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德美化工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绍兴德美化工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绍兴德美化工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

各类纺织印染助剂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9月27日,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年产6万吨各类纺织印染助剂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浙政办发〔2017〕57号和浙环发〔2017〕34号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纺织印染用前处理剂、匀染剂、后整理剂、印花助剂,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绍兴县滨海工业区二期南侧中心路,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年产6万吨各类纺织印染助剂项目,包括洗涤剂9000t/a,通用匀染剂5000t/a,涤纶匀染剂5000t/a,液状织物柔软整理剂3000t/a,粘合剂5000t/a,增稠剂15000t/a,酶制剂3000t/a,粉体除油剂3000t/a,12000t/a固状织物柔软整理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3年8月2日,绍兴市环境保护局以绍环批〔2013〕171号文对本项目作了批复。2015年11月2日开始动工建设,2017年9月竣工完成,2017年5月开始进行设备安装。2018年3月15日开始试运行。项目有排污许可证,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规模1.95亿,环保总投资实际为658.83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企业1.2万/a固状织物柔软整理剂DM产品暂未建设,暂不进行验收,此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确定为原审批年产6万吨各类纺织印染助剂中的4.8万吨纺织印染助剂及配套的公用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查阅,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主要变更内容为:1.2万吨固状织物柔软整理剂产品未建设;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略有调整;导热油炉未建;制氮、制冷设备各增加1台;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扩建;废气处理设施数量增加。

从变更情况内容看,不属于重大变化,且具有相对明显的环境正效益。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污染源为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雨水(包括初期雨水)等。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三级水解酸化+三级氧化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50m3/d。废水纳管后排入绍兴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磷按环评5.0mg/L控制;总氮为45mg/L。

本项目厂区建设了单独的雨水和污水收集管网,实现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罐区呼吸气、污水站臭气等。

企业8种产品生产过程中,洗涤剂和涤纶匀染剂基本无生产废气产生,其他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挥发性物料,经冷凝器冷凝后排空的不凝气和粉体加工粉尘。工艺废气共设置6套废气处理装置。工艺废气采用5套水喷淋吸收,其中2套含有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28m高空排放,粉体车间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空排放。污水站的水解(厌氧)池加盖,废气配套1套UV光解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桶、废包装袋、过滤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纤维、生活垃圾等。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渣分类暂存,分类处置。

厂区设一座危险废物仓库,面积约98m2,满足三防要求,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并做了防腐处理,四周设置导流沟,末端设有废液收集池。建立了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四)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如循环水冷却塔、消防泵房等高噪声设备或车间布局基本与环评一致,采用了低噪设备。

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与环评文件基本一致。本项目主要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利用建筑隔声。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罐区围堰情况

本项目共设置1个原料罐区,罐区设有围堰,高度为1m。

(2)重点区域防渗工程情况

本工程污水站采用钢筋砼结构自防水及表面水泥砂浆刚性防水,车间及危废仓库采用多道环氧漆,达到防腐、防渗的目的。

(3)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

本项目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控)井,分别位于厂区东、西侧及污水站附近。

(4)事故池及雨水池设置情况

厂区设置了1260m3的事故应急池和1120m3的雨水收集池,均有手动/电动阀门。一旦发生事故,车间及罐区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暂存,后可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或直接外运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地面雨水(包括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站处理,屋面雨水通过架空管道收集后通过雨水(清下水)排放口排放。

(5)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配置情况

企业编制完成了《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8年9月在绍兴市柯桥区环保局完成备案。

2.在线监测装置

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目前厂区设有1个污水排放口,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已安装,通过验收并于环保部门联网,废水排放主要监测因子有:流

量、pH、COD、氨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去除效率:SS88.4%、氨氮98.7%、总磷

