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条件和合同管理

合集下载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

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FIDIC(国际基础设施与施工领域协会)是一个世界知名的国际工程领域专业组织,成立于1957年,总部位于瑞士。

FIDIC除了制定国际工程领域的标准和规范外,还制定了著名的《施工合同条件》,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领域。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一份非常权威的合同文档,其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一份全面的合同文件,细致而完备。

该合同文件包括了合同的基本条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管理和监理、索赔与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精心编写的合同条款,可以有效确保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秉持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各方的利益平衡。

在合同条款的编写中,FIDIC考虑了建设者、监理者和业主等各方的权益,并对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平衡,避免了一方在合同中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发生,确保了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强调了合同履行的效率和透明度。

在合同条款中,FIDIC规定了工程管理、监理、支付、索赔处理等环节的具体规定,对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清晰的界定,避免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混乱。

FIDIC还规定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制度和程序,确保了合同的履行过程能够高效、规范的进行。

第四,FIDIC《施工合同条件》注重了风险管理和合同控制。

在合同条款中,FIDIC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了充分考虑,并规定了各方在处理风险和问题时应当遵循的制度和程序。

通过规范的风险管理措施和严格的合同控制机制,FIDIC《施工合同条件》有助于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一份权威且具有权益保护意义的合同文件,其特点在于全面细致、公平公正、高效透明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海外工程项目风险-FIDIC合同管理

海外工程项目风险-FIDIC合同管理

海外工程项目风险-FIDIC合同管理一、菲迪克合同条件简述国际工程承包因其项目周期长、跨文化、跨地区且竞争激烈,注定其高风险的行业特征。

由于国际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以及由此涉及到的经济利益决定了缔约方必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存在一定程度的对立性,这种利益维护的自我倾向是导致争端发生的根源。

为了规范国际工程市场,FIDIC合同条件应用而生,可以说,菲迪克合同是集工业发达国家土木建筑业上百年的经验,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的一个合同条件,经过近五十多年的发展,根据不同的工程要求,逐渐衍生出多个版本,业内人士根据书面封皮的颜色特点,将其统称为菲迪克“彩虹系列”,如下图:FIDIC 合同法律基础为普通法(Common Law),其崇尚合同的自由约定原则,通常不会为保障公平或已签合约中不利一方的利益而干预合同,因此很难以显失公允为理由去修改或删除已经签订的文字约定,因为英美法系不保护不公平交易下的合同不利一方。

而中国法律基础接近大陆法(Continental Law),其倾向于干涉不公平合同,并会为保护不公平合约中欠获公允对待一方的利益而对原合同进行修改,甚至认定所签订的不公平合同为无效合同。

两种不同的法律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法律思维、法律框架及法律体系,如何尽快转变思维、融会贯通,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大多数“走出去”的中资承包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重大课题,然而“走出去” 是个系统工程,海外建设项目一般来说投资大、建设运营时间长、参与方多,项目潜在风险比较大,需要全方位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才可以顺利地“走出去”,然后把利润安全地“带回来”。

菲迪克合同体系博大精深,其囊括了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方方面面,笔者结合参与过的海外工程项目仅从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的角度总结一点体会,与阅者共勉。

二、FIDIC 合同条款下的风险分摊FIDIC 合同条款的基础是让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地分摊风险,基本原则如下:(1)合同规定双方应承担相应的风险,由于在传统的工程模式下,业主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去管理、控制与工程有关的诸多事宜,所以越来越多的业主喜欢做“甩手掌柜”,青睐“一揽子”发包工程,菲迪克EPC 模式越来越受欢迎,但是绝大部分的风险转嫁到了承包商身上,如在银皮书框架下业主除了承担一些法律变化、不可抗力等为数不多的风险外,大多数风险都转嫁到承包商身上;(2)一般认为,承包商在投标时已对那些能够在投标时预见的风险进行了定价,故承包商在招投标之际项目的尽职调查尤显重要,报价环节为重中之重;(3)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是承包商的责任,但决定以何种方式去完成这些工作,应不受业主及工程师所左右,当然合同另有规定应通过业主批准的方式除外,但另一方面业主又赋予承包商更大的管控项目的权利。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作为全球享有盛誉的工程咨询工程师协会,定期发布各类工程合同条件,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与实施。

其中,fidic《施工合同条件》作为fidic合同家族中最重要的一员,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项目中,对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进行全面解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fidic合同的基本要求、主要条款以及使用该合同所需注意的事项。

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概述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根据fidic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也称红本),针对施工阶段的合同内容而编写的。

