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系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指标体系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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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第二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是国家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和学生发展八个方面(一级指标)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其中包括38 个二级指标。

专业建设和认证考查,应依据“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质量改进”理念,按照“说、做、证”的一致性要求,综合评判各项指标达成情况。

现从内涵解读、考查要点、佐证材料三方面对标准进行解读。

一、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包括对人才的基本素养、从事的专业领域、服务面向、职业特征和人才定位的描述。

培养目标体现专业人才培养“产出”的质量预期与追求,是专业认证的总纲,具有统领性作用。

本部分测评重点关注 4 个方面:一是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的情况;二是专业培养目标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期望相符合的情况;三是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四是专业培养目标是否体现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具体包括目标定位、目标内涵和目标评价 3 个二级指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内涵解读目标定位指明专业人才培养的服务面向,是设计毕业要求的依据。

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正确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充分开展需求调研,主动适应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对接区域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和改革要求;要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能够体现幼儿园教师培养新趋势,体现学前教育发展新动向,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

1考查要点1.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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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第二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是国家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和学生发展八个方面(一级指标)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其中包括38 个二级指标。

专业建设和认证考查,应依据“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质量改进”理念,按照“说、做、证”的一致性要求,综合评判各项指标达成情况。

现从内涵解读、考查要点、佐证材料三方面对标准进行解读。

一、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包括对人才的基本素养、从事的专业领域、服务面向、职业特征和人才定位的描述。

培养目标体现专业人才培养“产出”的质量预期与追求,是专业认证的总纲,具有统领性作用。

本部分测评重点关注4 个方面:一是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的情况;二是专业培养目标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期望相符合的情况;三是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四是专业培养目标是否体现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具体包括目标定位、目标内涵和目标评价3 个二级指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内涵解读目标定位指明专业人才培养的服务面向,是设计毕业要求的依据。

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正确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充分开展需求调研,主动适应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对接区域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和改革要求;要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能够体现幼儿园教师培养新趋势,体现学前教育发展新动向,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

考查要点1.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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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1.1[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

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

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践行师德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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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1.1[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

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

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践行师德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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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1.1[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

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

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践行师德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学会教学2.3 [保教知识] 具有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了解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联系和整合。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2)【精选文档】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2)【精选文档】

附件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1.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1.2[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

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践行师德2。

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2。

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附件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1。

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

2[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

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

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践行师德2.1 [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2。

2 [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学会教学2.3 [保教知识] 具有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了解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联系和整合。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第二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是国家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和学生发展八个方面(一级指标)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其中包括38 个二级指标。

专业建设和认证考查,应依据“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质量改进”理念,按照“说、做、证”的一致性要求,综合评判各项指标达成情况。

现从内涵解读、考查要点、佐证材料三方面对标准进行解读。

一、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包括对人才的基本素养、从事的专业领域、服务面向、职业特征和人才定位的描述。

培养目标体现专业人才培养“产出”的质量预期与追求,是专业认证的总纲,具有统领性作用。

本部分测评重点关注4个方面:一是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的情况;二是专业培养目标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期望相符合的情况;三是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四是专业培养目标是否体现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具体包括目标定位、目标内涵和目标评价 3 个二级指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内涵解读目标定位指明专业人才培养的服务面向,是设计毕业要求的依据。

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正确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充分开展需求调研,主动适应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对接区域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和改革要求;要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能够体现幼儿园教师培养新趋势,体现学前教育发展新动向,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