55.2%、BOD588.9%、总氮67.0%、COD Cr92.8%、石油类88.3%、LAS64.7%。

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水溶液车间尾气处理口对各种废气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氨83.1%。新材料车间一尾气处理口对各种废气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氯化氢67.1%、氨81.0%。新材料车间二尾气处理口对各种废气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氨82.2%和84.1%、非甲烷总烃71.4%和87.6%、乙醇95.5%。污水站尾气处理口对臭气去除效率为臭气72.4%。粉体车间处理口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72.8%。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监测期间,该厂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2#点)pH值范围

为7.33~8.06,其他各污染物的浓度分别:SS为11~19mg/L,COD Cr为30.2~64.8mg/L,BOD5为7.59~10.1mg/L,氨氮为0.154~0.244mg/L,石油类为0.18~0.30mg/L,总磷为 4.53~4.83mg/L,总氮为7.51~9.27mg/L,LAS为0.062~0.092mg/L。废水中的所有指标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绍兴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根据监测报告:该厂雨水(清下水)排放口(3#点)pH值范围为7.44~7.58,其他各污染物的浓度分别:SS为11~18mg/L,COD Cr为<10~12.9mg/L,BOD5为<0.5mg/L,氨氮为0.256~0.330mg/L,石油类为0.39~0.53mg/L,总磷为0.057~0.111mg/L,总氮为4.48~6.30mg/L,LAS为0.191~0.234mg/L。

2.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水溶液车间尾气排放口醋酸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

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相关容许限值;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新扩改建二级限值要求。

新材料车间一尾气排放口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醋酸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相关容许限值;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新扩改建二级限值要求。

新材料车间二尾气排放口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乙醇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相关容许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新扩改建二级限值要求。

污水站尾气排放口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新扩改建二级限值要求。

粉体车间尾气排放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正常工况下,该公司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00mg/m3,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162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9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的相应限值要求;丙烯酸浓度范围为<1.10×10-2mg/m3,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相关容许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95mg/m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最大值为16,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相应限值要求。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公司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9.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0dB(A),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公司实际生产过程中,固废产生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处置去向为:沾染了

危废的破损包装桶、废包装袋作为危险固废委托绍兴华鑫环保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过滤渣、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纤维、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委托绍兴

华鑫环保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报告,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均大于75%,符合竣工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根据监测报告,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排放量、CODcr、氨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区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浓度能达标排放;

2、项目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各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厂界噪声符合3类标准。

3、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场地范围内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Ⅳ类标准。

4、由监测结果可知,厂区内各测点土壤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六、验收结论

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各类纺织印染助剂项目(一阶段)在实施过程及试运行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书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和有关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处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的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1、根据相关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资料。

2、在日常运行中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等相关的台账记录,加强各项配套防治措施管理,定期维护,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员工防范环境污染事故操作培训和演练,落实环境应急措施,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4、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工艺。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附件“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各类纺织印染助剂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监测验收组签到表”。

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庆城县卅铺镇韩湾砖瓦厂年产250万块空心砖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26日,庆城县卅铺镇韩湾砖瓦厂根据年产250万块空心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庆城县环保局审批等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卅铺镇韩湾村,项目总占地12543m2,建设年产250万块空心砖生产线一条,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以及辅助工程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7月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250万块空心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16年8月取得庆城县环保局审批意见(庆环评报告表〔2016〕4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200万元,实际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预计投资27.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5.9%。 (四)验收范围(技术规范、工作范围、影响范围) (1)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污染影响类》 (2)工作范围 验收工作启动、自查、编制监测验收方案、实施监测与检查、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3)影响范围 本次验收的环境影响范围与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范围保持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走访当地环保部门,验收调查认为本项目工程建设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因此,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项目在厂区内安装脱硫除尘塔1座,配套建设排气筒1根(内径为0.5m、高15m); ②无组织废气:采土场等起尘点采用喷淋洒水抑尘措施;破碎机、成型设备、煤堆场等设备置于半封闭车间;对传输带进行了全封闭措施。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盥洗及餐饮废水。盥洗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场内的泼洒抑尘,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由附近居民外运综合利用,厂区设旱厕,粪便定期清掏交由附近村民堆肥处理。 (三)噪声 生产设备加装了减震垫,破碎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半封闭措施。 (四)固体废物 厂区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往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集中收集点;废砖回用于生产,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生态 厂区设置了集雨池;场地周界栽植树木进行了绿化。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庆城县卅铺镇韩湾砖瓦厂委托甘肃馨宝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至19日对该项目废气及噪声进行了监测。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烟气排放口有组织废气各监测项目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

