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赫六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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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谢赫是18世纪英国的一位重要哲学家和美学理论家,他当时提出的“六法论”对于后来的美学理论和文艺批评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美学的角度对谢赫的“六法论”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其贡献。

首先,谢赫认为艺术作品应当以“仿效”为目的,这个仿效的对象包括自然、其他作品或艺术形式。

这个仿效的本质就是对于真实世界的再现和表达,所以艺术的本质就是表现和沟通,它需要通过某些符号和意义来达到和观众的共鸣和理解。

其次,谢赫提出了两个基本的艺术概念,即“美”和“丑”。

美和丑是反对的概念,美是指艺术作品展现的那些让观众感到舒适、愉悦和满足的美好特征;相反,丑则是指那些让观众感到不舒服、不愉悦和痛苦的不良特征。

在这个基础上,谢赫提出了另外四个美学法则,来更加深入地分析艺术作品的本质和价值。

第三,谢赫提出了“形式美学法则”。

这个法则是指艺术作品的形式自身具有吸引和协调的力量,能够触动我们的感官和情感,让我们感到一种和谐、平衡和美的感受。

这个法则是基于观众自身的审美特征和艺术作品的规范性要求,它是艺术作品创建和评价的基础。

第五,谢赫提出了“对比美学法则”。

这个法则是指艺术作品应当通过对比和反差的力量加强和突出其美和丑的特征,使观众更加清晰地感受到这两种特征之间的差异。

这个法则是审美判断的重要标准,它要求艺术作品要有鲜明的特色和个性,以便引起观众的注意和共鸣。

最后,谢赫提出了“目的美学法则”。

这个法则是指艺术作品应当具有明确的目的和意义,能够引导观众思考、感性体验和认知世界。

这个法则是艺术作品评价的最终标准,它要求艺术作品不能只是美的堆砌,更加需要具有深层次的主题和意义,使观众在欣赏和理解艺术作品的过程中获得思想启迪和文化养分。

总之,谢赫的“六法论”为我们深刻理解艺术作品的本质和价值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方法。

这些美学法则不仅是艺术理论的基础,更是我们欣赏和评价艺术作品的重要准则。

通过这些法则的指导,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艺术作品的思想内涵、审美特征和情感价值,从而更好地拥有我们自己的文化身份和精神归属。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谢赫是一位文学家和批评家,在他的经典作品《六法论》中提出了一种关于文学的审美理论。

本文将通过分析《六法论》中的观点,来探讨谢克的美学理念。

谢克提出的六种写作法则包括意象、象征、节奏、音乐、语言和形式。

他认为,这些法则是创作优秀文学作品的核心。

但是,这些法则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可以相互影响和支配。

谢克首先讨论的是意象。

他认为,意象是文学中的核心概念,是作者用来表达情感和思想的基本元素。

谢克认为,每个文学作品都应该有一种统一的主题,并通过各种意象来表达这一主题。

这些意象可以有生动的形象、直观的感官体验、人物的行为和情感,或者是环境的描写等等。

谢克认为,意象应该是非凡的、有力的、清晰的,可以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情感共鸣。

其次,象征也是谢克所强调的一个重要法则。

他认为,象征是作者用来表达更深层含义的基本工具。

在文学作品中,象征可以表达文化、社会和个人层面的含义。

这些象征可以通过人物、事件、物体和自然现象等形式出现,它们背后的意义可以是特殊的、个人的或普遍的。

谢克认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对象征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节奏是文学作品的第三个关键法则。

在谢克的观点中,节奏是指语言中的重音、韵律和语调等元素。

谢克认为,文学作品在节奏上的表现对于它的意义和感受至关重要。

节奏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人物的情感状态,也可以加强作品的情感表达。

音乐是谢克所强调的另一个关键法则。

音乐在文学作品中可以通过文本中出现的声音元素表现出来,比如音调、音量、音色和音乐性。

谢克认为,音乐可以帮助作品产生特殊的情感氛围,也可以让读者感受到作品的情感状态。

谢克认为语言是文学作品的基础。

在他的理论中,语言是指文本中的措辞和表达方式,包括词汇、语法、风格等。

谢克认为,在语言的运用上,优秀的作家应该注意到表达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作者的语言应该具有感染力和生动性,让读者陷入作品世界。