该合同明确定义了业主、承包商和设计师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目标是协调各方之间的利益,减少争议,并提供解决纠纷的机制。

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1. 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部分主要规定了业主、承包商和设计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提交文件、支付款项、保证质量等方面。

2. 工程进度和竣工日期:该部分明确了工程进度的要求、各方对顺利完成工程的承诺,并规定了可能涉及的惩罚和赔偿措施。

3. 质量和工程变更:该部分详细规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以及变更合同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项目变更的合理性。

4. 偿付款项:该部分规定了款项支付的条件、方式和时间,包括工程进度款、最终款项等,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5. 保修期和保证金:该部分规定了工程项目的保修期要求,以及业主可能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保证金。

6. 工程设计和变更:该部分规定了设计文件的提交标准和程序,并详细说明了可能涉及的设计变更和变更价格的计算方式。

7. 纠纷解决机制:该部分明确了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方式,包括谈判、调解、仲裁等,以确保纠纷能够及时、公正地解决。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一 合同的法律基础
投标函附录中必须明确规定合同受 哪个国家或其他管辖区域的管辖法律的 制约。
二 合同语言
如果合同文本采用一种以上的语言编写,由此 形成了不同的版本,则以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主导 语言编写的版本为准。
工程中的往来信函应使用投标附录规定的“通 信联络的语言”。工程师助理、承包商的代表及其 委托人必须能够流利地使用“通信联络的语言”进 行日常交流。

合同文件
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相互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含混或矛 盾之处时,由工程师负责解释。构成合 同的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合同文件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函。 (3) 投标函。

合同文件
(4)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规范。

合同பைடு நூலகம்件
(7)图纸。 (8) 资料表以及其他构成合同一部分的文件。

合同类型
FIDIC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 的施工承包合同,它适用于业主设计的 房屋建筑或工程,也可由承包商承担部 分永久工程的设计。

合同类型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实行以工程师为 核心的管理模式,承包商只应从工程师 处接受有关指令,业主不能直接指挥承 包商。

合同类型
从合同计价方法角度,FIDIC施工合同条 件属于单价合同。但在增加了“工程款支付 表”后,使F1DIC施工合同条件同样适用于 总价合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主要包括 了业主的责任和权利、承包商的责任和权利、 合同价格及支付等内容。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和指南》及其权威解释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和指南》及其权威解释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和指南》及其权威解释素有工程合同“圣经”之称的菲迪克条款,继2002年在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了4本最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中英文对照本后,众望已久的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指南》中英文对照本也于今年6月正式出版。

至此菲迪克整套新版合同范本和应用指南中译本已全部出齐。

这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人们关心的一件大事。

它将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迈向国际标准,走上新的台阶。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继承几十年经验,全面改进。

菲迪克作为国际工程咨询业权威性组织,其制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和《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等在国际通行已半个世纪。

这次新版认真吸取了过去的经验,加入新的理念,做了彻底改写。

更好地适应可持续发展和协调保护业主,承包商及社会公众各方利益的需要。

菲迪克认为,这次改版,不是原来几本合同条件的修订版,而是全新版本,所以称为1999年第一版。

二、几种合同范本体现不同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

改变过去以工程类型冠名,按适用的工程类型划分合同条件的旧模式。

采用按不同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划分合同条件。

如:1、《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适用于业主提供设计;承包商负责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咨询工程师监理,按图纸估价,按实结算,不可预见条件和物价变动允许调价。

是一种业主参与和控制较多,承担风险也较多的合同格式。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适用于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设计和施工,咨询工程师监理,总额价格承包,但不可预见条件和物价变动可以调价,是一种业主控制较多的总承包合同格式。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适用于承包商承担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直到投产运行;合同价格总额包干,除不可抗力条件外,其他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业主只派代表管理,只重最终成果,对工程介入很少。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主要内容讲解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主要内容讲解

1、一般规定
1.9 延误的图纸或指示 雇主承包商 承包商雇主承包商
Questions: 在颁发图纸方面,承包商应承担什么义 务? 颁发图纸延误时,承包商是否一定能索 赔到费用和工期?
1、一般规定
1.10 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
Get the Contractor’s previous consent for the purposes used on other project.
1.1 Definitions
1.1.5 工程和货物 1.1.5.1 承包商设备 1.1.5.2 货物 指承包商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 时工程,或视情况,指其中任何一种。 1.1.5.3 材料 1.1.5.4 永久工程 1.1.5.5 生产设备
1.1 Definitions
1.1.5 工程和货物 1.1.5.6 区段(单位工程)-Section 注意翻译中关于Section的译法是不 恰当的 1.1.5.7 临时工程 1.1.5.8 工程
1.11 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
get Employer’s consent first.
1.12 保密事项
Contractor should disclo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verify the contractor’s compliance with the Contract. 问题: 这些文件的知识产权如何界定?
1.1 Definitions
1.1.3 日期、试验、期限和竣工 1.1.3.7 缺陷通知期限 以前的版本称为“缺陷责任期”, 缺陷通知期的说法更科学。 通常为一年 1.1.3.8 履约证书 1.1.3.9 日(天)
问题:日与工作日的区别?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1)FIDIC简介FIDIC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Des lnginieurs—Conseils)的缩写。

