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后办理出站程序
派出项目申报及进出站程序

派出项目申报及进出站程序一、申报1.登录申报人员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申请材料。
申报人员如为在站博士后,登录时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如为拟进站人员,注册后方可登录系统。
2.填写申报材料,并打印装订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申报人员进入系统后,需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下载申报材料并提交电子材料。
3.提交材料申报人员在线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并按照通知的要求向院系提交2份纸质申报材料。
4.院系核查申报材料各单位需对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进行核查,并在推荐单位意见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要求博士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流动站负责人核查并签字。
5.博管办审核报送全国博管办6.全国博管办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入选结果二、培训会博管办组织召开派出项目入选人员培训会,讲解相关政策、资助经费发放办法、进出站及外事相关手续。
三、进站1.办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资助证明》入选人员从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招收博士后-申请进站-申请材料-国际交流计划中,下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资助证明》,填写后,将电子版发到校博管办邮箱qhbsh@,由博管办统一到全国博管办办理后,通知入选人员到校博管办领取。
2.办理外事手续登录info,通过“因公出国(境)申报系统”提交出国申请,办理签证。
具体咨询国际处,电话94714,邮箱guosong@。
3.体检入选人员联系院系博士后管理人员,由院系安排体检。
(在站博士后如果已参加院系常规体检,可以不再另外体检)4.在站博士后办理出站或退站(1)批准出站日期在派出项目结果公布六个月以内的,可以正常办理出站,再按派出项目办理进站。
出站与再进站需一个月之内办理完毕,请根据签证办理情况,合理安排出站时间和出国日期。
出站程序参照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出站管理中的出站办理程序。
(2)批准出站日期在派出项目结果公布六个月以上的,需在六个月内办理退站,再按派出项目办理进站。
退站与再进站需一个月之内办理完毕,请根据签证办理情况,合理安排退站时间和出国日期。
清华大学博士后办理出站程序

清华大学博士后办理出站程序一、出站前需做工作:1.领取离校通知单。
校博管办于博士后出站前两个月将离校通知单发至博士后所在院系博士后管理老师处,由该老师转交博士后合作导师(以便合作导师提前安排好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再由合作导师转交给博士后本人。
2.准备出站报告,进行出站科研评审。
对两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总结,写出博士后研究报告(见/“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3出站博士后研究报告撰写参考材料”),于评审会前交专家评审(评审会程序详见“5.2出站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办法、评审程序”)。
3.准备出站材料。
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前到/“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1”中下载并填写下列表格: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④清华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⑤流动站鉴定意见表;⑥办理出站录入表格;⑦中国博士后基金总结报告。
部分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如下:(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第一栏由接收单位填写,并要求盖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章及负责人签字,此项也可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接收函代替。
出站不可以自主择业须回原单位的博士后接收单位意见不用填。
如博士后原单位出具了同意自主择业的函,该博士后可进行自主择业,并将该函(及复印件两份)与出站材料一并交到校博管办。
分配到军队系统的,应出具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或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调令。
没有人事权的单位要求在接收单位意见一栏(或接受函上)加上人才中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接收单位与人才中心委托存档的协议(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出国工作的,提供家庭所在地人才中心的接收函。
第二栏“流动站设站单位”处由校博管办填写。
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由企业工作站在“工作站设站单位”处签字盖章。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第一栏由博士后所在研究所(室)负责人填写。
清华大学博士后出站研究报告保密管理流程

科研院 定密责任人
审定
博士后向档案馆提交: 定密申请表复印件 出站报告(1本)
报告电子版(涉密U盘)
注:具体内容请参考《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博士后出站研究报告保密管理流程
出站评审前定密审批
出站报告 来源
校内
是否入密校外 是否办理人员、设 备入密项目定密变更 审批等手续
出站评审后提交报告
下载填写 《校外单位保 密监督承诺书
(模板)》
博士后填写 《清华大学博士后出站
报告定密申请表》
合作导师提出 定密依据
院系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博士后办理出站程序和流程图201903