最后,谢克提到了文学作品的形式。

谢赫六法的名词解释

谢赫六法的名词解释

谢赫六法的名词解释
1.谢赫六法包括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
经营位置、传移摸写六个方面。

2.谢赫六法是南齐宫廷画家和绘画理论家谢赫在《古画品录》
中总结和发展前代绘画理论中的法则,论述了所绘对象的内在精神和外在的状态,在用笔,用墨,用色,构图,临摹上都做了很详细的解释,是后代画家在教育教学方面和品评优劣作品方面,都是一个非常重要标准。

《古画品录》首先提出绘画的目的是:“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

”这就是指出了:通过真实的描写收到教育的效果。

这一理论认识的出现是进步的现象,是我国第一部有科学性、系统性的画品专著。

谢赫的《古画品录》是中国绘画史上举足轻重的传世之作。

他在书中品评了前代27位画家的作品,几乎是中国画创作历史上的第一次系统性总结。

其中他提出的“六法”论尤为精彩,对中国古代绘画创作的影响极为深远。

《古画品录》中对于画家的评论的重要意义也在于保留了可贵的史料。

在他之后有陈朝姚最的《续画品》,唐朝李嗣真的《后画品》,僧彦悰的《后画录》,这就开始了中国绘画史的最早的著述,至唐代,由张彦远汇集成《历代名画记》。

“六法论”的主旨
六法论的主旨就是画面形象的精神气质,也就是东晋人物画
家顾恺之所称为的“神”,中国画不但要描绘出对象的外形还有表达出其精神,也就是“神情兼备”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都有精神,达到神似就能气韵生动。

气韵生动也离不开其他几法,也要有笔墨技法和构图,这些都是要靠后天练习、临摹积累经验,才能更好地表达的,但如果只有后五法,没有气韵的画,也只是只拥有技术的画罢了,并不传神。

一幅画的意境和气韵就是它的灵魂。

没有灵魂的事物就是一具空壳。

谢赫绘画六法名词解释

谢赫绘画六法名词解释

谢赫绘画六法名词解释谢赫绘画六法是中国古代著名画家谢赫编撰而成的绘画六法,它是中国画的根本,也是中国绘画发展史上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其宗旨在于,借助六大方法,把画面格局精确地摆放、建构,从而把创作者对美的追求实现于画面中。