它于1913年在欧洲成立。

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

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 合同条件体系。

(2)FIDIC系列合同条件适用范围1999年,FIDIC在原合同条件基础上又出版了4份新的合同条件。

这是迄今为止FIDIC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OfContract for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

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

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Works)和土木工程(EngineeringWorks)。

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竞争性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以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简称“新黄皮书”)。

新黄皮书与原黄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便于与新红皮书相区别。

在新黄皮书条件下,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完成永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O{Contract for EPCTurnkeyh由ects,简称“银皮书”}。

银皮书又可译为“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它与橘皮书(原来的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简称"桔皮书")相似但不完全相同。

FIDIC合同条件与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介绍

FIDIC合同条件与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介绍
17
FIDIC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 Conseils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18
FIDIC1913年由欧洲三个国家独立的咨询工程师协会创立, 1948年英国加入,1953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 加入。现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
22
标准系列合同文件范本 Standard Forms of Contracts FIDIC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其高质量的工程合同 范本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 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项目指定使用FIDIC 的合同范本,并被国际工程界广泛采纳。
FIDIC出版的合同范本主要有哪些 ?
23
24
FIDIC系列标准合同条件
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1957, 1965, 1977, 1987, 1992(DAB))
2、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1994)
3、机电设备安装合同条件
(1963, 1980, 1987)
4、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合同条件 (1995)
5、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合同协议书 (1979, 1990, 1998)
FIDIC合同条件 与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1
CONTENTS
一、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相关背景知识 二、FIDIC及其系列合同条件简介 三、新版FIDIC系列合同条件简介 四、施工招标与投标程序及案例分析 五、基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招标文件分析 六、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分析 七、国际工程项目索赔管理及案例分析 八、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目前正式的成员国会员有65个。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1996年代表中国参加了FIDIC,成为 FIDIC的正式成员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词解释
1、合同争议: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所导致的冲突。

2、建筑工程质量:指反映建筑工程满足数相关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缺陷责任期:即国内施工文本所指的质量保修期,是指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解除缺陷责任书为止的日历天数。

4、暂定金额:指包括在工程报价中,但不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内,由业主(工程师)支配的用于暂定工程、计日工、指定分包工程以及突发事件费用的一笔资金。

5、无效合同:自签订之日就无效的合同(违法性、自始无效)。

6、代位权: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7、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8、工程风险:造成工程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不确定性,或者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那些消极的不确定性,或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间发生的、可能给工程带来损失或连带引起其他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任何事件。

9、建筑工程一切险:属于工程保险的一种,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过程中,因自然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不包括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除外责任)。

10、保函:是保证人应债务人要求以自身的信用或资金为担保,债务人履约或履行合同而向债权人出具的书面付款承诺。

11、施工合同:指业主与承包商就项目施工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12、违约: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13、计日工:工程量清单外,用时间计算的工日。

14、工程索赔:指建设工程承包商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承包商和发包人不可控制的因素而遭受损失时,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简答题
1、FIDIC职业道德准则:(1)对社会和咨询业的责任;(2)能力;(3)廉洁;(4)公正;(5)对他人公正;(6)反腐败
2、FIDIC条件的特点:(1)国际性、通用性、权威性;(2)公正合理,职责分明;(3)程序严谨,易于操作;(4)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的有机结合
3、我国使用FIDIC条件的优缺点:优点:(1)有利于采用公平竞争性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优胜劣汰,促进工程施工和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2)有利于实行业主、承包商、工程师的共同管理和建设好土木工程项目、职责分明、权利对等;(3)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准明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有章可循;(4)有利于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合同,按用工程进度付款,从进度上保障合同各方利益的实现;(5)有利于合同各方准确地履行已订立的合同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使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达到;(6)有利于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国际工程监理、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7)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实行完善严格控制的工程师制度;
缺点:(1)FIDIC制定了工程招投标投标顺序,这些内容并不针对特定的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自由经济色彩,很少涉及政府干预工程。

但是,我国的情况显然特殊,政府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行为普遍被认为是有意和必需的。

