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
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和“法治”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个重要命题 : “ 国以贤兴 ” , 只有切实做到 尚贤使
( 四) 德 主刑 辅
能, 才 能政 治清 明 , 国家长 治久 安 。
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丰富的德治思想与法治思想强调德治是主流但也并不排斥法治而且更在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确立起德治与法治并行的政治结构
2 0 1 7 年 1 1 月 总第 3 2卷第 1 1 期
社科纵横
S 0CI AL S CI E NC ES RE VI E W
No v , 2 0 1 7 V0L .3 2 N0. 1 1
国平天下是修身的终极 目的。 在儒家看来 , 政治与
决定一个 国家成败得失的关键 。“ 三代之得天下 也, 以仁; 其失天下也 , 以不仁。国之所 以废兴存之
作者简介 : 刘务勇 ,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党建研究所所长 、 教授 , 博士, 主要从事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 、 政 治学和党的建设 问题研究 ; 杨 静, 兰州大学马克思 主义 学院硕士研究生 , 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原 理与现 实。
该是“ 不党父兄 , 不偏富贵, 不嬖颜色。 贤者举而上
之, 富 而贵 之 , 以为官 长 ; 不 肖者 抑而 废 之 , 贫 而贱 之, 以为徒役 。” ( 墨子 ・ 尚贤 中 ) 对官 吏 的选拔 和 任
用应该任贤选能 , 这是德治的关键环节。 王符提 出
一
把仁爱之心推广于整个社会 , “ 以不忍人之心 , 行
中国 传统文化中 “ 德治’ ’ 和“ 法 治’ ’ 思想及其现代 启示
刘务 勇 杨
( 1 . 中共 甘肃 省委党校党建研究所 甘肃 兰州
静z
兰州 7 3 0 0 0 0 )
论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传统文化论文

论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传统文化论文文化论文摘要:从德制、德政和德主刑辅三个方面阐述了儒家德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实质内涵。
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和德主刑辅所推崇的德治精神虽然和我们现在实行的制度有些出入,但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来正确审视这些思想,为我们现在实行的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之道给予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儒家;德治思想;现代价值0 前言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主要内容我们可称之为德治思想。
作为传统思想,儒家的德治思想不仅因其主导了中国封建社会而具有历史价值,而且它植根于我国的传统文化之中,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生活,值得我们去关注。
事实上,先秦儒学德治思想在后来的发展中己经被歪曲了,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对先秦儒家思想的内容做深刻系统的研究,我们才能真正掌握儒家思想的本意。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中许多的精华都因为在专制政治制度下,缺乏制度保障并没有发挥作用,反而被封建统治者歪曲以达到愚弄百姓,维护自己统治的目的。
而在民主制度下实行德治不但不会导致人治,而且能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对现代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意义。
这也是我们现在要重新审视儒家德治思想的本意所在。
1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基本内容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容丰富,但其主要的内容精髓是不变的,这里从德制、德政和德行三个方面加以系统阐述。
1.1 德制任何统治阶级为了保障自己的思想能够顺利的实施,传承下去,都必须把它贯穿于一套完整的制度中来保证其实施。
而先秦儒家的德制最初起源于“礼”。
“礼”最早见于《尚书》之中,这里所说的礼只是分别等级的礼节而已。
“礼”最早只是在祭神活动中存在,在古代,祭神是政治的一部分了,因此祭神的礼仪就被政治化了。
这样,礼就不仅仅是一种日常的生活礼仪、礼节,而慢慢的演化成一种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手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礼节逐渐的被完善,演绎为一套用以规范人们行为的政治法则。
从此以后,礼就可以被看做是为维护统治者的统治的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了,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从《万历十五年》中看我国的德治与法治[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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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题目:浅论中国的德治与法治以及其现实意义作者:喻玲玲界别:2009届指导老师:钟艳职称:教授专业:公共事业管理班级:09-1BF完成时间:2010年摘要:古往今来,德与法一直都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两个必要条件。
德治和法治由分别由古代儒家道德思想和法家思想发展而来,两者都有一定的利与弊。