谢赫绘画六法的六大方法包括有景、隐妆、放彩、勾彩、革式及细描六大方法。

景法为最基础的绘画方法,也是最容易掌握的部分。

景即为活动的景象,是端景结景的组合,是把景象的空间构成注入到画面中的最基本要素。

景法是画家建构空间格局的重要基础,是任何画作的开端。

隐妆法是画家运用笔墨相互融合,通过抽象再现,减感线条、晕染色彩而形成的特殊用笔和技法。

它是图画创作的重要手段,它也是将景物连成一个整体,展现画家意境的手段,是让画面更活泼,更有层次及更有故事性的重要环节。

放彩法是将描绘细节的画面,以细腻的彩色来表达细节的方法。

精准的放彩能表达出色彩的深浅,用不同的颜色来表达景物的真实,能够表达出景物的细腻与丰富。

勾彩法是一种带有空间感的用笔,既能表达出画面轻重感,又能表现出画面的质感,创造出丰富的空间感。

它是对景物及画面的尺度的统一,它主要是用来勾勒出空间的深度,制造出空间的维度。

革式法是借以表达静态空间的艺术手段,它可以捕捉到图像内部的机转变化,以及图像内部的光影的变化,可以表达出景物的表面结构及细节。

细描法是用细腻线条和特定的色彩,去勾勒出景物的线条,表现出物体形象的方法。

它是将物体的空间结构在画面上还原,古代绘画常用它来把握杂乱无章的画面,把景物蓝框出,使画面更加清晰有序。

谢赫的绘画六法,是中国绘画发展史上不可缺少的内容。

它们不仅是技法,更是哲学。

运用它们,可以让绘画更有层次,更有深度,更有内涵,也是表达绘画创作者意境的最佳方式。

古今中外,无论谁创作绘画,运用谢赫的六法都会使画面更加精致,给人视觉上的最大享受。

当今,谢赫绘画六法仍然具有重要地位,在当代画家们的创作中,仍然有着广泛运用。

因此,更进一步,对谢赫绘画六法的学习与消化,是培养当代绘画创作者的很好方式,也是提升技艺的不二法门。

谢赫绘画六法名词解释

谢赫绘画六法名词解释

谢赫绘画六法名词解释谢赫绘画六法是以谢赫拉尼所创作的,用来指导西方绘画家创作画作的绘画六法。

谢赫拉尼是一位十九世纪末重要的古典画家,他认为“把他的方法归纳为六项法律,可以让任何人在不知道技巧的情况下也能创造出出色的作品。

”他的绘画法则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为西方美术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本文将就谢赫绘画六法的概念、意义及其重要性,进行系统的论述。

一、谢赫绘画六法的概念谢赫绘画六法是一套完整的古老的技术流派,共有六招,分别是:色彩、明暗、“托帕斯”技法、平衡组织、空间、风格和表现。

1.色彩:合理运用色彩是绘画作品的关键,从宏观上把握作品的整体色调,从微观上把握作品的细节色彩,是绘画基本技术。

2.明暗:绘画的明暗对于表现画面的情境有着必不可少的作用,高暗与低明明明细节结合能够表现出深邃的内涵。

3.“托帕斯”技法:“托帕斯”技法是谢赫拉尼在描绘肖像画中用到的一种特殊技法。

这是一种特殊的技术,用于描绘人物的肤色、轮廓及表情,使整体形象更加神秘。

4.平衡组织:绘画作品应注重安排其组成部分的外貌、形状、尺寸、位置、颜色以获得良好的组织平衡,使作品直观地表现出画家想要传达的思想感情,使人们观赏时能得到最大心理愉悦,从而获得最佳艺术效果。

5.空间:把握绘画空间,使作品具有立体感、空间感和厚度感,是绘画作品很重要的一项技术手段,是表现书法技法的核心。

6.风格与表现:对绘画笔触的把握、绘画的体裁的选择、绘画的手法的控制以及对作品的内容和情绪的描绘都是构成谢赫绘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谢赫绘画六法的意义谢赫绘画六法的重要意义在于:1.它能有效地指导绘画创作,让作品在表现情感上更加深刻,使整个画面更加立体质朴,使画中可以表达出更多的沉思。

2.它为西方绘画家创作画作提供了技术支持,使作品更加丰富、更加完美,以及更好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3.它可以让人们通过学习获得艺术素养,培养审美,同时可以激发人们的灵感,提高技术水平,从而成为一位更加出色的艺术家。

谢赫“六法”

谢赫“六法”

谢赫六法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

“六法”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

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从表现对象的内在精神、表达画家对客体的情感和评价,到用笔刻画对象的外形、结构和色彩,以及构图和摹写作品等,总之创作和流传各方面,都概括进去了。

自六法论提出后,中国古代绘画进入了理论自觉的时期。

后代画家始终把六法作为衡量绘画成败高下的标准。

宋代美术史家郭若虚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图画见闻志》)从南朝到现代,六法被运用着、充实着、发展着,从而成为中国古代美术理论最具稳定性、最有涵括力的原则之一。