比较两者的差异,对内地项目使用FIDIC合同也许是有益的,对在华从事服务的境外工程咨询公司尤为必要。

(2)FIDIC合同强调“工程师”的作用,提倡对“工程师”进行充分授权,让其“独立公正地”工作。

目前,建设单位对作为“工程师”的第三方——工程咨询/监理方信任不够充分,对“工程师”往往授权不足,多方掣肘,这使得FIDIC合同条款的特色难以发挥。

此外,在脱胎于FIDIC和合同机制的我国建设监理制度下,我国的监理工程师难以发挥FIDIC条件下的“工程师”作用。

(3)采
用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和结算,是FIDIC合同的另一重大特色,现在我国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法律障碍已不存在,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障碍则十分凸显。

(4)FIDIC合同下的风险分担及保险安排有其特点,相对来说也比较不公平,在我国公众保险意识相对淡薄,保险市场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往往不恰当地限制自己的风险,并将有关风险强加给承包商。

(5)在FIDIC合同下,工程担保是很重要的,涉及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保留金保函、免税进口材料物资及税收保函、工程款支付保函,内地工程项目较常涉及的是投标保函、履约保函。

在工程担保上,目前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担保不平衡。

从长远角度看,这种不平衡将妨碍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6)在FIDIC条款下,承包商的工程款受偿比较有保障,我们的问题在于,建设单位经常将FIDIC合同条款通用条件有关工程款支付的安排悉数推翻,代之以极具我国特设的拖欠工程款相关内容。

如今,高达数千万元的巨额工程拖欠款已成为施工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大心病。

4、FIDIC条件整体解释原则:(1)专用条件优于通用条件;(2)具体规定优于笼统规定;(3)书写条文优于打字条文,打字条文优于印刷条文;(4)单价优于总价;技术规范优于图纸
5、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的关系:(1)通用条件具有通用性,专用条件具有针对性;(2)专用条件的法律性高于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款可以否定通用条件款,反之不行。

6、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有一定的财产和资金;(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章程和办公场所;(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解释原则:(1)主导语言原则;(2)适用法律原则;(3)要约与承诺原则;(4)整体解释原则,(5)反义居先原则;(6)定量优先原则;(7)诚实信用原则。

8、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三方关系:(1)业主与承包商:承发包关系,施工合同民事地位平等(2)业主与监理企业: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监理合同民事地位平等(3)监理与承包商:监理与被监督关系,无利益关系。

9、建设工程监理依据:(1)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2)工程建设合同(3)工程建设项目文件(4)有关法律、法规(5)有关标准,规范
10、承包商实力体现:(1)技术方面实力(2)经济方面实力(3)管理方面实力(4)信誉方面实力。

11、项目经理的职责:(1)执行法律法规(2)加强管理(3)执行合同(4)控制项目
12、可保风险条件:(1)损失程度较高(2)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3)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4)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5)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6)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7)损失不能同时发生
13、风险控制: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分离;风险分散;风险转移
14、保险合同的8要素:(1)主体(保人,保险人,受益人)当事人(2)保险标的(财产险,人身险)一切险(3)保险事宜(理赔责任)(4)保费与保险费(5)保险期(6)负责15、工程支付保函的内容
(1)担保内容:业主按时按量向承包商支付(2)申请人:业主(3)受益人:承包商(4)担保人:一般是银行(5)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10%.
16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1)协调,调解,仲裁,诉讼(2)国内工程:协调,调解,仲裁,诉讼(3)国外工程:协调,调解,仲裁
17、指定分包特征:(1)分包人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事先在合同中指定或通过指标产生(2)分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与业主仍无合同关系(3)分包的工作仅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暂定金额"有关的项目(4)承包商有权所对指定分包对象,要求换人(重新指定分包商);修改分包合同条款,变更自己承担那项工程(5)指定分包商向承包商负责,承担合同文件中承包商应向业主承担的一切相应责任(6)通过承包商向分包商支付,分包商向承包商交管理费,监理工程师对指定分包合同进行监督,必要时直接向分包商支付
18、工程变更发生的原因:(1)业主要求(2)设计更改(3)施工环境的变化(4)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5)政府对工程新要求(6)合同约定的其他原因
19、工程索赔特征:(1)只有实际发生经济损失、权利损害时才能索赔(2)索赔是双向的,此处只有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3)索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始终(4)索赔的目的,工期延长,经济赔偿。

20、工程索赔程序:(1)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书及索赔报告(2)咨询工程师审核同期现场记录及索赔文件(3)咨询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商进行协商(4)最终索赔处理及支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