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区别

合集下载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订立】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意思状态。

3.【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5.【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6.【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7.【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8.【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不被追认,当事人一方因此受有损失,对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这种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

9.【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

10.【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本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11.【实际履行】也称继续履行、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1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1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14.【不安抗辩权】因双务合同负担债务并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订约时明显有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者提出担保之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

该权就是所谓不安抗辩权。

15.【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16.【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法名词解释

合同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3、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4、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5、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6、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指订约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某种利益,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直接设定利益而是为第三人订立合同,合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7、债的相对性: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基于合向于其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而不能向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8、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9、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11、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

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12、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1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15、合同权利:又称合同债务,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示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

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区别

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区别
格式条款应当是格式合同,它和一般的合同书,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无法单方修改,由提供合同的一方提前制定好了。

而一般的合同书,是双方协商确定,条款双方是可以改的。

我们到银行签、电信签的,保险公司的,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我们有时候说的格式条款,是格式合同中,有一些明显对于提供合同一方有利,或不利于非合同提供方的条款。

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对这些的条款理解或适用出现分歧时,将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为单方面提供,一般合同书为双方协议签订。

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太大区别,但如果合同签订双方针对合同内容发生歧义时,如果是按照格式条款签订的,向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解释。

而一般合同书则需要分析具体情况。

二、格式合同产生条件
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

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交易双方所要求的简便、省时导致了制式合同的存在并大量运用于商事生活领域。

三、格式合同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合同法模拟试题

合同法模拟试题

合同法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 要约发出时B. 承诺发出时C.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D.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2.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D. 合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A. 双方协商一致B. 一方违约C.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D. 以上都是4.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以下哪种情况下无效?A. 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B. 因一般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C. 因不可抗力造成对方财产损失D. 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5.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应如何处理?A. 由债务人选择B. 由债权人选择C.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D. 由法院指定6.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履行抗辩权?A. 同时履行抗辩权B. 先履行抗辩权C. 不安抗辩权D. 合同解除权7.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如何处理?A. 按照约定支付B. 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C. 不予支付D. 按照实际损失支付8. 合同转让时,以下哪项权利不能转让?A. 债权B. 债务C. 合同中的抗辩权D.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9.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解释方法?A. 文义解释B. 目的解释C. 历史解释D. 情感解释10. 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A. 协商解决B. 调解解决C. 仲裁解决D. 以上都是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在欺诈、胁迫下订立的合同C. 显失公平的合同D.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2. 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A. 双方协商一致B. 单方有权变更C.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D. 合同中的变更条款3.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 合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A. 同时履行抗辩权B. 先履行抗辩权C. 不安抗辩权D. 合同解除权5.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解除?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一方严重违约C.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D.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

合同的骑缝章怎么盖

合同的骑缝章怎么盖

合同的骑缝章怎么盖近日,金巧巧携着小西瓜出席某活动,两人的母女装很是吸引人。

金巧巧本身就很美,就不多夸了~小西瓜超级可爱呀,戴着红色蝴蝶结发夹,一身红色蕾丝裙,水水嫩嫩的好想让人亲一口~Appreciate again for making my time at * a truly enjoyable one. I invite any of you who would like to keep in touch, to reach me via my MSN * or cell phone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行纪人却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12年级的时候就是继续发展学生的能力,最终培养学生能够取得具有竞争力的高考分数,以便顺利的进入大学,学校的老师会通过互动性的培训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另外提醒学生一定要认真对待出勤问题,否则很难顺利毕业。

骑缝章就是,盖的图章在每页纸的边上,一个图章各个部分分别在几张纸上,几张纸上的章印拼在一起才是一个整的章印。

合同的骑缝章的几种使用方法:1、在合同的信封或档案袋的封口处盖;3、在合同的两页以上多页文件平推开的页面边盖。

谢谢园长,谢谢所有的老师同事,谢谢幼儿园,给我带来这么多快乐,给我这么好的发展平台。

我相信,不管在哪里,你们都是我最美丽的回忆。

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新盖、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恋义。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家平时在观看新闻的时候可能会听到格式条款引发的⼀系列纠纷,那么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格式条款的概念格式条款⼜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并在订⽴合同时未与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予以限制:第⼀,提供格式条款⼀⽅有提⽰、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免除提供格式条款⼀⽅当事⼈主要义务、排除对⽅当事⼈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解释。

