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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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各级教学部门的教学档案文件,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档案管理有关文件及学院档案管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系部”包括,包含我院独立运行的分院、教学系、部、中心、校区等学院二级教学行政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教学档案分为一级、二级,教务处、人事处、质管办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系部可由教学秘书兼管。

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部的教学文件资料,并根据规定按期向学院档案室移交相关档案或文件。

第五条保存时限:本规定范围内的教学档案,保存时限分三类:永久保存(30年以上)、长期保存(10年)、短期保存(5年以下)。

超过保存时限的档案由档案所在部门集中销毁,并做销毁记录,该记录永久保存。

第六条教学档案分为:综合文件类;专业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实训基地建设类;教学管理类;教学改革与研究类;课程考核类;学籍管理类;教学质量监控类等。

第七条档案管理方式有:征集、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移交等。

第三章教学档案分级保管第八条教学档案分级保管详见附件1 《教学档案管理目录》第九条教学档案编码由保管单位按照学院要求自行编码。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移交、归档按照学院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学院以往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与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流程图(试行)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流程图(试行)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流程图(试行) 新专业申报
专业名称调整
制(修)订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或教学标准)
调整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或教学标准)
制(修)订教学大纲(含考试大纲、或课程标准)
实践教学指导书(技能训练指导手册)
校外实习(实训、顶岗工作)管理
校内实验、实训管理
毕业教学环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制作等)
常规教学检查
专项抽查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评审
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评审
教改项目管理
教师教学竞赛
教学成果奖评选
奖教金评选
“十佳”教师评选
保留入学资格
转专业
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下达可接受转专业的名额,并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作弊处理
休、复学
退学
毕(结)业证书发放
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补办毕业证明书
进修生管理
教学任务管理
教材管理
课务课表管理
全校性选修课
期末考试工作流程
成绩管理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计算机等级考试
跨学院课时统计
校企合作紧密型基地的申报与认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教学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教学档案是指学院教师的教学工作记录、教学评价材料、课程教材、教学计划等教学相关资料的集合。

第四条教学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组成与归档第五条教学档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教师个人档案:包括教师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

2. 教学计划:教师所教授的课程教学计划及年度教学计划。

3. 教学材料:包括课程教材、教案、讲义、试卷等相关资料。

4.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材料。

5. 教学实绩:教师的教学实践报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教学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文件目录进行归档,并按照教师个人信息进行分类存放。

第七条教学档案应当在教师离职或者调离学院时予以封存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档案的归档、封存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密与使用第九条教学档案的内容涉及到教师个人隐私和学院的教学秘密,须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只能由教务处及相关部门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进行查阅和使用。

第十一条教师有权查阅和使用自己的教学档案,但不得私自篡改档案内容。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维护与整理第十二条教学档案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进行,包括文件整理、归档、封存和保管等环节。

第十四条教学档案的损坏或丢失应当及时报告教务处,并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复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教学档案管理中的其他事项,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2024年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档案管理水平,发挥科研档案在教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教育科研档案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教科室负责学校所有省市级课题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二、由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校级课题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结题后将完整资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留存。

三、由各系(部)教学秘书每学期结束前收集登记一次教师的论文发表、教材编写、教学技能竞赛等情况,材料收集后交教科室统一汇总留存。

四、由教科室负责统计汇总每学期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等情况的汇总归档工作。

五、科研档案管理要运用现代化手段,所有资料在保留原始文本材料的基础上均将汇总表录入计算机,分类管理。

六、本校各部门和教师均可查阅和利用教科室保管的档案,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所有资料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确因研究或工作需要借出使用,必须经教科室主任或校领导批准,并在一周内归还;外单位需查阅、利用本处档案,需经校领导同意,一般不外借。

七、档案借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资料,利用微机资料库查阅档案应规范操作,借阅案卷者不得私拆、损坏、涂改和污染档案。

--end--2024年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的管理,促进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教育科研档案应当纪实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全过程,保留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成果和经验,提供科研工作的参考资料,推动教育科研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三条本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应当坚持科学性、实用性、规范性,注重保密性和延续性。

第四条教育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学校的教研部门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第五条学校教育科研档案应当建立健全保管制度,加强档案的检索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六条学校教育科研档案应当按照国家和学校要求进行规范编报,并定期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分制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分制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金职院办〔2016〕33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分制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学校《学分制暂行规定(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6年7月10日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探索多样化、个性化的人才培养途径,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制度,并在部分专业推行辅修专业制度。

第二章学期安排第二条学校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每学期安排19-20周,其中2周为机动和考试,其它周次安排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

根据专业需要,可将一学年划分为2个以上学期,并按实际情况列示。

社会实践等一般安排在暑假和课外进行,假期安排的内容是否计入总学时和总学分,由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三条课程设置按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其中必修课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通识课、专业平台课、专业课程。

选修课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可以选择性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通识课、专业平台课、专业课、辅修专业课和第二课堂。

