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权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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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合同注销证明模板

房屋销售合同注销证明模板

房屋销售合同注销证明模板甲方:(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乙方:(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根据双方自愿并经过协商一致,现就涉及XXXX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等房屋的销售合同进行注销,特此出具本注销证明。

一、房屋基本信息1. 房屋地址:XXXX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2. 房屋面积:X平方米3. 房屋类型:XXXXX4. 房屋所有权证号:XXXXXXXXXXXXXXXXX二、合同销售情况1. 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买方同意购买卖方以上述信息所列房屋,并支付了定金/首付款/全款(选择适用)。

2. 双方商定现房屋销售合同需进行注销,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恢复房屋原权属关系。

三、合同注销手续1. 买方已将合同约定的定金/首付款/全款(选择适用)退还给卖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确认彼此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2. 买卖双方在签署本注销证明后,不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

四、其他约定1. 本注销证明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注销证明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其中约定内容。

买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卖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为房屋销售合同注销证明,特此证明。

签发单位:(盖章)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 文明购房理性投资合法合规。

全国各地房产抵押流程(3篇)

全国各地房产抵押流程(3篇)

第1篇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许多人解决资金需求的重要途径。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全国各地房产抵押的基本流程,供您参考。

一、准备材料1. 房产证:借款人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明: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收入证明:借款人需提供近期的工资条、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收入证明材料。

4.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者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的贷款申请表。

6. 房产评估报告:银行要求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借款人需提供房产评估报告。

7. 其他材料:根据银行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贷款1. 选择银行:根据自身需求和银行政策,选择合适的银行进行贷款申请。

2. 咨询银行:了解银行贷款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相关政策。

3.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银行。

4. 银行审核: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5.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贷款合同。

三、评估房产1. 银行委托评估机构:银行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2. 评估过程: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实地勘察,评估其价值。

3. 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抵押房产的价值。

四、办理抵押登记1. 准备材料:准备房产证、身份证、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

2. 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3. 领取抵押登记证明:办理完毕后,领取抵押登记证明。

五、放款1. 银行放款:审核通过后,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2. 还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

六、解除抵押登记1. 偿还贷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

2. 申请解除抵押: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解除抵押。

3. 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9.18•【字号】浙自然资规〔2021〕8号•【施行日期】202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若干意见浙自然资规〔2021〕8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等文件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不动产抵押登记和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明确记载抵押担保相关约定1.明确记载抵押担保范围。

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不动产登记簿“担保范围”栏记载抵押担保范围的约定情况,没有提出申请的,填写“/”。

2.明确记载抵押不动产的转让约定情况。

登记机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不动产登记簿“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栏记载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情况,有约定的填写“是”,可一并记载禁止或限制的内容,没有约定的填写“否”。

3.规范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

登记机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区分一般抵押担保的“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和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二)规范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1.先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民法典》实行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依抵押双方申请先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移登记除外。

2.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

《民法典》实行后,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登记机构依据不动产登记簿“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栏记载的约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及练习题,匹配答案

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及练习题,匹配答案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试题考核题目判断(第一印象很重要)1.不动产登记簿由所在地区档案馆永久保存。

(×)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3。

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4。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5。

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不得带离规定的场所。

( √)6。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单选(排除法选择)1。

下列关于异议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D)。

A异议登记自受理后就可记载于登记簿B异议登记不必颁发登记证明C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是登记簿所记载权利人的利害关系人D 异议登记的保全效力有永久性2。

异议登记有效期是 ( A ).A.15天B.30天C。

两个月D。

一年3。

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D )。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D无效4。

不动产登记公告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C )。

A拟予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B拟予登记的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C不动产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D。

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5。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有哪一级政府或部门统一规定。

( B)A 国务院B国土资源部 C 省级人民政府D市级人民政府多选(有的多选少选得分多选择扣分!)1。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ABC )A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B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C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D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2.下列那些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ABCD )A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B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C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D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3。

