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共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公共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公共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公共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我市工业行业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工业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扶持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行业公共技术平台”(以下简称技术平台),是指由行业协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其它社会团体独资或者合资兴办的,以行业内企业或相关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提供研究开发、技术推广、设备共用、产品检测、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服务,为工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服务机构。

第三条市政府从产业技术进步资金中安排一定金额作为技术平台建设的专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资助。

第四条由政府资助的技术平台,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并由市工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与认定。

第二章政府资助的技术平台的任务

第五条政府资助的技术平台的主要任务如下:(一)研究、开发市场前景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为本行业企业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行业的整

体技术水平,为推动本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开发具有行业特点和自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三)组织和运用国内外的技术和智力资源,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利用国内外已有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二次开发;

(四)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研究开发能推动行业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公共技术和关键技术;

(五)收集分析与本行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行业技术发展和产品开发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六)利用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社会资源,开展技术、管理、营销等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培训,为企业的发展培养和造就各类高素质的人才;

(七)开展行业技术标准的收集、整理和参与制定,推动实施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和ISO14000环保体系标准,推动行业内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八)开展技术交流和服务,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经济评估,促进科技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行业内的推广应用;

(九)对企业的研究开发工作进行指导并提供服务。为

企业提供信息交流、咨询诊断、市场开拓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第三章申请资助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资助的技术平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技术平台的行业必须是我市的优势产业,行业的年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或已设立较大规模产业集聚基地的行业;

(二)技术平台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

(三)申请单位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同时具备一定的开展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的场地,先进的仪器、设备;

(四)申请单位拥有一定的自有配套资金。

第四章申请资助的程序

第七条申请技术平台建设资助的,申请单位应当向市工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立技术平台的申请;

(二)设立技术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申请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第八条市工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联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市工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出具同意资助的书面意见。资助资金的拨付按《XX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对于未通过专家论证的,市工业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获得资助的技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第九条技术平台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应遵循精简、高效和创新的原则,符合本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特点和本技术平台的具体情况。

第十条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的产生采取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等方式确定。

第十一条技术平台应聘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技术平台的研究开发方向、重点技术和项目进行咨询与评估。

第十二条技术平台研究开发课题的选择和立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任务要求。

课题安排上应统筹考虑,长、中、短期课题应合理布局。应逐步增加中、长期课题、关系行业发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课题的比例,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技术平台应建立开放式运行模式,注重产学研联合和国际人才技术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和社会科技资源,不断提高技术平台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第十四条技术平台应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技术平台发展规划开展工作,应与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在研究开发、市场开拓、信息咨询等方面为企业特别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章资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五条政府资助的技术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应当主要用于购置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的仪器设备与技术资料等。

资助资金不得作为技术平台的流动资金、管理费用、日常开支,也不得作为技术平台股东的股本金。

第十六条技术平台不得改变专项资金的用途。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用途的,必须事先向市工业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新的用途使用。

私自改变资金用途的,由市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技术平台建设资助资金实行报账制。

由专项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在一定期限内属政府所有,由市工业主管部门作为产权代表,与平台筹建单位

签订项目合同,明确期限内单位无偿使用上述固定资产。

期限届满后,经市财政部门和市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固定资产产权转归平台建设单位所有。

未获批准的,资助计划取消,平台建设单位将与固定资产净值等值的资金归还市财政局,固定资产产权转归平台建设单位所有。

第十八条凡经市工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获得政府专项资金资助的技术平台,应当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专家论证后的可行性报告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技术验收规X、规程及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由市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就政府资助的技术平台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技术平台需要进口用于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国内不能生产或国内生产达不到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进口设备的相关优惠。

第七章平台考核

第二十条获得资助的技术平台,应当每半年向市工业主管部门报送技术平台建设情况报告,对技术平台的研究开发、人员培养、经费投入和使用、工作绩效等作出说明。每

年3月31日之前向市工业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获得资助的技术平台改变性质、产权、营业地点、场地面积、业务X围的,变更前应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经上述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2篇

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2篇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use of offici al vehicle platform 编订:JinTai College

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2篇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公务用车是什么 2、篇章2: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 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为确保本单位车 改后公务用车高效、安全、规范运行,制定了《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下面小泰给大家介绍关于平台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篇章1:公务用车是什么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 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车型则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多功能乘用车。20xx年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透露,中 央层面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停驶,20xx年春节