绍兴市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绍兴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二)综合协调机构 (三)县(市、区)应急组织机构 (四)专家组 三、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四、预防预警 (一)信息监测 (二)预防工作 (三)预警及措施 (四)预警支持系统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二)应急响应程序(三)信息报送与处理(四)应急监测(五)通报与信息发布(六)安全防护(七)应急终止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二)保险 (三)调查和总结七、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二)装备保障(三)通信保障(四)人力资源保障(五)技术保障(六)基本生活保障(七)交通运输保障(八)医疗卫生保障(九)宣传与培训(十)预案演练 八、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三)预案解释部门 (四)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效

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或可能导致发生、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当本市发生或可能导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实施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潜在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特点,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实行统分结合,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应对措施与突发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 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评估目的 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目的是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依据。 2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原则、程序、方法、内容和评估报告的编写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的效果评估工作。3评估原则 3.1为科学监管服务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技术手段,在评估依据、程序、内容、方法等方面必须体现为环境管理科学监督服务的原则。 3.2客观公正原则 企业自主验收效果评估是评估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行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技术评估,为环境管理部门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标准不降低提供技术支持,评估结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3依据相同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与企业自主验收采用相同的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配套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等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3.4重点突出原则 根据不同行业环境影响特点,突出评估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可依据行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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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绍兴市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大气赔偿办法》)已经印发,现就有关问题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继续深化绍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绍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绍兴市实际,制定《磋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绍兴市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共14条。 第一条为目的依据。 第二条为适用范围。明确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涉及大气生态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为启动情形。规定排污单位发生大气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一)列入绍兴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持续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因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致使周边大气环境或其他生态环境受到重大损害的;排污单位发生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的; (三)其他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情形。 第四条是案源追溯和调查。明确了七种案源线索。 (一)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 (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三)发生生态环境损害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四)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 (五)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

绍兴县环保局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企业)用户手册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绍兴县放射源在线监控管理系统 用户手册

目录 1. 概述 (3) 1.1.文档概要 (3) 1.2.读者对象 (3) 2. 系统模块功能介绍 (4) 2.1.用户模块 (4) 2.1.1. 登录模块 (4) 2.1.2. 用户信息修改 (5) 2.1.3. 系统退出 (5) 2.2.辐射管理模块 (6) 2.2.1. 辐射工作单位信息模块 (6) 2.2.2. 辐射许可证管理模块 (8) 2.2.3. 放射源管理模块 (9) 2.3.控制面板 (10) 2.3.1. 修改个人信息 (10) 2.4.其它 (10) 2.4.1.统计报表 (11) 2.4.2.表格下载 (12) 2.4.3.办事指南 (12) 2.4.4.政策法规与政务信息 (12)

1.概述 1.1. 文档概要 本文档针对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最终用户,如何使用本系统对辐射工作单位,以及辐射工作单位的放射源、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实时监控以及在线管理。 本系统的内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32936029.html, 1.2. 读者对象 本文档的读者对象为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最终用户,以及指导最终用户使用本系统的相关人员,我们假定用户已经掌握如下知识。 Windows98/2000/xp等操作系统的使用。 常用浏览器工具Internet Explorer6 以上版本或者Firefox,推荐使用Firefox。 基本的Internet原理常识。