对我国当代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德与法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共同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德治:法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AbstractDown through the ye ars,morals and laws are the two necessary conditions to stabling society and de veloping.Morals is base d on archaic one ,and so it is the rule of law. They both has ce rtain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To our contemporary law and rule of virtue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In socialist ne w China,morals and law e ndowe d with ne w meaning. The law and rule of virtue combine to joint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stability of society.Keywords: morality rule of law; Legally, Managing state affairs by ethics目录引言 (5)一、德治由来已久,要看清古代德治的弊端并吸取教训 (5)(一)德治思想的由儒家道德思想发展而来 (5)(二)明朝德治的弊端 (5)(三)对我国古代的德治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6)二、法治的历史作用以及现实意义 (6)(一)法治思想的由来。
法律与道德【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法学法律与道德(一)国内研究状况及研究成果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法治建设也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的完善,但是在法治建设完善的同时,对于某些道德规范的冲击也是非常巨大的。
因此也产生了许多法学家对于法律与道德这两个古老话题的重新的讨论。
法治建设与道德规范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国内的众多法学家对于该话题有着深刻的研究和讨论。
主要文献介绍如下:李强在《法律的道德论证——一个语言哲学的视角》一文中以对法律进行道德论证会遇到“明希豪森困境”和“休谟问题”的干扰,语言学规则为法律论证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虽然语言学论证中也会有诸如概念含义过于复杂等困难,但是,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法律论证理论,其所提供的解释视角和评判标准则是很有价值的。
马云驰在《走出法律认识的误区——法律的道德批判》一文中以对整个社会来讲,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有其积极性。
但伴随着法律意识增强的是人们在法律认识上存在的一些误区:立法就等于法律;以为法律之外什么都可为,而且有可为的权利;法律是万能的,是解决社会问题之匙;有法律意识就等于会告状。
本文认为必须从理论上认识和澄清这些法律认识的误区,才能形成和谐社会所需要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也才能为法治社会营造必要的社会心理与文化环境。
王文娟、秦强在《法律道德关系研究的三个层面-一种逻辑上的分析》一文中以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研究和法治研究中无法回避的一个基本问题。
法学界对法律道德关系的研究现状表明,传统的法律道德关系研究模式存在着极大的缺陷,要想全面了解法律道德关系问题,我们应该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从本体意义、规范层面与实践领域三个不同的层面来进行研究。
严存生在《法与道德关系模式的历史反思》一文中西方学者在法与道德关系的争论中提出了许多模式 ,著名的有康德模式、富勒模式、哈特模式等。
这些模式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揭示法与道德的关系 ,但都不够理想。
法和道德都有观念、规范或制度、秩序三个层次 ,二者的观念层次是相通的和深藏于现在一般所说的价值观念之中。
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

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摘要】本文对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的综述,理清了此领域里各家的观点。
【关键词】传统德治传统法治现代意义综述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十六大进一步肯定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和国策,自此有关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各方面的研究、著述蔚为壮观。
综观之,它们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一、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源于西周的“礼治”。
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以儒家为代表的“为国以礼”的思想,概括说来,主要表现为: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伦理是法律的核心;法律实施的手段在于人治。
儒家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在治理国家的政冶措施上主要着眼于人的道德修养:1.君主要施德行仁:孔子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荀况在《君道篇》中开宗明义提出”有治人,无治法”,意思是治理好国家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
孟子也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孟子·公孙丑上》)。
2.“举贤任能”任用官吏,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历代的“官箴”也是用来告诫官吏“为吏之道”,如《百官箴》、《臣轨》、《政训》、《为政九要》、《御制官箴》等等,主要是讲为官应恪守的政治道德准则,以忠信仁爱、清正廉明、勤政敬业等等道德规范来约束各级官吏权力的专横。
3.对被统冶的民众,主张进行德化教育,辅之以刑罚:先秦儒家的观点则是:“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管子·牧民》)采取孔孟的“先富后教”的方针和“惠民”政策。
孔子主张富民,“既富矣,教之。
”(《子路》)孟子说:“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否则“奚暇治礼义哉?”(《梁惠王上》)。
二、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法”字,《说文》解释为:“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

一、引言法学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法学领域或某一法学问题相关文献的梳理、总结和评价。
本文旨在对近年来我国法学领域关于“法治建设”的研究进行综述,以期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1. 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有学者认为,法治建设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