谢赫的六法论是怎样论述的,历代又是怎样理解与发展的,这需要对原文进行必要的释义。

谢赫原文和古代的辗转传抄是不标点断句的,后人点句不同,六法的意思也就有了一些区别。

但不论哪种点句法,所包涵的基本内容却是大体一致的。

对六法原文的标点断句,一般是“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这种标法主要是根据唐代美术理论家张彦远《历代名画记》的记述:“昔谢赫云:画有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

”今人钱钟书《管锥编》第四册论及这段文字,认为应作如下读法,方才符合谢赫原意与古文法:“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气韵生动“气韵生动”或“气韵,生动是也”,是指作品和作品中刻画的形象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显得富有生命力。

气韵,原是魏、晋品藻人物的用词,如“风气韵度”、“风韵遒迈”等,指的是人物从姿态、表情中显示出的精神气质、情味和韵致。

画论中出现类似的概念,首先是用以衡量画中人物形象的,后来渐渐扩大到品评人物画之外的作品,乃至某一绘画形式因素,如说“气韵有发于墨者,有发于笔者”(张庚《浦山论画》)、“气关笔力,韵关墨彩”(黄宾虹《论画书简》)。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1. 引言1.1 谢赫“六法论”美学分析概述谢赫“六法论”是一种传统的美学理论,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在这一美学理论中,谢赫将美学分为形式美学、象征美学、神秘美学、师承美学和意境美学五个方面,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揭示了美的本质和美的表现形式。

形式美学是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作品在形式上的美感和表现。

形式美学关注作品的结构、色彩、形态等方面,通过这些元素来表达文化内涵和情感。

谢赫认为,形式美学是美学中最基本的要素,是作品展现美感的关键。

象征美学是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作品中所蕴含的象征意义和象征符号。

谢赫认为,作品不仅仅是物质形态的表现,更重要的是其中所包含的象征意义和思想内涵。

通过对象征美学的分析,可以深入理解作品背后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

师承美学是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作品中所体现的前人文化传统和艺术精神。

谢赫认为,艺术是源自于师承和传统的,艺术家需要在前人的基础上继续创新,传承传统的文化精髓。

通过对师承美学的分析,可以理解作品的历史渊源和文化传统。

谢赫“六法论”美学是一种高深的美学理论,通过对形式美学、象征美学、神秘美学、师承美学和意境美学的探讨,可以深入理解作品背后的美学内涵和文化价值。

这一美学理论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欣赏和理解艺术作品,也可以引领我们走进文化的深层次,体味文化传统的魅力和精髓。

通过对谢赫“六法论”美学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领略艺术之美,感受文化之魂。

2. 正文2.1 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形式美学”谢赫“六法论”美学中的“形式美学”是指作品在审美上的形式结构和表现形式。

在《六法》中,谢赫提出了“形式自有规矩,无可不凭”这一观点,认为艺术作品的形式应当符合一定的规律和准则,才能体现出美的意义。

形式美学不仅包括了作品的整体结构、组织方式和视觉效果,还包括了作品中的色彩、线条、比例、节奏等元素的运用。

谢赫“六法论”在现代工笔绘画中的应用

谢赫“六法论”在现代工笔绘画中的应用

谢赫“六法论”在现代工笔绘画中的应用谢赫“六法论”是中国古代绘画理论的重要内容,其对于工笔绘画的影响尤为深远。

在现代工笔绘画中,谢赫“六法论”仍然被广泛运用,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谢赫“六法论”在现代工笔绘画中的应用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直观与具体谢赫“六法论”中的“直”、“疏”与“具体”、“粗”、“浓”、“淡”等概念,在现代工笔绘画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直观与具体的表现手法在工笔绘画中尤为重要,通过精确的线条和细致的描绘,将对象的形态、纹理、细节等直观地呈现在观众面前。