2.系统模块功能介绍 2.1. 用户模块 2.1.1.登录模块 本项目的最终用户均分配了独立的用户名和密码,各环保分局以及地方环保局用户的登录名采用其所属单位汉字的首字母,登录密码为默认的“12345678”。 系统支持IE6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建议用户使用Firefox作为默认的网页浏览工具。 打开网页后,展现给用户的系统首页,在首页的上端为用户登录窗口,如下图所示: 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按右上角的“登录”键,登录到系统中。不同权限的用户,登录系统后显示的内容和信息也是有所区别。 用户在较长时间未使用本网页的情况下,为防止误操作,系统将自动退出。在次情况下,用户对系统进行操作时,系统将弹出如下登录界面,用户需重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如下图所示: 系统登录后,首页如下图所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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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听取了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设计内容的说明,听取了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环评文件相关内容的说明,听取了监测单位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龙庆路481号。提升改造工程在原处理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为“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初沉池+三级AO复合生物膜生物池+二沉池+加砂高速沉淀池+D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项目建成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2月,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保局以丽环建[2017]9号文《关于<

绍兴市远景洗涤有限公司年洗涤床单、被套、工服、毛巾等生活布草1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绍兴市远景洗涤有限公司年洗涤床单、被套、工服、毛巾等生活布草1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绍兴市远景洗涤有限公司 年洗涤床单、被套、工服、毛巾等生活布草1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四年三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 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4) 四、总量控制 (7) 五、建设合理性分析 (8) 六、结论与建议 (9)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随着绍兴经济的快速发展,绍兴的各大医院、养老院、护理院、酒店及宾馆为了节约资源、便于管理,很少有固定的洗涤设备,需要外协才能解决,同时为了响应政府推进的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政策,因此布草洗涤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经过缜密的市场调研,陆伟良先生决定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100万元成立绍兴市远景洗涤有限公司,租赁绍兴市高新区皋埠镇银桥路317号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门窗厂的空余厂房实施年洗涤床单、被套、工服、毛巾等生活布草15000吨项目,洗涤的布草主要为医院、养老院、护理院、酒店、宾馆的工服、床单、被套、浴巾、毛巾等棉涤制品。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绍兴市远景洗涤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对项目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在征求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2项目概况 ⑴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租赁位于绍兴市高新区皋埠镇银桥路317号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门窗厂的空余厂房,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投产后,年洗涤床单、被套、工服、毛巾等生活布草15000吨,年销售收入2500万元,年利税500万元。 ⑵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共需员工60人,二班制生产,每班工作八小时,生产时间为8:00~24:00,年工作日365天,项目只提供电箱蒸饭,租用租赁方的宿舍楼。 ⑶公用工程 项目的给水、供电分别接自租赁厂房的给水干管、供电电缆,能满足生产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9日,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召开“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验收组(名单附后)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介绍,监测机构对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的汇报,依据《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及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锡署环审[2011]40号文)《关于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经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质询等形式,形成以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太仆寺旗宝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占地面积为43160.22m2,总建筑面积为26700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吨粉剂、散剂、预混剂,500吨颗粒剂,5000吨预混料,2500吨口服液产品。建设内容包括1条提取生产线、1条发酵生产线、2条预混料生产线、2条口服液生产线、2条粉散预混剂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8月,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12月获得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批复(锡署环

审书[2016]20号文)。本项目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2018年2月进 入运行调试期。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12567.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45.6万元,占总投资的6.7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范围内除生化实验室外的建设内容。 二、项目变动情况 该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部分内容发生变更,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建设单位认为本项目中的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变更情况见 下表: 项目变更情况表 序号设施环评设计阶段实际建设内容备注 1建设内容综合车间三层为综合库房, 建筑面积均为4550m2。 未建设综合库房。--职工宿舍、食堂位于厂区西 南端,建筑面积2475m2 职工宿舍、食堂约 600m2。 --储煤棚位于厂区东北侧,面 积为200m2。 储煤棚位于厂区东北 侧,面积为960m2。 -- 冷却水池位于锅炉房和动力 机房南侧,容积为300m3。 冷却水池位于锅炉房 和动力机房南侧,容积 为1500m3。 -- 2锅炉烟气治 理装置以尿素为还原剂的SNCR工 艺脱硝,安装一套在线监测 系统。 实际建设未设置脱硝 措施,未安装烟气在线 监测系统。 锅炉燃用山西煤