法治建设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其中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石。
还有学者认为,法治建设应注重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既要依靠法律规范,又要依靠道德规范,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有学者对司法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
例如,有学者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了梳理,认为改革旨在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有学者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探讨,认为改革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学者对监察体制改革进行了分析,认为改革旨在构建一体化的反腐败体系。
3. 法治建设的国际比较我国法学界还关注法治建设的国际比较研究。
有学者对西方国家法治建设的历史、现状和经验进行了梳理,认为我国法治建设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有学者对发展中国家法治建设的困境和挑战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法治建设应结合自身国情,探索适合本国发展的法治道路。
4. 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中涌现出许多热点问题,如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网络空间治理等。
有学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
例如,有学者对司法公正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应加强司法独立性、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有学者对人权保障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应完善人权法律制度、加强人权教育;有学者对网络空间治理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应制定网络空间治理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监管。
三、结论总之,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法治建设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本文对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实践探索、国际比较和热点问题进行了综述。
中国思想道德建设文献综述

中国思想道德建设文献综述一、课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向来以“礼仪之邦”“道德之邦”“文明之邦”闻名于世。
“礼仪道德”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标志,是历代最基本的道德教化内容。
早在2500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就说过:“不学礼,无以立”。
可见,礼仪道德教育对培养文明有礼、道德高尚的高素质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外,小学阶段是一个人一生的启蒙时期,而且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公民的奠基性教育。
对学生从小进行良好的道德和礼仪教育,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此,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要开展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教育。
要认真研究和继承那些在我国历史发展中长期形成的优良道德思想和行为准则,赋予新的时代内容。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则提出:“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基本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因而,重视道德教育,尤其是小学道德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外相关研究的现状(一)东西方道德教育特点的研究道德融合东西方伦理观,是东西方文明的共同财富,历来都受到东西方各国各民族的普遍重视。
西方国家的道德教育分为公民道德教育和学校道德教育,通过全面渗透来实现;东方国家的道德教育在德育中的地位特别突出,强调知行合一、国家干预和在道德生活中的实际运用。
西方道德教育的特点是:公民道德教育与道德道德教育相结合,道德在符合公民意识的个人行为中习俗化、惯性化,成为公民的日常行为准则和普遍性的道德要求;道德教育不是枯燥的说教和强制性的灌输,而是注重培养学生观察分析道德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体谅他人、为人着想的道德价值及社会责任心;道德教育注重多样化全面渗透性,不允许强行灌输某种价值观。
东方道德教育的特点是:儒家文化影响深厚,如日本、韩国、新加坡都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政府十分强调社会准则、道德责任、种族和谐、国家忠诚教育,重视东方道德传统、观念教育;道德教育知行合一,学校德育中重视行为实践在思想品德形成中的作用,注重道德教育与能力培养相结合,从追求单纯个人道德完善转变为注重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和生产发展所需的基本品德素质;系统教育管理体制显示强烈的国家干预特性,大统一的道德教育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国家权威和意志,保证道德教育严格接受各级政府的直接监督和指导,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校道德教育的有效性。
法律毕业论文分析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文献综述

分析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文献综述分析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文献综述德主刑辅思想,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种优秀法律思想,它贯穿于整个封建王朝并深刻影响着封建法制的建立。
当然,它也存在自身的局限性,所以它对封建法制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