这不仅要求画家有着扎实的写实功底,还需要具备对对象的深入观察和把握能力,以及对绘画技法的熟练掌握。

二、疏密有致在工笔绘画中,疏密的处理至关重要。

谢赫“六法论”中的“疏”即是指画面中不同部位的虚实关系、浓淡的处理,而“密”则是指整体的饱满感和层次感。

画家在进行工笔绘画时,需要根据对象的特性和表现手法的要求,灵活地处理画面的疏密关系,以达到画面整体的协调与平衡。

三、背景与前景谢赫“六法论”中的“疏”与“密”观点也可应用于工笔绘画中的背景与前景的处理。

以花鸟画为例,画家在描绘花鸟的常常需要合理安排背景的布局和处理,以达到与花鸟相得益彰、相映成趣的效果。

在花鸟的描绘中,疏密有致的背景处理可以使得整幅画面更加生动立体,呈现出更加丰富的艺术效果。

四、粗细相间“粗”与“细”是谢赫“六法论”中的两个重要观点。

在工笔绘画中,画家需要根据对象的不同特性,合理地运用粗细不一的笔触,达到逼真传神的效果。

描绘一株树木时,可以运用较粗的笔触来表现树干的粗壮和粗糙的质感,而在描绘树叶时则需要使用较细的笔触来表现叶片的细腻和柔软的特性。

通过粗细相间的处理,使得画面更加丰富多样,增加画面的层次和立体感。

五、浓淡明晦在工笔绘画中,浓淡的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合理的运用浓淡的对比关系,能够使得画面更加生动有力,增加画面的立体感和层次感。

在描绘静物时,通过巧妙地使用浓淡的对比,可以使得物体的光影、质感更加丰富,使得画面具有更加生动逼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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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赫(公元479—502年),中国南朝齐梁间画家,绘画理论家。

事迹不可考。

善作风俗画、人物画。

著有《古画品录》,为我国最古的绘画论著。

评价了3世纪至4世纪的重要画家。

提出中国绘画上的“六法”,成为后世画家、批评家、鉴赏家们所遵循的原则。

《古画品录》首先提出绘画的目的是:“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

”这就是指出了:通过真实的描写收到教育的效果。

这一理论认识的出现是进步的现象。

谢赫提出绘画的“六法”是: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或作“传模移写”)。

气韵生动“气韵生动”或“气韵,生动是也”,是指作品和作品中刻画的形象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显得富有生命力。

气韵,原是魏、晋品藻人物的用词,如“风气韵度”、“风韵遒迈”等,指的是人物从姿态、表情中显示出的精神气质、情味和韵致。

画论中出现类似的概念,首先是用以衡量画中人物形象的,后来渐渐扩大到品评人物画之外的作品,乃至某一绘画形式因素,如说“气韵有发于墨者,有发于笔者”(张庚《浦山论画》)、“气关笔力,韵关墨彩”(黄宾虹《论画书简》)。

这已不是谢赫原意,而是后代艺术家、理论家根据自己的体验、认识对气韵的具体运用和新的发展。

气韵与传神在说明人物形象的精神特质这一根本点上是一致的,但传神一词在顾恺之乃至后人多指人物的面部尤其是眼睛所传达的内在情性,而气韵则更多的指人物的全体尤其姿质谈吐所传达的内在情性,或者说内在情性的外在化。

在谢赫时代,气韵作为品评标准和创作标准,主要是看作品对客体的风度韵致描绘再现得如何,而后渐渐涵容进更多主体表现的因素,气韵就指的是作为主客体融一的形象形式的总的内在特质了。