绍兴市110kV福全变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版)

《绍兴市110kV福全变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版)》 删除涉密内容说明 (1)依据商业秘密定密规则和《国家电网公司密级范围的规定(试行)》要求,电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所占比列”等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对《绍兴市110kV福全变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版)》(下面简称公示版)中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予以删除。 (2)依据《城乡建设档案密级划分暂行规定》第六十三条“利用各种地形图标绘的地名图及其草图(机密)”、第六十五条“带有经纬度的地名档案资料(秘密)”和《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目录第10项“1:2.5万、1:5万和1:1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机密)”等相关规定,“线路工程路径图”等带有地形图标和经纬度的图纸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对公示版中地理位置图、线路路径示意图予以删除。 (3)依据商业秘密定密规则和《国家电网公司密级范围的规定(试行)》要求,电网建设项目“变电站、电力线路的相关长远期规划内容”等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且与环评及环保验收工作无直接关系,对公示版中电力线远期规划内容予以删除。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等相关规定,“城市规划相关资料(包括城乡总体规划、电网规划、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城乡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综合经济部门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意见”、“工程协议文件(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有关部门关于选线选址的同意意见)”、“电网规划环评、前期环评及验收的批复意见(如有)”等内容属于政府信息,应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在公示版中采用了

绍兴绿斯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生物降解塑料袋500吨建设项目

绍兴绿斯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生物降解塑料袋500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第二章工程分析 (5) 第三章环境质量现状 (6) 第四章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7) 第五章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 (9) 第六章结论 (12)

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由来 以不可再生的石油为原料的塑料在给人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生物降解塑料则很好解决了这个问题,生物降解塑料无论是在自然界中或堆肥垃圾处理系统中,都很容易完全降解。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为减少白色污染,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立法限制使用普通塑料产品并鼓励使用生物降解的包装材料,例如:塑料袋和一次性快餐盒。虽然生物降解塑料比传统塑料价格高50%以上,但全球市场上需求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 刘伟鹏和程国仁同志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决定投资400万元,租赁位于绍兴经济开发区平江路328号绍兴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幢一层,实施绍兴绿斯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生物降解塑料袋500吨建设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绍兴绿斯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监测,对工程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和类比调查,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发布)

【法规标题】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发布) 【发布部门】绍兴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绍政办发 〔2017〕55号 【适用区域】绍兴市 【发布时间】2017-10-10【生效时间】2017-10-10【关键词】环境,环保管理,环境应急 【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 【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绍兴素有“七山二田一分水”之称,全市河网纵横、过境高速公路交织,印染、化工(医药、染料)产业发达,企业和人口密度呈现双高。由于受地形、交通、产业、密度等因素影响,突发环境事件处于频发状态,主要以污染物排放和生产安全次生事故为主。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环境、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因违法排污引发的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其它突发事件引发