大多数学者对儒家传统思想文化的研究大都从历史的角度或仅限于思想文化的角度进行,而没有真正地把它同现实生活密切联系起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现实作用。
一种积极的、真正意义上的思想,应当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同时,能满足人类的社会需求。
儒家法律思想是一种值得学习与借鉴的优秀思想。
以下从法律制度的角度对儒家传统思想进行再认识,通过分析德主刑思想产生的根源及其确立,探索德主刑辅思想对法律制度的作用,进一步探析如何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进而阐释德主刑辅思想对现代化法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德主刑辅思想对古代社会的积极影响汉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更是一个统治较为久远的王朝,这与它开明的统治思想——德主刑辅思想是分不开的。
汉代的统治思想与秦朝截然不同。
秦朝采法家思想。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陈宏东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就提到秦朝的治国思想是“事皆决于法”。
也就是说秦朝是以绝对的法令治理国家的,法令贯穿了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
汉代则不同,他的统治者吸取秦朝因滥用刑罚而灭亡的教训,以黄老思想为治国的指导思想。
这也在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陈宏东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中提到“治道贵清净而民自定”,它的目的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和巩固新政权。
黄老思想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被赋予一些新的内涵,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李贵连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中提到“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这些观点都是黄老思想经过发展后被统治者采纳的治国思想,它表明了统治者德刑并用,二者相济为用,不可偏废。
由此可见,黄老思想与德主刑辅思想是有很多相通之处的。
黄老思想为秦朝的法家思想过渡到汉代的儒家思想起到了桥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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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文献综述
【摘要】
本文对中国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的综述,理清了此领域里各家的观点。
【关键词】
传统德治传统法治现代意义综述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十六大进一步肯定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和国策,自此有关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各方面的研究、著述蔚为壮观。
综观之,它们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和研究:
一、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
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源于西周的“礼治”。
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以儒家为代表的“为国以礼”的思想,概括说来,主要表现为: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伦理是法律的核心;法律实施的手段在于人治。
儒家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在治理国家的政冶措施上主要着眼于人的道德修养:
1.君主要施德行仁:孔子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荀况在《君道篇》中开宗明义提出”有治人,无治法”,意思是治理好国家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
孟子也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孟子·公孙丑上》)。
2.“举贤任能”任用官吏,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历代的“官箴”也是用来告诫官吏“为吏之道”,如《百官箴》、《臣轨》、《政训》、《为政九要》、《御制官箴》等等,主要是讲为官应恪守的政治道德准则,以忠信仁爱、清正廉明、勤政敬业等等道德规范来约束各级官吏权力的专横。
3.对被统冶的民众,主张进行德化教育,辅之以刑罚:先秦儒家的观点则是:“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管子·牧民》)采取孔孟的“先富后教”的方针和“惠民”政策。
孔子主张富民,“既富矣,教之。
”(《子路》)孟子说:“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否则“奚暇治礼义哉?”(《梁惠王上》)。
二、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
“法”字,《说文》解释为:“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对法作“平之如水”的解释,恰好反映出人们对法的公正性的渴求,而这从反面说明中国古代法的等级性。
法家是战国百家中的一个重要学派。
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发展于战国时的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集大成于战国末期的韩非。
这个学派关心的主要是政治问题,因而其学说也是围绕着现实的政治展开的。
他们力主强化法令刑律,使民“畏威如疾”,韩非认为“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只有用法令惩罚的手段来进行治理,以达到富国理乱的效果。
韩非还赞同商鞅“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的主张,认为只有实行严刑峻法才能止奸,才能防止人民违法犯罪。
他们认为:火烈,民望而畏之,故死于火的人少;水弱,民狎而玩之,故死于水的人多;因此法令刑律宜严不宜宽,法家学说的思想方法是一种“矛盾不可和而解”的专讲对立的极端辩证法,放在治国方略上主张严刑峻罚,在文化政策上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实行文化专制主义。
法家是战国时的“显学”,后来成为泰王朝统冶天下的政治理论,汉以后,儒学独尊,但法家学说仍然或隐或彰地发挥效应。
法家使法变成赤裸裸的暴力,对臣民深督轻罪,施以严刑峻罚,使官吏和百姓时时刻刻
