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统一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加强组织和协调,保证志愿服务队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志愿服务队。
二、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和管理2.1 组建志愿服务队2.1.1 志愿服务队的组建须符合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2.1.2 需确定志愿服务队的名称和宗旨,并制定相应章程。
2.1.3 志愿服务队应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2.1.4 志愿服务队成员的招募应公平公正,并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培训。
2.1.5 组建志愿服务队后,需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定期报告活动情况。
2.2 志愿服务队的管理2.2.1 设立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明确志愿服务队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2.2.2 指定专人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2.3 建立志愿服务队成员档案,做好志愿服务队成员的信息管理工作。
2.2.4 定期开展志愿服务队成员的培训和展示活动,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2.2.5 对志愿服务队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三、志愿服务队的活动管理3.1 活动策划3.1.1 定期制定志愿服务队的活动计划,并确保活动符合队伍宗旨和法律法规。
3.1.2 活动策划应充分调研需求,精心筹备和安排志愿服务项目,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2 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3.2.1 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3.2.2 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并与相关机构或团体进行沟通和协调。
3.2.3 活动实施期间,要确保志愿服务队成员的安全和健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2.4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和评估活动效果,并记录活动过程,为进一步改进提供参考。
四、志愿服务队的权益和义务4.1 志愿服务队的权益4.1.1 拥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
4.1.2 享有和社会各方面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支持和帮助。
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及管理办法

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心与责任感,我校决定成立志愿服务队。
现将有关通知及管理办法如下:一、成立宗旨1.弘扬志愿精神,培养公益意识: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让师生深刻理解公益事业的重要性,增强公益意识,培养爱心和责任感。
2.提升社会责任感:志愿服务队的成立旨在让师生更加关注社会问题,提高对社会的责任感,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贡献力量。
3.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志愿服务队的成立是为了培养师生的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共同参与志愿活动,增强沟通协作能力,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组织力。
二、组织设置1.志愿服务队由学校指定的负责人领导,负责队伍的组织和管理。
2.志愿者由自愿报名的师生组成,按照志愿者的兴趣爱好和专长进行分组。
三、志愿服务范围1.社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义务劳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组织文艺演出等活动。
2.环境保护: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宣传等活动。
3.扶贫帮困:组织师生参与爱心捐赠、助学支教等活动,帮助和关爱贫困地区的学生和家庭。
4.社会公益:参与地震、水灾等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以及有关公益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志愿服务安排1.校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排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志愿者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达活动现场,服从指挥、安排。
3.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和态度,与服务对象礼貌交流,做到真心实意地为他人服务。
4.志愿者在活动中应遵守相关的活动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志愿服务管理1.志愿服务队负责人承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活动安排等。
2.志愿者应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提前告知负责人。
3.志愿者在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不履行义务的,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同时给予相应的批评和教育。
4.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定期组织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分享服务心得,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布《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布《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布日期】2022.11.07•【文号】•【施行日期】2022.11.0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益捐赠正文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2022年10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第26次办公会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红十字志愿者第三章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第四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第五章激励与表彰第六章支持与保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保障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以下简称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红十字志愿服务,是指遵循“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由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人道服务。
第三条各级红十字会应当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履行法定职责,践行人道使命,按照不同的志愿服务领域分专业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
第四条坚持党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红十字会名誉,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六条各级红十字会应当把志愿服务作为开展人道工作的基本方式、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明确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为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

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规范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志愿者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者服务的个人和团队。
1.3 原则:志愿者服务应遵循自愿、无偿、平等、互助、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2.1 招募条件:志愿者应年满18周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志愿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2.2 招募流程:通过公开招募、推荐、自荐等方式,经过面试、培训、考核等环节,选拔合格的志愿者。
2.3 志愿者注册:志愿者需在志愿者服务管理机构进行注册,建立个人档案,记录服务时长和表现。
2.4 志愿者培训:定期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服务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
2.5 志愿者考核:建立志愿者考核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活动3.1 服务范围: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教育支持、环境保护、紧急救援等领域。
3.2 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应由志愿者组织或管理机构统一规划和组织。
3.3 活动记录:对每次服务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服务内容等。
3.4 安全保障: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保障措施。
第四章激励与表彰4.1 激励机制: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
4.2 表彰制度:定期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提高其社会认可度和荣誉感。
4.3 志愿者权益: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
第五章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会员费等。
5.2 财务透明: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公布财务报告。
5.3 资金使用:资金应用于志愿者培训、活动组织、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志愿者服务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6.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志愿者服务管理机构审议通过。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志愿服务队的组织与运行,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效率和质量,激发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是指由一群自愿参与志愿活动的人组成的团队,依法自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主要目标是开展社区、环保、扶贫、教育等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志愿服务队应设立组织机构,包括队长、副队长、部长等,负责统筹组织活动、协调成员关系和处理突发事件等事务。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应制定队内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志愿服务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纪律教育,维护队伍的团结,确保志愿服务队的正常运行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应定期组织例会,进行活动总结和计划安排。
队长应向队员传达组织的指示和要求,汇报队伍运行情况。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应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及时反馈自身的工作和需求,借助外力提升服务能力。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第八条志愿服务队应根据社区、环保、扶贫、教育等领域的需求,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服务队应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物资等,并进行合理安排和调配。
第十条志愿服务队应积极协调资源,争取社区、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的支持和参与,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应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制定安全预案,加强对志愿者的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应根据活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志愿服务队成员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平等参与、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章程和行为规范,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活动的任务。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爱护公共设施、遵守社区规则,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从事违法犯罪、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

