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合作制问题探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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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2023-10-29•引言•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现状•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对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的思考•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的对策建议目•结论与展望录01引言研究背景与意义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的政策推动01政策层面,国家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旨在激活农村要素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的实践需求02实践层面,传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面临诸多问题,如产权不明晰、流转不顺畅、农民权益难以保障等,需要股份制改革加以解决。

研究意义03研究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有助于深入了解改革的实践效果,为政策完善提供参考。

本研究以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思考和建议。

研究内容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和专家访谈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实践案例和专家观点进行综合分析。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与方法02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现状改革历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各地陆续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实现产权明晰和收益共享。

改革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分配问题逐渐凸显,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应运而生。

当前现状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大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了资产的量化管理和收益分配。

改革历程与现状改革成效与问题•改革成效•产权明晰:通过股份制改革,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和权益,保障了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经济发展: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可以灵活运用资产进行投资和经营,增加集体收益和农民的分红收入。

•推动城市化进程:股份制改革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进一步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存在的问题•改革不彻底:部分地区在改革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导致集体成员的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困境与制度完善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困境与制度完善

Legal S y st e m A nd Soci et yf叁箜!圭塾金鱼!竺!三望型.,.i叠圈匪鍪圈我国农柯股份合作制的炭展困境与制度完善赵璇摘要农村股份合作制是我国农民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所创造出的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

我国农村合作制仍存在产权界定模糊、产权残缺、收益分配不合理,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

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分别从农村股份合作制股权的合理设置.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股权流转机制及组织结构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制度完善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村股份合作制股权流转产权界定产权残缺中图分类号:F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81—02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为我国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寻到了一个突破173,为实现农村的二次飞跃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规模经营的发展提供了一条重要出路,为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分配探索到了一条较为科学的道路,是集体经济管理水平和经济分配上一次突破性的创新。

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对于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初步理顺产权关系,明确资产责任;实现政企分开,民主管理:化解农地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概念与特征农村股份合作制是在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随着变革传统的集体企业的过程中产生的。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_{:寸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民在自己生产的基础上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然而,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入的需要,原有的家庭承包中“独门独户”的小型规模生产逐渐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的需要,规模经营日益受到制约,集体资产面临着空壳化的危险,鉴于此,广东等地积极探索新模式,试行股份合作制。

后来,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了对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探索。

(一)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概念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概念农村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崭新的积极组织形式,是在复杂的政治积极环境下产生的。

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
明确 各 方 的 权 责 利
,

但 股份 合作 制企业 必
规 范管理 只 有股 份
须建 立 健全 的 董事会

监 事会 和 规章 制 度
做 到 政企分 开
,
自主 经 营
,
合作 制 改革与建 立 经 营 管 理 制度 放 主 同 等 重 要 的位 置 上 道路
2

才能使 企业 在市 场 竞争 中拓宽发展
,
由此 而 推 及 林
,





乡镇 企 业 等各 业

那么
,
我 国农 村第二 步 改革 的

则 是 把 股 份 机 制 引入 以 双 层 经 石 为 特 征 的集体 经 济
。。
通 过 推行 各种 形 式 的 股 份合

明 晰产权 关 系
.
发 挥 亩 场 对 资 源 屺 置 和 生 产 要 素优 化 组 合 的 基础性 作 用 击京 曦 承 包 制
组建 股 份 有 限 公




搞好 产 权界 定
合理设置 股权
,
对 上
,
已 有 的 乡 镇集 体 企 业 实行 股 份合作 制
,
应 确 定 明确产权 的 原 则

,
即 在 清 产核 资 的 基 础
,
按 谁 投资 归 谁 所 有
谁 积 累 归谁 所 有 的 原 则 来 界 定产 权 的归 属
,
凡 是 乡 镇集体 历 年 对 企 归国 家所有
运动 ”
,
股 份 合作 制 不 是 人 为 掀 起 的
,
、 、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运行问题之我见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运行问题之我见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运行问题之我见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激励农民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在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我认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因为农民普遍对于股份制经济的了解不足,缺乏必要的经济知识,导致他们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时感到困惑和被动。

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经济素质,增强他们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着资金链问题。

由于农民在经济收入和资本积累方面的困难,导致他们很难负担起购买股权的资金。

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模小、实力弱,无法为农民提供足够的股份购买机会。

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改善资金链问题,为农民提供更多购买股权的机会。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着农民权益保护问题。

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管,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运作中存在着不公平、不透明和不规范的问题,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监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着培育新型农民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要求农民发挥自身主体作用,积极参与经济活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一些农民由于长期习惯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对于经济活动的开展不够主动,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潜力。