按课程类型分为A类(纯理论课)、B类(理论+实践课)、C类(纯实践课)。

2第四条专业核心课程是专业最为重要、所有学生必须掌握的处于核心地位的课程,各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控制在5-10门之内(含按周排课的实践课程)。

第五条通识课划分为思想政治类、体育健康类、职业职场类、跨文化交流类、科技工程类、人文艺术类等6类课程模块,各专业可结合自身情况规定各模块的修学要求。

为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学校对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等实行分层、分类、分级教学,学生可根据自身基础和需要进行选择。

学校对覆盖面广的通识课可以实行以证代考。

第六条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单列“第二课堂”模块,2学分,课程类型为C类,必修课。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科技竞赛与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发表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团活动、志愿服务,获得各类资格证书、高级工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学分。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文件精神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与资格复查第一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超过两周者,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生处组织各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签署意见报学生处,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者,并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经体检复查确诊患有疾病(包括新患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不宜在校学习但经过短期治疗可治愈的,可由本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内,学生经治疗康复,应向原就读专业所属学院提出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由原就读专业所在学院院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可随下一级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户籍迁回原籍。

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章注册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审批权限及程序按本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11.11
•【字号】浙教职成〔2015〕122号
•【施行日期】2015.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教职成〔2015〕12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新修订的《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
浙江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11日。

职业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

职业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

职业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职业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业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

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

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

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

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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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教学档案、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信息应有的作用,以适应学校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进行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的需要,特对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一、教学档案、资料的管理1、学校教学档案实行二级管理,学校档案馆、二级学院按职责参与教学档案的收集与管理,教务处、基础课部、实验实训基地、专业与课程组应根据需要提供教学档案并保管必要的教学资料。

2、教学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和归档工作,应列入有关单位、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上级需要的档案、资料应及时报送。

3、归档的教学档案应当完整、齐全,必须准确地反映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4、根据档案、资料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确定教学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5、教学档案要编目造册,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教学资料应合理分类、妥善保管。

6、销毁教学档案、教学资料必须严格、慎重。

确需销毁的,须经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并须进行必要登记。

7、教学档案一般不外借,查阅应办理借阅手续,限期归还,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8、各档案馆(室)须加强对档案的保管,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遗失。

二、学校档案馆归档范围综合(分类号JX11)1、上级机关有关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学制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计划、规定、重要通知;2、本校教学工作的请示及上级批复;3、本校教学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等方面指示规定和办法;4、本校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的记录、纪要、决议;5、教学工作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6、教学检查、评估、各类教学情况调查材料和各级优秀教学质量评奖材料;7、本校各单位关于教学工作的请示、报告及学校的批复、意见;8、本校获省级以上的各种教学成果材料及名单;9、教务处各部门职责、机构沿革材料;10、本校有关校企联营工作的请示、报告、规定等;11、与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书;12、本校关于校企联营工作的工作计划、总结;13、部门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制、机构严格等材料纪要;14、有关校企联营活动的相关材料、图片等重要资料;15、校企合作成果。

专业与实验室建设(分类号JX12)16、上级有关专业设置及实验室建设的文件材料;17、本校有关专业、实验室建设工作会议的纪要、决议;18、关于专业设置、调整的申报材料与上级批复;19、关于专业建设、评估材料;20、关于实验室建设的论证、评估材料;21、实验室建设统计报表。

学籍(分类号JX14)22、上级有关学籍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23、学生学籍卡片、学生成绩总册、学生名册;24、学生违纪处分决定和材料;25、学生学籍变更材料(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开除等)。

课堂教学与教学实施(分类号JX15)26、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27、校历表、课程安排表、教学进程表;28、课程建设要求及建设、评估材料。

毕业生工作(分类号JX17)31、毕业生名册、学历证书发放清单;32、本校毕业生优秀论文、优秀毕业设计及评审意见。

教材(分类号JX18)33、上级有关教材建设文件;34、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35、自编、主编教材、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

三、二级学院教学档案归档范围A-1 学校转发的上级下发的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材料;A-2 学校转发的上级布置具体工作的文件;A-3 学校转发的上级下发的告知性文件;A-4 学校转发的上级要求填报的各种统计报表存根;A-5 兄弟院校的有关资料。

B-1 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等;B-2 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规划、计划、总结等;B-3 学校下发的其他教学类文件;B-4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等;B-5 学院教学工作的各种规划、计划、总结等;B-6 学院发的其他教学类文件;B-7 系(部)上报的有关教学工作的请示、规定、办法等。

C-1 院级教学督导材料;C-2 院级各类教学检查、评估、竞赛、评奖材料;C-3 专业建设(包括教材、课程、基地建设等)方案、实施(总结)以及过程材料;C-4 教学改革、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C-5 专业设置的申报材料;C-6 “两课”建设计划、总结、过程材料;(仅经管学院)C-7 体育建设计划、总结、过程材料;(仅师范学院)C-8 专业、课程组、部、实验实训基地上报的教学检查、评估、竞赛、评奖材料。