清华大学博士后办理出站程序一、出站前需做工作:1.领取离校通知单。
校博管办于博士后出站前两个月将离校通知单发至博士后所在院系博士后管理老师处,由该老师转交博士后合作导师(以便合作导师提前安排好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再由合作导师转交给博士后本人。
2.填写出站采集信息。
出站评审前1-2周(也可提前进行)登陆信息门户.cn/(“体验新门户”)“综合”—“人事”-“人事管理”—“博士后信息采集”,填写出站采集信息并提交,由校博管办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相关出站材料)3.准备出站报告,进行出站科研评审。
对两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总结,写出博士后研究报告(参考材料见清华大学信息门户.cn/“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3出站博士后研究报告撰写参考材料”),于评审会前交专家评审(评审会程序详见“5.2出站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办法、评审程序”)。
打印、下载《清华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以备评审会使用,登陆信息门户/“人事网上办公”-“人事信息采集”-“博士后信息采集”打印评审表第一部分,从/“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1”中下载评审表第二部分。
4.准备其他出站材料。
登陆信息门户/“人事网上办公”-“人事信息采集”-“博士后信息采集”,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并到/“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1”中下载并填写下列表格: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③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④流动站鉴定意见表填写注意事项如下:(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由博士后所在研究所(室)负责人填写。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第一栏由博士后所在院系流动站负责人填写,并加盖院系公章。
第二栏“流动站设站单位博士后主管部门”处由校博管办填写。
博士后出站申请

博士后出站申请第一篇:博士后出站申请博士后出站申请一、出站申请流程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应向设站单位提交工作总结、研究报告等书面材料。
须送交一份研究报告给国家图书馆留存。
2、设站单位接到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研究工作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
3、经设站单位审核允许出站的,还须报经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由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出具如下材料a.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b.《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适用);c.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配偶为现役军人、在读的大、中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出国人员均不适用);d.《配偶档案调动介绍信》。
适用于分配在北京地区工作,档案需存放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的博士后配偶;e.《博士后证书》。
对考核合格的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由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印制、编号和盖章的《博士后证书》。
二、办理出站手续需要的材料1、办理出站手续需要的基本材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接受函》,由具备独立人事权限的接受单位出具;设站单位对博士后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进行核查并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已完成出站报告2、出站需提供的其他特殊材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以在职人员身份做博士后的人员进站时未提供有关单位写明“出站后可自主选择工作”材料的,出站后如自主选择工作,必须出具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自主选择工作的证明;现役军人博士后转业到地方工作,需出具军人转业(复员)证明,或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同意转业的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办理落户手续还需到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博士后出站流程

博士后出站流程(暂行)提交出站申请、领取转圈签字单完成出站报告提交出站材料及转圈签字单交还宿舍及办公室钥匙办理出站手续提交博士后证书复印件每月15、16日(缝节假日顺延)集中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一、提交前期材料:1、延期出站申请,1份,需导师签字。
(QQ群下载,需要延期出站的,请在规定出站时间前2个月提交。
)2、出站申请,1份。
说明在站期间从事科研工作、取得成果及科研产出,需导师签字。
(QQ群下载)3、延期出站的说明,1份,需导师签字,及电子版。
(延期出站的需在出站答辩之后提交。
内容包括:博士后人员姓名、编号、超期原因等信息。
如因科研项目延期需提供项目计划书中可反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承担人姓名页。
一并提交的还有答辩决议1份。
)二、提交出站审批材料(博士后网站下载最新版本)1、业务考核表,1份。
需导师签字。
(导师签字请在不要在“负责人签字”的正后方)2、审批表,1份。
3、博士后学术情况统计表(电子版,QQ群下载)。
4、《博士后出站登记表》(电子版,QQ群下载)。
5、博士后管理网站上提交出站申请。
三、提交其他材料:以下材料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一式四份,至少一份是原件,各种材料与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须报送一式六份。
1、在站期间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已发表文章、已授权专利、获资助课题(不含全国及院校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1份,标注本人位置,且在右上角编号)及电子版(以“姓名+材料类型+编号”命名,如“张三论文01”,编号与纸板材料顺序一致)2、登记表(网上填报后自动生成,要人事处审核后的最终版本)3、接受单位意见表(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章)4、答辩决议(对其是否符合博士后出站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博士后科研考核标准提出是否发放《博士后证书》的意见。
也可给出是否推荐该博士后出站后申报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意见。
)5、工作报告(一式3份)6、博士后基金报告(在站期间申请到博士后基金的需提供)四、证件原件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五、出站可分配工作的,应持有接收单位的正式接收函、落户地址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博士后人员出站及落户办事指南