前将正式启动第一批约300辆的拍卖,同时公布了9个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20xx年1月25日,中央和 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106辆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不带牌照的“裸拍”,经过竞价,106辆车全部成交,拍卖金额总计 660.9万元。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20xx年以来,中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 多亿元,20xx年以来,该项经费支出已接近9000亿元,其中 公务用车消费占比较高。当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 20xx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 公务用车 中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 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近几年来,公务用车已逐渐成为官员身份和待遇的象征,成为官员的隐形福利,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超标准配车现象普遍存在,公车数量严重超标,公车私用现象泛滥,公车支出费用惊人,这不仅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政府管理

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精神,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节能环保、市场开拓、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平台。示范平台

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区级示范平台的认定、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各地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州(市)示范平台的初审推荐和指导服务工作,协助自治区经信委对示范平台进行管理。自治区级服务平台单位直接报送自治区经信委。 第二章服务平台建设 第五条建设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建设目标。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 第七条建设内容。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范围 本文件对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注册、用户的权限、用户资格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第二条平台建设的依据 为了更好地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按照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要求,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平台的网址为。 第三条平台的目标 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以服务团体标准化工作为目的,发布团体标准化工作相关的政策、新闻和资讯,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对团体标准获取、评价和监督的渠道,实现对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的信息管理,为社会团体和公众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第二章用户的分类 第四条平台用户的分类 平台的用户包括两类:个人用户和团体用户。 个人用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通过后,可以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

准并对团体标准进行评议。 团体用户。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按照其登记地在平台上申请注册,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可在平台上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准、经审核后可发布社会团体相关的新闻、公布其所制定的团体标准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用户注册条件 第五条个人用户 年满十八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个人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邮箱、联系电话、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写签字的自我承诺声明(见附件一)。 第六条团体用户 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团体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和材料: 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社会团体代号、社会团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机关所在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活动地点、注册资金、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社会团体应以其社会团体代号作为注册名称。该社会团体代号将成为该社会团体标准编号(团体标准的编号规则见第十条)的一部分。

短信平台管理办法

武汉三玖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短信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短信平台安全、规范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客户消费通知、服务提醒、节日问候等短信群发 第三条、短信内容 1、表达清晰、文字简洁 2、格式统一。短信内容前必须有“【三玖家政】通知:”签名。例:【三玖家政】通知: 第四条、短信容量 1、一条短信的容量为70个字符;大于70个字符,即为二条短信;大于140个字符,即为三条短信;依次类推。 2、发送短信长度大于70个字符时,接收方仍能以一条长短信接受完毕。 第五条、短信模板

第六条、发送范围 该短信平台发送范围仅针对会员和内部员工,不得擅自以个人名义发送与公司无关的短信 会员短信发送暂分为三类 1、办卡充值类 2、刷卡消费类 3、派单通知类 4、放假通知类 员工短信发送暂分为两类 1、节日祝福:新年、端午、中秋、五一、元旦、国庆等 2、重要会议通知 第七条:处罚 1、短信正常发送有营业厅主管负责,其他部门如需发送短信的,需提前向胡主管申请,未经许可擅自发送短信的,每发送一条处罚10元。 2、短信模板如需更改,需向胡主管申请,没有申请擅自发送短信的,每发送一条处罚10元。 3、营业厅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或者由于工作疏忽,造成短信内容与公司规定的短信模板内容不符的,每发送一条处罚1元。 4、新办卡客户、充值客户、电子卡刷卡消费客户、当天已派单客户,必须按照公司规定10分钟内发送短信,如果漏发短信,每条

处罚5元。 第八条:信息安全责任 不能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的 5、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犯罪的 7、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九条:一经发现有违反第九条,当追究当事者法律责任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有公司总经办解释、修订并完善,有总经理签批颁布。 武汉三玖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精神,根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节能环保、市场开拓、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平台(以下简称示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平台。示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示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区级示平台的认定、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二章服务平台建设 第五条建设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建设目标。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 第七条建设容。 (一) 信息查询:加强网络功能开发,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 (二) 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建立行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和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的通知》(教技函〔2012〕70号)和《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印发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电馆〔2013〕40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要求,推进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专项试点工作,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引领教师发展、促进学生成长、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宗旨,结合我市实际,在学校信息化硬件设备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建立鄂尔多斯数字教育云平台,在网络化管理、学科整合、自主学习、信息化推进、过程性评价等,不断努力探索,为努力推进我市区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方面,教育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服务,探索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集约化发展,创设良好的信息化氛围打好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汇聚资源和服务,构建本地化网络条件下的学习和教学环境,探索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区域教育信息

