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告法》中法定“绝对化用语”汇编
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

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表严禁使用极限用语1、严禁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2、严禁使用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佳、最大、最好、最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最受欢迎、最先、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
3、严禁使用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领导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
4、严禁使用100%、国际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等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化妆品虚假宣传用语特效;高效;全效;强效;速效;速白;一洗白;XX天见效;XX周期见效;超强;激活;全方位;全面;安全;无毒;溶脂、吸脂、燃烧脂肪;瘦身;瘦脸;瘦腿;减肥;延年益寿;提高(保护)记忆力;提高肌肤抗刺激;消除;清除;化解死细胞;去(祛)除皱纹;平皱;修复断裂弹性(力)纤维;止脱;采用新型着色机理永不褪色;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更新肌肤;破坏黑色素细胞;阻断(阻碍)黑色素的形成;丰乳、丰胸、使乳房丰满、预防乳房松弛下垂(美乳、健美类化妆品除外);改善(促进)睡眠;舒眠等违禁时限用语限时须有具体时限,所有团购须标明具体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最后一波等无法确定时限的词语。
违禁权威性词语 1、严禁使用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专供、特供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2、严禁使用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3、严禁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的除外)4、严禁使用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等词语(唯品会专供除外)。
广告法违禁词汇总

广告法违禁词汇总奢华/包邮/全场/免运费/真皮绝对化词语:严禁使用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
严禁使用第一、极致、顶级、终极、冠军、一流、极品、无敌、巅峰、至尊、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尖端、顶级享受、缔造者、领导者、领袖、(遥遥)领先、之王(者)唯一、首个、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资深等含义相同或相近的绝对化词语。
严禁使用最、最高级、最低级、最佳、最好、最低、最底、最、最便宜、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新、最先进、最赚、最先、精确、超赚、最先顶级享受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
严禁使用首选、首家(个)、独家(配方)、填补国内空白、唯一、仅此一款、独一无二、绝无仅有、首次、全网/全球首发、全网/全球首款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用语的绝对化词语。
严禁使用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如100%、国际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禁时限词语:限时须有具体时限。
一天、今日、今天、几天几夜、最后、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以及所有团购类词语,如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须标明具体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最后一波等无法确定时限的词语。
违禁权威性词语:严禁使用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领导品牌、特供、专供等词语。
严禁使用“专家推荐”严禁使用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
严禁使用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
使用人民币图样(但央行批准的除外);严禁点击XX词语:严禁使用疑似欺骗消费者的词语,如“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等文案元素严禁刺激消费词语:严禁使用激发消费者抢购心理词语,如“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没有它就别XX”“错过就没机会了”“不会再便宜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等不可用。
广告法绝对化用语规范

广告法绝对化用语规范(三)以一定的地域、整体作为形容词。
如:“国家级”“世界级”“世界级景观设施”“全球顶级配套设施”等。
(四)宣传楼盘某方面具有绝对、一定优势的。
如:“全城最低价”“最具投资价值楼盘”“绝版户型”等。
二、房地产绝对化用语产生的原因(一)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对《广告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在发布广告前未去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造成绝对化用语广告案频发。
(二)绝对化词句难界定,可参照依据少。
随着社会进步,语言文字不断发展,不断有网络新词语涌现,推动着各类广告中的新词新语层出不穷。
新词在广告中出现的最初性质往往是模糊不清的,是否绝对化用语没有定论。
同时,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时,参照依据也较少。
例如:工商广字〔1997〕第225号明确了“第一品牌”也应按照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处理;工商广字〔1997〕第207号明确了“极品”也应按照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处理;工商广字〔1996〕第380号明确了“顶级”也应按照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处理。
这些依据虽然给执法办案带来了不少便利,但也存在着时间久远,跟不上语言文字发展的速度。
(三)广告主违法成本较低。
一些多年从事户外平面广告设计发布的公司存在明知故犯情形,无非就是瞧准了购房者的心理,故意打出这些广告吸引购房者前去看房买房。
广告主抱着不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的侥幸心理。
即使发现,行政处罚所带来的损失也远远低于广告带来的收益。
三、如何规范房地产广告中绝对化用语问题广告作为连结生产与消费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一方面是一种促销手段,另一方面也是消费者获得商品和服务信息的渠道,具有引导消费者的作用。
但同时,广告毕竟不同于商品和服务本身,它只是介绍商品和服务的一种形式,在介绍过程中,必然会使用描述商品和服务情况的文字。
如何规范房地产广告中绝对化用语问题,使消费者免于遭受欺骗和误导之害,同时保护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利。
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医疗)

