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优质烟酒产业环境保护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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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黔环综合〔2022〕59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直属各单位:《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第6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0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第三章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第四章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五章地方其他生态环境标准第六章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制修订程序第七章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监督与评估第八章附则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其他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或者标准指定区域范围执行。

第四条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其他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被强制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内容的效力等同于引用的文件。

第五条制定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应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符合下列要求:(一)对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补充制定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二)对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烟草行业环境保护方案

烟草行业环境保护方案

烟草行业环境保护方案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各行各业都面临着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

作为一个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业,烟草行业亦不能回避这一问题。

本文将就烟草行业的环境保护方案进行探讨,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一、污染源减排1. 烟草种植环境改善烟草种植与合理的土地利用息息相关。

烟草种植者应选择合适的土地,并结合土壤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等措施,降低化肥和农药对环境的污染。

2. 烟草加工环节在烟草加工过程中,烟叶脱水、干燥和炭化等工序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和废水。

烟草企业应通过提高设备的能源利用率和采用环保技术,减少废气和废水的排放。

3. 烟草产品包装烟草包装材料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烟草企业应倡导可回收材料的使用,减少对大自然的破坏,同时控制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二、可持续发展1. 烟草种植的种质资源保护烟草种类的保护和推广有助于减少烟草种植对环境的侵蚀。

烟草企业应倡导种植者合理利用地方烟草种质资源,降低对外来物种的依赖。

2. 烟草企业社会责任烟草企业应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投资环保技术研发,推行节能减排政策,促进循环经济模式的发展,通过有效监测和管理手段,保护环境资源,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三、公众意识建设1. 烟草宣传与教育烟草行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应强调吸烟对个人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加强对吸烟危害的普及教育,引导公众摆脱吸烟的误区。

2. 领导力的示范作用烟草行业的领导者应以身作则,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提高公众对烟草行业环境保护的认知和重视。

结语烟草行业作为一个大规模的产业,应当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在减少污染源排放、实施可持续发展、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烟草行业需要不断努力,积极采取措施,为保护环境资源作出贡献。

只有建立起良好的环境保护机制,才能为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12.01•【字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2第30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2第30号《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12月1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12月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管控第三章保护与发展第四章治理与监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发挥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推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的保护、规划和治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酱香型白酒,是指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中所定义的白酒类型。

本条例所称的生产环境,是指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存续、发展的相关物质和非物质要素的组合。

第四条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促进酱香型白酒生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和资源利用综合评价制度,推动与邻省人民政府建立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的通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的通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08.30•【字号】黔环综合〔2023〕34号•【施行日期】2023.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已经省生态环境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8月30日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酱香型白酒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和指导全省酱香型白酒产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本规范明确了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企业污染防治的术语和定义、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环境管理等技术要求。

规范可作为贵州省相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大曲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酱香型其他类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参照执行,不适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 27631-2011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5109-2021 白酒工业术语GB/T 26760-2011酱香型白酒标准GB/T 50102-2014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 18918-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HJ 575-2010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085-20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酒、饮料制造HJ 2016-2012 环境工程名词术语HJ 2026-2013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402-2007清洁生产标准白酒制造业AQ/T 7006-2012白酒企业安全管理规范DB52/T 866-2014酱香型白酒工业用术语DB52/T 873-2018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DB52/T 874-2014麸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DB52/T 875-2014混合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DB52/T 879-2014酱香型白酒废糟处置管理规范《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7号)《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第30号)3术语和定义3.1 酱香型白酒以高粱、小麦、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酱香型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具有酱香风格的白酒。

酒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酒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酒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酒产业的高质量绿色发展,以下是我们的实施方案:
1.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为酒产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

同时加大对环保科技创新和绿色技术的投入力度,提高酒产业的环境保护水平。

2. 推进绿色生产:引导酒产业企业采用绿色生产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鼓励企业优化资源利用,加强废弃物处理和再利用,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

3. 树立绿色品牌形象:鼓励酒产业企业注重品牌建设,推动绿色、环保、健康的理念和形象。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产品符合环境标准和安全要求。

同时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教育,提高消费者对绿色酒品的认知和接受度。

4. 加强产业协同发展:促进酒产业与相关产业链环节的协同发展,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酒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酒产业的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执法监管。