绍兴德美化工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 各类纺织印染助剂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9月27日,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年产6万吨各类纺织印染助剂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浙政办发〔2017〕57号和浙环发〔2017〕34号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纺织印染用前处理剂、匀染剂、后整理剂、印花助剂,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绍兴县滨海工业区二期南侧中心路,绍兴柯桥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为年产6万吨各类纺织印染助剂项目,包括洗涤剂9000t/a,通用匀染剂5000t/a,涤纶匀染剂5000t/a,液状织物柔软整理剂3000t/a,粘合剂5000t/a,增稠剂15000t/a,酶制剂3000t/a,粉体除油剂3000t/a,12000t/a固状织物柔软整理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3年8月2日,绍兴市环境保护局以绍环批〔2013〕171号文对本项目作了批复。2015年11月2日开始动工建设,2017年9月竣工完成,2017年5月开始进行设备安装。2018年3月15日开始试运行。项目有排污许可证,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规模1.95亿,环保总投资实际为658.83万元。 (四)验收范围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8年1月29日,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的噪声和固废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同时,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对废气和废水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的代表及专业技术专家。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吸收合并的原因,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于2017年1月注销,拟验收项目现为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名称及生产规模与原环评一致。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文登区高新材料产业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59823m2,总建筑面积19795m2,没有新增土建内容。年产坎地沙坦酯2t、福多司坦5t、盐酸安非他酮2t、盐酸黄酮哌酯5t、吡喹酮5t、非布司他中间体V 5t、匹伐他汀钙0.2t、塞来昔布1t、盐酸托莫西汀1t、盐酸伊托必利1t。同时根据环评批复,配套建设设

计年固废处理总量为1140t/a、液废处理总量360t/a 的焚烧炉,用于处理本厂区内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蒸馏釜底残渣和蒸馏残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真空系统和干燥系统冷凝器产生的冷凝液等危险废物。 项目实际总投资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2.3%。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编制的《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明: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编制的《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文登厂区)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5月通过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威环审书〔2016〕8号)。 2、冷却水排水、真空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和设备清洗水、制纯水过程中产生的清洁下水以及尾气吸收塔排水均进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也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3、项目B2厂房、D8厂房、B4厂房、A10厂房生产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E3厂房、A2厂房生产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

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

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HANGZHOU INSTITUTE ENVIROMENNTAL PROTECTION,CCRI. 二OO八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1.2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拟建项目工程概况 (3) 2.2营运期污染因子及源强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6)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7) 3.2水环境质量现状 (7) 3.3声环境质量现状 (7) 3.4环境保护目标 (7) 3.5项目选址 (9) 第四章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9) 4.1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10) 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0) 第五章对策措施 (15) 第六章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18) 6.1总量控制 (19) 6.2公众参与 (19) 第七章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20) 7.1环保审批原则和符合性 (21) 7.2选址合理性分析 (23) 7.3小区内部功能布局合理性分析 (23) 第八章环评总结论 (25)

第一章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21世纪是竞争的世纪,面对城市竞争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构筑大城市框架,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战略构想,2007年8月16日下午,绍兴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开发建设“越州新城”事宜,并已原则通过了《越州新城概念性规划研究成果》。越州新城的第一重大举措就是推进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将秉承以人为本、保护文化、建设古城的原则,通过原汁原味的保护、原模原样的恢复、有根有据的重建、有脉有络的创新,把这一区域建设成为集文化、娱乐、旅游、休闲、商贸、居住为一体的综合性旅商发展区,成为连接柯桥与绍兴城区,有着浓郁绍兴文化氛围的文化城市景观胜地和浙东古运河的核心区块,必将更好地传承绍兴历史文化脉络,成为古城保护一大新的亮点。 目前迎恩门区块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功能分区混乱。传统的商业用房与居民住房甚至污染企业混杂,同时区块中缺少成熟的商用、居住和办公用地。二是市政基础设施缺乏。由于缺少统一管理和规划,老街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都急需改善,系统配套设施缺乏。三是环境状况较差。公用设施严重不足,环境杂乱,影响了交通和居民的生活。四是地区传统丢失。街区内的一些建筑质量不佳,老房子年久失修,历史遗迹缺少保护和修缮。 为加快越州新城建设、提升古城形象,改善当地群众居住条件, 绍兴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成立绍兴市迎恩门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通过实施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恢复历史遗迹,美化生活环境,提升绍兴城市门户形象,解决民生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所在对该项目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和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分析,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供环保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审查,并作为项目规划设计与环境管理的依据。