【医疗】Βιβλιοθήκη 、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最新 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 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佳、最大、最好、最大 迎、最先、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 、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 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
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医疗】
严禁使用极限用语
1、严禁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 、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 艺、王牌、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2、严禁使用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 、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最受欢迎、最先、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 3、严禁使用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领导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 证的词语。 4、严禁使用100%、国际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等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
级、最高级最佳等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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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表严禁使用极限用语1、严禁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2、严禁使用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佳、最大、最好、最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最受欢迎、最先、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
3、严禁使用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领导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4、严禁使用100%、国际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等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
化妆品虚假宣传用语特效;高效;全效;强效;速效;速白;一洗白;XX天见效;XX周期见效;超强;激活;全方位;全面;安全;无毒;溶脂、吸脂、燃烧脂肪;瘦身;瘦脸;瘦腿;减肥;延年益寿;提高(保护)记忆力;提高肌肤抗刺激;消除;清除;化解死细胞;去(祛)除皱纹;平皱;修复断裂弹性(力)纤维;止脱;采用新型着色机理永不褪色;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更新肌肤;破坏黑色素细胞;阻断(阻碍)黑色素的形成;丰乳、丰胸、使乳房丰满、预防乳房松弛下垂(美乳、健美类化妆品除外);改善(促进)睡眠;舒眠等违禁时限用语限时须有具体时限,所有团购须标明具体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最后一波等无法确定时限的词语。
违禁权威性词语 1、严禁使用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专供、特供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2、严禁使用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3、严禁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的除外)4、严禁使用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等词语(唯品会专供除外)。
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_(没有比这更全面的了)

官方版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2016年9月1起)严禁使用极限用语1、严禁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2、严禁使用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佳、最大、最好、最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最受欢迎、最先、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
3、严禁使用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领导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
4、严禁使用100%、国际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等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
违禁时限用语限时须有具体时限,所有团购须标明具体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最后一波等无法确定时限的词语。
违禁权威性词语1、严禁使用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专供、特供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2、严禁使用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3、严禁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的除外)4、严禁使用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等词语(唯品会专供除外)。
严禁使用点击XX词语严禁使用疑似欺骗消费者的词语,例如“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试穿”“领取奖品”“非转基因更安全”等文案元素。
严禁使用刺激消费词语严禁使用激发消费者抢购心理词语,如“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抢疯了”等词语。
疑似医疗用语(普通商品,不含特殊用途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1、全面调整人体内分泌平衡;增强或提高免疫力;助眠;失眠;滋阴补阳;壮阳;2、消炎;可促进新陈代谢;减少红血丝;产生优化细胞结构;修复受损肌肤;治愈(治愈系除外);抗炎;活血;解毒;抗敏;脱敏;3、减肥;清热解毒;清热袪湿;治疗;除菌;杀菌;抗菌;灭菌;防菌;消毒;排毒4、防敏;柔敏;舒敏;缓敏;脱敏;褪敏;改善敏感肌肤;改善过敏现象;降低肌肤敏感度;5、镇定;镇静;理气;行气;活血;生肌肉;补血;安神;养脑;益气;通脉;6、胃胀蠕动;利尿;驱寒解毒;调节内分泌;延缓更年期;补肾;祛风;生发;7、防癌;抗癌;8、祛疤;降血压;防治高血压;治疗;9、改善内分泌;平衡荷尔蒙;防止卵巢及子宫的功能紊乱;去除体内毒素;吸附铅汞;10、除湿;润燥;治疗腋臭;治疗体臭;治疗阴臭;11、美容治疗;消除斑点;斑立净;无斑;治疗斑秃;逐层减退多种色斑;妊娠纹;12、毛发新生;毛发再生;生黑发;止脱;生发止脱;脂溢性脱发;病变性脱发;毛囊激活;13、酒糟鼻;伤口愈合清除毒素;14、缓解痉挛抽搐;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处方;药方;经××例临床观察具有明显效果;15、丘疹;脓疱;手癣;甲癣;体癣;头癣;股癣;脚癣;脚气;鹅掌癣;花斑癣;牛皮癣;传染性湿疹;16、伤风感冒;经痛;肌痛;头痛;腹痛;便秘;哮喘;支气管炎;消化不良;17、刀伤;烧伤;烫伤;疮痈;毛囊炎;皮肤感染;皮肤面部痉挛等疾病名称或症状;18、细菌、真菌、念珠菌、糠秕孢子菌、厌氧菌、牙孢菌、痤疮、毛囊寄生虫等微生物名称;19、雌性激素、雄性激素、荷尔蒙、抗生素、激素;20、药物;中草药;中枢神经;21、细胞再生;细胞增殖和分化;免疫力;患处;疤痕;关节痛;冻疮;冻伤;22、皮肤细胞间的氧气交换;红肿;淋巴液;毛细血管;淋巴毒等。
《广告法》绝对化用语梳理