资源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 三、区域试点工作容 (一)建设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通过软、硬件建设,利用网络视频互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具备远程视频互动教学、教研、教师培训、教育视频资源共享等公共服务能力,为区域的网络教研、教师网络研修、精品课程网络直播、优质教学视频资源共享等多方面的应用活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录播系统的建设,完成国家要求的精品课程、学校优秀课例、优质课程的录制。由此建立优秀课例资源库,丰富资源容,促进资源建设;通过点播、直播增加教研手段;通过教师自我学习、自我反思功能,建立起互动平台,促进教师交流,共享教育资源;建立自主学习平台,供学生自主学习,共享优质教师资源。 (二)充分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市服务平台,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同步课堂、推送资源、探究性学习、名师课堂、“名师”导学、网校选课、网校辅学、跨区域网络协作教研、区域网络协作教研、名师工作室等10种应用模式在教育教学中的试验。 (三)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探索规模化应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学校试点工作重点容(主课题):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探索;校本教育资源应用模式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教学、教研模式创新探索;信

短信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短信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XXX管理工作,规范XXX政务短信平台(下称短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该平台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依据《中华让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通信短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短信平台是由XXX办公室(下称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内各部门日常政务工作需要,采用手机短信技术所建立的、满足各部门以手机短信形式沟通的政务活动需要的、全XXX系统统一的短信平台。 第三条短信平台投入使用后,XXX各部门需对外发送的政务信息短信一律在短信平台上发送。 第四条办公室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监督和规范平台的使用; (二)负责短信平台管理员权限的分配和管理; (三)负责短信平台设备管理工作; (四)负责收集和分析整理各部门对平台提出的正常业务需求; (五)负责收集和整理各部门提供的手机号码,并严格执行保密工作; (六)负责平台的短信内容规范及发送对象; (七)负责定期通报各单位的短信使用情况。

第五条 XXX负责短信平台维护,并提供日常应用的技术支撑。 第六条短信平台的日常使用费用由XXX统一支付,使用部门不再支付任何使用费用。 第七条平台只用于处理工作中的公共事务信息,不得用于处理个人信息。部门主管领导为平台使用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登记和审批工作。 第八条使用短信平台的XXX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该单位日常电子政务信息的发送,XXX各部门发送的信息由各分管领导签发后,再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审阅后,报送XXX党组书记签发后再发送,严格审批信息发布和内容审核制度。 第九条使用短信平台的科协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由本单位发出的所有短信负全部责任。健全内部使用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所发短信有违法现象的,将采取措施停止违规单位的短信服务功能,并追究该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操作人员实行实名制,在使用平台发送短信时应显示部门和用户姓名,不允许匿名的短信直接发送到其它手机用户。

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精神,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 提供信息查询、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节能环保、市场开拓、法律服务和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平台。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区级示范平台的认定、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二章服务平台建设 第五条建设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建设目标。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建立自治区、地州 (市)、县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 第七条建设内容。 (一)信息查询:加强网络功能开发,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 (二)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创 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建立行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和创新资源共享;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培养质量管理人员,提供大型加工仪器设备共享服务。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广播电视台名义建设微信公众号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发展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五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4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七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条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

公司网约车平台管理办法

公司网约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公司日常车辆使用需求,科学合理使用网约车平台,做到高效、节约、安全用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人员 公司各部门员工及公司重点客户 二、用车规则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滴滴出行”、“神州专车”两大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对用车规则规定如下: (一)平台功能 1、“滴滴出行”平台做为公司各部门日常车辆使用平台; 2、“神州专车”平台做为公司重点客户、商务接待用车平台。 (二)用车权限设置 1、“滴滴出行”用车权限设置 (1)根据公司各级人员用车实际,将用车职级划分为: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部门办事员、一般员工四个职级,对各职级用车权限进行设置。 (2)根据用车情境不同,将用车情境划分为:日常用车、加班用车、差旅用车、客户用车四个用车情境,对各情

境用车权限进行设置。(详见附表1《“滴滴出行”用车权限设置表》) 2、“神州专车”用车权限设置 “神州专车”平台做为公司重点客户、商务接待用车平台,不对公司员工开放用车权限,仅对办公室主任开放为他人叫车权限,以满足用车需求。 三、用车管理 (一)“滴滴出行”用车管理 1、日常用车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用车需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交办公室主任审核确认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填写完整用车信息,将《用车申请单》交回办公室。每月办公室对各部门用车合规性进行审核,若未按规定进行用车前审核,产生用车费用由用车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客户用车 由有用车权限的用车人为有需求客户叫车,客户用车结束后,由用车人按照“日常用车”要求补填《用车申请单》,管理办法参照“日常用车”执行。 3、加班用车 加班至20:00-次日6:00期间的员工,可使用加班用车,加班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管理