?考查要点1.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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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专业培养方案遵循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律,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要求,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制度等有机衔接、相互支持。
测评细则
支撑材料目录
责任部门
协办部门
完成时间
备 注
1.2.1遵循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律,依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并实施。
测评细则
支撑材料目录
责任部门
协办部门
完成时间
备 注
1.1.1 专业定位、专业教育理念有明确而规的表述,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1.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发展与规划的文件等
2.市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划或意见
3 . 省、市有关学前教育师资需求与建设的材料
学工处
8.近三年开展社会培训情况一览表及各培训项目过程材料、
继续教育学院
1.1.4 有序有效实施专业建设规划,并能与时俱进调整规划容与实施计划,阶段成果达到或超过规划预期。
1.学校专业建设与动态调整文件
教务处
2 .十二五学前教育专业工作总结
3.专业建设取得成果
教务处
关键评估要素
专业定位与规划1-2
认证标准
3.教学组织与实施系统:教研室手册;近三年课程表及校历;近三年教师教学任务书;近三年学期课表及教学日志;近三年教师调课申请表、通知;系部工作计划、总结;近三年教学例会记录材料;学生选课操作流程;教学计划执行(变更)原始资料;考务管理相关原始资料;学生专业素质汇报相关管理要求与材料;学生基本功过关考核的相关管理要求与材料;
1.近三年教务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近三年学特院计划与总结
3.学前教育专业获得相关荣誉
4.教代会相关材料
工会
5.全校教职工发表的涉及办学思想、办学定位及工学结合方面的文章等材料
党政办
6.部分教师、学生座谈会材料;近三年学校教师、学生在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情况
7.部分幼儿园对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评价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本
教务处
2.学特院课程标准
3.校本教材;模块化课程;
1.2.3在《专业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过程中,充分吸收国外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广泛调研社会需求,听取上级部门、用人单位、学校师生的意见。
1.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材料
2.用人单位建议(包括上学期免男调研情况)
评估时用人单位反馈意见与学生意见
质量评估与反馈系统:1教学信息反馈与调控流程图;2教学信息反馈与调控的原始资料(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周报表、学生信息处理记录、检查及处理意见等);近二年教师评价资料;学生满意度调查资料;教师同行评价;
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
1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有关制度;3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4学生信息员制度;5教学评价制度;6教学检查的反馈、调控、总结、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资料;7学校各类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检查记录等材料;8近三年学校各级领导、教师听课、评课资料,学生评教方面的有关材料;9近三年组织的评教评学及相关活动资料;
组织人事处
4.学校有关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和办学定位的会议及学习研讨活动材料;学校有关办学思想、办学定位的活动材料、讨论记录等
党政办
5.学校首届教学工作大会会议文件
1.1.2 专业建设规划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指导思想正确,现状分析客观,建设目标全面,建设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有力,实施计划切实可行。
1.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
教务处
2.学校“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
3.学校特色专业建设规划
4.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专业建设规划
5.学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组织人事处
6.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
教务处
7.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发展规划(含幼教集团理念、专业建设规划在师生中、地方上有较强的认同感、影响力。
幼专学前教育专业认证试点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方案1(10、31稿)
(备注:责任部门没有特别标注的均为学特院)
主要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一、专业定位与规划
关键评估要素
专业定位与规划1-1
建设项目组
总负责人
认证标准
1.1专业定位准确,专业教育理念清晰,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测评细则
支撑材料目录
责任部门
协办部门
完成时间
备 注
1.3.1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一般包括质量决策与指挥系统、质量目标和标准系统、教学组织与实施系统、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质量评估与反馈系统、条件支持与保障系统等。
1.决策与指挥系统:学校制度汇编;教务处制度汇编;校系二级教学管理组织系统图;
2.质量目标和标准系统:课程标准;
1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教育课程标准》《3—6岁儿童发展纲要指南》等相关文件
2.《人才培养方案》原稿与修订稿的变化与不同
3 .邀请专家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相关材料
4. 学校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
教务处
5. 其他相关材料
1.2.2《专业培养方案》文本规,结构完整,容充实,突出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制度等方面的顶层设计,达到有机衔接、相互支持的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校本特色。
学工处
教务处
3.修订过程专家反馈意见书
4.修订方案的学习材料与研讨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1.2.4《专业培养方案》定期修订,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
1.《人才培养方案》两次修订时间及方案
2.相关课程调整申请书
教务处
3.其他相关材料
关键评估要素
(二级指标)
专业定位与规划1-3
认证标准
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对专业招生、培养过程、培养质量实行全程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
10各系部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检查记录等材料;
11行业专家参与学校质量监控、评价的材料;12学校教务处、系部检查巡视评价等有关材料;13近三年学校教学督导室工作计划、总结;14近三年系部教学督导组工作计划、总结;15三年系督导组各类检查工作计划、工作记录;16近三年分学期系部常规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小结;17三年分学期系部常规教学检查原始资料(通知、教学进度检查表、教案、学生座谈会、公开课、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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