“最大户型、最小尺码、顶配车型”等(表示自我比较的程度分级)
茶叶:”精品、特级、一级、二级”等(表示在某行业领域由相关标准认定的分级,或者已被公众广泛接受的分级)
“顾客第一、力求完美品质”等(明示商家的经营理念和追求目标)
三、电商平台绝对化用语禁止清单
词汇
来源
备注
全网最低、顶级、排名第一、销量第一、史上最低价、全网价格最低、最低价、最低、中国第一、顶级、最好、最佳、最舒适、最流行、最优质、顶尖、极佳、绝佳、最优质、最奢侈、最爱、最高端、最符合、最聚拢、最优、最新、最先进、绝对
《广告法》绝对化用语梳理
一、绝对化用语认定标准
1、具有词义的相同性。该条款禁止的绝对化用语不仅限于法律中列举的“最高级”、“最佳”的用语,还包括与其具有相同词义的用语,即表示程度的最高级形容词。2、具有语义的关联性。符合上述条件的形容词,形容标的应当是广告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和对购买行为有实质影响的其他信息。3、具有语境的排他性。结合广告个案的综合语境,绝对化用语的意思表示具有损害同行竞争者利益的可能性,即其对商品或服务的绝对化表示贬低了其他同类商品或服务。4、具有误导性。即指广告用语中的绝对化违背了真实性原则,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
2019.03.01生效
“首个、独家、唯一”等
《新〈广告法〉禁用“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系误读》上海市场监管
上海市场监管官微发布,2015.09.04
“首款、首秀、首发、最早、独家、唯一”以及“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第一”等(表示时空顺序的用语,或者可被证实的历史事实,不会发展变化的)
《关于重申部分广告审查要求的审查提示》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2017〕150号
2020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