博士后人员出站及落户办事指南博士后人员是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进入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的科研人员。
出站指的是博士后人员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离开所在科研机构的过程;而落户则是指博士后人员将户口从原籍迁至所在科研机构所在地的过程。
出站和落户都是博士后人员职业生涯中的关键节点,下面就博士后人员出站及落户办事提供一些指南。
一、出站流程1.提前备案:博士后人员在出站前需要向所在科研机构提出离站申请,并填写相关的出站备案表。
备案表中需要填写出站时间、离站原因、离站地点等信息。
2.离站手续办理:博士后人员离站前需要与所在科研机构商议好离站手续办理事宜。
这些手续可能包括设备设施归还、科研项目交接、论文发表工作等。
3.存档资料整理:在出站前,博士后人员需要整理好与研究工作相关的各种资料,包括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等,并进行归档保存。
4.总结报告撰写:博士后人员出站前需要撰写一份总结报告,详细介绍自己在科研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并对未来研究工作提出建议。
5.出站审批:出站申请提交后,所在科研机构将对博士后人员的出站申请进行审批。
获得审批通过后,博士后人员方可离站。
二、落户流程1.提前了解政策:博士后人员在落户前,需要提前了解所在科研机构所在地的落户政策,包括居住证办理流程、居住证所需材料、所需费用等。
3.开立银行账户:为了日常生活和工资发放的方便,博士后人员在落户后需要前往当地银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
5.子女入学手续:如果博士后人员有子女需要入学,需要提前了解在所在地的入学政策,并按照政策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办理子女入学手续。
三、注意事项1.办理期限:出站和落户的办理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博士后人员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手续。
综上所述,博士后人员出站及落户是博士后职业生涯中重要的环节,需要博士后人员提前了解和准备相关事项,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
只有确保相关手续顺利办理,博士后人员才能在新的科研机构中继续开展高水平的科研工作。
博士后出站流程