都处于严刑的恐怖之中。
即令统治阶级内部也感受到了这种严刑峻法的重压。
严刑酷法可能令臣民暂时服从,获得一时的“治”,但潜伏着“民免而无耻”的危机。
另外,法家主张不平等思想,从法律条文上都体现了对等级制度的维护。
表现在同样的犯罪行为,不同的等级所受到的惩罚是不同的。
法家单纯把法律作为治国的工具来使用的,遵循的原则是“君主至上”,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人治。
这种人冶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在这一点上,儒家与法家殊途同归。
三、主张德治与法治思想相结合的只要观点
秦统一中国以后,为政太急,役民过酷,法网严密,刑罚残暴,统治国家除却了道德、良知、公正,“专任刑罚”,以致“奸邪并生,赭衣塞道,囹圄成市”,(《汉书刑法志》)结果民怨沸腾,秦二世而亡,“重法”思想也一落干丈。
西汉王朝以陆贾、贾谊特别是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家,总结了秦朝重法轻德由盛到衰以至灭亡的历史教训,对秦的“以法治国”进行了否定,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儒家的“礼治”较之“法治”在强调君主权威时,也要求君主的自律;在强调治民的同时,也要求保民,这既可以弥补专制主义的缺陷,也可以缓和“以法治国”所造成的尖锐的社会矛盾,避免滥刑酷罚。
所以自汉以后,礼与法的融合成为法律发展史的主线。
礼与法的融合促进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开明。
其主要表现于三个方面:第一,在礼的指导下,法律作为一种惩恶的工具,对皇帝之外的所有的人几乎都一视同仁,从而实现了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执法所能达到的最广泛程度的平等。
第二,在礼的指导下,中国古代法律的残酷程度大大减弱。
第三,礼治注重舆论的作用。
其对官吏素质的提高、社会风气的净化及犯罪的预防有着积极的影响。
礼与法的融合,也造成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缺陷,其主要表现于三个方面:第一,过于保守。
礼造成了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延续、和谐、稳定,也造成了法律理论的保守、僵化。
第二,体系过于庞杂,内容过于繁琐。
礼使家国一体,朝廷纲纪、家庭教育亦包容在礼的范围中,不免造成法律体制的紊乱。
第三,过于强调自律,常常导致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削弱了法律的权威。
四、现代法治与德治并举的必要性结论
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同之点有三点:
(1)是法治和德治同属上层建筑,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根本目的和使命是一致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是一致的。
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不同之处也有三点:
(1)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法治是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性文件来约束公民,而德治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存在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的道德观念来约束自己的行为;(2)二者实现的方式不同,德治的实现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公民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依靠非强制力的手段去实现,而法治的实现,主要的是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国家强制力,通过对违法者予以应有的法律制裁来保证法治的实现;二者包含的内容不同,以德治国包含的内容要远远大于以法治国的内容。
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补关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相补充、互相联系、密不可分,法治离不开德治,德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德治的强化和保障,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要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只有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龙主,依法治国方略实施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4
[2]白金贵,中国传统文化概论,郑州大学出版社,2003.8
[3]陈红太,儒学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现代出版社,1997.1
[4]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4
[5]李成毅,张学福,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4
附目录
一、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1 1.君主要施德行仁。
---------------------------------------------------------------------------1 2.“举贤任能”。
---------------------------------------------------------------------------------1 3.对被统冶的民众,主张进行德化教育,辅之以刑罚。
------------------------------1
二、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言论----------------------------------------1
三、主张德治与法治思想相结合的只要观点----------------------------------------------2
四、现代法治与德治并举的必要性结论----------------------------------------------------2 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同之点有三点-----------------------------------------------2 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不同之处也有三点--------------------------------------------2 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补关系--------------------------------------------------------2
政教11班
梁家辉
201102401101。