2020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表在广告中使用过于夸张或虚假的用语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现象。
为了规范广告宣传语的使用,下面列出了一些违禁词汇及其含义。
严禁使用极限用语1.严禁使用过于绝对化的用语,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2.严禁使用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如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佳、最大、最好、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最受欢迎、最先等。
3.严禁使用无法考证的词语,如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领导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
4.严禁使用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如100%、国际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等。
违禁时限用语1.所有团购必须标明具体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最后一波等无法确定时限的词语。
违禁权威性词语1.严禁使用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如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 机关专供、特供等。
2.严禁使用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如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
3.严禁使用人民币图样(XXX批准的除外)。
4.严禁使用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等词语(唯品会专供除外)。
严禁使用点击XX词语1.严禁使用疑似欺骗消费者的词语,如“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试穿”“领取奖品”“非转基因更安全”等文案元素。
严禁使用刺激消费词语1.严禁使用激发消费者抢购心理的词语,如“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抢疯了”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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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告法》中法定“绝对化用语”汇编一、法条及用词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二、法定用词及出处(一)“顶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顶级”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等用语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6〕第380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顶级”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广告法》第七条第2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顶级”两字,是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的表示,属于绝对化用语,故适用前款规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二)“极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7〕第207号】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极品”两字,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属于绝对化用语,故适用上述规定。
一九九七年八月八日(三)“第一品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1997〕第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来,广告中使用“第一品牌”等内容的现象较多,甚至出现同一行业、同一类商品有两个以上“第一品牌”的现象。
此类广告宣传,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第一品牌”等广告用语,是与“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
无论其称号以何种形式、程序产生,均不得在广告中使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在广告中继续使用“第一品牌”等广告用语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应按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予以处理。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六日三、其他法条的相关内容(1)《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六条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2)《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十三)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十四)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3)《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化妆品广告禁止出现下列内容:……(五)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4)《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六条兽药广告中不得含有“最高技术”、“最高科学”、“最进步制法”、“包治百病”等绝对化的表示。
(5)《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七)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含有“唯一”、“精确”、“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6)《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五)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八)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四、相关系统解释1、上海市工商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发出《新〈广告法〉禁用“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系误读》文中表示:“网传信息所谓的‘新《广告法》违禁词和极限用词,一旦使用,20万元起罚’等内容,是对新《广告法》的误读。
”该文还指出,与1994年《广告法》相比,新《广告法》并未扩大禁止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范围,除已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外,其他有近似含义的广告用语是否违法,应由执法机关结合广告个案的语义、语境和事实依据,进行综合判定。
像“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清楚表示,不致引人误解的,则允许使用。
2、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在给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的《关于上海世博会品牌赞助企业在宣传中使用“指定”“唯一”等称谓的答复意见》(办函字【2010】51号)中提及:“一、根据《广告法》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我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内容》(工商广字【1999】247号)等有关规定,应禁止广告中使用“唯一”、“指定”等用语。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1999】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6〕10号)等文件精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排序、乱评比行为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对一些行业组织和市场调查机构擅自从事的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活动认定为“实际上是对企业搞评比或变相评比活动,以此向企业索取高额费用”的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清除市场障碍、减轻企业负担,现就广告中使用排序、评比、综合评价结果等问题通知如下:一、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如“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认定”、“×××认可”、“×××展示”、“×××荟萃”、“×××指定”、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二、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到各广告经营单位,并对含有排序、评比、综合评价内容的广告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政策界限不清或难以认定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三、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未按本通知要求,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发布含有上述内容广告的,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对商品包装物上含有上述内容的,自2000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
附件:《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排序、乱评比行为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757号)(略)1999年9月21日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1999]第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1999]第247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指定产品(商品)”的问题对赞助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的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指定产品(商品)”,可使用“×××活动赞助商(商品)”;对提供赞助商品并在该项活动中使用的,可在其商品广告宣传中使用“×××选用商品”。
二、关于“名牌”、“著名商标”的问题禁止在广告中使用“中国名牌”、“地方名牌”、“著名商标”。
经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地方名牌,可在广告中使用“×××省名牌”、“×××市名牌”;经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地方著名商标,可在广告中使用“×××省(市)著名商标”。
三、《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第三条中“自2000年3月1日起”,是指商品的出厂日期。
在2000年3月1日之前出厂的商品,其包装物上含有禁止性内容的,自2000年12月31日起禁止使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5、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认为,与1994年旧《广告法》相比,新法并未扩大禁止使用绝对用语的范围。
“我们讲极端用语,绝对用语,比如第一,因为第一、第二是变化的,在市场当中;最高,什么能验证你是最高的?像这样的东西是不允许用的。
”6、无锡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缪恩表示,新广告法颁布后,关于绝对化用语的一项规定,让广告人炸了锅。
广告人变得谈“最”色变。
但绝对化用语,被过分解读了。
“有几类词语是被绝对禁止的”缪处长介绍:“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最高级、国家级、最佳是绝对禁止的。
但也存在绝对禁止的有限例外。
”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主编的《广告法解读》一书中也指明:“经济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对商品或服务的任何表述都不可能是绝对化的。
使用绝对化用语不但容易误导消费者,而且可能不正当地贬低同类商品或服务,因此应当禁止。
”8、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竞争执法处何茂斌也对此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作为形容词使用的绝对化用语应禁止出现在广告中,这类用于形容空间、大小、多少、新旧、优劣等程度描写的绝对化用语很多,除了《广告法》列举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外,国家工商局还曾明确答复,“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是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
四、市场上的相关信息:1、淘宝网发布的“关于商品绝对化用语违规通知”天猫最近发现部分商家在网页中对商品的宣传使用了“顶级”,“最高级”,“绝无仅有”等绝对化用语,该宣传涉嫌违规《广告法》,因此从即日起(2014年11月20日),将针对全网标题、SKU、副标题、商品详情页等位置进行绝对话用语监控检查,如发现违规,系统将做商品下架+扣1分/件处理,请商家立即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系统检查时间:11月20日-11月23日;系统处罚时间:11月24日起(系统批量处罚);处罚规则:下架+扣1分/件;绝对化用语包含但不限于:顶级最高级第一绝无仅有极品最低最佳顶尖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最先进;监控范围:标题、SKU、副标题、商品详情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