⼆、格式条款的特征1.格式条款是由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的这就是说,格式条款在订约以前即已经预先拟定,⽽不是在双⽅当事⼈反复协商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

拟定格式条款的⼀⽅多为固定提供某种商品和服务的公⽤事业部门、企业和有关的,社会团体等,有些格式条款⽂件是由有关政府部门为企业制订的,如常见的电报稿上的发报须知、飞机票的说明等。

格式条款寥般都是为了重复使⽤⽽不是为⼀次性的使⽤⽽拟定的,因此从经济上看有助于降低交易费⽤。

因为许多交易活动是不断重复进⾏的,许多公⽤事业服务具有既定的要求,所以通过格式条款的⽅式可以使订约基础明确、费⽤节省、时间节约,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度发展的要求。

应当注意的是,格式条款重在订约之前即已由单⽅拟定出来,⽽不在“重使⽤”,重复使⽤旨在说明“预先拟定”的⽬的,只是其经济职能,⽽不是其法律特征。

如特别强调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的特点,则相对⼈在确定某⼀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应当证明该条款已被重复使⽤的事实,这不免对举证⼈过于苛刻。

格式条款合同的相关内容

格式条款合同的相关内容

格式条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格式条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格式条款合同是规范及解释格式条款的前提,也是格式条款的效力基础。

下面为大家准备了格式条款合同的相关内容,以供阅读参考!我国合同法对于格式条款订入合同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只是规定免责条款订人合同的条件。

这就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只有免责条款才有提起当事人注意的义务,而一般格式条款一经拟订就可以直接纳入合同之中。

也有许多学者认为,格式条款一旦由条款制作人起草出来,便自然应当纳入合同,成为合同的条款。

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关于第39条的规范性质,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缺乏法律效果的不完整的法律规范,“该条第1款只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将格式条款订人合同时所应承担的提请注意和说明的义务,但却没有规定当提供格式条款—方违反这些义务时,法律应如何对其进行制裁。

这是否意味着即使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没有履行其义务,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并认为该条“没有规定格式条款订人合同是否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我对此观点不敢苟同。

依体系解释方法和逻辑解释方法,从该条在合同法所处之位置(“合同的订立”一章)即可得知,第39条第1款为格式条款订人合同的规则,违反该款规定者,格式条款即没有订入合同。

格式条款订人合同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不能自动纳入合同。

我们要区别格式条款和格式条款文本。

合同法所称的格式条款实际上是指已经订人的格式条款而不是起草者起草的文本,因为并不是说起草的文本都应作为格式条款纳入合同,该文本只具有示范和建议的性质。

尽管相对人对格式条款没有自由协商的权利,但也必须有概括地接受或不接受的意思表示。

只有这样才能使格式条款纳入合同。

否则如果将格式条款制作人起草的任何格式条款文本均作为格式条款,而不需要考虑订人合同的程序,将会使人们误以为格式条款文本可以直接订人合同,而不需要考虑相对人是否愿意接受该条款,这是不妥当的,不符合其作为合同的根本性质。

格式条款名词解释

格式条款名词解释

格式条款名词解释我们会注意到,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上网店购买商品,或者一些手机应用需要我们的授权,都会有一些格式化的协议,这种格式化的条款就是格式条款。

那么格式条款名词解释呢?下面跟着我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格式条款名词解释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民法典》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二、格式条款的法律含义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

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请,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

由于固定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

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区别
一、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区别
格式条款应当是格式合同,它和一般的合同书,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无法单方修改,由提供合同的一方提前制定好了。

而一般的合同书,是双方协商确定,条款双方是可以改的。

我们到银行签、电信签的,保险公司的,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我们有时候说的格式条款,是格式合同中,有一些明显对于提供合同一方有利,或不利于非合同提供方的条款。

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对这些的条款理解或适用出现分歧时,将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为单方面提供,一般合同书为双方协议签订。

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太大区别,但如果合同签订双方针对合同内容发生歧义时,如果是按照格式条款签订的,向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解释。

而一般合同书则需要分析具体情况。

二、格式合同产生条件
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

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交易双方所要求的简便、省时导致了制式合同的存在并大量运用于商事生活领域。

三、格式合同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
合同的全部条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