需要政府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帮助他们逐步转变观念,适应新型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在运行中面临着信息不对称、资金链问题、农民权益保护和培育新型农民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帮助农民解决资金难题,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引导农民适应新型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运行问题之我见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运行问题之我见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运行问题之我见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进,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但是,在改革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运行问题进行分析。

一、农民参与意识不足在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中,农民是参与的主体,但是他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打酱油”心态。

这是因为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经验习惯较为保守,缺乏对股份制企业的了解和认知,不了解自己的利益和权益,同时对发展股份制企业的信心也不足。

因此,必须通过教育和宣传等方法,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和股份制企业的发展信心,促进其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中。

二、股份制企业运作方式不够科学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之后,很多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成立了股份制企业。

但是,许多股份制企业在运作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发挥出股份制企业的优势,管理不规范,运作方式不科学,致使企业的发展遇到困难。

因此,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与指导,完善企业制度和运作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资金支持不足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目前由于农村基础薄弱,金融体系不发达,很多股份制企业的运作资金不足,致使企业难以发展。

因此,需要改革金融体系,完善融资手段,创新金融产品,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助力农村股份制企业的发展。

四、土地流转问题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增强了土地的流转性,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但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土地流转空间不大、流转期限短、流转价格低等。

这些问题 restrict 了农民的积极性和投资的兴趣。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和制度,扩大土地流转空间,确保土地所有权权益,为股份制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结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组织方式,但同时也存在许多运行问题。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必须大力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完善企业的制度和运作机制,改革金融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和制度,为农村股份制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运行问题之我见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运行问题之我见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运行问题之我见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是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目的是调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关系,提高农村经济组织的效益和竞争力。

在实施过程中,我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和改进。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存在土地流转问题。

目前,农村土地以农民集体所有形式存在,而土地的股份化改革会导致土地的流转和转让。

一些农民对土地股份化改革的认识不足,对土地流转的风险和影响没有充分了解。

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使他们能够全面了解土地流转的利益和风险。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也面临产权保护问题。

在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涉及到股份分配和股份转让等问题,容易引起产权纠纷。

需要建立健全的产权保护机制,明确股份转让的程序和规则,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应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维权工作,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的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还需要注重引导农民参与和支持。

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主体,他们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对于改革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应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和解释,鼓励农民积极参与股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提高农民的经营能力和收入水平。

还应提供一定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担,鼓励其发展壮大。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克服各种困难和问题。

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农民参与支持,才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提高农村经济组织的效益和竞争力。

农村股份合作制问题探讨

农村股份合作制问题探讨

农村股份合作制问题探讨(一)摘要:股份合作制是农村体制改革的首创。

农村股份合作制具有出资方式多样化,资合人合性质,适合土地现代化经营及村民自治等特点。

搞好农村股份合作制,对加快解决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的组织性问题,原始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问题及对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当前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立法现状看,应加快和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立法工作。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农村股份合作制立法探讨一、股份合作制与农村股份合作制(一)股份合作制的有关问题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中国农民的首创,最早的“股份合作制”法律性文件是1987 年浙江省温州市通过的《关于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农业部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规定(1990 年2 月12 日颁布)对股份合作制进行了定义性的规定,其第2 条规定:本暂行规定所称农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有三户以上的劳动农民,按照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力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实行民主管理,以按劳分配为主,又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有公共积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批准建立的经济组织。

股份合作制是不同于合作制、股份制的企业。

股份制是指以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集中起来,实行统一使用,共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企业组织制度。

合作制是指劳动群众为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谋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等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制度。