开发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开发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开发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方案 主管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实施单位:知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一、规划综述 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分支机构建设涉及的主体主要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和运营主体等。投资主体决策选取平台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委托进行工程设计、筹集建设资金,并成立运营管理机构或委托进行管理。建设主体按照相关规划和工程设计进行平台软硬件条件的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 (一)平台的投资主体 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可能的投资者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财政)性投资,这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二是盈利性机构投资,一般来说这是辅助性资金来源。 1、政府(财政)投资。 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总体来说是非营利性的,或者是微利的,因此,其建设资金应该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性支出。政府的财政性支出的主要形式有: A、财政拨款。 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是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政府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开发区(园区)产业发展,会不断加大财

政拨款的力度。 B、政府主导的各类基金。 政府主导的各类基金也能够称为政策性基金,它不同于一般的民间基金,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性风险基金,而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专项基金,它不以自身盈利为目的。这类基金是一种引导性基金,经过对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资助,带动和引导企业、专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投资(贷款)。政府(管委会)在整个开发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过程中扮演的不但仅是单纯出资者的角色,还扮演着资金管理者、建设管理者的角色。在政府对平台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政府决策部门经过对平台建设项目的计划、预算等进行审批,初审合格后报批,然后由资金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资金核拨与管理。另外资金监督部门和项目实施监督部门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行监督。政府对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投资并不是以短期经济利益为目的,而是长期产业发展和开发区(园区)综合性效益为考量,因而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能够有效地的弥补市场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不足。政府除了应该加大对开发区(园区)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政投入以外,还要需为开发区(园区)平台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2、医院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医院工作人员。严禁非医院员工使用医院的计算机及相关资源;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3、所有计算机用户在首次使用计算机系统或医院相关管理软件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方可获得使用权限。 4、医院内网上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科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科并作好记录。 5、医院计算机用户视为完全接受所使用计算机系统内所有软件的授权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如对其中某些软件或某些软件条款有异议,需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申请,有信息科帮助其删除相关软件或取消其使用权限。 6、信息科应建立医院的软件档案库,对医院工作需要的各种软件要及时备份,经常检查更新,保持其可用性。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0)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我部制定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相关单位从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应用推广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各类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的政府网站。 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由国家级节点、省级(兵团)节点、市县级节点组成。 国家级节点是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总枢纽,汇聚、整合全国各类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并为地方节点提供统一的基础底图、应用程序接口、目录发布、用户管理等功能与服务。 省级(兵团)节点、市县级节点汇聚、整合本地区各类地理信息公共产品,逐级向上融合共享,并集成国家级节点提供的相关功能与服务。 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坚持全国统筹、分级负责、共建共享、协同服务、安全可控的原则。 五、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承担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国家级节点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以及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负责国家级节点卫星影像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负责国家级节点海洋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 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本级节点的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

XX县公共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XX县项目审批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公共信息平台,规范XX县行公共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公共信息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中有关术语定义如下: 提供方是指提供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的单位; 使用方是指使用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的单位; 公共信息平台目录是指县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共享需求,定期整理并向全县发布的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目录; 前置机是指公共信息平台为各单位提供用于存放向其他单位提供、或从其他机关单位获取行政审批共享信息的PC服务器; 前置数据库是指在各单位前置机建立的存储行政审批共享信息的中间数据库。 第三条【适用领域和适用范围】XX县各级党政机关和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公共信息平台共享与交换其他单位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责任分工】县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县

公共信息平台工作,定期发布XX县公共信息平台目录。 县XX负责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公共信息平台技术规范;根据行政审批信息共享考核指标,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定期统计各机关单位行政审批共享信息的提供率、准确率以及应用服务接口的稳定性。 各单位负责编制和更新维护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目录,根据公共信息平台技术规范提供共享信息,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共享信息。 第二章平台使用 第五条【目录编制】各单位应通过公共信息平台目录管理系统编制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目录,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数据提供】各单位应按照区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县公共信息平台目录,将本单位的共享信息及时提供至公共信息平台。 各单位应按照“谁提供、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提供的数据与本单位业务库数据保持一致,以及服务的可用性和稳定性,保障行政审批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共享服务方式】公共信息平台提供数据查询、数据订阅和数据比对等三种共享服务方式。数据查询是指输入查询条件,获得结果信息;数据订阅是指按照需求定制订阅策略,获得数据的自动推送;数据比对是指输入需要比对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十四部委 第 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平台运行 ???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推进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纳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当公开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办法

XX银行文件 关于印发《XX银行分行综合数据 管理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从2007年开始建设,目前已经完成两期项目建设并推广部署到各分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分行的应用和数据共享水平,充分发挥统一的技术工具和共享基础设施优势,以便更加

高效地为总分行经营管理决策服务,特制定《XX银行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X年X月XX日