加大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规,推动酒产业向更加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6.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
先进经验和技术,推动酒产业的绿色发展。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推动全球酒产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共同努力。

酿酒厂运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

酿酒厂运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

酿酒厂运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酿酒业在生产和运行环节中,也要
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措施
1. 安装废气处理设备,利用多级洗涤塔、催化氧化等工艺进行
处理,减少废气中污染物排放。

2. 建设废物回收系统,尽可能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
降低对环境的负担。

3. 压减用水量,实行循环经济,采用节水措施,减少水的消耗,提高用水效率。

4. 配备噪声控制设备,减少酿酒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

5. 严格控制废水排放,加强预处理工作,建立科学的污水管控
体系。

环境保护方案
1. 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增强员工和公众的环保意识,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

2. 参加行业环保协会,积极开展环境监管和督查工作,及时对生产和运行环节中的环保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

3. 定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4. 加强科研力度,促进技术创新,打造绿色酿酒工艺,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就是酿酒厂运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茅台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茅台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茅台镇作为中国著名的酒文化名镇,素有“中国酒乡”的美誉。

然而,随着茅台镇酒业的蓬勃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茅台镇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改善茅台镇的环境质量,保护茅台镇的生态环境,制定并实施茅台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整治目标1. 实现茅台镇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使之达到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2. 保护茅台镇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3. 提升茅台镇的形象和品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

三、整治措施1. 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掌握茅台镇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为环境整治提供科学依据;2.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对茅台镇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3. 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对茅台镇的水源、森林、湿地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恢复生态平衡;4.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活动,提高茅台镇居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全社会参与环境整治。

四、实施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茅台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推进;2. 加大资金投入,争取政府支持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整治;3.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4. 强化考核评估,建立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整治效果。

五、预期效果经过茅台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全面实施,预计将取得以下效果:1. 茅台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达到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2. 茅台镇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3. 茅台镇形象和品质明显提升,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

六、总结茅台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茅台镇的环境质量,保护和修复茅台镇的生态环境,提升茅台镇的形象和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按照方案的要求,全力以赴,确保茅台镇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茅台镇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酱酒生产安全环保标准

酱酒生产安全环保标准酱酒生产安全环保是指酱酒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型。

本文将从酱酒生产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型两个方面,详细介绍酱酒生产安全环保标准。

首先,对于酱酒生产的安全性来说,酱酒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酱酒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同时,酱酒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酱酒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材料和化学品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确保原材料和化学品的安全性。

酱酒企业需要建立原材料和化学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更新库存,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存放和使用。

此外,酱酒企业需要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其次,对于酱酒生产的环境友好型来说,酱酒企业需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酱酒企业应严格控制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酱酒企业应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通过改造设备和工艺,采用先进的能源节约技术,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此外,酱酒企业还应加强对环境友好型材料的研发和应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此外,酱酒企业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酱酒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酱酒企业需要积极参与相关的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环保意识。

总之,酱酒生产安全环保是保障酱酒企业正常运行和推动酱酒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酱酒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原材料和化学品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同时,酱酒企业还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只有做好酱酒生产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型,才能确保酱酒产业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烟酒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烟酒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11]4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1.11【实施日期】2011.0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烟酒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4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十二五”烟酒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贵州省“十二五”烟酒产业发展规划为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黔党发〔2010〕12号)精神,结合我省烟酒产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概述“十二五”期间,我省烟酒产业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机遇,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盘活存量、做大总量、提升质量、打造品牌为目标,努力把我省烟酒产业做大做强。

力争到2015年,烟酒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两烟”500亿元,白酒500亿元。

卷烟总规模争取350- 400万箱,“贵烟”产销总规模力争达到120万箱,“贵烟”品牌在高档卷烟(一、二类烟)行业排位进入前10名;烟叶850万担;白酒产量50万千升(其中规模以上白酒产量30万千升,茅台酒产量4万千升),新增就业5万人,“贵州白酒”品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

“十二五”期间烟酒产业累计投资500亿元,第一批实施项目70个。

其中:2011年新开工项目35个,总投资114.2亿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12.6亿元,企业自筹93亿元,其他8.6亿元。