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通用11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
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七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到本社区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社区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九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一)志愿者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
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社区给予帮助、解决;(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志愿者管理办法

志愿者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志愿者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他们无偿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志愿者队伍,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志愿者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二、志愿者招募与选拔1.志愿者招募:(1)建立专门的志愿者招募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以便更好地吸引不同类型的志愿者。
(2)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学校或社区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
2.志愿者选拔:(1)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确保志愿者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2)通过面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志愿者,并对其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志愿者的诚信与可靠性。
三、志愿者培训与管理1.志愿者培训:(1)制定志愿者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等。
(2)培训内容可包括专业知识、服务技巧、安全知识等,以提高志愿者的综合素质。
2.志愿者管理:(1)建立完善的志愿者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志愿服务经历等。
(2)制定志愿者行为规范,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建立志愿者考勤制度,及时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和次数。
(4)定期组织志愿者座谈会或培训交流,了解志愿者的需求和意见。
四、志愿者激励与评估1.志愿者激励:(1)制定激励机制,根据志愿者的服务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定期组织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2.志愿者评估:(1)建立志愿者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评估。
(2)评估内容可包括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以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五、志愿者退出机制志愿者退出是正常的,为了保持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应建立完善的志愿者退出机制:1.主动退出:志愿者可通过书面申请、口头沟通等方式主动退出,组织需及时处理相关手续,如撤销志愿者证、删除志愿者档案等。
2.被动退出:(1)志愿者在服务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组织有权终止其志愿者资格。
(2)志愿者服务期限到期后,若双方无意延续,组织应及时进行退出手续。
六、志愿者保障与安全1.志愿者保障:(1)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
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

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第_届__城市运动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志愿者言行,为赛会提供有特色、高水平的志愿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认真参加培训,主动参与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牢记岗位服务要求,努力掌握服务知识和技能,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心态,为赛会志愿服务做好充分的身心准备。
第三条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配,服从所在团队的管理。
第四条志愿者与工作人员之间、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鼓励、密切配合,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第五条提前了解相关客户群的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在服务中避免冒犯相关禁忌。
第六条对所有服务对象都要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
第七条对于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应根据岗位要求事先做好思想准备,出现情况时能够及时、规范、合理地应对。
第八条遵守志愿服务承诺书的相关承诺。
二、证件使用规范第九条服务期间严格按照证件的权限划分,在规定区域内通行。
第十条不得私自涂改、伪造、变造和损毁工作证件。
如证件丢失,应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志愿者所属团队负责人。
第十一条正确佩戴证件,佩戴时保持证件位置端正,不得遮挡证件。
第十二条严禁出借及超范围使用证件。
三、岗前准备工作规范第十三条注意适当休息,保证上岗时精力充沛。
第十四条注意饮食卫生,上岗前严禁饮酒、避免食用有异味的食品。
第十五条备齐必要物品,如制服、证件、腰包、水壶、通讯工具、工作资料、防暑药品等。
第十六条熟悉岗位职责,牢记服务流程及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遵守上岗时间,往返途中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四、仪容仪表规范第十八条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化妆适度得体。
第十九条着统一制服上岗,遵守着装规范,按要求佩带志愿者工作证等志愿者标识。
第二十条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微笑是最好的名片,也是最好的沟通方式,优质服务从微笑开始。
第二十一条站立时,不依靠,不叉腰,不合抱双臂,不手插裤兜。
第二十二条行走时,抬头挺胸收腹,双臂自然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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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每个小分队各设宣传报道员1名,服务队设组织员1名。
志愿服务队队长职责:按照支队领导的指示,对全队的日常事务做决定,对全队负责。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小分队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做好联系单位的交流;3、定期召开例会;4、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5、做好工作报告总结,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6、做好队员奖惩的建议工作。
志愿服务队副队长职责:全面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全队日常事务。
具体工作:1、协助队长做好日常事务工作;2、积极与队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3、负责并开展好各项活
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4、按活动方案、计划,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宣传报道员职责: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活动信息;2、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随时做好宣传;3、做好活动的摄像、拍照、录音;4、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组织员职责:负责服务队内部协调,服务队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协助做好考勤工作;2、做好会议记录;3、提早通知队员开会的时间、地点,确保通知到位;4、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志愿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队员必须统一着制服。
具体着装要求执行支队《着装管理规定》,特殊情况下,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宣传报道员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并报队长,由队长呈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
第四条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志愿者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传达支队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问题;总结、布置、安排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第五条学习制度
(一)全体志愿者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学习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组织,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三)支队为每名服务队队员配发专门学习记录本,用于志愿服务学习记录和撰写心得体会。
(四)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六条考勤制度
(一)在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队
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志愿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队长并请示组长,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
(二)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字认可。
(三)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记录存档,并作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第七条活动制度
(一)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
(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第八条奖惩制度
(一)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队处理。
(二)奖励: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
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2、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报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3、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