股份合作制吸取了上述两种经济组织的优点,具备了自己的特色。

1、股份合作制是资合与人合的结合。

现代公司制度(股份制)是建立在资本信用的基础上,资本原则使公司的组织、管理、决策、分配严格按照出资额进行确定,因此我们说公司制度(股份制)具备典型的资合性质。

而合作制是建立在对成员信赖的基础上,成员的身份对于能否成为合作制的成员起决定作用,第三人对于经济组织的信用也是建立在对于成员人格信用的基础上。

农地股份合作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农地股份合作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1 .- 3农地股份合作制的资产缺乏相应 的法律规 范 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 . 大量股份合作组织 出现资产产权 不明 问题 , 如股权如何作权 、 分配等。 而产权不明是与农 地股份合作制本 身 应具有权利明确性是相违背的 1 股份合作组织管理不完善 . 2 1 . 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村组织之间权 利界限模糊 .1 2 在实践 中. 多股份合 作社不具有独立性 , 内部 、 很 其 组成人员往往 是村委会成员 . 而在决策时 . 村干部往往成为主要决策者 . 造成政 社合 的现 象 1. . 2股份合作社 中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产权 关系不 明 2 对于现代 的股份制而言, 其组织成员 内部的股东 、股东代表大会 、 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非常明确的, 然而. 股份合作
明确农地股份合作社 和村组织之 间权利界限 . 确立农地股份合作社 的 独立地位。 其次 , 完善农地 股份合作制 的“ 要 三会” 制度。 明确股东代表大会 、 监事会和董事会相应的权限和运作程序 . 允许各农地股份合作组 织制 定相应 的章程来 明确 治理结构 . 以保证股东 的知情权 、 决策权 和管理 权, 实现组织管理的民主化 和规范化 最后 , 建全股权运 行机制 。 股权 问题是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核心 . 因 此在《 农地股份合作 制法》 . 定要明确股权 的设 定方式 . 配方法 中 一 分 及股权评估方式 , 并设立相应 的股权登记机构 . 在法律上规范股 东的 登记程序 , 确认股东的权利凭证 , 规范股东权利 的取得 与消灭程序 . 保 障股东的权利 . 地股权更具操作性 使农 23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 - 加强政策支持 方面 , 加强政 府在税收 、 信贷 、 技术等方 面的政策支持 , 地股 农 份合作组织的发展 .不仅单靠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就 可以发展壮大 . 需 要资金与技术上的支持 . 大多数农户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 缺乏相 应的 资金及融资渠道 , 技术也 比较缺乏 , 生产 政府如果在税 收、 融资渠道及 技术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一定会提高农村进行农地股份合作 制改革 的信心 . 并能够促进农 地股份合作制 的发展与壮大 方面 , 建立相应的风险保 障机制与社会保障机制。 在实践中 , 农 民及广大干部对其性质及作用认识不清 . 推行农地股份合作制 的地方 较少 . 而且股份合 作制引入 了股份运行 的机制 . 进了其生产 经营的 促 市场化 , 难免会 存在经 营风险 . 民 由于惧怕 风险承 担 . 不愿意 人 农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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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股份合作制问题探讨(一)
摘要:股份合作制是农村体制改革的首创。

农村股份合作制具有出资方式多样化,资合人合性质,适合土地现代化经营及村民自治等特点。

搞好农村股份合作制,对加快解决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的组织性问题,原始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问题及对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当前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立法现状看,应加快和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立法工作。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农村股份合作制立法探讨
一、股份合作制与农村股份合作制
(一)股份合作制的有关问题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中国农民的首创,最早的“股份合作制”法律性文件是1987年浙江省温州市通过的《关于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农业部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规定(1990年2月12日颁布)对股份合作制进行了定义性的规定,其第2条规定:本暂行规定所称农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有三户以上的劳动农民,按照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力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实行民主管理,以按劳分配为主,又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有公共积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批准建立的经济组织。

股份合作制是不同于合作制、股份制的企业。

股份制是指以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集中起来,实行统一使用,共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企业组织制度。

合作制是指劳动群众为改善生
产条件和生活条件,谋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等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制度。

股份合作制吸取了上述两种经济组织的优点,具备了自己的特色。

1、股份合作制是资合与人合的结合。

现代公司制度(股份制)是建立在资本信用的基础上,资本原则使公司的组织、管理、决策、分配严格按照出资额进行确定,因此我们说公司制度(股份制)具备典型的资合性质。

而合作制是建立在对成员信赖的基础上,成员的身份对于能否成为合作制的成员起决定作用,第三人对于经济组织的信用也是建立在对于成员人格信用的基础上。

而股份合作制既允许有一定的资金股,又有一定的成员股,按照股份合作制自身的特点,分配两者的比重(一般关于股份合作制的规定都要求成员股占较多的比例),这样,股份合作制就兼具了资合人合的特点。

2、股份合作制是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结合。

股份制是按资分配的典型,股权中的重要内容就是剩余索取权与分红请求权等财产性质的权利,由于合作制非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分配是按照成员劳动进行的,以上两种分配方式都存在绝对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股份制是一种典型的资本剥削方式,不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而合作制实行的分配又注重公平,忽视了资本产生的效益。

股份合作制恰恰能够克服以上缺陷,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又结合资本构成不均衡的特点,实行股权加权表决制度,使大股东投资数额在分配上能够有一定的体现。