D-1 各专业各年级教学计划(专业教学标准、培养方案);D-2各专业课程教学、实验、实训、实践和考试大纲(标准);D-3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校内实训计划、总结、过程材料;D-4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计划、总结、过程材料;D-5学期授课计划;D-6 毕业设计(论文)计划、总结、优秀设计(论文)集;D-7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附件、作品实物或照片、图片、电子文档等;D-8 教学计划执行说明和总结;D-9 教学计划调整材料;D-10 各专业使用的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D-11 各专业分年级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D-12 教材内容更新说明书。

E-1教科办、基础课部、各专业与课程组工作规划、计划、总结;E-2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总表、任课教师一览表、考试安排表;E-3停调代补课审批表;E-4 教学日志。

F-1 试卷审批表;F-2 试卷样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F-3 试卷分析表;F-4 成绩登记表;F-5等级考试统计表;F-6 学生考试试卷;F-7 专业主干课程考查试卷;F-8 考试总结。

G-1 学院组织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材料;G-2 学生座谈会记录;G-3 教师座谈会记录;G-4 学生评教活动材料;G-5 教师评学活动材料;G-6 各课程组教研活动记录。

H-1教师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习题集、专著样书,汇总表;H-2教师科研(教研)论文汇总表、论文复印件;H-3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立项批准书、立项申报书;H-4 教师各种获奖材料;H-5 学院领导听课表;H-5 典型教案;H-6 教师业务档案;H-7 外聘、兼职、返聘教师登记表、考核表及相关材料;H-8 教师考核材料;H-9 教师相互听课统计表、教师相互听课表。

I-1 新生录取名册;I-2每一年级在校生名册;I-3学校下发的学生学籍异动材料(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留级等);I-4 毕业生名册;I-5 学生奖励材料;I-6 学生处分材料;I-7 学生学籍卡片;I-8 学生成绩总册;I-9 学生免修、免考审批表。

K-1 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L-1 校企联营工作的请示、报告、规定等;L-2 校企联营工作计划、总结;L-3 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书;L-4 有关校企合作活动的相关记录、材料、照片等;L-5 校企合作成果统计。

四、基础课部、专业、课程组教学资料保管范围为了工作方便,基础课部、实验实训基地、专业、课程组可以或者应当保管一些教学资料,以便于保存、便于利用进行一般性的装订或装盒。

有些资料经二级学院归档后,各基层单位可以不再保存。

A-1 上级、学校、学院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文件、规定、办法等;A-2 学校、学院教学工作的各种规划、计划、总结等;A-3 基层单位有关教学工作的请示、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等;A-4 专业建设(包括教材、课程、基地建设等)方案、总结、过程材料;A-5 开展的教学检查、评估、竞赛、评奖材料;A-6 “两课”建设计划、总结、过程材料;(仅社科部)A-7 体育建设计划、总结、过程材料;(仅体工部)A-8 教学改革、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A-9 专业设置的申报材料。

A-10 各专业各年级教学计划;A-11 教学计划执行说明、总结;A-12 教学计划调整材料;A-13 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A-14 学生使用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A-15 各专业分年级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A-16 教材内容更新说明表;A-17 教师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习题集、专著等;A-18 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校内实训计划、总结;A-19 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计划、总结;A-20 毕业设计(论文)计划、总结;A-21 学期授课计划。

A-22 工作计划、总结;A-23 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总表、任课教师一览表、考试安排表;A-24 学生、教师座谈会记录;A-25 外聘、兼职、返聘教师相关材料;A-26 在校生名册;A-27 毕业生名册;A-28 校企联营工作的请示、报告、规定等;A-29 校企联营工作计划、总结;A-30 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书;A-31 有关校企合作活动的相关记录、材料、照片等。

A-32 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五、实验实训基地归档资料范围按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六、整理教学档案的几点说明1、凡一次性完成的材料(如F类),收齐后即可装订,不用装盒。

若一种材料装订一本过厚,可按一定的标准分册装订,如授课计划、试卷样卷、听课记录、试卷分析等可按系部装订;成绩登记表、教学日志等可按年级装订。

2、凡陆续收集的材料(如A、B类),可根据材料的多少按半年度、年度装订,装订前可用盒子或文件夹陈列。

3、封面标注(1)全宗号分类字母加学院代码,如信息工程学院的“A-2上级布置具体工作的文件”标为A01。

(2)目录号分类字母加序号,如各学院的“A-2上级布置具体工作的文件”标为A-2。

(3)年度年份的四位数,如2001年标为2001;若分学期的则在年份后加“上”或“下”,如2001年上半年标为2001上。

(4)案卷号分类项目中若有几个小项,如“C-2上级各类检查、评估、竞赛、评奖材料”中的分项则标注小项序号,若一个项目中有几个案卷则标注案卷序号。

(5)封面正面第一个方框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加学院代码,如信息工程学院标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01)”,第二个方框填写案卷目录,如“上级布置具体工作的文件”,第三个方框填写小项或分卷目录。

4、卷内文件目录要求详尽,便于查阅。

教务处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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