博士后出站流程
博士后出站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准备材料
博士后须提前1个月向流动站提出出站申请并向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报备(须在出站前一个月20号之前报备),并着手准备书面出站材料。
材料准备好之后提交流动站审核。
2、通过考核,提交申请
流动站须组织专家组(原则上须由5位以上正高级专家组成)对博士后进行工作期满考核,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者向流动站提交出站申请,由流动站向博管办提交申请人的出站申请,包括博士后网上申请、书面材料,由博管办报送上海市博管办。
3、办理离校手续
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须首先办理离校手续,提交离校手续清单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并领取出站材料,凭出站材料到新工作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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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博士后办理出站程序
一、出站前需做工作:
1.领取离校通知单。
校博管办于博士后出站前两个月将离校通知单发至博士后所在院系博士后管理老师处,由
该老师转交博士后合作导师(以便合作导师提前安排好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再由合作导师转交给博士后本人。
2.准备出站报告,进行出站科研评审。
对两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总结,写出博士后研究报告(见
/“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3出站博士后研究报告撰写参考材料”),于评审会前交专家评审(评审会程序详见“5.2出站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办法、评审程序”)。
3.准备出站材料。
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前到/“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
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1”中下载并填写下列表格: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④清华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
⑤流动站鉴定意见表;⑥办理出站录入表格;⑦中国博士后基金总结报告。
部分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第一栏由接收单位填写,并要求盖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章及负责人签字,此项也可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接收函代替。
出站不可以自主择业须回原单位的博士后接收单位意见不用填。
如博士后原单位出具了同意自主择业的函,该博士后可进行自主择业,并将该函(及复印件两份)与出站材料一并交到校博管办。
分配到军队系统的,应出具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或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调令。
没有人事权的单位要求在接收单位意见一栏(或接受函上)加上人才中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接收单位与人才中心委托存档的协议(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出国工作的,提供家庭所在地人才中心的接收函。
第二栏“流动站设站单位”处由校博管办填写。
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由企业工作站在“工作站设站单位”处签字盖章。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第一栏由博士后所在研究所(室)负责人填写。
第二栏由博士后所在流动站负责人填写,并加盖院系公章。
(3)《流动站鉴定意见表》由院系博士后管理老师为博士后准备,加盖院系公章。
(4)《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表》P7中的单位审查意见由系、所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院系公章。
4.准备《清华大学博士后出站婚育状况登记表》。
出站前一个月到/“部门信息”-“清
华园街道办事处”-“表格下载”处下载《清华大学博士后出站婚育状况登记表》,携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到院系管计划生育的老师处签字盖章,并由管计生的老师到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照澜院邮局旁边服务楼二层,电话83661)签字盖章后交回博士后本人,博士后本人去接收单位报到时将此表交接收单位。
5.离校通知单盖章。
持离校通知单到有关单位盖章(此项工作也可提前进行)。
(1)房管处资料室:逾期(离校通知单上限定日期)不办理退房手续,将按房管处规定交纳高价房租,到房管处前先到电管科、水管科,先将自己的水电表的度数抄下来;无校内住房者,水电章不必盖;需缓交住房者,提前与房管处资料室联系办理缓交住房手续(电话83414)。
(2)幼儿园、中小学:小学一般在学期中间不能办理转学手续,有子女在附小上学的博士后,需在出站前的上一学期末提前与附小联系(电话82241);1月和7月办理出站手续须在附小放假前两周提前办理盖章
手续;无子女者,幼儿园(电话81414)、中小学(电话72057)章不必盖。
(3)中共党员,需要从所在院系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到校组织部(电话83011)盖章;非中共党员者,组织部章不必盖。
(4)图书馆:交电子版出站报告(左下角电子论文提交),交两本纸本出站报告(先到新馆406房间,电话81297,再到二楼办证处盖章,电话83067)。
涉密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应提交到校档案馆技术部(电话89651,85843),由档案馆在离校通知单上“图书馆交博士后研究报告”的位置盖章。
具体办理方法参照《清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见/“规章制度”
-“保密保卫”,相关表格在上述网址“办公指南”-“表格下载”-“研究生院表格下载”下的“论文答辩相关”中)。
(5)网络中心:先到主楼209房间(电话83602)结算费用(只有13:00-16:00才能办理),再到212房间(电话84859)办理网络销账并盖章。
(6)校医院:先到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处(校医院西北角小门三楼,电话71996,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00)签字,到住院处(校医院西北角小门一楼)签字,再到门诊挂号处签字(电话83447),到服务台盖章。
(7)到各院系办理离校手续,找研究所或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管理设备老师签字,再到本院系博士后主管科找博士后管理老师,在离校通知单上签字盖章,并索取由院系负责提供的表格(院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包括《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流动站鉴定意见》)。
(8)办好除户口外其他手续之后,到静斋104房间交回工作证(电话82323)。
(9)户籍科:需待到校博管办办毕一切出站手续,户口迁出后再盖章,电话83270。
户口不在学校者,户籍科章不必盖。
二、出站时需做工作:
1.交教研组材料。
出站时应将博士后期间科研工作资料及发表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等交教研组一份存档。
2.发送办理出站录入表格。
从/或/“表格下载”处下载
“办理出站录入表格”发到博管办信箱:qhbsh@(由博管办粘贴在“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下,便于统计科研成果)。
3.到校博管办办理出站手续。
办完以上所有手续,按递交材料一览表准备好出站材料,然后持所有材料和盖好
章(户籍科除外)的“离校通知单”到校博管办(人事处104房间,电话85765)办理出站手续。
注:如出站时需办理户口迁移,务必携带如下材料:
(1)博士后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在清华大学的除外)。
(2)如果家属户口随迁的,还要携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证明、家属户口本(配偶与子女户口需在一处)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第二胎子女随迁须持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及当地计生条例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5)户口落在北京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由允许落户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出具《落户地址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6)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须持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落户介绍信。
(7)户口落北京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须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校博管办整理好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的有关材料,交给博士后,包括:
(1)期满登记表1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1份
(3)工作期满审批表3份(返回2份)
(4)博士后证书(到基金会打印、盖章、返回)
4.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理出站手续。
持校博管办准备好的材料,及上述办理户口迁移有关
证明材料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理出站手续,返回材料包括:
(1)工作期满审批表2份
(2)博士后证书
(3)给接收单位的行政介绍信
如果办理户口迁移,材料还有:
(4)给公安局的介绍信(A4纸复印2份备用)
(5)调动人员登记表1份(如有家属户口随迁为2份,A4纸复印2份备用)
(6)给中关村派出所的介绍信(在站期间户口为清华大学博士后集体户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联系电话:62335024
地址:北京科技大学南门院内直行约20米博士后公寓2号楼2单元1层玻璃门内。
5.到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
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理完出站手续,到学校户籍科办理户口迁
移,在离校通知单上盖户籍科的章。
(详见/:“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1出站”中《出站办理户口程序及注意事项》)。
注意:博士后期间办理的北京市户口并非长期户口,出站时一定要重新办理方可,过时不能补办。
6.到校博管办交回有关材料,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回校博管办交博士后证书、工作期满审批表2份、离校通知
单、调动人员登记表和给公安局的介绍信复印件各一份。
到人事处劳资科(109房间)开具工资转移介绍信后到人事处办公室(106房间)盖章。
7.到新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8.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详见“博士后出站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程序”(/:“办公指南”
-“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1出站”中)。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