能够表现出物我为一的生动的气韵,至今也是绘画和整个造型艺术的最高目标之一。

骨法用笔“骨法用笔”或“骨法,用笔是也”,是说所谓骨法及与其密切相关的笔法。

“骨法”最早大约是相学的概念,后来成为人们观察人物身份和特征的语言,在汉、魏很流行。

魏、晋的人物品藻,除了“风韵”一类词外,常用的就是“骨”、“风骨”一类评语。

“骨”字是一个比喻性的概念,“骨”、“骨力”乃借助于比喻来说明人内在性格的刚直、果断及其外在表现等。

书论上用“骨”字,如“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笔阵图》)等,指的是力量、笔力。

绘画评论中出现“骨”始于顾恺之,如评《周本纪》:“重叠弥纶有骨法”;评《汉本纪》:“有天骨而少细美”等。

这里的“骨法”、“天骨”诸词,还和人物品藻、相学有较多的联系,指所画人物形象的骨相所体现出的身份气质。

谢赫使用“骨法”则已转向骨力、力量美即用笔的艺术表现了。

当时的绘画全以勾勒线条造型,对象的结构、体态、表情,只能靠线的准确性、力量感和变化来表出。

因此他借用“骨法”来说明用笔的艺术性,包涵着笔力、力感(与书论“善笔力者多骨”相似)、结构表现等意思在内。

这可以由“用笔骨梗”、“动笔新奇”、“笔迹困弱”、“笔迹超越”诸论述中看出。

谢赫之后,骨法成为历代评画的重要标准,这是传统绘画所特有的材料工具和民族风格所必然产生的相应的美学原则,而它反过来又促进了绘画民族风格的完美发展。

应物象形“应物象形”或“应物,象形是也”,是指画家的描绘要与所反映的对象形似。

东晋僧肇说“法身无象,应物以形”,是说佛无具体形象,但可以化作任何形象,化作任何相应的身躯。

对于画家来说,应物就是刻画出对象的形态外观。

这一点,早于谢赫的画家宗炳就以“以形写形,以色貌色(《画山水序》)”加以说明了。

在六法中,象形问题摆在第三位,表明在南北朝时代,绘画美学对待形似、描绘对象的真实性很重视。

但又把它置于气韵与骨法之后,这表明那时的艺术家已经相当深刻地把握了艺术与现实、外在表现与内在表现的关系。

后代的论者有的贬低形似的意义,有的抬高它的地位,那是后人不同的艺术观念在起作用,在六法论始创时代,它的位置应当说是恰当的。

随类赋彩“随类赋彩”或“随类,赋彩是也”,是说着色。

赋通敷、授、布。

赋彩即施色。

随类,解作“随物”。

《文心雕龙·物色》:“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

这里的“类”
作“品类”即“物”讲。

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随色象类,曲得其情”。

随色象类,可以解作彩色与所画的物象相似。

随类即随色象类之意,因此同于赋彩。

经营位置“经营位置”或“经营,位置是也”,是说绘画的构图。

经营原意是营造,建筑。

谢赫借来比喻画家作画之初的布置构图。

“位置”作名词讲,指人或物所处的地位;作动词,指安排或布置。

谢赫说毛惠远“位置经略,尤难比俦”,是安置的意思。

唐代张彦远把“经营位置”连起来读,“位置”就渐被理解为动宾结构中的名词了。

他说“至于经营位置,则画之总要”,把安排构图看作绘画的提纲统领。

位置须经之营之,或者说构图须费思安排,实际把构图和运思、构思看作一体,这是深刻的见解。

对此,历代画论都有许多精辟的论述。

传移模写“传移模写”或“传移,模写是也”,指的是临摹作品。

传,移也;或解为传授、流布、递送。

模,法也;通摹、摹仿。

写亦解作摹。

绘画上的传移流布,靠的是模写。

谢赫亦称之为“传写”:“善于传写,不闲其思”——其实早在《汉书·师丹传》中就有了“传写”二字:“令吏民传写,流传四方。

”把模写作绘画美学名词肯定下来,并作为“六法”之一,表明古人对这一技巧与事情的重视。

顾恺之就留下了《摹拓妙法》一文。

模写的功能,一是可学习基本功,二是可作为流传作品的手段,谢赫并不将它等同于创作,因此放于六法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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