XX银行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业务需求管理与实现 第四章数据质量管理 第五章平台版本管理 第六章基础设施管理 第七章系统运行、监控及用户管理 第八章数据管理及安全 第九章奖惩管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和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的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防范实施及运行风险,支持保障分行业务营运和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发挥统一的技术工具和共享基础设施优势,整合各分行提出的需求,降低全行管理分析类应用的整体实施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基本定义 (一)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开发和数据服务的统一平台,是全行数据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行操作型数据存储系统和数据仓库等系统在分行的延伸。平台主要提供面向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的数据传输、存储、加工和展现服务,用于支持和整合管理分析类应用系统的开发和部署。通过分行综合数据管理平台,逐步统一全行业务指标口径,利用统一的数据模型、数据标准、基础设施和工具,在满足分行差异化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投入,实现信息共享。 (二)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主要指支撑分行后台经营管理和满足外部监管要求的各类应用。 (三)实施及运行管理工作主要指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平台基础设施管理以及基于平台的分行管理分析类应用的业务需求管理与实现,数据质量管理,平台版本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系统运行、监控及用户管理,数据管理及安全等。

企业微信工作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微信工作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保障文件和各种信息传递快捷通畅,根据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企业微信平台)是以网络智能办公系统为管理平台,覆盖全公司管理人员的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企业微信平台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办公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企业微信平台的运行中,公司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职责如下: 1.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办公自动化企业微信平台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企业微信平台规章制度。 (2)负责企业微信平台核心工作流程设计、修改。 (3)负责确定、监管企业微信平台核心工作流程参与人员的权限。 (4)负责监控、检查、督办核心工作流程的工作流转。 (5)负责企业微信平台内各大功能模块信息内容更新的监督。 (6)负责按照公司的实际需求开发企业微信平台的潜在功能并做好开发升级计划。 (7)负责企业微信平台的数据备份。

(8)负责企业微信平台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9)负责企业微信服务器、操作系统和硬件的维护,确保服务器安全运行。 (10)负责系统用户注册、注销等管理。 2.其他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指定部门企业微信管理员,参与维护本部门工作流程的流转、知识文档文件夹的建立以及本部门企业微信平台终端的日常维护。 (2)本部门企业微信平台使用人员的权限发生变更时,及时把变更情况提供给行政人力资源部申请调整。 (3)负责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优化需求。 (4)在企业微信使用过程中,如本部门员工在使用企业微信平台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和提交到行政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企业微信平台使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1.审批流程的使用。 (1)员工出差申请审批。 (2)员工加班申请审批。 (3)员工非正常打卡登记。 (4)员工请假申请审批等。 2.发布新闻、通知、公告。 3.会议管理模块使用。 (1)会议室使用管理。 (2)会议安排通知等。

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办法

附件1: 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吉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10]4号),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有关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建立在行业、产业、中小企业集聚区、产业集群等服务于中小企业,能够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质量管理、设备共享、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应具有开放、资源共享、公共服务等特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机构。 第三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对“服务平台”的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市(州)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服务平台”的申报工作,并配合省厅对平台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五条“服务平台”应有较完善的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服务的企业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区域、产业优势。申报“服务平台”名称须反映其服务特点。 第六条“服务平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服务于产业集群、特色优势产业的中小企业,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有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地、仪器设备和人才团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质量服务能力和组织社会资源能力,与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四)从事技术服务业务两年以上,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30家,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可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管理制度健全,管理经营规范,服务收费合理,有较突出的服务业绩和较强的影响力,用户满意度高,在促进区域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显著。 (六)对所服务区域、行业、产业的中小企业在提升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品牌创造力等方面有较强的支撑作用。 第三章申报和认定程序 第七条平台的申报,由“服务平台”服务机构填写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向各市(州)工信部门申请,由各市(州)工信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市(州)工信部门在确认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后,提出意见,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公司内网络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三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及其他登陆终端、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实现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终端网络安全特指本机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操作系统、身份验证及操作代码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瞄仪、MO存储器,软磁碟,CD碟,数码相机、考勤机终端等)及所有网络设备。公司内所有操作计算机岗位和与之有工作的岗位均属此管理之内。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系统账号与操作员代码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应用操作代码。代码的设臵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臵;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相应申请经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授权取得;

三、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四、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主管负责人授权; 五、信息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七、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臵。 八、操作员不得使用或盗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九、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第六条密码与权限管理 一、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臵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 二、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在可能的情况下并相应记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及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三、服务器、路由器等公司重要信息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臵和管理,并由密码设臵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部门印章并签字标注封存日期后交由信息中 心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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