按产业分:烟草产业新开工项目8个,总投资34.27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白酒产业新开工项目27个,总投资79.9亿元,其中企业自筹58.7亿元,银行贷款12.6亿元,其他来源1600万元,缺口8.44亿元。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6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6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31•【字号】筑府办发[2005]125号•【施行日期】200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6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05]125号)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2006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阳市2006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烤烟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我市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用五年左右时间实现烟田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配套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贵阳市2006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及建设原则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举措,是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惠及千家万户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民心工程,也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德政工程,必须坚持“科学论证、制定规划、编制预算、筹集资金、搞好试点、规范运作、加强监督、确保效益”的指导思想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规范运作、业主自愿、合同管理、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建管并重、长久运行”的工作原则。

二、目标和任务我市常年种植烤烟17万亩左右,按照隔年种植要求,全市规划建设34万亩基本烟田,建立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利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基本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工程,提高烟田综合生产能力和烟叶质量,满足烟农持续增收和卷烟工业原料的需要。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以烟水配套工程和集约化烘烤工程为主,适当考虑田间道路工程,烟田整治,土壤改良和农用机械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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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烟酒产业
(一)产业范围
贵州省优质烟酒产业主要包括白酒、啤酒及其专用麦芽、黄酒、葡萄酒、果酒、配制酒以及其他酒的生产和烟叶复烤及卷烟制造。

烟叶复烤是指在烟叶(初烤)基础上进行第二次烟叶水分调整的活动。

卷烟制造指各种卷烟生产,但不包括生产烟用滤嘴棒的纤维丝束原料的制造。

(二)产业现状及环境影响
1.白酒
根据酒的制造业生产特点,其主要污染物为水污染物,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呈现化学需氧量高、总磷高的特点,污水治理的核心在于脱氮和除磷。

根据《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黔府发[2018]33号),所涉及的主要项目,排水去向主要为赤水河、舞阳河、湘江,并以赤水河为主(占70%),且基本集中分布在茅台镇。

白酒行业主要环境制约因素为赤水河水体功能的保持。

2.卷烟
根据烟草业生产特点,在烟叶复烤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烟叶复烤产生的异味,以及其燃煤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

由于地方烟厂建厂较早,随着城市发展,大部分烟厂已处于城市包围之中,尽快实施异地技改,是烟草行业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环境准入及要求
1.白酒
《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贵州白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贵州白酒产业振兴计划》、《关于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遵义白酒产业聚集区(带)发展规划(2009年-2020年)》、《遵义市白酒产业&健康医药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推动白酒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鼓励白酒产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提出贵州“利用赤水河流域资源和技术优势,适度发展名优白酒,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声誉,推动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研究支持茅台集团公司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委厅字[2011]35号)要求,严禁在茅台酒厂上游贵州省境内新建煤矿、化工等污染企业。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年)》,积极引导和支持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向工业园区转移,禁止在园区外新建白酒项目。

七星关区的田坎乡、普宜镇、清水铺镇、亮岩镇、生机镇、团结乡、林口镇、大银镇、燕子口镇、吉场镇、层台镇、对坡镇、阿市乡、龙场营镇、大屯乡;大方县的长石镇、果佤乡、大山乡、瓢井镇、三元乡和星宿乡;金沙县的清池镇、马路乡、石场乡、太平乡、菁门乡、桂花乡;遵义县的松林镇、沙湾镇、芝麻镇、毛石镇、山盆镇和平正乡;仁怀市的九仓镇、茅坝镇、龙井乡和后山,上述区域禁止新建白酒企业。

酒厂集中区域建设片区废水处理设施,将生产废水和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废
水治理推广第三方运营。

白酒行业不得使用燃煤锅炉,一律使用清洁能源。

加强酒糟综合利用和安全贮存,严禁露天堆存,防止高浓度的酒糟渗滤液污染水体。

2.烟草
烟草项目一律进入园区。

强化烟叶复烤产生的异味的治理,并尽量远离居民区,重点关注其对居民区的影响。

使用锅炉应满足《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发[2018]26号)要求。

(四)环评文件类型及审批权限
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有发酵工艺的(以水果或水果汁为原料年生产能力1000千升以下的除外)编制报告书;其他编制报告表或登记表。

全部由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五)总量控制及其他
排放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 x)的项目,在投产前应取得相应的总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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