3、股份合作制是按人投票与按股投票的结合。

股份制采取一股一票制,使大资本股东能够结合起来对企业实行资本统治,但这往往忽视了职工、成员积极性的发挥。

从股份制发展的潮流来看,已逐渐采用职员持股等方式来解决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赋予职工在公司管理决策上一定的发言权,但合作制在此又发展到另外一个极端,即重视成员的权利忽视了资本的作用。

股份合作制恰恰能够解决这一问题,使企业管理朝着一种良性的方向发展。

(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有关问题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股份合作制可以有许多种,按照其所处的环境不同,可以分为农村股份合作制与城市股份合作制。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由农民出资举办的位于农村并承担一定支援农业生产任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1、农村股份合作制具有特殊性。

股份合作制产生于中国农村,农村特有的社区民情,使这种制度一产生就受到了很大的欢迎,研究农村的社区民情有助于人们了解股份合作制产生的社会基础。

传统的农村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血缘与亲缘结合使农村情、理、法的结合具有独特之处,这种基于天然的熟人社会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股份合作制实行一人一票与按股投票的表决制度奠定了基础。

城市股份合作制是对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在中小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被广泛采用,而这些中小企业往往具备与农村社会相类似的特点,但如果在大型以上的企业实行股份合
作制就会非常困难。

股份合作制在农村产生,因此股份合作制立法应该更加注重农村股份制积累的经验,这样可以把在农村运行中出现的弊端,在城市股份制中得以避免。

可以说农村股份制是我国股份合作制立法更加合格的试验田。

2.农村股份合作制与三农问题之间的互动关系。

农村股份合作制是依托农村社区发展起来的,一方面,农民、农村、农业(即“三农”发展的大环境是农村股份合作制发展的基础。

另一方面,农村股份合作制的设立、运行受三农问题的影响,从而使两者之间产生一种互动关系:农村股份合作制必然受乡土农村向现代化农村转变进程的制约,股份合作制先进的产业管理经验是对乡村礼俗社会的挑战,同时股份合作制又会加快乡土农村原型的解体。

具体地讲,农村股份合作制应该解决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的组织性问题、近似于原始阶段的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等问题。

从这一角度而言农村股份合作制一产生就具备很强的社会功能。

3、农村股份合作制对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实中,农村股份合作制有多种模式,有的是跨越行业、跨越地区的,有的是单独对全村土地资产实行的,更多的则是以整个农村集体资产为基础设立的。

其中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而言,最重要的是单独以全村的土地资产为基础实行的股份合作制,以及以这个农村集体资产为基础设立的股份合作制。

这两种股份合作制的意义在于:首先,股份合作制使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化为股份合作制法人所有权,解决了所有权主体不清的问题;其次,股份合作制实现了集体土地资产资本化,使农户对于集体土地的权利由对实体的占有、使用转化为通过股权对于土地价值的支配;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了土地的规模经营,减少了因为耕种单位小而导致的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的现象。

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法律性质及特点
(一)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法律性质。

1、合作社说。

经济学界有学者认为,农村兴起的股份合作制是初级社,认为“初级社又回来了”。

该学说认为股份合作制符合初级社的条件。

初级社是私有、共有和公营复合型的产权结构,土地、牲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仍归农民私人所有,而交初级社集体共同使用;在分配政策上,既按劳分配,又按股分红。

这一制度,承认个人产权,把生产资料由个人占有变成共同占有,由个人支配变成共同支配,由个人决策变成共同决策,是公私混合的利益共同体、富有绩效的产权结构。


法学界有学者认为股份合作制就是合作社,该说认为所谓的股份合作公司相当多的实际上是合作社,在强调公司法以规范公司的情况下,过多的利用行政手段推行股份合作公司将会弊大于利。


2、全新的企业模式说。

该说认为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全新的企业模式,是一种独立的企业形态,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企业、合作制(合作社)、合伙企业都不同,这种独立的企业形态有其存在的价值,应该从法律上加以肯定。


我们认为,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不同于合作社、股份制的新的企业类型。

作为农村体制改革中的一种制度创新,特别是它适应了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所有权清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采用了现代公司理论实现了土地价值化,预示了农村土地改革的一种新的模式,因而,应该通过立法加以规范。

(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特点。

1、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虽然股份合作制具备一定的社区性、福利性,但是成立股份合作制的目的在于盈利。

明确这一点,一方面在于使股份合作制能够与其他企业,如股份制企业、合作制企业相对应。

另一方面,对于农村股份合作制而言,他们还是乡镇企业,能够享受到我国关于股份合作制的优惠政策,由于农村股份合作制是企业,导致农民职工化、股东化,从而使城乡之间的差距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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