公司发起设计变更流程。 2.设计变更分类 2.1设计变更分类为一类设计变更和二类设计变更。 2.2一类设计变更:包括规划指标、建筑方案、功能布局、面积指标、重大效果等的设计变更,以及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如与主力店的合作纠纷、可能导致购房业主法律纠纷)的设计变更。 2.3二类设计变更:一类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协议文件、设计图纸错误(错、漏、碰、缺)、配合施工需要、配合设计优化、业态对接和专项设计分步实施、配合商家进场造成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等。 3.设计变更办理时间 3.1设计变更实施前,项目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归属集团审批各中心部门审批时间为2个工作日,实行一单一算,严禁事后补办。 3.2在紧急情况下(由项目公司设计、成本、工程副总经理判断),对于不影响建筑质量和验收的二类设计变更,根据设计变更审批权限,在完成《设计变更审批单》,知会设计单位后,项目公司设计部撰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五份,项目公司工程部、设计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如果施工单位多于一家,则原件也应多出相应分数。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可立即组织施工。 3.3设计变更实施后,工程部、设计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公司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完毕相关施工企业申报后7天内进行确认。在设计变更实施完毕的48小时内,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确认单》,将该单及相关资料送至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否则,结算时不予确认该部分增加的款项,若为减少的款项则双倍扣除。对于增加工程成本的设计变更,如果未经确认,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考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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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委托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委托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规定 2.1 设计变更由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院代表签发,项目部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接收,通知专业工程师。 2.2 工程部长组织审核,对不能实施的设计变更通知资料管理人员退回业主。可以施工的,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复印分发各部门。各图纸使用单位按设计变更单加盖图纸变更章,资料管理人员存档借阅图纸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 2.3 专业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变更交底。 2.4 专业工程师监督设计变更实施。 2.5 专业工程师组织完工检查验收。 2.6 专业工程师填写设计变更执行情况单,经工程部长审核后,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2.7 专业技术员核对计算设计变更工程量,对有返工的核算返工工程量,通知预算人员。 2.8 预算人员依据设计变更单及工程量核定单编制索赔资料进入索赔管理。

2.9 设计变更核定单由专业工程师提出修改方案,工程部长组织审核修改方案的技术及经济可行性。如不可行,由专业工程师重提方案;如可行则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 2.10 项目总工师审核方案的技术含量、资源保证、工期要求等。如不可行,由专业工程师修改方案;如可行则由资料管理人员报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审批。 2.11 如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禁止修改设计,则由资料管理人员收集资料存档;如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不同意该方案,则由专业工程师重新修改方案;如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同意该方案,则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接收、登记、复印、发放设计变更核定单。 2.12 以下图纸盖章:组织交底、组织实施、监督施工、组织检收、完工检查、工程量核算与设计变更单。(意思不清) 2.13 资料管理人员接收业主提出的工程委托单,通知商务经理。 2.14 商务经理组织审核工程委托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同业主确定工程款或工程款计算办法。如不可行,由资料管理人员退回。如可行,则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复印、分发。 2.15 专业工程师组织交底,核定工程量,施工、验收、填写完工单与设计变更单。 2.16 预算人员依据委托单及核定的工程量同业主结算。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榆林项目建设指挥部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一、前提 2012年,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输公司榆林项目建设指挥部承担着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十二五”规划榆林区域内的管输建设任务及深入贯彻落实QHSE管理体制的工作。 目前,榆林区域内待建设工程有:靖边至榆林成品油复线工程;油房庄至东仁沟原油项目工程;靖边工业园输油一处行政办公基地建设工程;定边至靖边原油复线樊学站建设工程;榆林区域内的站场及线路维修工程等。 二、宗旨 (一)、本着有效控制榆林项目建设指挥部管辖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规范工程变更工作的程序,控制工程变更的费用,保证建设项目总投资控制在上级批准的概算以内,保证变更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保障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巩固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延长石油管输公司QHSE管理体制在工程建设中的细则。 (三)、促进和优化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输公司工程管理部在工程建设中的管制制度的完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运输公司榆林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榆林项目指挥部)和在榆林项目指挥部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四、职责 榆林项目指挥部工程技术科(以下简称工程技术科)负责工程变更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对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2、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种。即建设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施工单位变更。 3、第一种变更建设单位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榆林项目指挥部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集团公司、管输公司及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决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榆林项目指挥部变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或生产运行部门提出,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更有利于生产运行工作的开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二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第三种变更施工单位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原则 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只有当工程变更按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才可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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