迈为电机驱动科技(绍兴)有限公司年生产定子绕线30万件、控制器组件1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迈为电机驱动科技(绍兴)有限公司年生产定子绕线30万件、控制器组件1万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4) 第三章工程分析 (6) 第四章环境质量现状 (7) 第五章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8) 第六章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 (10) 第七章结论 (13)

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由来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电机、助动车的使用率越来越高,而定子绕线、控制器组件分别作为电机、助动车其中一个部件需求量越来越大,迈为电机驱动科技(绍兴)有限公司经过缜密的市场调研,决定投资300万元,租赁位于绍兴市袍江开发区群贤路与中兴大道东南角绍兴友邦涤纶氨纶有限公司闲置的部分厂房,实施年生产定子绕线30万件、控制器组件1万套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发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我公司受迈为电机驱动科技(绍兴)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项目地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5.1; (10)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2010.10.13;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 (12)《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目辐射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γ射线探伤机及固定探伤室项目辐射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3日,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在公司内主持召开了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γ射线探伤机及固定探伤室项目辐射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环评单位)、江苏核众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以及2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检查了工程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介绍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过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新建一座γ探伤房,并配备一台60Co探伤机,出厂源活度为3.7×1012Bq。本项目实际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公司于2015年9月取得福建省环保厅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闽环辐证[00216])。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与原设计方案相比,γ射线探伤房布局、源库位置做了局部调整,探伤室的防护措施发生变更,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探伤房周边辐射水平满足《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32-2008)的要求。

三、辐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辐射防护设施 公司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配备了相应的辐射防护设施,并制订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应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在探伤工作场所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公司已配备1台辐射巡测仪及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公司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划定了控制区与监督区,实行分区管理。 2、辐射防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固定式γ射线探伤房采用混凝土屏蔽墙、混凝土屋顶、混凝土工件防护门及铅防护门屏蔽γ射线。探伤房西南角建有一座贮存源库。探伤室防护门设置有门-机联锁装置,防护门顶部设置有工作状态指示灯,曝光室内及控制台设置有急停按钮,曝光室设置有固定式辐射剂量率仪,防护门外表面均设有“当心电离辐射”的警告标志,源库采用双人双锁,并设置有实时监控装置,所有辐射安全装置均正常运行。 本项目辐射防护、安全措施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各项辐射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4号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探伤机未工作时探伤室周围γ辐射剂量率为(72~134)nSv/h,探伤机工作时探伤室周围γ辐射剂量率为

方案概况-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绍兴新光环境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中日合资的新建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搅拌机、顶管掘进机及各种环保设备配件。项目生产的设备及配件90%用于出口,因中方具有较强的设计及制造能力,而日方具有广泛的销路及国际市场信息,双方合资建厂将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本项目选址位于绍兴袍江工业区东堰村。 根据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绍兴新光环境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我们在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配合下,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4.3;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95;HJ/T1.9~1997; (1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 (12)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绍兴新光环境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年产搅拌机1000台、顶管机10台、环保设备配件20万件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绍兴袍江工业区东堰村 2.2项目总投资及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投产后年销售收入将达11000万元,年利润达1458万元,投产3年后可回收成本。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332m2 。 2.3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2-1。 表2-1 项目产品方案 2.4原辅材料 ⑴项目原辅材料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2019年7月26日,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对“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建设 单位(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通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技术专家组成,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环保设施验收。 会议期间,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实地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 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进行了认真核验和充分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技改 建设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 区内 项目内容:年产污泥泥饼726.08吨;生产设备:新增反应器、容器、换热器、机泵等共计21台;主体工程:新增1套生化剩余污泥软化脱除异味装置、1座污泥压滤车间。 2、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12月委托安徽通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3月5日取得桓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桓环许字【2019】36号)。 3、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1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7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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