预抵押登记解除购房合同

预抵押登记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解除后进行预抵押登记注销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选择进行预抵押登记,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能需要解除购房合同,这时候就需要进行预抵押登记注销。

本文将介绍预抵押登记解除购房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预抵押登记的含义和作用预抵押登记是指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签订后,但在房屋过户登记之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抵押权预告登记。

预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 防止开发商重复抵押:预抵押登记可以确保购房者对房屋的抵押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避免开发商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再次抵押给其他债权人。

2. 保障购房者权益:预抵押登记可以使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时,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便于贷款:预抵押登记有利于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因为银行可以通过预抵押登记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二、解除购房合同后进行预抵押登记注销的原因虽然预抵押登记可以为购房者提供一定的保障,但在某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能需要解除购房合同,这时候就需要进行预抵押登记注销。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 合同解除: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可能因各种原因需要解除,如开发商违约、购房者自身原因等。

合同解除后,预抵押登记的存在可能会对购房者造成一定的困扰,因此需要进行注销。

2. 房屋过户:购房者可能需要将房屋过户给其他人,而预抵押登记会影响到房屋的过户手续。

为了顺利完成过户,需要先进行预抵押登记注销。

3. 贷款结清:购房者可能在购房过程中使用了贷款,而在贷款结清后,预抵押登记仍然存在,这时候需要进行注销,以便于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三、预抵押登记注销的流程预抵押登记注销的流程如下:1. 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书面申请,并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

2. 开发商同意解除合同后,双方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并加盖公章。

3. 购房者携带解除合同的协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不动产抵押登记后变更

不动产抵押登记后变更

不动产抵押登记后变更不动产在抵押时是需要进⾏登记的,不动产的登记有效地保障了被抵押⼈的⼈⾝财产安全。

那⼤家都知道变更登记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上它有什么法律效⼒吗?以下内容均为店铺⼩编收集整理的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后变更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下内容能为您⼼中的疑惑找到答案。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变更⾏政主管部门1,国务院建设⾏政主管部门(建没部):负责归门管理全国的城⼱房地产:抵押管理⼯作;2.省、⾃治区建设⾏政主管部门(建设厅):主管本⾏政区域内的城⼱房地产抵押管理⼯作;3,市、(区)县⼈民政府房地产⾏政主管部门(市国⼟房管局或(区)县国⼟房管局)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作。

相关主体1.抵押⼈,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作为本⼈或者第三⼈履⾏债务担保的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2.抵押权⼈,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履⾏债务担保的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

基本⼯作流程1.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转移或变更的,当事⼈应⾃转移变更之门起30⽇内,持抵押权⼈同意其转移变更的证明⽂件,到原登记⾏政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或变更登记。

2.房地产抵押当事⼈发⽣变更即合同主体变更的,当事⼈应⾃变更之⽇起30⽇内,持抵押权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原登记⾏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抵押登记;3.抵押当事⼈双⽅对抵押合同内容进⾏变更的,应⾃变更之⽇起15⽇内到原登记⾏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续。

4.抵押房地产被处分后。

原抵押当事⼈应⾃处分之⽇起15⽇内,到原登记⾏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5.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抵押权⼈将其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第三⼈时,应当在抵押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到原登记⾏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续。

由于抵押权转让⽆须事先征得抵押⼈同意,因此,应由抵押权⼈和受转让的第三⼈到原登记⾏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续。

申报⽂件抵押权⼈和受转让的第三⼈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以下各项⽂件、资料:1.抵押权⼈原持有的房地产他项权利执照;2.抵押权⼊和受转让第三⼈的⾝份证明;3.原抵押合同;4.债权及抵押权转让合同;5.市国⼟房管局规定的其他⽂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修正)正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废止和修改的第一批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自然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自然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五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最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最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最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依照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办理。

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五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前款所称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第六条不动产登记簿以宗地或者宗海为单位编成,一宗地或者一宗海范围内的全部不动产单元编入一个不动产登记簿。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存储设施,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电子数据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或者篡改不动产登记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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